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经系列(十五)
壹. 分段及纲要
- 遭受犹太律法主义者的搅扰(1–5 节)
- 彼得起来为外邦人未行割礼的事争辩(6–12 节)
- 雅各宣告不可为难归服神的外邦人(13–21 节)
- 写信向外邦教会宣告耶路撒冷会的决定(22–35 节)
- 保罗和巴拿巴因马可起了争论而分手(36–41 节)
贰. 观察与解释
V1「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这「几个人」可能是来自「法利赛教门」的人(参 V5);他们主张信徒必须遵守摩西律法的规条。「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教会初期,一般犹太信徒仍恪守摩西律法,其中更有人认为「受割礼」是人在神面前得蒙拯救的先决条件,因此坚持外邦人信徒也必须同样地遵守律法、接受割礼。
V2「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使徒」是指十二使徒,因为神已将新约的真理启示并托付给他们,所以他们拥有特殊地位和权柄;「长老」是指耶路撒冷教会的长老,他们负有治理耶路撒冷教会的权柄(提前 5:17)。当时耶路撒冷教会的「使徒和长老」普遍受到门徒的尊敬;因此他们当然是解决争端的最佳人选。
V3「他们经过腓尼基、撒玛利亚」,「腓尼基」就是现今的黎巴嫩,是在加利利西北部,沿地中海海岸的一条狭长的平地。
V5「法利赛教门的人」是犹太教中最严谨的教派(徒 26:5),不但自己严格遵守摩西的律法,并且更热心推广。
V6「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为针对「外邦人信徒是否必须行割礼」的争议,特别召集一次会议,以寻求教会一致的看法与对策。
V7「彼得就起来,说:」彼得此时乃是代表十二位使徒发言(徒 2:14)。
V8「赐圣灵给他们」,表示神藉由赐圣灵的印证已经接纳了那些外邦人。
V9「又藉著信洁净了他们的心」,表示外邦信徒既然因著信已蒙神洁净了他们的心灵,便毋须再接受割礼。
V10「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表示人在神既定的救赎计划之外,添加任何的道理或教训,都是「试探神」。「轭」指犹太教的拉比在摩西的律法之外所加添的口头遗传;这些繁琐的规条,往往成为人的重担,就好像牛所负的轭或挟制奴仆的轭(参加 5:1)。
V11「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律法从来不能救人,其功用乃在于定罪,而非使人称义;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 2:8~9)。
V13「雅各就说:」这位「雅各」不是指十二使徒中的那位雅各,因为他早已为主殉道(徒 12:2),而是指主耶稣的肉身兄弟雅各;他在主耶稣被害以前原不相信祂(约 7:5),但主在复活之后曾特别向他显现(林前 15:7),可能因此而虔信,遂受众圣徒的尊崇(加 2:9),等到彼得被希律王捉拿之时,已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徒 12:17)。
V14「西门」是使徒彼得的希伯来名字(参太 16:16~18)。
V16~18 雅各在此引用阿摩司 9:11~12 的话,证明外邦人得救之事,就是应验先知阿摩司的预言。V16「我要回来」原指弥赛亚的来临,包含两方面的意义:
- 意指主耶稣第一次道成肉身来到世上;
- 意指主耶稣的再来。 但无论如何,阿摩司的预言必须等到基督再来之时,才能全部应验。「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意指地上的以色列国将要被复兴(徒 1:6);许多解经家认为教会就是属灵的以色列国,因此新约教会在地上的建立,可以视为新以色列国的复兴。此外,「帐幕」乃是「圣殿」的前身,而新约时代的教会就是主的圣殿(弗 2:21);换言之,「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就是建造教会;而「建造教会」正是主在今世工作的重心。「剩余的人」指信主的外邦人;主的心意乃是要在以色列国复兴的同时,使凡是归于主名下的外邦人,都要与以色列人一同寻求主。
V20「偶像的污秽」指被偶像污染过的东西,就是祭拜过偶像的食物;「奸淫」指与娼妓发生关系,也包括婚姻之外一切不正当的性行为。「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勒死的牲畜因有血积存在其体内,人食其肉也就等于吃了血;神早在颁布律法之前,就已禁戒人吃血(创 9:4),后来更藉著摩西的律法明文禁止人吃血(利 17:10~12)。
V32「犹大和西拉也是先知」,「先知」是替神说话的人,有时也在圣灵的感动之下述说预言(徒 11:27~28);他们在教会中的地位仅次于使徒和长老;初期教会中的先知,其主要任务是劝勉与坚固众弟兄。
V34「惟有西拉定意仍住在那里」,多数解经家同意,保罗日后的同工西拉,就是这位原为耶路撒冷教会领袖的西拉(参 V22)。
V36「从前宣传主道的各城」,就是保罗第一次出外传道旅程所经过的城市(参徒 13:4~14:26)。
V37「称呼马可的约翰」,巴拿巴和马可乃是表兄弟的关系(参西 4:10)。
V38「马可从前在旁非利亚离开他们」,此事可参阅(徒 13:13)。
V39「于是二人起了争论,甚至彼此分开」,关于他们二人之间的争论,主要是由于性格和处事的方法不同,与他们对真理的看法和教导没有直接的关系;解经家见仁见智,看法各有不同。
叁. 讨论与分享(含生活应用)
Q1. 从犹大地来到安提阿教会教训弟兄的是那些人?他们为何说「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
从犹大地下来的「几个人」,根据 V5 的提示,应是「法利赛教门的人」。法利赛派是犹太教中最严谨的教派,热心维护摩西律法,认为外邦人若要真正归向神,就必须先成为犹太人,其中包括接受割礼这一立约的记号。他们混淆了「得救本乎恩、因着信」与「遵守律法行为」的关系,将割礼视为得救的必要条件,因而传讲错误的福音。
Q2. 安提阿教会的众弟兄姐妹,如何解决这个争辩?他们的决议,是否非常的明智?你的看法如何?
安提阿教会没有自行裁判,而是差派保罗、巴拿巴等人上耶路撒冷去,找使徒和长老一起商议(V2)。这一做法显明教会在面对重大教义分歧时,愿意顺服属灵权柄、寻求合一的解决方案,是明智且属灵的智慧。今天的教会遇到类似争议,也当效法此榜样,以祷告、圣经和彼此交通来寻求神的旨意,而不是让纷争蔓延。
Q3. 在长久的辩论以后,彼得站起来说话,他是以那些论点,来支持安提阿教会的立场?
彼得提出三个关键论点:第一,神早已赐圣灵给未受割礼的外邦人(V8),这是神亲自接纳他们的明证;第二,神「藉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V9),表明得救唯独靠信心,不靠律法行为;第三,勉强外邦人守律法是「试探神」,是把祖宗和我们都不能负的「轭」强加在人身上(V10);最后他强调「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V11),重申救恩本乎恩典、因着信心。
Q4. 雅各的结论是:「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他的理由是什么?
雅各的理由主要有二:首先,他引用阿摩司书 9:1112 的预言,指出外邦人归主正是先知所预言的应验——「剩下的人,就是一切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寻求主」(V1618);其次,他提到「神的仆人西门(彼得)已将外邦人中得救的事述说出来」(V14),说明神已在外邦人中间动工,人不可拦阻。因此,雅各裁定不可将摩西律法的重担强加于外邦信徒,只需告诉他们几项基本要求即可。
Q5. 雅各提出四项禁诫的事:偶像的污秽、奸淫、勒死的牲畜、和血;为什么他要特别提出这四项禁诫?
这四项禁诫并非要外邦人遵守整部摩西律法,而是为了让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能在同一团契中共融而设的最小底线。偶像的污秽和奸淫涉及外邦社会中最普遍的道德败坏,需要警惕;勒死的牲畜和血则关乎饮食禁忌——这两种食物在犹太人的观念中是「不洁」的,为避免绊倒犹太信徒,外邦信徒应当尊重他们的良心。这四条既是信仰原则,也是肢体相爱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