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职权的辩护

加拉太书 1:11-24

观察与解释

  1. 1:11-12
    保罗所传的福音不是由人传授的犹太传统,也不是人教导而来的;它是直接从耶稣基督的启示而来。保罗在1:11表明自己使徒的身份与起初跟随耶稣的使徒不同,他强调自己不是出于人的差派,而是由耶稣基督所差遣。我们需要回到《使徒行传》9:1-19,扫罗悔改归主的经历;此经历在22:3-16和26:9-18中再次得到见证。这里说明他对福音的认识是从神而来的。
  2. 1:13-14
    保罗表明,在认识耶稣归主之前,他是一位宗教狂热者,极为看重犹太的传统(包括《塔木德》及其口传《米示拿》《革马拉》)。因不明白耶稣基督的福音,且认为福音亵渎犹太神,他曾极度愤怒地逼迫教会——也就是逼迫基督。他过去在犹太教中的生活态度、行动和道德行为,现今已转为对其敌对的看法。
  3. 1:15-24
    这段经文记述保罗归主后的事迹与使徒资格的论证。
  4. 1:15
    保罗说自己的得救是出于神的爱与旨意,在母腹里就被神拣选,作耶稣基督的仆人。
  5. 1:16
    他被召为外邦人的使徒,是因为神向他显明(参看《使徒行传》9:6、15),所以传福音给外邦人时不需与他人商议。
  6. 1:17
    保罗归主后,没有先去见耶路撒冷的使徒,而是退到阿拉伯(大马色附近)安静思索。犹太派的基督徒认为使徒都在耶路撒冷,保罗承认他们比他早作使徒,但他的使徒身份并非来源于耶路撒冷教会,而是因与主在大马色的特殊相遇,真实且同样可以为基督的复活作见证。
  7. 1:18
    “三年”可能指保罗信主时起算,也可能指他从阿拉伯回大马色后算起。在这期间,他已在大马色或阿拉伯地区开始传福音。三年后,他才上耶路撒冷去见彼得,这并不影响福音的真理。保罗去耶路撒冷之行可对应《使徒行传》9:27或11:30。
  8. 1:19
    主的兄弟雅各并非最早跟随耶稣的门徒,未在使徒行列中。此节表明保罗在耶路撒冷只见到彼得和雅各。
  9. 1:20
    保罗从逼迫教会者,蒙召后经历了180度的大转变,热心传扬耶稣基督。若非巴拿巴的引介,他甚至可能无法见到彼得和雅各;因此他向犹太信徒说明这一事实,断言绝非谎言。
  10. 1:21-22
    保罗强调自己未受耶路撒冷各派对福音不同解释的影响。在1:13他用“神的教会”,此处改称“基督的各教会”,特别加上“基督”二字,说明这是属基督的教会。
  11. 1:23-24
    虽然保罗的福音不是从犹太地区的教会学来的,但其福音本质已被这些教会完全接纳。因此他们因保罗的缘故,归荣耀给神。

经文分段

  • 保罗的辩驳(1:11-12)
    • 信息不是出于人的设计(1:11)
    • 信息不是从人的传授(1:12a)
    • 信息是直接来自基督(1:12b)
  • 保罗述说他使徒的资格(1:13-24)
    • 信主前的作为(1:13-14)
    • 信主时的见证(1:15-16a)
    • 信主后的事件(1:16b-24)

讨论分享

  1. 保罗所宣称从基督而来的启示,可有什么证据作为支持?
  2. 为什么保罗这么强调他的信息来源?
  3. 保罗的生命见证是什么?保罗在这里见证他得救的经历,其用意是什么?
  4. 为什么加拉太教会的信徒需要了解他所传的信息不是第二手的资料?这跟证明他使徒的身份有何关联?
  5. 保罗一再强调他的信息没有耶路撒冷使徒的正式核准,他的独立性在说明他的要点是什么?
  6. 我们如何评断基要真理的内容?
  7. 什么是我们应该认定的基要真理?

生活应用

  1. 假如你为了见证福音、生命发生改变,你愿意分享什么?你在基督里最重要的经历是什么,可以向别人见证?
  2. 你知道谁曾经抵挡基督,而现在是基督的跟随者,什么使得他改变?
  3. 我们需要不断省察我们所传的福音内容,是否与使徒的见证一致。
  4. 我们在教会里的事奉,是否有神的呼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