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与解释
- v1:“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是完成被动分词,表明已公开、已完成的事实。加拉太信徒本该相信这件事,却被犹太派基督徒的假教师所迷惑,致使保罗既爱又恨、惊惶失措,遂称他们为“无知的加拉太人”。他们并非愚笨,而是缺乏警惕,未能充分运用辨别力(见路24:25)。
- v2:保罗只提出一个问题,就能显明他们的无知:领受圣灵是因律法的行为,还是因听福音、相信的结果?答案显然是后者。接受圣灵也就是接受基督的义(罗8:16),圣灵与我们心里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 v3:加拉太人领受圣灵乃因信基督,而不是因人的行为。若仍靠“肉体”(软弱、有罪之身的努力,如行割礼以求称义),就显示出无知的想法。得救与成圣都是圣灵的工作。
- v4:“你们受苦如此之多”可译为“你们经历了许多事”(NEB),与上下文相符。这些靠圣灵行的神迹(参徒14:8-10)难道全是徒然吗?保罗以柔和的口吻追问,意在使他们悔悟归回真道。
- v5:本节以问题方式提醒他们,神白白赐下的圣灵和在他们中间运行的异能,乃因听福音的结果,绝不是行律法所能成就的。父神将圣灵赐给信徒,是因他们的信心与恳求(见路11:13)。“异能”指所承受的能力(林后12:9,弗3:20),是父神赐给儿女的恩赐。
- v6:在说明加拉太人的经历后,保罗指出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经验与之相同。亚伯拉罕先认识自己不能凭行为得义,便谦卑交托,凭神的能力成就他不能完成的事,完全信靠神。
- v7:用“所以”接前句,说明真正的亚伯拉罕子孙是以信为根基的人,而非受割礼的人。换言之,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只要凭信得救,便与亚伯拉罕拥有相同的属灵血统,才是真正的后裔。
- v8:“圣经既然预先看明”把圣经人格化为“主说”。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15:6)。这显示亚伯拉罕称义的方式与外邦人的称义完全相同。于是经上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创12:3;18:18;22:18;26:4)。
- v9:神赐给亚伯拉罕的福气,同样地赐给一切因信而得救的人。
经文分段
- 加拉太人的经历和亚伯拉罕的称义(3:1-9)
- 加拉太人的经历(3:1-5)
- 信徒与耶稣基督的经历(3:1)
- 信徒与圣灵的经历(3:2-4)
- 信徒与圣父的经历(3:5)
- 亚伯拉罕的称义(3:6-9)
- 亚伯拉罕因信蒙神悦纳(3:6-7)
- 外邦人因信同蒙神悦纳(3:8-9)
- 加拉太人的经历(3:1-5)
讨论分享
- 保罗在 3:1-5 节的质问,为了证实那些在 2:15-16 所辩护的?
参考答案
保罗的质问旨在证明,靠律法的行为并不能使人称义;只有凭信心接受福音、领受圣灵,才能得救。2:15-16 所强调的因行为受律法的审判,在此被明确否定,表明称义不是靠行为,而是靠对基督的信心。
- 从 3:1-5 节里,保罗指出加拉太人的无知是哪些?
参考答案
保罗指出他们的无知在于:1 误以为靠律法或肉体的努力(如行割礼)即可得救;2 忘记了基督已经为他们钉十字架,圣灵是因信福音而来的;3 轻忽了信心与圣灵的关系,仅凭外在仪式而忽视内在的活神。
- 从 3:6-9 节亚伯拉罕的例证,如何支持保罗的辩护?我们在基督里的信靠,如何成就了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
参考答案
亚伯拉罕因信被称为义,且这应许是“赐给所有相信者”。保罗借此说明,称义的依据是信心而非律法,正如亚伯拉罕的后裔——外邦信徒——同样因信得福。我们藉着对基督的信靠,实际参与了神在亚伯拉罕身上所立的永远应许,因信得享神的恩典与祝福。
- 保罗对「行律法」的负面论断,是指哪些事情?他的论点是为了强调什么?
参考答案
行律法指依靠遵守摩西律法、行割礼、遵行外在宗教仪式来追求称义。保罗的论点是要强调,律法只能显示罪,无力赐生命;唯有基督的信心才能使人称义,且圣灵的工作才是真正的拯救根基。
- 保罗为什么把外邦基督徒和亚伯拉罕扯在一起?他所带出来的信息是什么?
参考答案
保罗把外邦信徒与亚伯拉罕并列,表明神的恩典是向所有信心的人开放的,不是局限于族裔。信息是:只要凭信心接受基督,外邦人同样成为神的子民,分享亚伯拉罕的应许,且在属灵上成为真正的后裔。
生活应用
- 如何使你信基督的生命得到长进?你的依靠是什么?
- 你认同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吗?分享你的看法。
- 你对不同族群或不同阶层的人,有使他们得蒙神悦纳的负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