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提纲
- 因主必再来——要持定忍耐的盼望(五7-8)
- 因主有恩慈——要效法忍耐的榜样(五10-11)
- 因主将审判——要谨守忍耐的言语(五9、12)
经文要点
一、因主必再来——要持定忍耐的盼望(五7-8)
- 「忍耐」不是消极、被动的接受,更不是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忍受,而是主动地、坚韧地面对试炼与试探,在重大压力下能靠着神所赐的内在生命,有积极乐观的心态、有不被动摇的能力。
- 「忍耐」的属性:
- 圣爱的表现(林前十三4)
- 圣灵的果子(加五22-23)
- 忍耐的缘由:主再来的盼望
- 主再来的应许(约十四1-3)
- 主再来的复活(林前十五)
- 主再来的完全(启二十一1-4)
二、因主有恩慈——要效法忍耐的榜样(五10-11)
注意:两个不同的「忍耐」。
先知的忍耐(μακροθυμία Makrothymia,patience,NIV):有对灵魂得救而忍耐的爱心。
- 神托付的先知是神的代言人,传讲神拯救与审判的信息,但他们常遭逼迫(参来十一32-38)。
- 主耶稣肯定他们受苦能忍耐的心志,给他们在天上的赏赐,也教我们效法(太五11-12)。
约伯的忍耐(ὑπομονή hupomone,endurance,NASB;perseverance,NIV):对环境艰难而忍耐的信心。
- 约伯敬畏神,却在生命中遭受很多的试炼与试探。
- 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约伯并不犯罪,相反他俯伏在地上敬拜神。
- 约伯不明白为什么,甚至向神争辩,但从没有离弃神,并谨守口中的言语。
- 约伯的结局:神亲自向约伯说话,使约伯从苦境转回,并赐给他的比他从前所有的加倍。
- 雅各藉着约伯的结局说明一项真理:「主是满心怜悯,大有慈悲。」
三、因主将审判——要谨守忍耐的言语(五9、12)
雅一26、三1-12讲到谨慎言语。
不可抱怨(v9)
- 解决方案:弗四1-3——「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
言语坦诚(v12)
- 信徒若是了解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就不会起誓来表明自己的言语真实。
- 我们的言语交流必须坦诚,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 无端起誓时,就是滥用主的名。
- 埋怨与妄称主名的起誓,主都要审判。
讨论与分享
Q1. 什么是圣经所说的忍耐?「忍耐」与「耐心」是一样的吗?请说明。你是有忍耐的人吗?
圣经所说的忍耐(makrothymia / hupomone)不仅是「耐心等候」,更是主动、坚韧地在试炼与压力下持守信仰,依靠神所赐的内在生命,不被动摇。它既是圣爱的表现(林前十三4),也是圣灵的果子(加五22-23),与仅仅指情绪上的「耐心」不同,圣经的忍耐包含方向明确的生命委身。「你是有忍耐的人吗?」为个人反思问题,答案因人而异,可结合具体生活处境分享。
Q2. 基督徒忍耐直到主来,与农夫忍耐等候出产,其共同点是什么?
两者的共同点在于「带着盼望的等候」。农夫不是盲目等待,而是知道秋雨春雨到时必有收获(雅五7);基督徒也不是消极等待,而是确信主再来的应许(约十四1-3)。二者都需要在等待中不放弃、不抱怨,以信心持续前行,并借着忍耐结出生命的果子。
Q3. 世俗、非基督徒所谓的「福」(多子多孙、长命百岁、学富五车、家财万贯、功名利禄……)与第11节的「福」是同样的意思吗?你个人认为什么是「福气」?你能试着说出圣经所阐述的、及神应许要赐给祂儿女的「福」有哪些吗?得到这些「福」有什么先决条件吗?请说明。
世俗的「福」多为物质、健康、名望等今世利益,而雅五11所指的「福」是信徒在试炼中坚忍到底后,神以怜悯和慈悲所赐下的属灵福分与最终成全。圣经中神应许给儿女的「福」包括:承受天国(太五3-10)、心里知足与喜乐(诗一二三1)、避开患难的日子(启三10)、永生的盼望(约十七3)、以及属灵的产业(彼前一4)。先决条件通常是:信靠基督、在试炼中持守信心、并遵行神的道(雅一12)。
Q4. 你是「有福的人」吗?请分享。你能认同「约伯是有福的人」吗?以圣经的观点,怎样的人是「有福的人」?翻阅了这些经文后,再想一想,你是「有福的人」吗?你愿意得这样的「福」、做这样「有福的人」吗?请分享。
以圣经观点,「有福的人」是在试炼中忍耐到底、不失去信心的人(雅一12;五10-11),他们是敬畏神、热爱神话语、并在患难中仍称颂神的人。约伯虽经历极大苦难,但他没有离弃神,且神使他苦境转回、加倍赐福,因此圣经肯定他是有福的人(五11)。经文引用清单中的多处共同指向:虚心、哀恸、温柔、饥渴慕义、怜恤人、清心、为义受逼迫的人,以及单单倚靠神的人(太五3-11;诗一2;赛卅18;耶十七7等)都是有福的群体。此题为个人反思,邀请学员据此检视自己的生命状态并分享。
Q5. 你从约伯的经历及灾后的结局中,同意「主是满心怜悯、大有慈悲」的吗?请分享。如果是你自己遇到患难、灾害,你还能说「主满有怜悯和仁慈」(《新译本》)吗?请分享,若有实例更好。
约伯在极痛苦中仍敬拜神,未以口犯罪,最终神亲自向他显现,使他从苦境转回,且所得加倍(伯四十二7-17;雅五11)。这证明主的怜悯与慈悲超越人的苦难,虽过程隐秘,结局却显明神信实。若自己遭遇患难,起初或许难以立即称颂,但回想神的同在、扶持与最终的成全,仍能见证祂的怜悯。鼓励学员分享个人经历,在彼此见证中加深对神慈属性的认识。
Q6. 第12节「无论何誓都不可起」,是否告诉我们在法庭作证等程序中,我们要拒绝?第12节的核心意思是什么?
第12节并非禁止在合法程序中证誓,而是教导信徒应以诚实为本,不需要靠起誓来证明话语的真实。若一个信徒说话可信,则「是」就是「是」,无需附加誓言;随意起誓反而可能是掩盖不实的表现,或滥用主的名。核心意思是:基督徒的日常言语必须坦诚可靠,让「是」与「不是」本身就具有分量,免得落入妄称主名的审判之中。
Q7. 第12节「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的原则与我们一般认为讲话要婉转,有没有冲突?根据太五37,耶稣说「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你对耶稣说的这句话有什么看法?你如何评估文化中「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理念?
「是就说是」强调的是内心的诚实,而非表达方式的生硬。基督徒可以在态度上谦和、措辞上得体,但同时不可用婉转掩盖虚伪或刻意混淆是非。耶稣说「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意指多余的修饰和假誓往往源自欺骗的源头。至于「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是一种迎合世故、缺乏诚信的态度,与圣经所要求的口里心里一致的品格格格不入。信徒当以诚实为根基,以爱心为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