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需要上帝的福音?需要耶稣基督的救赎?因为全人类都在罪的影响之下,罪惹动上帝的忿怒,结局是定罪的审判。有任何人可以逃避神的审判吗?犹太人振振有词地说,我们是和上帝立约的民族,我们有豁免权;外邦人则推说,我们不像犹太人有从上帝来的特别启示,我们有借口可以减刑。
保罗用两章的篇幅(一:19 至三:20)分别拆解犹太人和外邦人的说词;他首先将箭头毫不留情地指向外邦人(一:18–32),保罗将外邦人所犯的罪赤裸裸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外邦人因离弃真神为自己制造各样的假神,他们认识神的能力已永久受损,神的审判就是将他们交付给他们自己的邪情私欲,任凭他们落在无以自拔的罪的辖制中。
罪的结局就是死,人有可能逃避这样的结局吗?有的!保罗在进一步阐明「因信称义」(三:21 至四:25)之前,他先为「因信称义」的福音铺路。福音的背景是全人类无边际的黑暗,人若不认识自己的光景,他们无法理解自己迫切地需要福音。
外邦人在罪恶中没有出路,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候福音真光的照耀。
主题
弃绝神的外邦人在拜偶像的罪中沉沦。
大纲
- (1)压制真理的人会受到神忿怒的审判:神在人的心里和大自然中启示祂自己(一:18–20)。
- (2)人如何压制神的真理以及神的审判(一:21–32)。
- A、人将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审判:神任凭他们随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一:21–24)。
- B、人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审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一:25–27)。
- C、人故意不认识神,审判:人的心思被扭曲,犯下种种恶念和恶行(一:28–32)。
问题讨论
Q1. 在以色列的历史中,他们曾经如何经历到神的忿怒和审判?参出三十二:10–12、民十一:1、耶二十一:3–7。神忿怒的原因是什么?罗一:18。神的忿怒显明在怎样的人身上?人如何压制真理?
Q2. 上帝如何在人心里以及大自然中启示祂自己?你认为人在被造的世界中可以意识到有一位神的存在吗?参传三:11(神将永生安置在人心里)。人是否生来就具有思想神的能力?
Q3. 根据一:21–24,当人压制真理(神的启示)时,他们作出了什么愚昧的事?神如何审判他们?神「任凭」是什么意思?
Q4. 根据一:25–27,当人压制真理(神的启示)时,他们作出了什么愚昧的事?神如何审判他们?
Q5. 根据一:28–31,当人故意不认识神时(拒绝了神的启示),他们会受到怎样的审判?一览保罗的「恶行清单」,你认为有任何「义人」可以完全免除这些指控吗?
Q6. 人是否能意识到自己的恶行会受到审判?为什么鼓励别人犯罪的人应该罪加一等?
Q7. 总结一:18–32,罪恶的根源来自哪里?结果如何?保罗这段论述的目的是什么?
反思和应用
在你现在生活的世界中,你是不是可以看到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描述的现象?当你在大街小巷中行走,当你打开电视或是上网浏览,你看到的是什么?保罗指责的不仅是当代的外邦人,也是每个世代中行不义的人;世人都亏缺了神的荣耀,人人都需要基督的福音,没有任何例外。
当保罗开始论述福音的时候,他不是以「神爱世人」作为起点,而是以「神的忿怒」和「神的审判」进入福音。保罗的福音宣告提醒我们: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除了宣扬神的爱,我们也应该大胆地宣告神的审判。
保罗的「恶行清单」指控的是故意不认识上帝的人;对于认识上帝的人,这张清单可以作为鉴戒和自省。我可以问自己:其中所列出的哪一样罪正是我需要悔改的?
附注
保罗在 V.18–32 这段经文中指责的对象是那些人?
V.18–32 指责这些人排拒神的自然启示,显然是指外邦人。犹太人要负责的是他们在律法里所领受的特别启示,外邦人则要为他们在律法之外所领受的自然启示负责。这段经文将外邦人的道德堕落追溯及偶像崇拜,这也是犹太人严厉指责外邦人的一件事。
什么是「自然启示」和「特别启示」?
罗一:19–21 是新约中有关「自然启示」(一般启示或普通启示)最主要的一段经文。「自然启示」是神透过祂所创造的大自然来启示祂自己,它的对象是普世的人;「特殊启示」是神透过基督以及圣经来启示祂救赎的恩典,它以特定的地点和人物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