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信仰
Q1. 对上一课「因信白白称义与因信操练成圣(圣徒的本分):活出神的义(一):圣徒与神、圣徒与教会、圣徒与人」还有什么问题吗?
Q2. 阅读罗马书第十三章。背诵:
主要经文
- 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 13: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 13: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其它经文
- 13: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 13:12-13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Q3. 是不是任何人的权柄,无论对错好坏,基督徒都要顺服?在考虑对待权柄的态度时,是不是应该分辨权柄的性质,从而区别对待?
在基督徒的生活里,对「权柄」的顺服必须依据神的原则。罗马书十三章明确指出,所有的统治者都是神所设立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基督徒盲目服从一切行为。若权柄的命令违背神的旨意(如迫害信徒、强迫不义),基督徒应以顺服神为首要原则。分辨权柄的性质,就是辨认该权柄是神所容许、用来维持秩序的工具,还是已经背离神公义的体系。对前者我们顺服,对后者则需凭信心靠神,甚至在必要时公开反对。
Q4.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那么用贷款来购房、买车、上学是否可以?
罗马书十三章所说的「不可亏欠人」,是指基督徒在道德上不应欠人恩情或债务,尤其是出于贪欲的占有。合理、负责任的贷款若按时偿还,并不违背此原则;关键在于贷款的动机与偿付能力。若借贷是为满足基本生活、教育或服事需要,且有明确的偿还计划,便不算「亏欠」。相反,若借贷成为逃避责任、沉溺奢侈的手段,就会违背彼此相爱的精神。
Q5. 保罗教导我们「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这和前面 3:20 节说的「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是否有矛盾?
两段经文各自强调律法的不同层面。罗马书 3:20 指出,仅凭遵守律法不能称义,因人的行为本身不可能完全满足神的公义。罗马书 13:8-10 则说明,爱人如己是一种内在的、由圣灵更新的心态,它「成全」律法,因为爱本身是律法的实现方式,而不是律法的外在行为。二者并不冲突:前者揭示称义的根基是基督的恩典,后者说明在蒙恩后应当在生活中凭爱完成律法的要求。
Q6. 怎样理解「爱人如己」?是先爱人再爱己,还是先爱己再爱人?还是同时爱人爱己?是同样的爱人爱己(半斤八两)吗?在爱人和爱己不能两全的情况下,应该爱谁呢?
「爱人如己」是耶稣对律法的总纲,意味着我们对他人的爱应当与对自己的爱同等诚实、负责任。圣经把自爱视为神所设立的本能(爱自己是神的创造),但它必须在敬神的框架下运行。爱人不是要把自己置于次要,而是要在爱己的基础上扩展到邻舍;二者并非竞争关系,而是同一本源的流向。若在极端情境下必须取舍,首先应确保自己在属灵上得以稳固(不缺乏与神的关系),随后才能更有效地去爱他人。
Q7. 保罗和其他使徒早在初期教会时,就一再提醒弟兄姊妹主必快来,而两千年过去了,主还未来,你对此如何解释?如果一件事情,长时期内都不兑现,你认为还有必要再提吗?今天回过头去看「主必快来」的教义,对初期教会有何意义呢?对今天二十一世纪的教会又有何意义?你真的认为主快来了吗?为什么?
使徒的「主必快来」并非指具体的日历日期,而是强调基督再来是一种持续的属灵盼望,激励信徒在世代更迭中保持圣洁和盼望。神的应许不会失信,虽然我们仍在等待实现的时机,但这盼望推动信徒把每一天活成「如同在天国中」。对初期教会而言,这话语给予了在迫害中坚持的力量;对今天的信徒,它提醒我们不要因时代久远而失去热情,而要在生活、社会、科技转变中仍保持警醒。主的再来仍在神的主权之中,我们凭信心期待,因圣经启示与圣灵的见证,确信祂终将临到。
Q8. 在你成为基督徒以后,顺服权柄、爱人如己和儆醒等候主再来,这三个教义中,你最早接触到的是哪一个教义?对你生命影响最大的是哪一个?
大多数人在归信初期先感受到「顺服权柄」的实践,因为教会生活常涉及对长者、牧者及社会法律的顺服。随后,爱人如己的教导会在团契、服事中逐渐显现其深度。对我个人而言,儆醒等候主再来带来的永恒盼望最为根本,它塑造了我对日常生活的价值观,使我在顺服与爱人的行动中常怀敬虔的警醒。
学真道
(此处为教学讲解内容,无需答案)
塑生命
Q1. 基督徒可以议政(谈论政治、发表政见)吗?可以参政(参加政府或反对政府)吗?在教会中可以谈论政治、发表政见吗?请你对比一下,你在以下三个不同阶段中,对人的权柄(政府的、公司的、学校的、主人的……)的看法和对待态度,你最深的感受或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 信主之前
- 信主之后
- 学习过罗马书第十三章以后(包括还存在的问题)
- 信主之前,我往往把世俗权柄视为单纯的政治或管理机构,缺乏属灵视角。
- 信主后,我开始认识到所有权柄都是神所设立的工具,因而在顺服时带着祷告和辨别。
- 学习罗马书十三章后,我更明确地将「顺服神所命的权柄」与「在不违背神旨意时的良心抵抗」区分开来,明白在教会里讨论政治时应以爱与真理为根基,避免党派化。 最大的改变是:从对权柄的简单接受或排斥,转为以神的主权为框架的成熟辨识。
Q2. 既然要爱人如己,那么基督徒能爱自己吗?能关心照顾自己吗?能对别人的请求说「否」吗?请你对比一下在以下三个不同阶段中,对爱人如己(怎样爱人、怎样爱自己)的看法和对待态度。
- 信主之前
- 信主之后
- 学习过罗马书第十三章以后(包括还存在的问题)
- 信主前,我常把自我保护等同于自私,觉得「爱己」似乎与基督徒的牺牲精神冲突。
- 信主后,明白神创造我们是为荣耀祂,爱自己是神所命的自我管理(如《诗篇》二十三篇)。
- 罗马书十三章让「爱人如己」成为实践的标尺:先在神里得到满有的爱,才能把这爱延伸给他人,也能在不违背爱邻舍的原则下,适当地说「不」,保护自己的灵命与健康。
Q3. 请分享你对「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的认识。应当怎样具体地落实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你准备从何做起?你认为什么是最难作到的?
「常以为亏欠」是指我们应当以永不满足的爱心,对人持续付出,而不是等价交换。具体落实可以从每日的祷告、鼓励信息、帮助同工的实际需要开始。我的计划是每周安排一次主动探访或代祷,视为对爱人的「欠债」。最难的往往是对那些对我们不友善或迟迟不回馈的弟兄姊妹保持这种无条件的爱。
Q4. 既然黑夜已深,白昼将近,主耶稣随时可能再来,那么基督徒能争取荣誉(学位、奖状、表扬……)吗?基督徒能买房、置产、投资吗?有人说:我们每天都应该当作在地上的最后一天来过。你同意这个说法吗?请分享你的看法。你准备如何度过地上最后的一天?主再来的教义,对基督徒有什么重要的、现实的意义?
基督徒可以追求学业与职业上的成就,只要动机是为荣耀神、服事人,而非自我炫耀;同理,购房、投资也是神所赐的资源的良好管理。把每一天当作可能的「末日」有助于我们保持紧迫感,防止懒散;我认同此观点,但更重要的是每日以爱神爱人为核心,活出天国价值。若真的面对「最后一天」,我会先敬拜、祈祷,然后用爱心服务身边需要帮助的人,把未完成的事交托给神。主再来的盼望提醒我们:今生的决定影响永恒,因而激励我们活出圣洁、分享福音、勤勉作工。
Q5. 什么叫带上光明的兵器?什么叫行在白昼?什么叫披戴主耶稣基督?
「光明的兵器」指的是圣灵所赐的属灵装备——真理的剑、信心的盾牌、和平的腰带(以弗所书六章),用来对抗暗昧的行为。「行在白昼」象征在基督里活出公开、诚实、无畏的生活方式,远离暗中作恶。「披戴主耶稣基督」是把基督的品格、价值观、使命感当作生命的外在标记,靠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表现为爱、忍耐、圣洁的生活方式。
Q6. 请总结你在本课(罗马书第十三章)中学到的功课,并分享。通过第十课的查经,你是否更加深了对神的敬畏和顺服?还有什么困惑或问题吗?
本章教导了三条核心功课:
- 所有权柄皆出于神,信徒应在顺服中持守良心;
- 爱人如己是律法的总纲;
- 盼望主再来,必须常儆醒、披戴基督。
第十课的查经让我在日常决策、职场关系及社交媒体上更加留心以神的视角辨别权柄,也在爱人的实践上更有恒心。仍有困惑的是:面对现代极端政治压迫时,如何在不违反良心的前提下保持合法的顺服?
Q7. 请预习第十一课的《思信仰》部分的经文和问题。
预习要点:阅读罗马书十四章,思考保罗如何区分信心的自由(对食物、日子)与基督徒之间的彼此接纳;准备回答:
- 「信心」在本章指的是对基督救恩的确信与对神恩典的信靠;
- 与因信称义的信心相比,它更多涉及生活中的宽容与不犯罪的自由,仍然根基于基督的救恩。
Q8. 罗马书十四章中讲的「信心」是什么意思?与我们以前讲的信心(例如因信称义的信心)一样吗?
罗马书十四章的「信心」指的是对神恩典的个人确信,使基督徒在饮食、节期等非要事上拥有自由,不致彼此绊倒。它与因信称义的信心同源——都是倚靠基督的救恩——但后者强调的是救恩的根基与称义,前者则是这根基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应用与宽容精神。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