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在外邦教会的事奉生涯中,犹太背景的假教师如影随形。每当保罗在一个地方撒下福音的种子、一个雏型的教会刚成形时,假教师随即潜入作破坏的工作。他们暗示保罗的福音有别于耶路撒冷教会使徒们的福音,耶路撒冷教会是最高的权威,所以保罗传的福音是不可靠的。
保罗面对这样的指控,作出两个回答:其一,他的福音完全是出于神的启示,并没有受到使徒们的影响(加1:11‐24);其二,他所传的福音和耶路撒冷使徒们的福音是完全一致的,他本人以及他所传的福音都得到使徒们的接纳(加2:1‐21)。
保罗和耶路撒冷的使徒们有什么关系?保罗提到,他在归主三年之后才第一次去耶路撒冷,并且只停留了十五天;信主十四年之后,保罗再度来到耶路撒冷,在这次与使徒们的会面中,使徒们完全肯定保罗所传的福音,显然他们也接受保罗的主张——外邦基督徒不需要受割礼。他们对保罗唯一的要求只有「记念穷人」(徒2:10)。
为辨明割礼不是救恩的条件,保罗指出两件事。第一件发生在他停留耶路撒冷期间,假教师要求与他同行的外邦基督徒提多受割礼,保罗为福音的真理毫不让步。第二件发生在叙利亚的安提阿,因彼得的行为违背福音真理,保罗当众不留情面地指责他。
什么是福音的真理? 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
昨日、今日、直到永远,福音只有一个,就是单单信靠耶稣基督!
主题
犹太人和外邦人同样是因信耶稣基督而被称为义。
大纲
- 保罗和耶路撒冷的使徒们彼此相交(加2:1‐10)
- 保罗在安提阿与彼得发生冲突(加2:11‐14)
- 犹太人和外邦人同样因信称义(加2:15‐21)
问题讨论
加2:1保罗提到「过了十四年」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吗?这是保罗第几次上耶路撒冷?
保罗这次到耶路撒冷的原因是什么?参徒十一:30,十五:1‐2,加2:2。你以为保罗为什么带提多同行?当假弟兄力主提多必须受割礼,保罗为何不肯让步?
保罗和耶路撒冷的使徒们会面的经过如何?他们对保罗所传的福音有任何不同的意见吗?双方达成了什么共识?使徒们对保罗唯一的要求是什么?
加2:11‐14这件冲突事件发生在哪里?是怎么一回事?你认为彼得为何这么做?保罗如何当众指责彼得?你认为保罗是否小题大作?为什么彼得的行为是违反了福音的真理?
保罗当日如果息事宁人,让这件事情含糊过去,你认为可能会有什么后果?会如何影响到后来外邦基督徒和犹太基督徒之间的关系?
安提阿的事件有什么后续的影响?参徒十五章。在发生这件冲突之后,保罗和彼得之间是否产生嫌隙?参彼后三:15‐16。
「称义」这个字在加2:15‐21这段论述中一共出现了几次?「称义」是什么意思?
保罗在加2:15‐21这段论述中阐释基督徒是因信称义,为什么行律法无法使人称义?犹太人得救的途径和外邦人有什么不同吗?所以犹太派基督徒对于守律法的坚持是否和福音信仰产生矛盾?如果称义仍必须凭借律法,是否等于基督十字架的救恩不足以使人得救?如此,因信称义的福音还站得住吗?
保罗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什么意思?他如何描述他的属灵生命?与基督同死同活是什么意思?
加2:15‐21保罗这段论述的重点是什么?
反思和应用
- 既然福音只有一个,为什么基督教会有许多宗派?如何确认我们所信的是同一个福音?
- 保罗甘心迁就软弱的弟兄,但对「假弟兄」却毫不让步,在这件事上,你学到了什么?
- 当弟兄有错不是应该私下规劝吗?保罗当众指责彼得是不是缺少爱心?如果保罗不这么做,可能会有什么结果?你认为基督徒在那种情况之下应该公开指出人的错处?
- 你曾经在教会中见到类似彼得所犯的错误吗?你曾经因为怕得罪人而做出任何违背福音的妥协吗?我们能够从彼得和保罗在安提阿的冲突学习到什么功课?不论是教会或信徒之间,我们如何回到福音里来解决争议?
- 如果救恩除了相信耶稣,还必须遵行许多礼仪和行为的规范,你认为自己还有得救的希望吗?分享你对恩典的体会。
- 与基督同死和同活是什么意思?你如何在生命和生活中有这样的经历?
注解
加2:1保罗提到的「十四年」是什么时候?这是他第几次上耶路撒冷?
保罗提到的十四年可能从他第一次到耶路撒冷算起,也可能是从他归主之后算起,重点在于强调他在外邦人中服事多年,福音已相当成熟且未受耶路撒冷母会的影响。这是保罗的第二次或第三次耶路撒冷之行(参徒十一30,十五2)。
加2:1提多是谁?保罗为什么特别提到他?
提多是外邦基督徒,也是保罗的重要同工,早在安提阿的宣教以及哥林多的事奉中就与保罗并肩工作。保罗特意带提多同行,是为表明外邦人不需要受割礼,提多本身就是未受割礼的见证。
加2:16「称义」是什么意思?
参罗三19、23,四5,这些经文指出,人被称义与自己的行为无关。由于基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罪人的审判,凡信靠基督的人就被神算为义,等于是法律地位上的改变——「罪人」被宣告为「义人」,不再受神的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