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神的救赎恩典,是全面性的。它会改变人的身、心、灵各方面。因此一个蒙受神恩典的基督徒,一定会乐意让基督在他里面活着——以基督为生活的榜样,在每件事上效法基督。 有这样认识的基督徒,遇到有人要更改基督福音,他一定会勇敢地站出来,向那些不明白的人说明福音的真理,并且指出他们的错误。他这样做,不是出于愤怒或者自义,而是出于爱。他知道更改基督福音的背后,有撒旦的工作;更改的"假福音"会把人带入灭亡的地步。为了人的灵魂,他必须坚持纯正的基督福音。
主题
坚持基督福音的纯净
大纲
- 一:坚持福音真理,勇敢对质严重的错误(11–21)
- 当面抵挡严重的错误(11–14)
- 说明核心真理(15–18)
- 领受神恩,脱离律法,在基督里活(19–21)
背诵经文
加 2:20–21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读经
加拉太书 2:11–21
名词解释
- 割礼:割礼起源于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创十七11),它是犹太人与神立约、守律法的记号。所谓割礼,就是割掉男性阴茎的包皮。犹太主义者主张外邦信徒必须受割礼,归化为犹太人,才能得救。
问题讨论
一、坚持福音真理,勇敢对质严重的错误(11–21)
1. 当面抵挡核心真理方面的错误(11–14)天国原则:与福音真理违背的,需要当面澄清!
2: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核心真理方面),我就当面抵挡他。 2: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2: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 2: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的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违背核心真理),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生活),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传统)呢?
- 保罗说的"可责之处"是指什么?
保罗所批评的,是彼得在安提阿的言行不一:他原本与外邦信徒一同吃饭,表明在基督里犹太人与外邦人同为弟兄;但当"从雅各那里来的人"到达后,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这种隐藏真实行为的做法,实质上否认了在基督里合一的福音真理。
割礼派基督徒认为,人得救的条件是什么?
接受基督救恩,再加上接受割礼的仪式。他们主张外邦信徒必须先归化为犹太人(受割礼),才能真正得救。
在基督救恩上面再加一些人为的条件,有什么不好呢?他们也信基督啊?
第一,加上人为条件与神的启示相悖,本质上是在福音上添加神没有要求的,违反了唯独恩典、唯独信心的真理。第二,一旦打开人为条件的缺口,很容易发展成异端,使福音失去其纯粹性。第三,人为条件会让基督徒失去在基督里的自由,陷入靠行为称义的捆绑之中。
太 24:35 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 彼后 2:1 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
- 圣经有教导,见到弟兄姐妹软弱/犯罪,要先私下劝告。保罗在这里为什么"当面"就与他们对质?
因为此次涉及的是福音的核心真理——人称义是单凭信心还是加上律法行为,这不是可以私下妥协的小事。割礼派更改了"唯独基督、唯独信心、唯独恩典"的根基,保罗必须立刻公开指出,以免错误被默认、误导更多人。此外,彼得与巴拿巴在当时教会中有很大的影响力,他们的行为已经影响了众人和巴拿巴,所以保罗不能等。
加 6:1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
彼得、巴拿巴是否知道割礼派基督徒的错误?
他们应该知道。不然当初他们不会主动与外邦信徒一同吃饭,表明他们认同外邦人不须先成为犹太人才能得救。
他们为什么怕奉割礼的人呢?
初期教会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犹太社群,奉割礼的犹太人势力强大,拥有宗教和社会的影响力。彼得到安提阿之前可能与耶路撒冷教会领袖有过默契或顾虑,担心被犹太主义者排斥或迫害,因而选择了妥协退缩。
从彼得与巴拿巴的失败,今天的社会有什么会令我们害怕的?我们可以学习到什么?
今天我们可能会害怕职场中的排挤、社交圈的疏远、舆论的嘲讽,甚至经济上的损失,从而不敢为真理站立。我们可以学习的是:不要因人的眼光而妥协福音的真理;真正的勇气来自于对神的信靠,而非对人的惧怕;同时也要以温柔的心挽回过失的弟兄,而不是定睛在他们的软弱上。
圣经原则:靠人自己,无法成为神眼中的义人。
2: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犹太人看外邦人是不洁净的罪人); 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在基督里的信心),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2:17 我们若寻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把没有行割礼看成罪),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么(因信称义,不必割礼)?断乎不是! 2: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行律法称义),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 在本段,保罗如何说明,靠血气无法完成律法的要求?
保罗明确指出,凡有血气的人没有一个能因行律法称义,因为没有任何人能够完全遵行神的律法。传 7:20 和罗 3:10 都印证了这一点:世上没有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人称义是单靠信心,而不是靠行为。
请说明,什么是圣经说的被神"称义"?
"称义"是指神宣告罪人为义,不是因为他们自己完美,而是因着悔改信靠基督,神便白白地将基督的义归算给他们。这样的人现在就被神"称为"义人,得以亲近神,并享有神为儿女预备的天国祝福。基督徒要等到基督再来、身体改变之后,才能真正脱离罪的权势,成为完全无罪的义人。
罗 3:24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 罗 5:1–2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借着祂,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 面对未信主的朋友,你可以简单把基督福音的核心说明清楚吗?
福音的核心是: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但神差遣祂的儿子耶稣基督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的刑罚;我们只要悔改、信靠耶稣,就能白白地被神称为义,与神和好,并获得永生。这完全是神的恩典,不是靠人的行为换取的。
圣经原则:领受基督救恩,就要跟随基督而活。
2:19 我因律法(无效),就向律法(其实是肉体)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基督是主);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相信/跟随基督);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2:21 我不废掉(搁置)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自我中心的行为)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 第19节保罗这里说的"向律法死",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向律法死"意味着:第一,不再以人的行为作为得救的条件或基础,救恩完全在于基督;第二,不再骄傲地倚靠自己遵行律法的能力到神面前,而是谦卑承认自己无法完全满足律法的要求;第三,不再以律法主义为生活准则,而是舍己跟随基督,住在基督里。
第19节保罗说他现在是"向神而活",这是什么意思呢?
"向神而活"意味着:老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不再被罪和旧我的权势辖制;基督在我里面掌权,行事听从基督的引导,效法基督的榜样,将神国度的人生放在首位,一生为荣耀神而活。
- 第20节保罗说他现在是在"肉身活着",有什么属灵的意思?
第一,我们现在仍然活在必朽坏的肉身之中,但将来复活时我们将获得不朽坏的灵体;第二,这必朽坏的肉身仍有犯罪的倾向,因此我们需要将自己持续奉献给神,不让肢体作不义的器具,而是作义的器具,如此才能胜过犯罪的诱惑。
林前 15:42 死人复活也是这样: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 罗 6:19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 第21节"我不废掉神的恩",是什么意思?
"我不废掉神的恩"是指保罗坚决捍卫"救恩唯独本乎恩、唯独因着信"的真理。如果人称义可以借着遵行律法(即依靠自己的功德),那基督的死就成了多余,十字架便徒然了。但事实上,陷在罪中的人根本无法自救,只能谦卑地悔改,完全倚靠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
一个知道自己得救赎是完全出于神的恩典的人,生活会有什么不同?
第一,他会甘愿奉献自己的生命给主,活出感恩和顺服的生活;第二,他会谦卑地服事人,因为知道自己本身不配得救,所以能够接纳别人的缺点和软弱,以恩慈待人,而非论断他人。
从这段经文,你看到什么圣经原则?
领受了主的恩典,就不当再回到律法主义的捆绑中;而是应当为主而活,坚持主的道,以信心和顺服回应神的恩典,让基督在自己里面掌权和活着。
- 请分享:你现在活着,是因为相信什么?
这是一个个人反思和分享题,邀请每位组员根据自己的信仰历程,陈述自己生命的核心信念——即自己所信靠的对象是谁、什么真理塑造了自己的日常生活,以及这种信念如何带来生命的改变与方向。
反思和应用
- 在本章圣经中,我对于(神/耶稣、人性/自己)有什么新的认识?
- 本周我要如何应用一个今天学习到的功课?
带领者提示:本节"反思和应用"可安排在最后 5–10 分钟,让组员安静默想后自愿分享。建议带领者以身作则先分享一个真实的应用目标,鼓励组员定下一个具体可行的行动,并在下周查经开始时简短回顾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