破冰问题
- 是什么让一个人的见证可信或不可信?
- 人们常常把希望寄托在什么上?
第一部分:胜过世界的生命见证 (5:1–12)
D.L. Moody 曾说:「圣经的话需要用造鞋的皮革来包装。」皮鞋需要经常擦,他的意思是说,圣经的话要在日常生活中磨炼应用。爱不是空口说白话,需要有具体内涵,在生活中表现出来,活出生命的见证。 这段经文可分三部分:
- v.1–5 信徒成长六部曲、三要素
- v.6–8 三重见证
- v.9–12 父神的见证 在这段里,我们将学到得胜基督徒的秘诀。
第一大题:5:1–5 六部曲,三要素
- 在这五节经文中,作者提到信徒成长的六步曲(六步程序),试找出来。你认为那一步最重要?
- 在这五节经文中,作者提到信徒成长的三要素,试找出来。开始和结束的那一个是哪一个要素?
- 5:3 说「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你同意吗?请分享你的困难或心得。
- 信心怎样帮助我们胜过世界?
提示:六步曲:信耶稣是基督 → 从神得生 → 爱神 → 守神诫命 → 爱神的儿女 → 胜过世界。每一步和每一要素相互联系,同样重要,在这段里,作者着重的是遵命。 三要素:信心、爱心、遵命。以信心开始,以信心结束。 遵命出于对神的信靠,事实上服从神的引导,照圣经的蓝图走人生路,比自己去摸索更容易,更有把握。
第二大题:5:6–8 三种见证
- 这段的中心人物是谁?为他作见证的有哪三样?分别指什么?请解释这三种见证的含义。
- 为什么约翰强调血的见证 (v.6)?
提示:为耶稣作见证的是圣灵、水、与血。水指耶稣在约旦河外受洗,受差遣道成肉身,来世工作的开始;血指十字架上受死流血赎罪,来世工作的完成;圣灵指神的灵与基督同在,参约 3:33–34,神赐圣灵给他没有限量。「圣灵就是真理」。耶稣不只是一个灵,不只是灵意存在,不只是灵意上拯救。对当代是针对当日的异端,对现代是提防主观性信仰:信其有则有,信其无则无。 三种同证,缺一不可。 约翰强调血的见证,针对当日的异端——基督肉身受死,胜过死亡,是救赎的根基。
第三大题:5:9–12 父神的见证
- 福音书记载父神曾如何见证圣子?(参约 5:37; 8:18; 可 1:11) 在今天的经文里约翰告诉我们父神的见证是什么?(v.11)
- 你如何理解永生?你今天是否已经历永生?
提示:福音书记载父神的见证主要有:耶稣受洗时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太 3:17);耶稣自称父差他来,父也为他作过见证(约 5:37; 8:18);以及在迦拿变水为酒显出荣耀(约 2:11)。在约翰一书 5:11,约翰明确指出父神的见证是「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永生不只是未来的盼望,更是现今藉着认识神儿子而拥有的真实生命体验。
第二部分:结语——无惧走在神的光和爱中 (5:13–21)
约翰写此书的背景是因为有假师傅在教会中分裂教会,引起信徒对所信的道产生怀疑。在卷末的结语中,约翰把写书的目的再次陈明,他要坚立信徒,叫他们确信自己有生命,确信神的保守,确信祷告的能力,并且远离至死的罪。
第四大题:整体性问题 (v.13–21)
- 在这段经文中有一个两个字的动词经常出现,请找出此动词,及其出现次数与上下文内容。
- 为什么约翰在结论中常用这词?他要表达什么?与这书的主旨有什么关系?
提示:「知道」出现六次:v.13、v.15(2x)、v.18、v.19、v.20。 知道自己有永生;知道神听祷告;知道所求无不得着;知道神必保守;知道我们属他;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真神和永生。 作者要肯定读者,叫他们「知道」有得救的确据,「知道」自己有永生。
第五大题:v.14–15
- 这两节经文给我们什么应许?这应许的条件是什么?
- 怎样才是「照他的旨意求」?
- 你如何理解「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与「存无惧的心」有关系吗?(参考约 14:13; 15:7、16; 16:23–24; 太 7:7–11)
- 你认为祷告的秘诀是什么?
提示:祷告是天父赐给儿女的权柄,我们可以在阿爸父面前坦然无惧地祈求,并相信天父必听我们的祈求,依着他的美意把最好的赐给我们。约翰的重点在神儿女对父神的信靠和在他里面坦然的确据。 祷告是与神沟通,建立关系,认识神,明白他的旨意。当我们在主里,与主连合,如葡萄树与枝子时,神的旨意就成为我们的旨意。如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又如他在主祷文中教门徒祷告一样:「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有话说:祷告不是降低神的旨意来迎合我们,而是提升我们的意向配合他的意旨。
第六大题:v.16–17
- 什么是「不至于死的罪」?什么是「至死的罪」?请从圣经中举例说明。
- 约翰说这些话与当日的处境有何关联?他教导读者要如何分别处理这两种情况?对今日的读者而言,有什么可循的原则?
提示:「不至于死的罪」指犯罪的人有可能悔改回转,例如彼得三次不认主。「至死的罪」指犯罪的人已到不可回头的地步,例如徒 5:1–11 亚拿尼亚与撒非喇。后者包括离道反教(apostasy)、亵渎圣灵等罪,犯这些罪的人不相信救恩,结局是死在自己的罪中。 在当代的情境下,「至死的罪」很可能指假师傅、敌基督的罪,敌基督是不会回转的。「不至于死的罪」是指那些被迷惑的信徒受骗迷途的罪。
第七大题:v.18–21
- 「从神生的必不犯罪」是否等于基督徒必不犯罪?
- 这几节经文让我们构想到基督徒在世是夹在「神」和「恶者」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要如何「保守自己」?神和恶者是否势均力敌?
- 在这段里有三个「知道」,请列举。为什么约翰在卷末列出这三个「知道」?他的目的是要肯定什么?
- 「真实的」指谁?作者为什么这样称呼?
提示:「从神生的」= 新人,新人不犯罪;基督徒「自守」的秘诀是要藏身在基督里,活出新人、新生命。 三个知道:一、从神生的不犯罪。二、我们是属神的。三、神的儿子已来,赐下智慧,使我们认识他,住在里面。(见 v.18、19、20。)作者要肯定读者知道自己已经是属神的人,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在基督里我们必得胜。 「真实的」指基督。作者针对当代异端,基督不是幻影,他赐的「智慧」异于当代诺斯底主义的光照。
潘柏滔、赵任君 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