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伯•摩根
1 约翰二十 30-31
很久以前就有人问,以后也常有人问起:为什么要有四本福音书?俄利根(Origen)曾对此问题作如下的回答:我们所有的,并非四个福音,而是四层的福音。其意义乃是:为了帮助我们明白主这个人和他的使命,每一位福音书作者在圣灵的感动下,分别写出了启示的某一方面。因此我们不能对他们的价值作什么样的比较。每一本书都有其本身清楚的启示。然而一般都公认,约翰福音所带给我们的,乃是对主的最终启示。皮尔逊博士(Dr.Arthur T.Pierson)曾说过,我们现有的四福音的顺序,乃是遵照旧约希伯来安营的顺序。马太乃是整体性的述说「神权治理」的概况。换句话说,整个营地乃是围绕着这位君王的。马可福音是说到「外院」,是服事和献祭的地方。路加福音把我们带进圣所,在此有见证的七枝灯台,有陈设饼的桌子,或「交通」。约翰福音则引我们进入幔内,进入至圣所。若是我们接受这种公认的说法,很显然的,我们就必须存着敬畏的心来读这本福音书了。这本书很明显是诗人的着作,但是他有系统的结构也是很显著的;所以我们一开始就要认识他的结构。其整体的内容是到第二十章第二十九节为止。在这一节后面紧跟着加上一个注解--也就是第三十与三十一节,作者在此附注说明他著书的原因。接着又以第二十一章作为收场白或附记。用「收场白」或「附记」并非意味其价值是次要的,这只是就字面的结构而言。在最后的分析中,第二十一章是接续并完成第二十章第二十九节的思路。我们首先要研讨的,乃是作者对本书的说明,也就是第二十章第三十与三十一节所说的。我们都同意,若是我们盼望明白一本书,我们就当格外的注意作者对于这本书所作的说明。作者对此书的说明乃是,「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兆头』(中文圣经作『神蹄』,下同,不另注),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在这些话中,作者说出了他着本书的原因,也附带的让我们看出他写作的方法。他为什么写这本书呢?「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底下他就附带的说出他如何完成他的工作,或者说,他说明了他着作的基本原则。他只从许多兆头中,选择了一部分。有三个词会帮助我们把握这个说明的要点。其中的一个出自本段附注说明,而其馀两个乃是从第一个词延伸出来的。头一个词乃是「兆头」。第二个词是「选择」,此词作者并未使用,但事实显明是如此。约翰很谨慎的指出,他并没有道尽耶稣的故事。这本书明言作者并非是在记述耶稣生平。他也没有表白说,他陈述了作者所知道一切的兆头。「……许多兆头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请注意这种对比。有许多事没有记下来,但记了这些事。约翰作过了一番的选择。「选择」让我们看出约翰所用的方法。第三个我要用的词乃是「意义」。也就是约翰所了解的,这些兆头的意义。他选择这些兆头,是要产生一个确定的信仰:「要叫你们信……」,并产生一个属灵的结果:「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兆头」是个相当引人注意的词,我们必须了解这个词在此的意义。新约中使用了三个我们一般归类为超然范围的词汇,就是「异能,奇事,兆头」。在五旬节的时候,西门彼得在讲道中使用了这些字眼,「神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事兆头,将他证明出来……。」保罗第二次写信给哥林多人,提及使徒的工作时,也说到「兆头……奇事……异能」。是同样三个词,只是不同的次序。在帕撒罗尼迦后书中,他提及撒但时,也使用了同样
的三个词。他说他「行各样的异能兆头,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帖后二 9)。注意这里的「虚假的」,他说出撒但作为的特征。这三处的经文,我们所讨论的观念都同属一个范围中。耶稣所作的这些事,他的使徒也作,撒但也作这些事。这些词的意义如何?「异能」指能产生果效的行动。「奇事」形容这异能运行所产生的果效。「兆头」则指所完成的奇事之价值。我们从这三个词得着了一个完全的启示,也就是我们称之为超然的这些事之完全哲理。在英文里面,「神迹」(miracles)这个词是从拉丁文 miraculum 这个字来的,而此拉丁文又是得自另一拉丁文 mirari,其意义仅仅是「惊奇」而已。在我们主的一生中,可以任取一件我们形容为「神迹」的事--约翰福音中的头一件乃是变水为酒,最后一件乃是使拉撒路复活--而看出这些事运行时,必定会引人惊奇或骇异。在每一件这样的事面前,每一位骇异的旁观者都可以看出其中的异能或能力。这种惊奇可能是由于不认识产生这种结果的异能而致。因此,那是一件神迹,一件奇妙的事。第三个词显示这种事的价值;那是一个兆头,证明了某些事。耶稣到处行走,神借着他行了异能,这是事实;奇事,是其果效;兆头,是其价值。所以兆头乃是说,用某一件事以证明另一件事。一个兆头远超过一个记号。我们可以任选一个记号来代表另一个与他根本没有关系的东西。这个绝非新约圣经中兆头这个词的意思。让我再举个例子说明。枫树叶子是加拿大的记号。但是枫树叶子并不是加拿大的兆头。为什么不是呢?因为在其他地方也有枫树叶子。但是如果我们能找到一种生长在加拿大的植物,在其他地方看不到,那就可以称为兆头。这就是新约圣经中兆头的一贯含义。并且一个真正的兆头永远是证明神的;而虚假的兆头则是证明撒但。在约翰福音中,作者从不使用「异能」(Powers)这个词,他从不称呼耶稣所作的是「异能」。在启示录中,他确实用过这个词。不过在福音书以及他的书信中,他从未使用他。而且他也从末使用「奇事」(wonders)这个词。他在约翰福音第四章,记载了耶稣曾对迦拿的一个人说,「若不看见兆头奇事,你们总是不信。」约翰所使用的这个字隐含异能与奇事的意思,但是他并不直接使用这些字。当他想起耶稣所说和所作的事,他也注意到其中的异能,和其中的奇事,但他强调的是其中的意义与价值。在这段话中,含有一个明显的限制。作者说到,「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兆头,没有记在这书上。」耶稣所作所说的,大部分是「说」或「作」在众人面前。约翰这句话,乃是指有些人是看见而又明白的。很可能耶稣行一个兆头,使众人看见,但却不明白。约翰所强调的事实,乃是除了群众以外,还有其他的见证人,不只看见了兆头,而且明白他们的意义。约翰写福音书时,年事已高,所以他必定在回忆着与耶稣同在一起那段奇妙的三年半时光,忆起那些群众拥挤的日子,以及那段奇妙日子里所发生的事情;再从这些事情要选择一些兆头,按照一个非常确定的目的,把他们组合在这本难得的著作中。我们所要看的,就是这段宣布他目的的经文。他为什么写这本书?「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在这一节经文中,「信」这个动词使用了两次,「使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从这个动词的重复使用,使我们看见引人得生命之信心的两方面。头一方面显然是理智上的信服,「要叫你们信」;也就是要叫你们能信服。信服什么呢?信服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而且更进一步的,「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这句话所指的,远超过理智的信服。这是一种信仰,是意志上对于内心所信服之事的降服。事实上,除非我们自己降服下来,我们绝不会真正的相信任何一件事。每一个主日都诵读「我信全能的父神」是很容易的。但是只在聚会的地方说这句话,并不足以证明我们真正的相信。整个星期里的生活才能实际证明我们的信心,或反证我们的信心。理智上的信服并不等于得救之信心;但是没有理智上的信服,就不可能有得救的信心。我们必须有事实,并以理智来抓牢他们,然后向他们降服。开始是需要用理智的。他所说的,是要我相信什么呢?乃是要叫我相信一些关于耶稣的事。约翰使用这名字比其他作者还多,是颇为特别的。马可称呼我们的主为「耶稣」只有十三次。路加称呼他「耶稣」有八十八次,马太称呼他「耶稣」有一百五十一次,而约翰称呼他「耶稣」有二百四十七次之多。这是很机械式的数字,却能叫我们看见一些事情。换句话说,在这本福音书中,从头到尾约翰一直要我们面对这位成了肉身的耶稣,正像当初人所认识的耶稣。他的眼睛一直是在耶稣身上,正如在他肉身的日子被人注意一般。这本书被公认是说到我们主的「神性」的福音书,但是这本福音书比其他福音书更令我注意到他的人性。马太如何呢?在那书中,我所面对的始终是君王的管理。我对「权柄」深具印象。马可呢?我所面对的乃是一位受苦的仆人,他的尊严被剥夺殆尽。路加呢?我所面对的是一位令我惊讶的十全十美的人。但在约翰福音中,我觉得我能触摸到他,能够靠近这个人,约翰始终绝不让我离开这个人。
但是在他里面的,不只是一个「人」。「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让我们就在此处安静默想。在这本福音书中,他称呼他为「基督」有二十一次,其中三次是与「耶稣」联合使用的。他说: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是从耶稣基督来的。在此他第一次把「耶稣」「基督」这两个名字联在一起。此后一直到第十七章,记载我们主的祷告时,他才再把这两个名字联在一起。第十七章第三节,「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最后一次他在说明本书时说,「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因此他们只有三次被联合使用。约翰着此书的第一个目的,乃是要证明耶稣是基督。那是我们的主在民众中公开服事的年间一直存在的一个问题。他是基督么?有一天他们特别问主说,「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诉我们」(十 25)。这个问题使人意见分歧,有的人说,是的;有的人说,不是。现在约翰说,我已收集了这些事情,是要证明耶稣是基督,要叫你们相信这件事。此外,还要相信什么呢?耶稣是「神的儿子」。基督这称呼是指着他的职位说的。而「神的儿子」这名字则是指着他的身分说的。作者说到「拿撒勒人」,忆起他自己曾注目的是人的眼睛,触摸到的是人手的感觉,他曾把头投入耶稣的怀中,感觉着他的心跳。不错,他经历了这一切,但他收集了一些兆头,能证实一个最深的事实,就是这位耶稣是神的儿子,并不是神的一个儿子,乃是神的这个儿子。在这段附记说明中出现的这名称,必须以作者在此书前面部分中对这名称的用法来解释。在这书第一章序言末了的第十八节中,首次提到耶稣为神儿子的身分,「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这是约翰第一次提到耶稣是神的儿子。对于此处所提及他为儿子的身分有两种说法,并且很难确定那一个是对的,其困难主要是因为手抄本的不同所造成的。有很多手抄本写作「在父怀里的独生子」,但也有许多写作「独生神」。这两种写法的意义是相同的。其中的「生」字表明了儿子的身分,所以即使写成「独生神」的手抄本也是对的。那是儿子的身分,是一种特别性质的儿子身分。此后凡提及耶稣之儿子身分的地方都必须这样解释。在此书中一再的说他是「儿子」,或说是「神的儿子」,实际上有二十四次之多;这些地方我们都必须以那个奇特而奥秘的话:「神的独生子」来说明。这就是约翰在这段附记中的意思。如果说,在耶稣公开工作时,他的弥赛亚身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那么,耶稣所问的问题「对于弥赛亚,你们的意见如何?他是谁的子孙呢?」就是一个更深入的问题了。他们回答说,「他是大卫的子孙」,底下他又问,「大卫怎么又称他为主呢?说『主对我主说』?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基督的重大问题乃是,「他是谁的子孙呢?」而人的问题是,「他是弥赛亚么?」但是更深入的问题乃是,「弥赛亚是谁的子孙?J 约翰说:我已收集了这些兆头,使你们可以信耶稣是弥赛亚,并信他是神的儿子。这就是这本书在人的理智上所要达到的目的。我们可以用另外一种引人注意的方法来说明这件事。约翰实际上乃是说,「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兆头,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西门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所说的话是对的。西门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境内说了什么呢?耶稣曾问他们说,「你们说我是谁?」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就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过了多年以后,这位西门的朋友约翰,也是诗人,坐下来说道,「西门那一天说得对,我要收集那些兆头。」他收集了,并把他们加以组织,于是写了这本书,说到,「记载这些事是要叫你们相信西门那一天说的话是对的,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末了他又说,「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若是我们在理智上信服了,又照此信念行动,结果如何呢?我们就有了生命。这就是进入生命的道路。这生命是在他名下的生命。理智上的信服是不够的,我们只有借着意志的降服,才能进入这生命里。末了,「生命」这个词是引人注意的。约翰用以代表「生命」的字乃是 ZOe。另有其他一些字,也代表生命。灵这个字的原文是 pneuma;心思的原文是 psuche。另一个很重要的字是 bios。但这些字约翰都不采用。还有,所有新约的作者,当他们说到从耶稣来的生命时,都使用 ZOe 这个字。在古典希腊文中,ZOe 仅代表生命的原则而已。他可以用在昆虫,一般的虫子,也可以用在人或者神身上。Bios 常是较崇高的一个字,指更高层次的生命。在英文中biology 与 ZOOIOgy 就含有以上两字的思想。当我们今天使用 Zoology 这个字时,我们是指动物的生命。另一个字我们用来指人类的生命及更高型态的生命。新约中使用 ZOe 这个字,乃是仅仅指生命而言。在希腊文中,有两个字的意思正好相反,就是 zoe 与 thanatos,即生命与死亡。在全本新约圣经里,只是用 ZOe 来指生命。圣经说死是从罪来的;因此当罪不存在或被对付并除去时,生命就被恢复,其中再无死亡的地位。因此 ZOE 成了无罪的生命,理想完全实现了的生命,再没有 thanatos,也就是没有死亡。这就是耶稣所说,「信我的人……必不
死。」因此基督教使用了这个最简单的字,采取了其最原初的意义,又另外赋予最崇高的含义。我们进入的生命是没有死亡的,这就是永生。当我们确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时,我们就进入了这个生命。也就是当我们相信上述信仰所提示的种种意义,并相信其中所含重大和永远的事实时,就有了生命。以上我们讨论了作者着此书的目的,因此底下就可以进一步根据他所揭示的目的来研究此书。
2 约翰一 1,14,18
我们既已从第二十章第三十,三十一节的附记中,看过作者对本书的说明,现在就要来看此书有系统的记载,也就是由第一章第一节至第二十章第二十九节。这个系统可分为前后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一个摘要,总纲或综合,是在第一章的头十八节。我们通常称其为「开场白」。只要我们不把他当作是一般的序言,我就不愿对这个词多费唇舌。他绝不止是个言,因为这十八节解释了其后(一 19 一二十 29)的每件事。此后的记载是用来证明头十八节所声明的每件事之准确性。说不定约翰在最后才写这十八节,当他选择了他要的兆头并写完他们之后,再作一个总结,是最后写成的。另一面,当然有可能他先写下他的总纲,然后再写下那些证明他的事情。不管这总纲是先写或后写,他仍是个总纲,书中的每件事,都源自于那十八节。按照约翰所看到的整体的真理,是关于「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都包含在这头十八节的经文中了。因此我说,按此书的结构可把他分成二个段落;头一段落是每一件事的总纲、纲要或提要。这一段提示了约翰的主题。他用我们所谓的开场白来阐述他的主题。在说完他的主题之后,接着从第一章第十九节起,一直到第二十章第二十九节止,他选择性的写了一些兆头,用以证明在总纲中所陈述每件事的准确性。这一段主要的叙述可再分成两部分。头一部分是一些重要的声明,包含第一节,第十四节,以及第十八节。其馀的都是一些附带的叙述。在第十四节里面,有些译本的翻译者都把某些字放在括弧内,他们之如此作,乃是因为那些被放进去的话,对主要的思路来说,是补充性质的。这种情形适用于第二至十三节以及第十五至十七节。因此,在这段落中,共有三个括弧。这是这段开场白的结构,先是一段陈述,就是第一节,然后有一段括弧的话来说明他,就是第二至十三节。接下去是第二段叙述,就是第十四节,而在此节里面就有括弧的话,来说明他。然后又是一个附带的说明,乃是第十四至十七节。末了是第三段叙述,就是第十八节。我们现在就来看这几个主要的经节所表达的思想,第一,第十四与第十八节。在第一节中有三句话,在第十四节中有三句话,在第十八节中有两句话。「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第十四节同样有三句话,但不容易清楚看出来,第一句话是很清楚的,第二句话虽有,但没有主词,却可以从上文看出来。第三句话只是一个片语,但是其主词与述语也可以看出来。因此我们就把主词加在第二句话里,把主词与述语加在第三句话里,就成了下面的三句话:「道成了肉身」,「(这道)住在我们中间」,「(这道是)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在第十八节里有两句话,列举于下:「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现在我们要注意,在第一节里的三句话与第十四节里的三句话是相关连的。若是我们把他们轮换着读,就可以看出来。并不是第一节读完紧接着续第十四节,而是先读第一节的第一句话,接着读第十四节的第一句话,馀此类推。「太初有道」,「道成了肉身」;「道与神同在」,「这道住在我们中间」;「道就是神」,「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在第十八节里有两个宣告,第一个宣告属于第一节,第二个则属于第十四节。兹再将其列
举于下: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道成了肉身,支搭帐幕(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现在让我们来看第一节:「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关于这一节已经有许多的着述,因此几乎没有必要再对他详加说明。但是有一些普通的事实是值得注意的。如果我们只有这三句话,而没有底下的经文,我们必会有两种后果:第一是关于其观念的真实性,第二是这些观念是令人费解的。这是一个似非而是的说明,但一点也不错。我们现在就来看这三句话本身。首先我们会注意到的词是「道」,他关联到一个动词,这动词在英文翻译里一点也不显眼,但在希腊文里是十分突出的,但不在其动调本身,而在于他使用的时态。我们先来看这个名词「道」。他是什么意思?在希腊哲学中 1ogos 这字是常用的字。这是不错的,但我不相信约翰使用这个字时,只是受到希腊哲学的影响。他受的影响倒是来自希伯来哲学,这是很重要的区别,我建议每一个学生都看伯尼博士(Dr.Burnee)的书「第四福音之亚兰原文」(The Aramaic Originof the Fourth Gospel),在某些点上,我并不同意伯尼博士的见解。但无疑的,他证明了约翰福音的思想是属于亚兰文(当时希伯来人通用的语言)方式的,而不是希腊文方式的;并且他发现这本书必定是一个巴勒斯坦犹太人的着作;并且作者写此书时决不会迟于主后七十五年。因此他主张此书作者的想法是属于希伯来人的。当约翰使用希腊文里的 logoS 时,他必定是得自希伯来文 Memra 这字的启发。这个字具有希腊哲学的意义,但更是合乎希伯来哲学。那么,希腊文的这个字是什么意思呢?他所指的乃是整个思想领域,是隐藏在每一具体东西背后之抽象观念。其观念或许可用「智慧」这个字来表达。希腊哲学家认为智慧是在一切工作之先,且是一切现象原先的本体。希伯来哲学家说:事物是来自思想的。只要有事物,就证明有思想。希伯来哲学家进一步又说,「如果事物是来自思想,那么思想就来自思想者。」希腊哲学家并没有说得这么多。希腊哲学家说,「在一切事情背后,必定有思想,但思想是抽象的。」希伯来哲学家说,「除非有思想者,否则就不能有抽象的思想。」因此,希伯来哲学家说,「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希伯来哲学家说,「在这宇宙中没有至终无法解决的问题。」他是在思想者的心思中得着解决的。「起初神创造天地。」神就是思想者,然后有思想。而一切的事物,乃是这思想者思想和行动所造成的后果。关于第一节中的名词就说到此为止。我们再来看其中的动词,「太初有道,道舆神同在,道就是神。」正如前面说过的,这样的翻译,对我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因为英文并不像希腊文那样有变化。在希腊文里面这里每一句话的时态都是未完成时态(imPerfect tense),而未完成时态并不能指出某件事情是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的,而只指出是继续进行的。「有」(Was)说出是一种继续的状态。「太初有道」是一种继续存在的事实,「道与神同在」也是继续存在的事实。「道就是神」是恒存的事实。因此未完成时态乃指没有办法用我们所谓的时间来衡量的一个存在的状态,时间仅是从永远所划分出来的一小部分,为要帮助有限的东西达到永世的荣耀。此处所用的动词,把我们带进没有时间的境界里,「太初有道」这句话主张智慧的存在。「道与神同在」这句话说出智慧的位格化。我姑且使用这个字,而且当我们使用这个字时,我们不是想到我们自己,应该想到那位「无限的位格」。若是我们把「位格」想作是属于人的境界时,是相当受限制的。同样的,「道就是神」或可以希腊成语译成「神就是道」。这就是说智慧的性质,就是这一「位」的性质,「智慧」在他里面藏着。我们紧接着要说,虽然就着某些意义而言,这几句经文的真理可由经文本身揭露,但是他们究竟是难以明了的。因为其中有一点难以明了,结果他们全部都难以明了。这一点就是「神」。我们无法解释「神」,因此他的思想就是一个奥秘;他超过我们的限度,他之与神同在是必然的,但也是难以解释的。我们暂且先看看第十八节,「从来没有人看见神。」这是希腊或希伯来的哲学所能理解
的限度。他们只能认识到智慧及其「位格」、思想及思想者的存在,仅此而已。「从来没有人看见神。」这是第一节所能带领我们达到的境地。但达到了多远的境地呢?只是达到存在的事实--「太初有道;存在的律--「道与神同在」;存在的性质--「神就是道。这些都是抽象的。但在此希伯来哲学家胜过了希腊哲学家,因后者从未确定有神的位格。我们再来看第十四节。请再注意其中的名词与动词。这里有一个相同的名词「道」,但动词是不同的,不是「有」或「是」,乃是「成了」。这个字并非指某种新事物的起头,乃是指已经存在的东西,只不过出现时成了新的。「道成了」这是一个动词,另外一个动词是「住」,按字义讲,乃是支搭一个帐幕的意思。在第一节与第十四节里「道」的意思是一样的。但此地的动词是新的,不再是不分过去、现在、未来,只标明「继续」性的动词,而是宣告说,有事情发生了,是从未有过的,是新鲜的。「道成了」并且这道「住」在我们中间。「道成了肉身」,其中「肉身」这字是用来包括整个人类的天性。既成了肉身,这道就支搭他的帐幕,住在我们中间。底下是个片语,显示当这件事成为新鲜的事时,我们所看到的情景,将是「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请再注意第一节与第十四节间的关系。「太初有道」是说到存在的事实;「道成了肉身」是说到一个新的存在型态;是一个新的型态,不是一个新的存在,是同一个存在的新型态。保罗写信给腓立比人说,「你们要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他虚了自己的什么呢?是倒空他的神性么?不是,乃是显现的形态。「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这是一个新的型态--「成了人的样式。」「道成了肉身」是一个新的开始。「太初有道」指他无时间性的存在。「道成了肉身」是存在的新型态。再看「道与神同在」这句话。在这种存在的新型态中,他「支搭他的帐幕在我们中间」是谁呢?是同一位道。因此,这一位以往我们看不到的,现在开始可以看见了;以往我们无法知道的,现在开始可以知道了;以往我们从未听得清楚的,现在听清楚了。最后约翰把他从新的显现中看到的一切,作一个结论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这是基督教的一个简单说明,别的都不是基督教。若是有人想借着细细观察成为人的耶稣,以建立基督教的话,他们定规要失败。基督教乃是秉守希伯来的哲学,接受其准确性,却宣布了神计划中一个新的事实,这样把我们往前带到一个希伯来哲学所无法达到的地步。「道成了肉身,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这是基督教内容的总纲;他启示了人无从发现的事实,为叫我们明白他并顺从他。我们看最后几句话,「从来没有人看见神。」按字面意思说,乃是「没有人曾经看见过神。」但现在,「只有这位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许多权威古抄本把「独生子」写作「独生神」。没有人敢断定约翰到底怎么写,因为有的古抄本这样写,有的那样写。这是没有关系的,因为「生」说出儿子的名分以及彼此的关系;而无论约翰怎么写,其观念都是一样的。神的儿子乃指与他具同一性情的那一位。他将神表明出来。但怎样表明呢?「道成了肉身。」这种道成肉身乃是表明神的方法。现在请看一件特别引人注意的事情,约翰写道,「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在父怀里的」这几个字标明一个限制。他说出这位子将他父亲显露出来的事物,与这句话--「在父怀里」所表达的美丽、温柔有关,他来所要启示的,乃是神的心。他来并不是要启示神的智慧、能力和威严,这些事都在大自然里启示出来了,虽然我们从未全然认识他们。因为这些事我们现在不可能完全明白,我们将来在永世里还要用心观察他们。但耶稣来到,乃是将神的心表达出来,他是从父的怀里来启示他,就着这一点来说,这是一个有限的表达。本来这表达该是无限的,因为没有人能测量或揣摩神的心;但这里是指他从父的怀里说话。在此,约翰使用了一个具有启示性的动词,「他将父表明出来。」「表明」是个美丽的词。就着某些意义来说,按照一般人的普通知识而言,这个字已经够好的了;但如果我按照希腊文翻译的话,这句话就成了「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注解了」。什么是注解?乃是将原来晦暗的意思显明,使人看出原意。注解乃是把原先一直存在,若非被显明出来,人就看不见的内容,显明出来叫人看见。耶稣就是神的注解。他权威性的把人原先所看不见的内容显明出来。「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注解了。」这就是约翰的纲要。根据记载,当我们可称颂的主在肉身的日子里,约翰会将头靠在他的怀中。当他这样作时,他不仅感觉到一颗人心的跳动,并且体认出那永恒怜悯的回响。
3 约翰一 2-13,14,15-17
现在我们回头来看头十八节总纲中的括弧。头一个括弧是第二至十三节。第二个括弧是在第十四节里的某些话。第三个括弧是第十五至十七节。作者写了关于道的头几个事实,「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或「神就是道,并且「这道太初舆神同在」之后,他转而说明这道与两个创造之间的关系。在第十四节的中间有一个插进来的惊叹,「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这个括弧将约翰和其馀的人所看见的作了一个总结。在第三个括弧(15-17 节)中有两个证人的见证,头一个是先锋约翰的见证,第二个是作者使徒约翰的见证;先锋约翰是希伯来人的先知,代表旧制度最末了的呼声;而作基督使徒的约翰乃代表新约时代的头一个呼声。更简要的总括来说,这三个括弧乃是:第一是道与两个创造,第二是被看见的道,第三是道与两个见证人。第一个括弧可分为两段,在第一段中说到道与第一个创造的关系(第 2-5 节);第二段说到道与新创造的关系(第 6 一 13 节)说到第一个创造,作者在此综览了自创世记开始至他写作之时整个历史的过程,他写的是关于原先的创造,对此他写道,「这道太初与神同在。」「这道」是指他已经提到的那位,但前面写的只是在抽象的境界中,可能是没有位格的。现在「这一位」是「太初舆神同在」,把我们的思想带进有位格的境界中。在第一节与第二节中被翻作「与」之希腊文的介系词是很显眼的。他的原文是 Pros 而不是 Meta,不是 Sun 也不是 Para,这些都可以很正确地翻作「与」。但是他们彼此之间有清楚的区别。Meta 是指「在……中间」或「之后」,Sun 是指「紧密的联系」,Para 是指「在……之旁」。Pros 不仅有亲密的意思,而且有连续性的亲密以及联合行动的意思。他是与神同在,亦即面对着神;面对着神,就是说在一种持久性的亲近和互相合作的行动中;面对神,靠近神,与神一起行动。这就是在原先创造中「道」与神的关系。因此「万物都是借着他造的」。原文中 panta这个字翻作「万物」是十分正确的,但他不只笼统的指所有的东西,乃是指着一样一样分开的东西。「万物都是借着他造的」意思是:这道是神行动的代理者,每一样东西都是借着这道而创造的。此外,还有要说明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这句话指明,创造的过程也是借着他。原先万物是因着他而被造的,并且若没有他,创造就不会有进展。这也就是保罗在歌罗西书中说的,「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西一 16)。那位太初就存在,且与神同在,具有神的本性的,也就是神所借以作事,并且还在作事的那一位;每一样东西原是借着他而被造的;并且还要借着他接续下去,若非借着他,就再没有任何东西出现了。底下作者作了一个概括性的宣布,同时也指出一个区别。这概括性的宣布乃是,「生命在他里头。」什么生命?一切被造造之物的生命。我们对生命有什么认识呢?天使长有天使长的生命,蝴蝶也有蝴蝶的生命。这里所说「生命在他里头。就具具有这种概括性的意义;他是生命的源头;被造之物的生命都从他而来。接着他指出一个区别,「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生命」这是指那丰盛的、无限的、奥秘的生命。这生命在人里面,就成了人的光。神创造世界的时候,人是不同于其他被造之物的,惟独他能拥有这光。人类是被造之物中第一个,也是惟一能够明理的;惟有他能仰视神的脸并与他交谈。这就是人性在整个被造之物中最独特之处。「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底下是一个简单而又引人注意的声明,「光照在黑暗里。」单单「黑暗」这一个字,就说出了一切人类失败的光景。当保罗说到作耶稣精兵的圣徒,所面临的争战时,他就指出有一位是「管辖这幽暗世界的」。这是保罗对这世界的看法。约翰也是如此。他看出在整个人类历史中,这黑暗始终存在。但他说,「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这里的「接受」,根据我们现在的用法,也有「了解」的意思,但这不是作者的本意。还不如解作,「黑暗从来没有消灭光」。光到处都有,但人并没有行在其中;不仅从前的历史如此,今天的情形亦然。光充满各处,但人行在黑暗中,并不顺从这光。人普遍都有良心,来分辨是非,这就是光的照亮。在箴言中有这样的话,「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不是神的灵,而是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在人的灵之本质中,存有分辨是非的良心。这种光从未被黑暗消灭过。但是人是否顺从他
是另外的问题。当约翰说完了「道」与首先的创造之关系后,就转换话题,插进这样的话说「有一个人」。他仍然在看历史的潮流,在这潮流中「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这里标明了一个新方法。他开始于先知的预告。「有一个人名叫约翰。」他来,不是要带来新的信息,乃是要和他们说到他们已经有的光。这人并不就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这是第二个创造。那照亮所有生在世上之人的光,马上要来到这世上,将要出现,成为各方瞩目的焦点。「生在世上的人」亦可翻作「来到这世上的」,可能是指「光」,也可能是指「人」。在文法上,他可以指这两样。他的意思可能是:那光要照亮每一个来到这世上的人;或者是说:照亮每一个人的光,将来到这世界上。整段话的思想无疑的是指明一个事实:这光现在正临到这世界。他指出有一个光,照亮每一个人。而此处所强调的事实乃是:这光正以新的方式进入人类历史中。一个新的起头已经开始,一个新的创造正在进行。接着作者回顾已往,环视四围,就说,「他在世界。」就着某一意义来说,他是在每一个人里面。(「世界」亦可译作「世人」,下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并且「世界却不认识他」。底下又说,「道成了肉身」,因此「他到自己的地方来」。此处的希腊文是中性的,并且有人告诉我们,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他来到他自己的国家,就是巴勒斯坦。但我想他有更广大的意思。他来到他自己的世界中,但是「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这里所指的是一般的世人,不仅是犹太人,而是他自己所造的人。这是有关他的降世与被拒绝的故事。但是不仅这样,「凡接待他的,他就赐给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在此我们要稍停一下,来看一个专门用语,对此没有人可以过于武断。问题出在「乃是从……生……」这句话。问题乃是:这句话是指那些信他之人「乃是从……生的」,或指「他」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这是一个讨论不出结果的问题。伯尼博士在他的着作「第四福音之亚兰原文」中说,「这等人……是从……生的」应该是指着「道」说的;并且他又说,约翰在此是指着基督为童贞女所生而言。是他赐权柄给那些信他之人,作神的儿女。谁给这样的权柄?请细心注意这里的话,不是从肉体生,也不是从人意生的那一位,乃是从神生的那一位。但是不论我们接受那一种说法,其主要的思想并不受影响。这是一个新的开始。那在每一个人里面的光、黑暗不能扑灭的光,来到了这世界。当他来时,他自己的人却不接待他。原本属于他的世界却不认识他,那些本该接待他的人却不接待他。然而他开始了一个新的创造,凡接待他的人,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给权柄或权利,作神的儿女;而且这位给这权柄的,他自己不是从人意生的,不是从血气生的,乃是从神来的;或者说那些得着这权柄的人,是从神生的。这是指「道」与第二次创造间的关系。在第十四节的括弧里,约翰说,「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原文作「荣耀」)。这道支措他的帐幕在我们中间,而「我们看见」了。希腊原文的意思乃是,我们检查过,我们完完全全的看见过。而所看见的,是「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此处希腊文的介系词是 Para,也就是说他是那位「与父同在的独生子」,其思想乃是指父与子之间完全的交通。接着他用几个字描写那个荣光,「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后来约翰在主工作范围里所记载的那些兆头中,首先是在迦拿的变水为酒。这是神在创造里的荣耀。他所记载的最后一个兆头是,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这是神在恢复里面的荣耀。当水变成葡萄酒时,他的荣耀照射出来了。当一个死人的身体从坟墓出来,力气复元,照常活动时,神的荣耀被看见了。我们再来看最后的括弧,第十五节至十七节。「约翰」就是作先锋的那一位,「为他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这是旧制度下最后的话。他宣告说,道成了肉身,在地位上是优越的,因为他本有永远的优越性。后来耶稣自己也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底下是新制度下的第一句话,是新时代的见证。使徒约翰说,「从他的丰满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其字面的意思是:从他的丰满里,我们都领受了,并且恩上加恩,在原来的恩典里加上恩典,一个恩典接着另一个恩典。旧的时代固然是出于他的恩典,但这恩典尚未完全。律法是藉摩西传的,是暂时的。现在,「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他的意思并非说,恩典与真理取代了律法,而是说律法是暂时将真理应用出来,并非是真理最终的说明。这一节常常被引用来划分律法与恩典基本上的界限。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不过他确在两者的方法上划出清楚的界限。律法是恩典的表达,是短暂的,过渡性的,适合当时的需要。其中的每一条例都是为着人的益处而作的要求,是出于爱心的,也就是出自神心中的恩典。他是借着摩西传的。
现在这个同样的恩典与真理联合起来,经由耶稣基督来到了。一切律法的要求,都由于道成肉身,达到更高的意义;二者都是关于道德的准则,并且要靠人的实行来加以诠释。但现在这产生律法的恩典已经以行动出现,他要借着洗净人的本性来使人变得尊贵,并且有新的生命。因此我们有三个括弧。「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与第一个创造有关,是起始的。在过程中继续发展时,这生命的源头在人里面,就是光。这道关联到一个新的开始。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他来是为光作见证;有一个「光」,已经来到这世界。凡接受他的,他就建立一个新创造,凡接受他的,都成了神的儿女。当他在肉身上支搭帐幕时,「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在这里有两个见证人说了话,一个是先锋约翰,是希伯来系统的最后一个人,另一个是使徒约翰,是新时代信息的传递者。旧的是从那位更古老的出来的,因为「太初」是在律法之前,「道与神同在」。现在这「道」---在每一方面都是最起初的--「成了肉身」;他是那位「在约翰之前的」,因此新时代是与永恒相联结的。这位最起初的既然已经以新的方式来到了,那么这位与律法时代有关,又是新时代先锋的约翰就此隐退,新时代的使徒开始为他作见证。
4 约翰一 19-34
我们看过了最前面纲要性的声明,以及作为说明性的括弧,依次论到「道」两个创造的关系;其中有按人所看到的事实,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也提到两个见证人所作的见证,他们是作先锋的约翰,是旧时代最后一位先知,正要隐退;以及传福音的约翰,是新时代的代表,正要向前迈进。我们现在来看此书的主要部分。正如我们在研读作者的附记说明(二十 30-31)时看过的,这本书所包含的,是从我们主的生平和服事中所挑选出来的一些兆头。我们现在就开始来思想这些兆头。当我们向前思考时,我们会看见,在工作方面有八项兆头,在话语方面也有八项兆头。眼前的这一段是介绍性的,其中未记载任何兆头。在此我们必须先知道我们的主公开服事的途径与方法。他可以很清楚的被分开成三个阶段。一般的看法都是这样。这三个阶段通常是按地理区分的;他们是:在犹太的服事,在加利利的服事,和在比哩亚的服事。虽说这样分是可以的,但他却非十分准确,因为在头一阶段中,他并不是一直都留在犹太地,有时他是在加利利。在第二阶段中,他并不是一直留在加利利,有时他也在犹太地。在第三阶段中,他并非完全在比哩亚,偶尔他也在犹太和加利利。一个更好的分法乃是:他在受浸时开始他的服事,当圣灵降在他身上时,就是他献身于弥赛亚工作的时候。这头一段服事一直持续到约翰下监为止。约翰下了监以后,他开始了第二阶段的服事。马太,马可和路加对于头一阶段并没有提及。他们都是从约翰被下在监里开始记载耶稣的故事。无庸置疑的,那是一个重要关键,从此我们的主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第二个阶段乃是从约翰下监到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彼得作了一个重要告白时为止。第三阶段开始于这个告白,持续了六个月。一般人都说我们的主公开服事有三年,但我个人却相信有三年半之久,不过这一点不值得我们去辩论。头一阶段有一年之久,但相对的来说,那是比较安静的一年,此时耶稣来回走动于耶路撒冷与加利利之间。然后约翰被关在监中,于是耶稣立刻进入加利利,很显然的,他主动地开始一个公开的服事,带着确定的目的,要吸引人注意他自己和他的话,这是他前所未作过的。当那位先锋的声音被止息之后,主立刻就进攻那位把约翰关在监里之人(希律)的领土。他接替约翰,继续传递那一个约翰所开始传讲的伟大信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底下就是第二个阶段,是一个拥挤的阶段,在此我们看见他的名声突飞猛进。下面的分界线乃是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当他问他的门徒说,「人说我是谁?」提出了他给他们的「试题」。他们就说出他们所听见关于他最好的说法。接着他更个别的问,「你们说我是谁?」于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人--我总是相信,他是其馀门徒信念的发言人--就说出了那一个伟大的信仰表白。底下马太就说,「从此耶稣才指示门徒,他必须……受……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太十六 21)。前此他从未明白的告诉他们这件事。六个月的最后阶段仍然是十分拥挤的,但十字架的影子已经笼罩着他们。当我们一直往下看时,我们就看见,大体上他的工作都是为着门徒的,为要预备他们接受他的十字架。因此我们可以有三个阶段,第一年是一个安静年,他走动在耶路撒冷与加利利之间;此后是两个拥挤年,其间他的名声被传开。最后的六个月仍然拥挤,大体是花在约但河外的比哩
亚;一路上笼罩着十字架的气氛。知道这点之后,我们也该注意,约翰所选的兆头,主要是取自第一阶段和最后阶段。约翰的头五章都是关于他安静的一年里的事情。除此之外,我们再没有关于从他受浸至施浸约翰下监之间的详细记载。只有约翰提供了一些事,而这五章里的事都是在那一阶段里发生的。对于那拥挤的两年,马太记得十分详尽,而约翰记载不多,只有第六章提及那段时间的事。我并不是在说明为什么约翰这样写,而是让大家明白,当时约翰已经读过了马太福音,他知道马太对那重要的阶段已经有了记载。所以从第七章到末了所记载的,只是在该撒利亚腓立比之后所发生的事。我们现在来思想开头几件重要而颇具意义的事:就是关于先锋约翰的见证,对耶稣个人的介绍,以及先锋对他的指认。首先请注意福音书作者约翰在第十九节所说的,「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我们回头看这一章的第六节,「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在第十九节一开头就说,「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因此他在这一段开始时就介绍约翰,使人认识约翰是「从神那里差来的」,他来是要「作见证;并且他的「见证记在下面」。他以十分奇妙的方式记录这见证,就是以回答问题的方式来记这见证,「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约翰那里问他……。」在新约里,这里是惟一的一处同时提到这两种人,「祭司和利未人」。这些人从耶路撒冷被差来问约翰说,「你是谁?」第二十四节告诉我们,他们是法利赛人差来的。约翰已经作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服事,这是一个震动「乡下」的服事。所有的犹太人都出去听他的讲论。甚至希律也寻找过他,并与他谈过话,而几乎因此进了神的国;因为经上记载着,「希律乐意听他。」那是一个十分奇妙的服事,但是很明显的,耶路撒冷的权要们也非常关心这服事,他们很注意他,「这人到底是谁?他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他到底说他是谁呢?」他们派出一些相当有分量的代表,就是一些居重要职位的祭司,以及在圣殿服事中等候轮班的利未人。他们派一些人去问这人,他服事的意义何在?他们可能是出于诚意的,也可能不是,而约翰只是记载这事实。当他们来问他的时候,「他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我不是基督。」他们并没有用很多话问他是不是基督。他们说,「你是谁?」但约翰清楚知道他们所争论的是什么,乃是:到底他是不是弥赛亚,或者怀疑他是否在说自己是弥赛亚。他的回答先是否定的,然后是肯定的。他头一个否定的答案是,「我不是基督。」既然这样,他们就说,「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么?」他说,「我不是!」接着他们又说,「是那先知么?」他回答说「不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是:他的回答越来越短:「我不是基督」,「我不是」,「不是」。这些人是很有学问的,他们是法利赛人差来的,在他们自己传统的宗教上受了训练。他们开始就暗示说,你是基督吗?约翰很清楚的回答,「我不是基督。」于是他们回到玛拉基书。他们说,玛拉基曾说过,基督来之先,以利亚要再来;你是以利亚么?他说,我不是。于是他们又再退回去,回到摩西的话,说,「是那先知么?这问题的说明是在申命记第十八章第 十、五节。摩西说过,神要兴起一位先知像他一样。这些人是在运用他们的圣经知识。你是弥 赛亚吗?你是以利亚么?那么,你是那先知吗?每一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于是他们说,「你到底是谁,叫我们好回复差我们来的人?」我们不能带着否定的答案回去。告诉我们,「你自己说,你是谁?」底下他的回答是富有启发性的。他所指明的乃是:他们有圣经知识;他们盼望着弥赛亚来到;他们熟悉玛拉基书;也知道摩西的预言。因此他引他们到先知以赛亚伟大的预言中心跟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这些人在惊讶之时所作的,和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他们提出了礼仪上的专门问题。他们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浸呢」?约翰的回答解释了他的使命。「我是用水施浸」,如此而已。他们知道他用水施浸的意义如何。他们从他的信息中知道受浸之前该怎么样,也知道经过他的手施浸所代表的意义是什么。他曾呼召他们悔改,受浸使罪得赦;悔改是表明承认罪过,受浸是表明需要赦免(徒二 38)。于是他说了一件令人惊奇的事。「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我想这句话必须按字面接受。约翰知道那天耶稣站在群众当中。我不知道他那天为什么没有指出他来。我确信必有某些原因。但他很肯定的宣告说,「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这是约翰的见证。我不是基督,我不是以利亚,我不是那先知,我是那声音,在旷野中喊着说:你们要预备主的道路。在你们中间有一位,我正以喊声为他预备道路。他那时候还没说
出耶稣的使命如何。那一天他没有指出他来,只肯定的说,他已经来了,他就在那里,是人尚未发现的。底下请仔细注意这两个字:「次日」。次日他「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我们要记得这些事发生在耶稣受浸之后六个礼拜。在耶稣受浸时,约翰曾看见圣灵降在他身上,他就由此记号认识了他是弥赛亚。他先前不认识他。他说过,他原先不知道谁是弥赛亚,但是后来神给了他一个记号,很可能是在他与神交通时得到的,就是他看见圣灵降在谁身上,谁就是弥赛亚。他说,我现在看见了;我曾看见圣灵降在他身上。在那时候他知道了他从前所不知道的:耶稣就是弥赛亚。在神所给的那个记号和这些事之间,耶稣曾经来到旷野受试探四十天之久。现在他已经回来了。我们算一算,到旷野来回的旅程约需六个礼拜。现在耶稣站在群众当中。在约翰接见那些人的那一天,他见过他,但没有指出他来。请注意「次日」的意义。他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我们如何解释这件事呢?我想只有一个答案:耶稣到他那里去,是为要被众人认出来。因此当约翰看见他走过来的时候,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以约翰先前的服事来说,这个指认非常奇妙。我并非在轻看约翰早先的服事;我也没有一点意思说他是没有果效的;但是这却是一个很大的转变。在这之前约翰服事的记载中,我们看不出有件事是这样的。这是一个新的说法。他曾说他要带着簸箕,带着火,带着斧子来到。他会宣告说,他要来烧尽一切的糠,把麦子收在仓里;他要削平山岗,填平山谷。那些话都是说到他的来到是何其庄严,何其有能力;这些都是对的。但有件事情发生;当他在指明耶稣的时候,他不说:看哪,拿簸箕的人,带着火,带着斧子的人。他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按着我个人读经所明白的,我有把握说,那个观念和异象在六个礼拜之前就已经临到他身上,现在经过了六个礼拜的默想更加成熟了。六周之前,耶稣前来受浸,约翰不知道他是谁,犹疑着不敢给他施浸,因为他虽然不知道他是弥赛亚,却是知道他是没有罪的,在他的一生中,本可以不需要有约翰的浸。于是耶稣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这样」是指你所畏缩不敢作的事,是无罪者要取代罪人的地位,是我要被列在罪犯之中,所以「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这事距今已有六个礼拜,当这伟大的先锋在指认他的时候,就用这样的话,「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底下他就拿出证据来。「我曾看见圣灵……降下,住在他的身上。」他这话是指着耶稣的受浸说的。然后他宣告了他的任务。前此他曾说,「我是用水施浸。」现在他说,他「是用圣灵施浸的。」因此在指认耶稣的时候,约翰揭露了他任务的性质。他介绍他,指认他,指出他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是那位用圣灵施浸的。因此揭露了他传道的价值。弥赛亚的双重使命乃是「除去罪孽」,是一个洁净的工作;以及用「圣灵施浸,是一个赋予能力的工作。我们再向前看一点。「再次日」,是另外一天,「约翰同两个门徒站在那里;他见耶稣行走。」在约翰指认耶稣那天,作者很清楚的说,是耶稣来到约翰那里,他就指出他来。再次日,当约翰在同两个门徒谈话的时候,我想必定是在清早的时候,他不在众人面前,而是在私下的生活里。他和他的两个门徒相处,正在谈话的时候。话题总免不了昨天发生的事。安得烈是其中之一,另外一个我猜想是作者约翰。这两人是内圈的人,是听过他信息并顺服的人,并且自愿投身与他同在。昨天他们听过他论到耶稣说,「看哪,神的羔羊。」他们已经知道他,虽然他们和他关系还不是很密切,虽然约翰按肉身也是和他有关系的人。他们曾听到这位先锋宣告他是神的羔羊。当他们在谈论这些事时,约翰看见耶稣行走,不是朝向他,而是经过他。于是约翰再一次喊出,不是很大声,而是指明给人看,「看哪,这是神的羔羊。」他的意思是说,「就是这一位。」就在这时刻,这两个人离开了约翰,跟从了耶稣,而耶稣公开召聚众人的工作从此开始。在这些序曲性的事情中,所启示的中心事实乃是,约翰否认自己是弥赛亚、以利亚或那先知,他说明他的工作只是「那声音」;以及耶稣之弥赛亚使命的两方面;他的担罪,和用圣灵施浸。
5 约翰一 35-二 12
我们前面所默想的,是一些序曲性的故事:当耶路撒冷派人来问先锋约翰,他是谁时,他作的见证,以及他公开指认耶稣是弥赛亚。我们前面约略的提到过这一段经文,因为他提到约
翰公开指认耶稣的次日,当约翰同他的两个门徒站着的时候,耶稣经过。他经过时,很显然的,是在行他的路。约翰就对门徒说话了,是要叫他们能听见,「看哪,这是神的羔羊。」他就是我昨天所详细形容为「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那一位。因此现在我们要来看第三天所发生的这一系列事情。在头一天有一班人受差而来,约翰宣告说,「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但是并没有指出他来。第二天他就指认了他,我们前面已经提过。现在我们来到第三天,这时约翰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这句话把我们引到他在前一天所说的,关于他的两件事:其一乃是我们引用两次的,「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其二乃是,「就是用圣灵施浸的。」所以约翰说他是担罪的,也是用圣灵施浸的。这时他们看到耶稣正在行走,开始踏上他公开服事的途径;在此记载了聚集到这位弥赛亚身边的头一批门徒的故事;接着是约翰所说的头一件兆头,就是在迦拿行的兆头。关于头一批门徒的召聚,我们要思想两件事;头一件是当他开始公开服事时所召到他身边的人;其次是,他如何对待他们。关于这些人,我们先简要的看一看。他们乃是安得烈和另一个人--我认为他是约翰,就是这本福音书的作者--然后是西门,是安得烈的兄弟;虽然在此并没有记载雅各,我相信我们可以把他算在这一批人之列。这里记载安得烈找到西门的故事之方式,至少表明,「他先找着他自己的哥哥西门。」他先找着他的兄弟,并非暗示说,他后来再找其他的人。而是他是第一个去找着他自己兄弟的人,暗示说其他的人也去找自己的兄弟。我个人深信后来约翰也找着了他的兄弟雅各。这事作得既自然又美丽。然后下面就提到西门和腓力。从属地地位的观点而言,这些人没有一个是出名的人。对于拿但业世上的职位是什么我知道的不多。可是在这小小的一群人中却有各种不同的人。安得烈。我们对他所知道的,就是他曾三次引人到耶稣面前。先是他的兄弟,过不久他带来一个小孩子,这孩子有些东西可以供应大家,而门徒们却没有。再后就是他和腓力商量之后,就带着希利尼人来见耶稣。这是我们所看到的安得烈。若是要我给他画像的话,我会把他画成一个粗壮的人,犹如苏格兰的守护圣徒,他不像是一个冷峻不爱讲话的人,而是粗犷强壮的人,是会照顾自己兄弟,把他带到耶稣面前的人。我们该记得,五旬节安得烈听见他的兄弟讲道,并领三千人进入神的国。历代有不少这种类似的兄弟们。安得烈是细心的人,这一点可以从这个故事看出,当耶稣说,「你们要什么?」安得烈回答的意思可能是,「不是的,不过,你住在那里?」他是一个在路上不大轻易说话的人。他需要有安静的时间。约翰。他和雅各都是半尼其,雷子。大家知道,后来约翰是个劝慰的使徒。约翰是作梦的人,是奥秘人物,是先见。他和安得烈是非常不同的两种人,而他们都是一同跟随施浸约翰,都投身作他的门徒,并顺服他的信息。西门。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身上强烈的具有一切人性要素,却也和一般人同样的软弱,直到有一天他被耶稣基督得着,就开始被制作,从容易破裂的「页岩」的本质,被改变成坚固如石头的个性。腓力。他实在是一个害羞的人,给人印象不深,以至马太、马可和路加除了说耶稣把他列为使徒之外,再没有记载任何关于他的事。也许我可以这样说(我并无意冒犯),我想他们有时候也许会怀疑主为什么选他作使徒?但是这个有远见的使徒约翰,却告诉我们不少关于腓力的事。当阴影逐渐笼罩这一小群害怕的门徒时,最后是腓力脱口喊出人类心中的苦闷,「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这些害羞的人往往是我们所遇见最伟大的人物。拿但业。我不需要描述拿但业,我们的主已经描述了,「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在他里面是没有雅各的」。(直译)这正是「没有诡诈」的意思。当时主心中是想到雅各,因为过不久他提到他,说到一个立在地上通天的梯子。头一批人是一些先锋,他们跟随着耶稣向前。安得烈是慎重的人,约翰是诗人,西门是有冲劲的人,腓力是害羞的人,拿但业是没有诡许的人。这一群人在没有组织的情况下开始工作。当他向前走时,他们就一个一个的来了。我们现在就来看他如何对待他们。根据记载,关于耶稣公开服事的路途中,他头一个说话的对象乃是安得烈。他知道这两个人在跟着他,也知道他们已经离开了约翰。他们之间并没有决裂。只是离开了较低的,走向较高的。因为有了约翰的服事,他们已经预备好了要迎见耶稣。当时候一到,他们立刻跟从了耶稣。他们就这样跟随了他。我们的主转过身来,对安得烈和另一个人说,「你们要什么?」请小心注意,他并不是说,「你们要找谁?」这问题的答案很清楚。他们要找的是他。不错,不过他似乎这样说,「你们为什么要找我?你们为什么离开约翰,而来跟从我呢?你们要什么呢?」
这是耶稣开始公开服事时,从他口中出来的第一句话。事实上按照记载,他早先也说过话;头一次是当他还是十二岁的男孩子时,另一次是在受浸时,再一次是在受试探的时候。不过这里所说的,是他给人类的第一个问题,是他开始服事时向人类所发的第一个问题。这是人类生命中一个最深入的问题。你们要什么?你们寻求什么?不论是今天,我们恭敬研读他的话语时,或者是明天我们在店里,在办公室中,在家里时,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面对的最重要的问题。我们要什么?我们寻求什么?在我们生活中的一切活动背后,那最中心的渴求是什么?我前面说过,底下所回答的是十分有代表性的。「(你)住在那里?」这句话当然意谓着,安得烈知道耶稣问他的,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而且可能他也觉得自己无法回答。也许他会说,「喔,我所寻求的是什么?什么是我一生所最渴望得着的?」我不知道他是否曾如此思想过?但我想是很可能的。因此他说,「我不能立刻回答这问题。给我点时间吧!你住在那里?我可不可以来看看你,和你谈谈这问题?」底下就是耶稣的第二句话,「你们来看。」有人把意思译得更准确,「你们来就会看到。」所以耶稣公开服事的头两句话乃是,「你们寻求什么?」「你们来我这里,眼睛就会开启,并且就会看见。」于是他们就到他的住处,「那时约有申正了。」我们不想辩论这里的时间到底是希伯来或罗马时间,若是希伯来时间,就是下午四点。如果约翰使用的是罗马时间,就是上午十点。我不知道。两种看法都有学者同样有力的主张。我个人则以为约翰所使用的都是罗马的时间,因此可能就是上午十点。不管怎样,此后的好几小时的事情都没有记载。从这些没有记载的私人会面里,我们知道耶稣会不止一次个别与人谈话。下面我们看到安得烈出来了,匆匆的赶去找西门,告诉他,「我们遇见弥赛亚了。」然后我们看见,他把西门带回来,他是一个有冲劲的人;于是主又说话了,「我认识你,你是西门。你父亲的名字是约翰,你要称为『石头』。」耶稣所说的是最令人惊讶的事了,除非我根本不了解人性,否则我相信再没有一个人比西门自己更惊讶了。石头?他知道自己不是这种人。他完全知道自己的力量如何,而且他也知道自己的软弱。我们不需花工夫来细说这点。人们会说,「哦,不错,我们都知道这位老西门,他是个好人,不过天哪,救救我们吧,我们可不能建造在他身上。」这是人们对于这种人的感受,他知道人们不可能建造在他身上;但是在此他定睛看着他,似乎有声音说,「你要成为石头;你将成为一个可让别人在你身上建造的人。」我们的主已经抓住了他。他再也不失去他。有一次他好像要从他手中完全滑出去了;可是他从没有真正溜走过。腓力。根据记载,没有人去找腓力。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呢?有一位去寻找腓力,并且有一句话很有启发性,「(他)遇见腓力。」也许他没有兄弟,也许没有亲密的朋友因着关心他而去找他。前两个人(安得烈与彼得)与他同城,可能腓力和他们都是约翰的门徒,但是他们就是没有想到腓力。不过还是有人想到他。「(他)遇见腓力,」并第一次对他发出他对深爱之人的呼召。当他找着腓力时,就对他说,「来,与我同走路」;我认为这是更真实的翻译。他只说了这句话,就已经得着了他。拿但业。腓力找着拿但业,并且当拿但业来的时候--请注意这位主使用的方法。首先,他的话不是直接对他说的,乃是对旁边的人说到他,「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是个没有欺骗,没有弯曲的人,是透明和敞开的人。这种评估立刻在不知不觉间被他自己所证明了。他说,「你从那里知道我呢?」我知道有些人,如果你对他们说类似上面的话,他们会回答说,「那里,我才没那么好呢!」诡诈!诡诈!这个人说,「你怎么知道在我里面没有诡诈呢?你从那里知道我呢?」于是耶稣说了一句非常有意义的话:「在腓力还没有」--他总是在腓力之先,「腓力还没有招呼你,你在无花果树底下,」那是他在安静默想的时候,可能正在读雅各和天梯的故事,「你在无花果树底下,我就看见你了。」「在腓力之先」这句话使那个没有诡诈的人,看见了那使他惊奇的荣耀,并立刻回答说,「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然后耶稣再说话,「因为我说在无花果树底下看见你,你就信么?你将要看见比这更大的事。」你将要看见你在无花果树底下所默想的事,就是一个立在地上直达天上之梯子的故事,成就在我身上,「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以上就是这故事所表明头一批门徒们的事,他对不同的人就用不同的方法。请小心注意这句话。若有人能用什么方法救治人的心魂,请勿对一切情况都如法泡制。若是你看到一本书用机械的方法来处理人心魂的事情,回家去马上把他烧掉。为什么呢?因为你下次所碰到的人就要考倒你的「教科书」,并讥讽你的条文。人性的变化是无穷尽的,而我们的主总是变换他的方法。这是当我读约翰福音这一段早期门徒的故事,以及他对待他们的方法时,而有的感想。
现在我们来看第一个兆头。第三日他们到达了迦拿。我们要思想三件事。第一件是兆头发生的时机,第二件事是当他与母亲说话时令人注意的中断;第三件是兆头本身及其价值。时机:头一个兆头是行在婚筵上,婚礼正是二人联合为一的神圣时刻,借此神的形像与样式得以成全。在创世记第五章第一、二节有一段有意义的话,「亚当的后代记在下面。当神造人的日子,是照着自己的梯式造的,并且造男造女,在他们被造的日子,神赐福给他们,称他们为亚当(中文圣经作「人」)。」我曾听过克劳福特(Dan Crawford)读这一章圣经时说,「请注意,在这里神称他们的名字为亚当,而不是亚当们!」我再说,我们的主在那神圣的时刻行他第一个兆头,在那庄严的时刻中,按同一位神的形像与样式造的两个人联合为一,这是为着种族的延续与启示的传递。神本身就是父亲--「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神也是母亲,「母亲怎样安慰儿子,我就照样安慰你们」(赛六六 12)。当时,神的启示还未完全,还是在孩童时代。神的样式在「子」身上是完全的。那是神圣的时刻,是喜乐的时刻;耶稣到此行他第一个兆头。约翰告诉我们,他是被请去赴席的,而他也接受了这邀请,当他还在那里的时候,酒用尽了。底下就是有启示性的中断。我们要尽量明白耶稣与他母亲之间发生的事。这故事自然的光景,一开始就吸住了我们。他的母亲过来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马利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他要什么呢?我们很容易回答说,他当然是要他供应酒罗!但是在这谈话中,他的话却启示出一个更深的意义。若非因着他对他说的话,我们无从知道马利亚当天的意思是什么。他对他说什么呢?「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我还不知道有那一段翻译会比这一段隐藏着更多的意义呢!首先,我们所用的「妇人」可能会给人错误的印象。从耶稣两唇间说出的这个字是极温柔的字。后来他在十字架上对马利亚再次使用那个字。因此若说这样翻译含有不客气的意思的话,那是不对的。虽然我们平常说话没有这样的语气,我们可以按字面把他翻成,「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我与你有什么相干?」这句话好像含着一个意思说,「我的母亲,我知道你要的是什么,但你不明白,你对我的了解是有其限度的。我肉身的母亲啊,我心所爱的啊,当神为我预备一个身体时,我的生命曾在你的心底下孕育着;但你的了解是有限度的。在已往的年日中你一直看着我。现在我就要进入公开的服事,你急切的盼望我作些事,以显明我的身分与使命的意义。」马利亚确是蒙福的童贞女。在他的颂词中,他受感动唱出,「万代要称我有福。」他知道他身分深入的奥秘,这是他本来绝对无法有分于其中的。你曾否想到,一个童贞的母亲,在别人的猜疑中是如何过日子的呢?因为在他身上有些事是按肉身无法解释的。现在他心中的思想乃是:哦,巴不得他能作一些事,来证明一切!对于这样的一个渴望,他的答复乃是,「我的母亲,我知道你要的是什么,但是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他是什么意思呢?他不愿行兆头么?当然不是,他作了。他变水为酒。这是他头一个神迹。他的意思似乎是:这个兆头不能满足你心中的渴望;他不能产生你预期的果效。我们从这观点很快的来看一下约翰记载的故事。在第七章里面,我们看到他对自己的兄弟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在同一章圣经里又说,「没有人下手,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在第八章里面,约翰告诉我们,他在殿里教训人,「也没有人拿他,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在第十二章里面,快行到他的终点时,希利尼人来了,他就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底下就说明,他是指着他就要钉十字架,复活并升天说的。在第十三章里面说,「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在第十七章里他又说,「父阿,时候到了。」因此他第一次是对他的母亲说到他的「时候」,最后一次则是对他父亲说的,而他借着十字架显出他的荣耀的思想都贯穿在其中。当他说出有些事是他母亲无法明了,以及他心中极深的愿望无法以他所提供的方法来满足之后,他立刻就行了那兆头,把水变为酒。下面约翰告诉我们,此事对他的价值乃是「显出他的荣耀来。」这并不是说,他有一个完满、最终并完全的显现;而是说,他使他的荣耀照射出去。在第二十一章里面,我们读到他「又向门徒显现」。在此所使用的动词是一样的,意思是相同的;这是他确定的意志与意愿所行出的事。他显出了他的荣耀。约翰在作总结时写道,「我们看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这就是他所作之事的价值。他「显出他的荣耀来」。这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从这兆头照射出来。这价值就着他的门徒而言,乃是他们相信了他。此处所使用的动词是很引人注意的,其意思乃是,他的门徒因为完全相信而向他降服。当然当他们一路跟随他时,他们是相信他的。可是他们现在所看到的,把他们再向前带一步;在那时刻之前,他们从未如此看见他的荣耀;
于是他们就相信他了。他在婚礼中,在一个欢乐的家中行了头一个兆头--变水为酒,这乃是一个创造的作为。因此那永远的「道」,在肉身中被我们所看见,他使婚姻关系成圣,分享人类的喜乐;他在人类重要的经历中作事,并在那持久不变的源头以及新起头的境界中,使人类的生命成圣。
6 约翰二 13-三 21
根据约翰的记载,耶稣在迦拿行完第一个兆头之后,在迦百农住了几天,然后上耶路撒冷去,因为逾越节近了。这是第一次记载他以弥赛亚身分访问耶路撒冷。我确信他往年必定上过那里。圣经记录了他还是孩童时曾去过那里的事;并且我们也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每年都上去。但现在他以弥赛亚的身分来到,这次当然是神要他上圣殿去,这圣殿是全国生活的中心。在此他行了一个兆头,这是约翰所选的第二个兆头。这兆头行在圣殿中,这是属于圣殿的一个兆头,很明显的他是一个在敬拜境界中的兆头。行在迦拿的第一个兆头,是在婚宴的喜乐境界中的神迹,显明了他创造的大能。此刻他来到全国生活中心的这个城市,并来到这个城市生活中心的圣殿。就在这里,他在敬拜的境界里行了第二个兆头。这件事具有令人惊奇的意义,也产生长远的果效。他无疑的引发了法利赛人对他确定的敌意,这敌意直到他们把他钉在痛苦的十字架上时,才达于顶点。当我们把他的行动和他因这件事所说的话联在一起看时,才知道他这行动是何等的有意义;这件事当时是人们不明白的,但却能向我们说出他自己的思想,他自己的心意,他自己的展望,他自己的意念,他自己的目的。思想这件事时,我们要遵循两个路线:一个是兆头本身,其次是约翰所为我们记载,紧接着产生的果效。首先我们注意到约翰所告诉我们的,耶稣出现在殿里。被翻作「殿」这字的原文是hieron 而不是 naos。后面这字后来才用到,而且较常用到。这要用的这个字不是指圣所,而是指外院,那儿多多少少是对众人开放的,众人也较容易接近,特别是指外邦人的院子。他在这殿里看到什么呢?乃是那些卖牛羊鸽子的和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若要明白这种情形所代表的意思,我们必须记得圣殿和他在神计划中的重要性,他在这个国家历史中原有的目的是什么,以及透过这个国家他原来对世人应该有的益处是什么。耶稣,这位弥赛亚,进入了圣殿,他看见外邦人的院子里有牛、羊以及兑换银钱的人在作买卖。那些人在此是要把罗马币换成犹太币,因为在圣殿的这些院子里,有国王肖像的钱币是绝对不可以作奉献用的。奉献这样的钱币乃是亵渎神的。因此,为着那些敬拜之人的方便,就有这一般人等在那里,按着一定的比例兑换银钱。他们也可以把大币换成小币。所以这些人在那要的目的,就是要使人的敬拜更容易。人们无须劳苦的把羊养大,或把自己的一对鸽子带来,因为别人都替你预备好了。在圣殿的院子里每一样东西都很方便的替你预备好了。敬拜神变成不须出代价,也因此使敬拜失去了活力。现在我们同样要很简短的看一看他所作的事。他首先用绳子编织成一条鞭子。很可能他是拣起一些丢在地上曾用来绑牛的绳子,然后把他们织成鞭子的形状以便挥舞。然后迈向那班群众,把他们赶运出去。有一种「贫血」式的想法,认为他未曾鞭打。我不知道他打了没有,但是我们也不知道他未曾打。无论如何,我反对这种认为耶稣软弱的思想,以为他眼从无怒目,他脸从无怒容,心从无怒气。这样的想法把基督当作息「贫血」症的人,对世人毫无作为。这故事无论如何象征着「羔羊的忿怒」。我们不可以把这意思除去,否则的话,我们等于把基督教的活力除去了。他拿绳子作成了鞭子,把他们赶出去,推翻兑换银钱的桌子,大大的破除了陋习,把银钱散在圣殿的地板上,到处都有。他为什么这样作呢?请听他的话,「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他看见了人对他父的殿亵渎的光景,他说这是「我父的殿」。后来他称这殿为「你们的家」--「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他看到殿的院宇,本是人们亲近神的地方,却受到了亵渎,于是他行了这兆头;而门徒们就想起经上记着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请不要削减这句话的力量。这里说到如同火烧般的情绪。因此约翰所选的第二个兆头,是在敬拜的境界里,这兆头启示出一个可畏的威严,说出他的行动是为着要把一个受亵渎的圣殿恢复到他原来该有的功用。让我再强调这个事实:我们从其他的着作得知,这兑换银钱的人以及卖牛羊鸽子的人,进行他们工作的地方不是在圣殿中犹太人的院子里,而是专为外邦人分别出来的院子里。在耶稣心中所认为最大的罪,乃是这些希伯来人并没有照神的心意尽他们的功用。神素来的心意乃是他们应该使万国蒙福;但是现在他
们只是想到他们自己,以及他们在敬拜神的事上图方便与舒适。外邦人!外邦人有什么要紧?就让他们去用他们的院子并玷污他们自己吧!因此基督来了!扫除了一切不圣洁的交易,因为他为着神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这就是这兆头的本身。紧接在这兆头之后,约翰记载了其结果。有三件事要注意。第一件事是从第十八节至第二十二节中对他的挑战,以及他的回答;然后是第二章末了的话,说到事情的结果,人们相信他,以及他并不信那些信他的人;最后是第三章头二十一节记载的尼哥底母的故事。第一件事是在他行完兆头之后,人们对他的挑战。第十八节说,「因此犹太人问他说……」这是他们对他行动的回答。他们从他的行动中看出他对他们的挑战,他们就「回答」了。这是十分有意义的。这些官长们从他在洁净圣殿院子所作的事,惊讶地看出他对他们的挑战。当他孤独而庄严地站在那里时,银钱四散,牲畜四奔,牲畜的主人们也都跟若离去,犹太人就来围着他,并「回答」他。那是因他的作为所产生的回答。「你既作这些事,还显什么兆头给我们看呢?」他们要求他显一个兆头来证实另一个兆头。他们刚刚看过一个十分奇妙的兆头。但无论如何,在人群中有一个人看见了,这一点我有把握;而那个人就是尼哥底母。过不久我们听见他说,「你所行的兆头,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但是他们却说,「你还行什么兆头,来证明你刚才行过的兆头呢?」因此我们现在来看在整个故事中最有意义的一件事。耶稣回答他们说,「你们拆毁这圣所。」在此我用另一个字眼「圣所」来区别 nieron(用来指刚才洁净了的院子)与 Naos(指圣所本身,即我们的主现在所使用的字)。「你们拆毁这圣所,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若是我们当时听见这句话,有多少人明白他的意思呢?可能没有一个。当时没有人明白他。那些官长们不明白。他们笑他。他们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圣殿那时尚未造成,即使再过十年还是造不成。实际上他们可能指着这殿说,看看他吧!他已经造了四十六年,我们可以听出他们话语中的轻蔑,「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么?」这样的反应是很自然的。我们若在场可能也会说同样的话。约翰是很诚实的人,他告诉我们,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他们就想起他说过这话,那时候才明白。我们在一千九百多年后听见这些话,而我们所听见的,不像官长所以为的,也不像门徒所不明白的,乃是他所指明的。这些官长们说,「你为什么行这兆头呢?你来到这圣殿,扫除了一些既得的利益,这些本是宗教上的利益啊!你把每一件事都推翻了。你是打破旧习的人,你有什么兆头来证明你的权柄呢?」我要很恭敬的把这句话的字更改一下,不是要改进,乃是要解释。实际上他可能这样说:我权柄的兆头将是我的十字架与复活。我今天所作之事的权柄之最终证明与说明,当你们有一天拆毁这圣所时,就会发现。你们如此的拆毁这殿,拆毁他吧,我三天之内要再建立起来。不,主那时并未期望他们明白;但就在此,在最开始的时候,在神殿的第一个兆头里,我看出了他心中的思想,他心思中的意念,以及他权柄的中心。那是什么呢?乃是他的十字架与复活。我们稍停一下,让我略作有关的补充。在他后来的服事中,有另一位福音书的作者记载他说的话,「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兆头,除了先知约拿的兆头以外,再没有兆头给他们看;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三日三夜在地里头。」这一段话说的是同一件事,但是用不同的说法。他行了许多兆头,不错,但是他似乎说,「再没有兆头给你们,也没有兆头会来说明,或令人确信。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一个兆头,再没有兆头给他们看;但是将有一个兆头;乃是死而复活的兆头。」在这些话里,我们得着他心意的启示,并知道他在那时心中的想法。其次约翰告诉我们,当他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在节期当中,「有许多人看见他所行的兆头,就信了他的名。」他行了其他的兆头,并没有被记载下来,但约翰把最重要的记了下来。他说许多人不是信他,而是「信了他的名」,那就是接受他所说弥赛亚的身分,是因为「看见他所行的兆头」。底下跟着有一件希奇的事发生。「耶稣却不将自已交托他们。」这两种情形中用的是同一个名词。我想,若是这样说,我们比较会明白,「许多人信了他的名,但他却不信他们。」或者说,「许多人信靠他的名,(或作信了他的名),但他却不信任他们。」可以再把这句话改成,「许多人把自己交托给他的名,但他却不把自己交托给他们。」在此我们面对一件值得注意的事。他的兆头产生了一种信仰,但他并不把自己交托给这种信仰。他们以某种方式把自己交托给他,但是他不能把自己交托给他们。他们的信仰是浅薄的,是建立在兆头上的。他们所要的总是那些能引人注意的,令人惊奇的、神奇的事情。凡是建立在神奇事情上面的信仰总是浅薄而短暂的。如果信仰只不过是对神奇事情的景仰,他会叫
群众喝采;但神的儿子不能把自己交托给这种信仰。约翰借此表明了他的人格,他说「他知道万人,也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这人心里所存的。」他原则上知道万人,他也个别的知道每一个人。这是他不把自己交托他们的原因。但是在他心中澎湃着神无限量、永远的爱,以及施行拯救的热望。不过--还是无法把自己交托给他们。他要建造在更深的东西上面。底下就是尼哥底母的故事。请注意他开头的话,「现在有一个法利赛人。」「现在」这词我们同样可以很准确地翻作「但是」。当我在求学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但是」是一个反意联接词。意思说他代表一个不同的观念,一个对比。那么「现在有一个法利赛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约翰现在是要把尼哥底母的故事与紧接在前面的事情连贯在一起。耶稣不能把自己交托给某些人,但是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总括整个故事而言--他把自己交托给他,这个人他能信任,他相信这人。所以这里有一个人是他能交托他自己的。一般的注解都习惯于贬低尼哥底母,说他是一个懦夫。因为大家想到他和亚利马太的约瑟,都认为他们是所谓的秘密门徒;但是当那一大群叫嚣的群众跑开以后,埋葬主身体的就是他们两人。有时候在安静中比在吵闹中作事需要更大的勇气。底下就是耶稣和尼哥底母之间交谈的独特故事。尼哥底母来的时候是在夜间,因为他决心要耶稣专心和他谈话,他有一些极重要的事和这位教师讨论。他从未这样的见过耶稣。但他相信耶稣是神正式差遣来的。他所看到的兆头使他对此深信不疑。他已经得着一个绝对正确的结论,就是凡行这些兆头之人必定是从神来的。这个谈话分三段进行。在二、三两节是头一段,在此我们看到尼哥底母和耶稣,是「面对面」的。第二段是从第四至第八节,在此我们看到尼哥底母和耶稣是「思想对思想」的。第三段是从第九节至二十一节,在此我们看见尼哥底母和耶稣是「心对心」的。面对面。「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是一个法利赛人。他称呼耶稣是「拉比」。这是一个尊称,但不是最高的称呼。拉比是中等的称呼,但仍是个尊称。「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兆头,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他说的完全对。他并没有问什么事情。他只是作了一个叙述而已,然后安静的站立等候。但是无疑的,这个叙述里含着一个意思。他是什么呢?就是他要得着从神来的话。他是一个官。后来耶稣对他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我相信在那个时候,尼哥底母是耶路撒冷最有名的教师(从更高更好的意思来看)。他知道摩西五经,他熟悉先知书,也熟悉诗篇(或圣卷)。他也知道在先锋约翰说话之前未曾有过可靠的声音;现在这位教师,有兆头的印证,显明他是从神来的。因此他来了,等候要听神最新的话语。于是有一句启示性的话,把这个了不起人物,这个好人,勇敢的人,一生中一切属人的想法、宗教、哲学和神学,通通打碎了。「人若不是从上头生(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人类的理智完全不管用。必须有一个新生,有一个新的生命原则,才能看见神的国,否则更谈不上说进神的国了。这就是他们面对面的情形,一个寻求神的人站在一位神圣教师面前,要得着最终的话。这位最终又是权威的教师说,你所需要的,不是得学位,乃是远远的退后到婴孩之前,你需要重生。心理学不能叫你悔改,重生才能影响心理。「人若不重生,就不能看见。」请再注意第二段,是思想对思想。尼哥底母说,这怎么可能呢?他并不是反对耶稣。我相信,他突然间看见,若这件事是可能的话,那是多奇妙的一件事,若是一个人能一切重新开始,那是一件荣耀的事,但那怎么可能呢?于是他引用物质的事情来说明,而且这种说明是很有力的。尼哥底母的意思是:重生么?我就在这里,我现时的样子就是我一小时之前,昨天以及过去年日累积的结果。我的个性是许多过程加起来而成的。难道我这个人的身体可以回转变成在我母亲腹中的胎儿么?若是这件事是不可能的,那么重新塑造我的个性,心灵和身体这些更艰难的事情,怎么可能成就呢?底下耶稣就很优雅的解释了他的疑问。请听他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请注意其连续性。你曾参加过一个人的服事,他用水给你们施浸,并告诉你们有一位是用圣灵给你们施浸的。你们若不是从水浸所代表的意义(悔改),以及圣灵浸所成就的(重生)而生,就不能进神的国。于是耶稣改正了尼哥底母所作的说明,他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意思是说,尼哥底母,你的说明不管用。他只适用于肉身的境界,而在肉身中也是行不通的,你不能再进母腹中被生出来。那只不过是肉身。不要把肉身和灵混为一谈。一个人的灵可以完全更新,他可以重生。从圣灵生的就是灵。耶稣事实上就是说,不要把这两件事混在一起。
底下他举了一个比方:你不能了解风吹的倩形,但你若顺服了他的律,就从他得着力量;圣灵也是如此。尼哥底母,不要再用理智挣扎了。只要你顺服风的律,风就顺服你;只要你顺服圣灵的律,你就要认识新生。接着尼哥底母提出了最后的问题。我确信这问题有全然不同的意义。尼哥底母说,「怎能有这事呢?」他头一个问题的意思是:确有其事;第二个问题的意思是:其过程如何?于是耶稣就温柔而又幽默的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么?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但是他还是继续往下说,把天上的事情告诉他。他对于尼哥底母最后一个「如何」的答案可以分为三部分。「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这就是「如何」了。我们再进一步的看,「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这也是「如何」。更进一步的看,「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他已将光差来。这也是「如何」。尼哥底母问「如何?」耶稣说:乃是借着因我的死而产生的生命,是借着经由神的恩赐而发自他心中的爱,也是借着经由我在世上的使命所带来的光。这就是「如何」的答案。因为神如此的爱,他就赐给,而生命来自那恩赐;如今光正照耀着。
7 约翰三 22-36
这一本福音书是有系统的选择一些兆头,以证明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而按本书的系统,以及我们主的服事工作的过程看,本段经文是一个插曲。在行完圣殿中的兆头,以及此后紧跟着的事情,包括夜晚与尼哥底母的谈道之后,耶稣就离开耶路撒冷城,到了犹太乡村,在那里和门徒(居住施浸」,可能有相当一段时间。有一件令人注意的事,乃是在那段时间中,他和约翰十分合作,而不是很明显的作他自己的工作。这位福音书作者很细心的记载这事实:当耶稣在犹太乡村与他的门徒居住并施浸时,约翰就在不远的另一个地方作同样的事情。很明显的,他在下监之前,一直继续这工作,当作者说,「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临里」时,他实际上就是指这件事。这样的话在时间上和马太福音第四章以及马可第一章的话是一致的。这些地方都是说到在约翰下监之后,耶稣才开始他更确定的公开传道。值得注意的乃是这一段话启示出,约翰和耶稣同时进行他们的工作。作为旷野呼声的先锋约翰,曾用这样奇妙的话「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来公开的指认弥赛亚。而且,就在指认他的第二天,当他和门徒看见我们的主行路经过他们时,就再一次向门徒指出他来;于是有两个门徒很自然而又美丽地离开了约翰,并跟从了耶稣。他会指认了弥赛亚。好像是说,他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但是我们看见他还是继续作他预备性的工作。过不久他的门徒前来问他一个问题,显示出耶稣仍然在作那工作,他们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但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浸,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情形是多容易在一些人的心中产生疑问,特别是那些有知识的人。他们曾经在约翰工作的过程中,一直听从他,并且投身作他的门徒;后来当他回答那些被差来的人时,说他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他不是摩西所预言的那位先知;他只是个声音。那天之后他曾指出那一位他从前所宣告的。而且他继续工作,明显的是作同一工作:仍然和往日一样的传讲,仍然接待那些凡觉得需要悔改而承认他们罪的人,仍然施行浸礼。此时耶稣已进入乡村,所作的事和他完全一样。底下约翰告诉我们「因此约翰的门徒和……辩论洁净的礼」。「因此」(中文圣经无)这两个字是有意义的,是在说明我们刚才所说问题的所在。他们所讨论的题目是「洁净」的问题,是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彼此在辩论。那是一件偶发性的事。我们必须了解在那时候所用的这字的意思。他乃指整个道德与礼仪上之洁净的问题。他准确地描述出约翰工作的范围,以及我们的主现在所正在进行的工作。约翰的工作不是关于政治或经济的事情,或许有间接的关系。那是一个道德方面的工作。我们主的工作亦然。当时所讨论洁净的问题,乃是如何洗除道德的玷污,以及在什么地方举行洁净的礼。我想我们该再向前看。我认为这种讨论是由于比较约翰与耶稣二人的工作而产生的。我
不是说他们比较约翰与耶稣二人教训的主旨有何不同,而是看二人谁比较成功。当约翰的门徒来到他那里,他们就如此告诉他,「拉比,从前同你在约但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浸,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这句话本身没有什么意思,除非这样的话,含有一种感觉,就是他们不喜欢这新的教师。从前同约翰在约但河外,是约翰所见证的这一位,很显然的比他们的主人更有成就,「(看哪,他也)施浸,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这一切都不过是序曲而已,导致底下约翰对这些人的回答。第二十七至三十节就是这回答的内容。从第三十一节到这一章末了的话,是先锋约翰继续说话呢?或是他的话只停于第三十节的「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然后是福音书作者加上他个人的解释呢?对于这问题有不同的见解。我个人十分相信,第三十一节到末了是作者约翰个人的解释。前面这一段的内容乃是施浸约翰的见证,是他对于他门徒因为和一个犹太人辩论的结果提出的问题所作的回答。福音书作者约翰既然记载了先锋约翰的见证,底下就说出他对整个局面的看法。因此这一段插曲的内容乃是见证。先是从先锋约翰所说的话里,我们看见他为耶稣作的见证,可以称他为伟大的「退场之歌」。整个旧约时代达到最终点,那时代的最后一位使者,是神所呼召的,是神所配备的,完成了他的工作。因此这是旧约时代最末了的话。紧跟着的,是这位新约的作者,他是耶稣的使徒,是福音的使者,说出他的见证。因此,在这一段的末了,有一段「进行之歌」。作先锋的约翰,发出「退场之歌」而结束了旧约时代。作使徒的约翰唱出「进行之歌」,说出从此开始每一件事的「等次」,说出新的正在取代旧的,使旧的得以隐退。其不同之处正说出此两时代的连续性,先锋约翰的退场之歌,传福音的约翰启示性的进行之歌,二者都是在成为肉身的道面前唱的。我们先来看先锋的退场之歌。他先说出一个大原则「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要明白这句话,需要先知道其背景。来见约翰的人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位,他们相信他的工作、他们曾受这工作的影响。他们曾作过他的门徒。他们也知道耶稣,他们看出他所作的正是约翰所作的,他宣讲同样的信息,借着他的门徒施行同样的礼仪。他们也知道人们都涌向他而去。因此他们带着一点嫉妒的感觉来到约翰这里。但他却先声明一个原则,以消除任何他和耶稣之间敌对观念的可能性。「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这原则对作先锋的约翰以及作弥赛亚的耶稣同样的适用。这是这些约翰的门徒所必须看见的原则,也是每个时代的人所该看见的。其教训极为简单,他要求人承认天上至终、最高的权威。若非有天上来的权柄,不管人被呼召要来从事于、或有能力作像约翰初期的这种工作,他还是不能得着什么。或者是被呼召要来从事于或能够作弥赛亚所要成就神永远的目的,他还是不能得着什么。天上至终的权威是最基本的原则。其重要性和应用是始终不变的。在天上的权威底下,永远扫除了敌对的可能性,以及某种工作比另一种工作更重要的感觉,即使按照人统计学上的判断有多高的评价也一样。当约翰这样说到他自己的工作以及弥赛亚的工作时,这原则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在此没有任何竞争或敌对之思想。在天上的权威之下,无论是从事于旷野的呼声或道成肉身,都是至珍贵的。人接受的是什么,他对所接受的就负有责任。在这些受权的人之间,不可能有任何敌对的事情。约翰奠定了原则之后,他就加以应用。他首先应用在自己身上,「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他这些话就说出他的工作是从天上授与权柄的。他从天上得着呼召与恩赐。他并没有用什么字眼来贬低他工作的光彩,他尊重他的职责。他声明他是受差遣的,他不是基督,而是在他前面的先锋,是一个声音。然后他把这原则应用在弥赛亚身上,「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约翰说话的对象是犹太人,他们是熟悉自己经典的人;他心中想到耶稣是弥赛亚时,又回溯到在他们经典中一段有名的讲论中的比方。他曾经以不同的方式描述这位弥赛亚,这些不同的语气都是启示他荣耀所必须的。他曾说到他是带着簸箕而来,带着火而来,带着斧子而来的一位。也说到他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现在他说他是「新郎」。这是从旧约中引用比喻性的说法。在何西阿书中,当神说到他百姓时,说,「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二19)。在以西结书中有同样的话,在玛拉基书中也有。新郎与新妇的比喻,总是说出耶和华和他百姓之间的关系。我们也相信,歌中之歌(雅歌)这本书虽然是一本东方的爱情之歌,仍然含有隐密的意愿与提示,其中存在着同样的思想。因此约翰就捉住了这个存在旧约的诗与预言中的思想,把这比喻应用在耶稣身上,说他是「新郎」。在这一方面,他说到他和他的关系,并说出这关系对他所具有的意义。他说到他自己是「新郎的朋友」。在东方这是很重要的职位。新郎的朋友乃是在婚礼中把新妇交给新郎的人;在此之前,新郎都不出声。新郎的朋友把新妇交给新郎时,他就可以听见新郎接受他时所发出
的声音。当约翰看出耶和华与他百姓间的关系时,就说,「我是『新郎的朋友』,我的工作就是把新妇引到他面前。现在我听见了他的声音,这就是我的喜乐,因此『我的喜乐满足了』。」下面跟着的就是最后伟大的一句话。我从来没有一次读约的最后这句话,而不感觉到其庄严肃穆的。从人类的口中从没有人说出比这更伟大的话。「他必兴旺,我必衰微!」这句话表达这人是完全的满足,他知道他的权柄是天上给的,他已完成了他伟大的使命。他已听见了新郎迎接他所介绍之新妇的声音,新妇就是他所引导归向耶稣的头一批门徒们。然后当他感觉到天上的权柄以及他一切的使命都已完成时,就发出那安静、安息、并得胜的满足,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在此不含有对他自己人格或工作任何不当的贬损,却是像一颗星,满足于他的光彩消失在日头升起之荣耀光辉中。「他必兴旺,我必衰微!」这就是那首「退场之歌」。下面就是作者的评语,是一首「进行之歌」。开头他说,「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传福音的约翰乃是在说明,「声音」和这「道」之间的不同,新郎的朋友与新郎之间的区别。他指出在约翰与耶稣,就是基督,这位神的儿子,他们之间有无限的差距。他说他是那位「从天上来的」;这个「来」字不是用过去式,乃是用永远的现在式,意思说,他永远是从上面来。耶稣是「从天上来的」。而约翰呢?他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同样的,这句话并非对约翰不尊敬。他所说的,是指出约翰工作的限制。他是属乎地的,而耶稣是那一位「从天上来的」;并且因为「他是从天上来的」,所以他「是在万有之上」。请注意这个对比。约翰在他的出生和身分上都是属乎地的;而耶稣在他的出生和身分上是从上面来的,其对比是极为鲜明的。约翰是属乎地,虽然神所授权的,所说的还是属乎地,一他所说的仅此而已。但这一位永远是从天上来的,他的出生和身分只能以这种眼光来说明,因此他永远是「在万有之上」。作者对这二位人物就说到此为止。接着他往下说到从天上来的这一位的使命,而他用的话语是那么简单,若是我们不多加注意,我们就看不出其超越之处。「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在这句话中含有双重的意思。他所看见的是永远的事实,而他就是出自这些事实,这些事是他所熟悉的,因为他和他们之间有永远的关系。「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他所看见的就是这些关系。「他……所闻的」是什么意思呢?头一句话「他……所见的」当然是指永远的事实。「他……所闻的」是指他的使命,他所受托要传的福音。那永远的真理他看到了;神的计划他听见了。这些就是约翰所说,他来所要作的见证。我们现在再回到前面的引言,把一些重大的主题联贯起来:「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支搭帐幕(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这些事情从来没有人看见过,但这位「道」看见过,而现在这位「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他见证永远的事情,是他所看见过的事倩。不止这样,他还见证神的计划与目的,他也是因为顺着神的计划,才来到这世界的。他所看见的事,是永远的事实;他所听见的事,就是福音。底下就是一般人所认为希奇而奇怪的括弧,「只是没有人领受他的见证。」当然这是一句极崇高的话,并不是要人按字面接受。很明显的就是如此,因为底下他说的就是这件事,「那领受他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多年以后当他写信给那些不再受恶者控制的人时,说,「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我们从马太所记载耶稣的话里,找到一个类似的括弧:「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这句括弧的话表示当时的艰难。他继续说,「那领受他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那位从上面来的,见过永远的事实,听过神的计划,他就是为这些事作见证;凡领受那见证的人,就印证一个事实说,神是真的;也印证说,当约时代的一切在约翰伟大的话里达到最高点」是真的。这一个人看见在耶稣里面,神每一个信息和每一个约,都是「是」的,都是「阿们」的。他继续往下说,「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这是什么意思呢?是说神无限量的把圣灵赐给他所差的人么?或者说,神所差遣的这一位,无限量的把圣灵赐给他所前往的那些人?或许对这一问题没有人能武断说那一种答案是对的。我个人相信,两种说法都包括在里面。基本的意思乃是:神的儿子来到了,他受神差遣,神赐圣灵给
他是没有限量的,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他里面。我想他为我们所作的也完全一样;他既从父受了圣灵的恩赐,就赐下无限量而且丰满的圣灵。接着约翰就说了一句话,说出「子」权柄的秘密。「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现在请再回头听听那先锋约翰的话,「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他受了差遣;他接受了他的使命,也成就了这使命。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任务,因此说,「我必衰微。」现在这位传福音的约翰说到施漫的约翰所指出的那位,「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这句话说出这位子何以具有最终的权柄。底下的话点出人应有的责任,他的话是那么清楚,无需任何解释,「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这就是见证的插曲,是新旧两约的交接。在此没有冲突,是彼此衔接的。用希伯来书的话说,「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来十 9)旧约最终最合宜的话乃是,「他必兴旺,我必衰微!」而新约最恰当的宣告乃是,「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
8 约翰四 1-42
在这一段经文中关于主工作或话语方面,没有记载什么兆头。然而他在约翰所记载关于我们的主之服事方面却甚具意义。这故事的中心点是撒玛利亚。我们把整件事用一两句话略作介绍:从我们的主经过撒玛利亚这件事,我们看见他在跨越偏见与所谓的特权的界限。约翰解释说,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是没有来往的,但是这位犹太人竟然经过撒玛利亚。这一段有三个部分。头四节是说到他行程的时机,第五至二十六节是他与这妇人的谈话,第二十七节至五十二节是这谈话立即引进的结果。我们先仔细看看约翰所告诉我们的时机问题。他说,「主知道,即他所知道的事,引发了这个特别的旅程。那是什么呢?乃是「法利赛人听见他收门徒施浸比约翰还多」。于是「他就离了犹太,又往加利利去;必须经过撤玛利亚」。这些话清楚如日中天,本是无需再多费工夫说明,但是能再详加注意仍然有益。首先,主知道关于他成功的报导已经达到了法利赛人那里。很明显的,耶稣的工作是相当成功的,这一点在我们上一段的研讨中已经提及,是与约翰的工作并行的。这样的成功可以从约翰门徒所表示的惧怕显明出来,他们说,「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这种成功的报导,达到了法利赛人那里。为此,他离开了犹太。其含义是不说自明的,就是说这样的消息正在促成他与法利赛人之间的冲突。我们已看过,在第二个兆头上--洁净圣殿(也是他在圣殿中行的第一项兆头)他已经和他们起了冲突。现在消息传到这些人耳中,那一位在圣殿中曾以行动引起他们反对的人,在其工作上极为成功,甚至超过了约翰。主知道这种情形会引起冲突;为此,他离开了犹太。请再注意「他离了犹太」这句话。此处译为「离了」的字只出现过一次,是很强的字眼,在别处没有出现过。他说出一种确定而有意的决裂。我们千万不要误会他的意思,以为他放弃了犹太地。他曾回去过,但很少。他曾经再回到犹太地,再回到圣殿。他曾经极顺利地在周围乡村作他的工作;但敌意就在那些地方产生,于是他就离了犹太,他和他决裂了。这件事把我们带到令人希奇的一句话:他必须经过撒玛利亚。为什么是「必须」呢?这是一个老问题,而且有各种的答案,他们多多少少是对的。让我们很简单的把他看一看。若是我们对于主当时所处时代的情形所知不多的话,可以看看地图,就很容易得到这问题的答案了。犹太是在南边,加利利是在北边,撒玛利亚在两地的中间。耶稣那样走是最直的路。「(他)必须经过撒玛利亚。」虽然如此,但犹太人习惯上并不那样走。那些犹太人实际上从未经过撒玛利亚来到加利利。底下有一句很有意思的话,「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没有来往。」那些骄傲的犹太人憎恶撒玛利亚人,如果他们必须到加利利去,他们通常先跨越约但河,向上经过比哩亚,再进入加利利。但是他「必须经过撒玛利亚」。在地理上而言,那是直路,但不是习惯上的路;我不认为我们能够避开一种看法,认为「必须」乃是指他借此反对他们的错误理由,因此拒绝采用他们习惯上的道路。正当犹太地在拒绝他,耶路撒冷也起来反对他时,他借着这样的举动来向人表明他弥赛亚使命的宇宙性。「(他)必须经过撒玛利亚。」这个「必须」也许是地理上的原因,但我想他有更深的含意。他不走犹太人的道路,却选择他们所不愿走的道路,以示反对他们不走这路的理由,反对他们的偏见与骄傲;也表示他弥赛亚职分的包容性。
约翰告诉我们,他到达了一个地方,「(他)到了撒玛利亚的一座城,名叫叙加,靠近雅各给他儿子约瑟的那块地;在那里有雅各井。」「在那里有雅各井。」有的译本加注这样的话,「希腊文作泉源」。井和泉源有显着的不同。这妇人说到他的时候,并不是说泉源,他是说井。耶稣过不久说到他所要赐的水的时候,他说的不是井而是泉源。泉源与井之不同,乃在于泉源是活水的源头,也就是说,有水不断的涌上来;而井只是一个洞,储存着静态的水。「耶稣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那时约有午正。」关于雅各赐给约瑟那块地的故事,记载在旧约里面。雅各买了这块地,然后给了约瑟。后来约瑟葬在那里,耶稣到达那里时,已经疲乏了。那时是第六小时了。对于约翰在这里所使用的时间是希伯来时间或罗马时间,有不同的意见,我姑且不去讨论。这是无法有定论的讨论,但不是很重要的问题。我个人相信他使用的是罗马时间,意思就是说,那是下午六时了。他从犹太长途跋涉到叙加,并且疲乏了。我们可不要疏忽一些有启发性的地方。「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并且从犹太经过撒玛利亚,而到达了叙加,困乏了。神成了肉身,经历了人类生命的限制。底下就是第七至二十五节,我们就跟着其中的对话来看这一段。这对话中很显着的特点,是他不断的重复出现「耶稣说……妇人说……」的句子。耶稣先开始说话;也是耶稣结束这谈话。他以站在人类地位上要求妇人的帮助,而开始了这个对话。他最后声明他是弥赛亚,而结束了这个对话,「这和你说话的就是他。」这谈话的记载就夹在他开始在人方面的要求,和最终郑重的声明之间。他以人类层次的要求打开和他之间的谈话,因为他是个人,是有需要的。他要求他给他水喝。他认识他。他对他是一清二楚的。底下的话证明实在是这样。他知道他过去的历史,他知道他目前生活的光景,但是他开始还是要求他帮助他。这件事本身是令人注意,也是具有启发性的,一般人对于这样的妇人是不会求他施惠的。这种情形和他们的主是伺等的不同呢!他先借着求他的帮助,进而可以帮助这个犯罪的妇人之心灵。他的回答显出他一点不尊敬他。一个老清教徒的解经家说这是一个女人的矜持。「你既是犹太人,怎么向我一个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呢?」也许这是一种矜持,但我认为不止如此。我认为这是一种惊讶的表示。他知道「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没有来往」;并且我想他因为看见旁边竟然站着一个犹太人而感诧异。更令他惊讶的是,从他的仪表和衣着看,显然是个犹太人,怎么竟会向一个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呢?不过从他所发出的头一个问题中,并没有对他有任何的尊称。只是好奇与惊讶。或许这种惊讶的表现,就是清教徒所说的矜持吧!底下我们的主就向这妇人说出一件希奇的事,「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给我水喝的是谁,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给了你活水。」这是他所提供要给他的。他曾向他要求施惠。他有没有给他水喝?我不知道。我不认为他给了,因为过不久我读到,「那妇人就留下水罐子。」我想他并没有用他装了水。但是不管他有没有给水喝,或者他因为太惊讶以致忘了给水喝,他直接摸着了这妇人最中心属灵上的需要,而向他说要给他活水。他回答了,并且显然的,耶稣的话解除了他的矜持,若说那是他矜持的话。他开头话语中那种无所谓、一般性的态度,那一种陌生人对陌生人的口气没有了。他说,「先生,」这是尊敬的话,「先生,没有打水的器具,井又深,你从那里得活水呢?我们的祖宗雅各,将这井留给我们,他自己和儿子并牲畜,也都喝这井里的水,难道你比他还大么?」在这回话中含着不信和惊奇的味道。他开始有了好奇心,并在猜想他的话是什么意思。他的思想糊涂了。他不明白他怎么能给他活水。但是显然「活水这两个字捉住了他。他就回想他祖先的历史。「我们的祖宗雅各将这井留给我们,难道你比他还大么?」我想他的头脑一点也不清楚,但是不管怎样,他被他的话捉住了。他恭敬的对他说话,但是心中无法相信,而且他在猜测着,「你比他还大么?」然后他回答说,「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来源,直涌到永生。」这是他间接的向他说明他的意思。他起先说,他能够给他水,并且如果他早知道他是谁的话,他早就向他求水了。但是他说,你怎么能得着水呢?井又深,你又没有打水的器具,你难道比雅各还大么?对这问题,他回答说,他所要赐的水,要涌流在他的生命里。他乃是向他说出,他的意思是属灵方面的。现在请听他说,「先生,」还是很恭敬的,「请把这水赐给我,叫我不渴。」然后说,「也不用来这么远打水。」他糊涂了。他对他所说属灵的意义略有所悟,因而说,「请把这水赐给我,叫我不渴。」可是当他再往下说,「也不用来这么远打水」时,他又回到物质的层次上了。他略为明白他所说的话,然后又困惑了。先是「请把这水赐给我」。我想我底下的设想,当不至于说得太过:如果当时他说出心中所有的话,可能就是「绝不再渴么?我是多渴呢!我如大梦初醒,我是多么失望,多么不安呀!请把这水给我,好叫我
不渴吧!不过也许他的意思一点也不是这样吧!那就给我一些东西,免得我这么劳累的来打水。」于是他说,「请把这水赐给我,叫我不渴。」这是一个不满足、失望、干渴妇人发出的叹息与饮泣。他怎么回答呢?「你去叫你丈夫也到这里来。」为什么要这样呢?如果他希望这活水在他里面涌流,就必须先有道德上的检点与校正。他说过,请把这水给我。而他似乎是说,「我听见你心中对这水的呼求,我可以给这水,可是在你生活中的一些事必须先弄清楚。『你去叫你丈夫也到这里来。』」当他摸着道德范围时,他立刻就闪烁其词了,「我没有丈夫。」这似乎是一种要维持自尊的反驳。他这次就没有对他用任何尊称了,他冲口就说,「我没有丈夫。」好像是说:我是个自由自在的妇人,我不要别人干涉。但是主还没完呢,他很优雅地再说下去。他的话中不带任何轻蔑或苦毒的味道,只是简单的说出事实。「是不错的,你已经有五个丈夫;你现在有的,并不是你的丈夫。」他直攻他的道德领域,拆穿假面具,指出他是在用遁词避开正题。这一个短句子「我没有大夫」是一个遍词,意图逃避问题。意思说:不关你的事,这和你有什么相干?对此主回答说:你瞒不了我,我对你一清二楚。请再注意他底下的话,「先生,我看出你是先知。」他对他再用尊称,而且尊敬有加。他的话证明自己有罪,也就等于默认了。前一刻他在逃避,现在承认了。「先生,我看出你是先知。」意思说:你显然对我清楚得很。请再听他说,「我们的祖宗在这山上礼拜,你们倒说,应当礼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他曾被拆穿面具,也会被迫认罪,现在就采取了一般人常用的方法。他想借着引起神学上的讨论,再一次回避正题。可是他的话中岂不也包含着一些比他本身更多的事情么?当他还是女孩子以及年轻妇人时,这问题岂不是一直在困扰他么?「我在这里长大,我属于这个地方。我认识的人以及我父亲的朋友们,都说基利心山是敬拜的地方,但你们犹太人却说是耶路撒冷。到底那一个是对的呢?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奇妙的事是耶稣回答他的方式。他竟然顺着他的话题说下去了。他先告诉他,所有的撒玛利亚人都不懂得敬拜神的事,「妇人,你当信我,时候将到,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基利心山),也不在耶路撒冷;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这是他给他的回答,他的话是何其深奥,我有时想,一直到现在我们还末摸着他话的真义呢!他点出,若是没有心灵和诚实作根基,在基利心山上的敬拜没有价值,在耶路撒冷的敬拜也没有价值。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敬拜神的人就当用灵和诚实拜他。敬拜不是地点的问题,而且也不仅是知识的问题。人若是要敬拜,就得回到他们全人的最深处:灵与诚实。必须有诚实,必须有实际。好像他是在对他说:我方才就是一直在帮助你达到这地步,所以才拆穿你的面具,逼着你面对自己的生活。若是你真是愿意听我,你不需要讨论敬拜地点的问题,基利心山算不得什么,耶路撒冷也算不得什么;灵和诚实才是一切。接着他说,「我知道弥赛亚要来,他来了,必将一切的事都告诉我们。」于是他终于说出,「这和你说话的就是他。」这个故事让我们看见,一个具有相当好宗教背景的女人,说到「我们的祖宗雅各」。很可能他已经多年没有提到这个关系了,但现在在耶稣面前使他想起来了。然后他说出他往日受教导关于他同胞所盼望的,乃是弥赛亚的来到。当我们的主开头在帮助他的时候,我们看见他多容易闪烁其词;接着他就对他尊敬起来,然后看出他是一个「神人」,一个先知。过不久我们看到他还不敢断言,不过却从心中诚实的问道,「莫非这就是基督么?」这一段的最后部分说出主耶稣这次撒玛利亚之行的结果。先是对门徒的影响。他们回来了,希奇的看见他和一个妇人谈话,因为他们记得,依照犹太律法,拉比是从来不单独和一个妇人说话的。但是他竟然在和一个妇人说话。他总是在践踏那些摧毁人类生命的愚蠢传统惯例。他们虽然希奇,却仍保持缄默,能够安静是神给的大恩赐。请再想想那一天的情况,并要了解他们对他的关怀。经过了长远的旅途,在黄昏的时候,一个疲倦的夫子和一个干渴的妇人在一起。他们知道他一定是饿了,所以就说,「拉比,请吃。」然后他说出他心中的秘密,「我有食物吃,是你们不知道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但愿我们不要因为太尊敬他了就说,似乎耶稣的意思是:有时候物质上的需要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但是有一种渴求是比肉身的需要更深,并且有一种食物能满足这种渴求,而我已经得到了那种食物。什么是遵行神的旨意呢?就是帮助这个人的灵魂,引导这妇人进入光中。那个时候,他全人生命的维持,完全来自劝导并赢得一个犯罪的女人。
底下他就看着他们,说,「你们岂不说,到收割的时候,还有四个月么?」他所说的,仍然是属灵的境界。「我告诉你们,举目向田观看,庄稼已经发白,可以收割了。」在这几节短短的经文里,让我们来揣摩其中的感觉。若是那些门徒当时被指派去探寻在撒玛利亚发起传福音工作的可能性的话,我清楚知道他们必定会决议通过的是什么。这决议乃是:撒玛利亚无疑的是需要我们夫子的信息,只是还不是时候。须先有耕犁;然后播种,其次是等待。他有需要,但时机未成熟。这正是他所说的,「你们岂不说……还有四个月么?」四个月乃指耕犁,播种和等待的时间。但他却说,「你们错了,这些田都已经发白,可以收割了。」表面上看来最没有希望的地区,只要你肯去收割,可能那地的庄稼已经成熟了。今天我们常说,某地方很难传福音,几乎是没有希望的。但基督可能要说,这些地方是已经发白,可以收割了。最艰难的地方可能是发白到可以收割的地步。我们所要作的,就是用镰刀去收割。在另一场合中他说了同样的话。当他看见众人困苦流离,就怜悯他们,于是叫了他的门徒来,对他们说,「去收割!」问题不是庄稼还未成熟,问题乃是作工的人没有预备好。我们现在再回头看妇人与撒玛利亚人。那妇人已留下水罐子。他把他完全忘了,他并没有得到水,他离开了。他身上有事情发生,是革命性的。他和一个犹太人面对面的谈过话,他是个先知,或许是弥赛亚。他留下了水罐子,到城里去见众人说,「你们来看,有一个人将我素来所行的都说出来了,莫非这就是基督么?」他们显然对他的话留下深刻的印象,以致他们要求他在那要住下,他就在那里住了两整天。底下请听他们说的话:约翰告诉我们,「(他们)信了耶稣,因为那妇人作见证……。」后来他们又对那妇人说,「现在我们信,不是因为你的话,是我们亲自听见了。」他们曾经因他的话相信了,但现在他们又向前跨了一步,他们听见他的话了。因信他的见证使他们来寻求,其结果是:他们信了他的话。他得着这个完备且最终的称呼「救世主」,是在撒玛利亚。他跨越了偏见的界线。他离开了那跨越自己特权的地区;而在那地区之外他得着了一个灵魂,他是一个犯罪的女人,他几乎耗尽了他的一生,仅留馀烬;他为他打开了来到神面前敬拜的路,因他对付了他道德的问题,满足了他属灵的饥渴。他已看见庄稼熟透了,就割了一把。因此就在撒玛利亚那里,他们称他为「救世主」。
9 约翰四 43-54
主在撒玛利亚住了两天之后,就继续前往加利利的旅程。约翰告诉我们,「过了那两天,耶稣离了那地方,往加利利去,因为耶稣自己作过见证说,先知在本地是没有人尊敬的。」这些话就把本段经文和第四章开头的事联在一起了。「主知道法利赛人听见他收门徒施法比约翰还多,他就离了犹太,又往加利利去。」其间就插进了撒玛利亚的故事。现在作者又接续原先的话,「过了那两天,耶稣离了那地方,往加利利去。」换句话说,他完成了他的旅程,到达了他原先从犹太出发要去的地方。约翰在此所加的括弧是很引人注意的,「因为耶稣自己作过见证说,先知在本地是没有人尊敬的。」我们承认,那句话是有点令人难解。约翰在此所说的「本地」是什么意思呢?对此有不同的见解。有些人说那是指加利利,因为他在此长大。加利利的迦百农是他工作的根据地。但是若我们注意底下紧跟着的话,就会知道那是不大合理的见解。「困为耶稣自己作过见证说,先知在本地是没有人尊敬的。到了加利利,加利利人……就接待他。」因此我不认为那是指加利利说的。我想俄利根所说,他是指犹太的说法是对的。犹太是他出生及报名上册的地方(路二 4-5)。他按肉身说是属于犹太支派的。犹太地的人多半是犹大与便雅悯两支派的人所构成。当以色列人被掳归回时,各支派的人都归回,是一个大混合。但是便雅悯和犹大是主要的支派,而我们的主在这种意义上是属于犹大的。「他自己的地方」确是指犹太说的。耶稣服事工作的次序,是很清楚的。他已经在首都,即大君之京城耶路撒冷待过,在此有话告诉我们说,「有许多人看见他所行的兆头,就信了他的名。」但是他并不相信他们。他知道他们那种自以为接受他的态度是肤浅的,那纯粹是因看见外面神奇的事而产生的。他不能信任他们。他不能把自己交托给他们。因此他必须离开耶路撒冷,进入犹太地,在那里进行某种工作。在第四章第三节有这样的话,「他就离了犹太,又往加利利去。」我们看过,在此所用「离了」这字是极强的字眼,意指他与犹太人决裂。这并不是说他从此不再回来。他回来过,但他除了表面上被接待以外,未曾在城里或乡下真正被接待过。这时他已经有了一群门徒,他
尚未拣选使徒,这是后来才作的,后来他从他们中间选出头一批人。他的使徒中没有一位是出自犹太,这确是深具意义的一件事。他们都是来自犹太人轻看的地区。后来扫罗被主得着了,也被列为使徒,他也不是出自犹太,他生在大数。犹太地拒绝他,他在撒玛利亚住了两天之后,又继续他的行程,后来到达了加利利,因为先知在本地是不被尊敬的。约翰强调犹太与在加利利两地的人在态度上的不同,「到了加利利,加利利人……就接待他。」为什么呢?因为「既然看见他在耶路撒冷过节所行的一切事。」请注意下一句话的力量,「因为他们也是上去过节。」约翰的意思是,如果说这些加利利人不是犹太人的话,他们也不是以色列宗教的门外汉,「他们也是上去过节。」这些加利利人会经看见他在那里所行的,现在已经回来。在主到达之先,他们已经把他们所看见之事的消息传开了,因此他们欢迎他。后来他又和加利利决裂。实际上是犹太地先拒绝他的,所以他才转离其群众以及其官长们的无知与仇恨,而转向加利利。开头他们欢迎他。他在加利利行了第三个兆头。约翰说,「这是耶稣在加利利行的第二件兆头,是他从犹太回去以后行的。」在他所选的事迹中这是第三件,但在加利利是第二件。这故事在某些意义来说,并不像变水为酒,或洁净圣殿那般奇特或引人注目,可是在其他方面而言,是最美好中的一个。这兆头之缘起是一个作父亲的向他恳求。这个人在英译本里说他是一个「贵族」,其希腊原文的意思是「王的人」。这字的意思只是君王朝廷中的一个官。这个人是在分封的王希律宫中工作的一官员,我们并不知道他是谁。曾经有人作过很有趣的猜测。有人猜测他是希律的家宰苦撒(路八 3),又有人猜测他是与希律同养的马念(徒十三 1)。当这人听见耶稣从犹太到了加利利,「就来见他,求他下去医治他的儿子,因为他儿子快要死了。」这是一个作父亲的在痛苦中的恳求,他的儿子快要死了,他来见耶稣,求他下去医治他。这故事到这里,使我们看见一件希奇的事,「耶稣对他说,若不看见兆头奇事,你们总是不信。」我们难免会奇怪,何以耶稣对于一个从心中发出如此呼求的人,会作这样的回答?这是很有启示性的事。这个人在痛苦中来见耶稣并恳求他--请注意其语气--「求他下去医治他的儿子,因为他儿子快要死了。」耶稣说,「若不看见兆头奇事,你们总是不信。」请先注意我们的主以复数的「你们」向他说话,他并不是说,「若不……你总是不信。」他说的是「你们」。他把他当作一群人中的一个。他把他当作平常而又普通人中的一个,是他在犹太或在加利利的工作中所面对的人。在犹太人中,他如何在心中确信他不能把自己交托给他们,在加利利人中也是完全一样。容我事先说明,我们的主的意思是要答应这个从痛苦中发出的呼求。因为他是救主,他无法拒绝这样的呼求。但是他的目的不只是要解除他的愁苦,虽然他的愁苦如此大。他是按着人个别极深的需要而帮助他。他好像是说,你因痛苦就来见我,但你只不过是众人之一而已,这句话犹如一个外科医生手术时用的尖刀,「若不看见兆头奇事,你们总是不信。」在这件事上你和别人没有什么两样。这就是你所寻求的。你是为着你的儿子来见我,你为什么来见我呢?因为你听见我能行兆头奇事,而你也希望有这样的事发生在你身上。这样的话是很重的,但他对付的是全人。他拆穿了他的底子,而把他归类成群众之一。痛苦驱使他到他面前。他不久会对付这问题,他要医治这孩子,但他先要对付这个人本身。其次如何呢?「那大臣说,先生,求你趁着我的孩子还没有死,就下去。」我们无法知道耶稣的责备他领会了多少,他到底了解了多少;但是他的回答是相当不错的,因为他并不否认耶稣指责他是寻求兆头和奇事。实际上他承认这一点,因为他说,「我是否要看见兆头和奇事,这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我只要我的儿子得医治,但是你得在那里才行。」那就等于他默认耶稣所说的事是对的。但是他紧紧的捉住耶稣的能力,虽然他并不明白他如何作事。于是耶稣再说话了,「回去罢,你的儿子活了。」就是这么简单。请注意他所含的意思。他没有给他兆头,他也没有照他所要求他的去作。如果他那样也许会满足他的感觉,认为这件事需要有他随往才行。这人的意思是说,「请下去。」耶稣的意思乃是,「我不下去,我不想照着你所认为需要的去作。但是我仍把你所寻求的帮助赐给你。回去罢,你的儿子活了。」他并没有给他兆头,但他为他创造出一个机会,使他能在缺乏兆头的情况下运用信心。基督似乎这样说,「我不给你一个兆头,我只给你话语。只要你运用信心,你会得着你要的兆头。」底下圣经写着,「那人信耶稣所说的话,就回去了。」是什么使他相信?或许我无法武断的回答你,不过我认为,那是他的语气,他的眼神,他表情的庄重和美丽,使得这人说,「虽然我不晓得事情要怎样,但我相信他,他说我的儿子活了。」他相信,就回家去了。我们要在此稍停,并回头温习一下。他们在耶路撒冷能相信,因为他们看见兆头,但他不能把自己交托给他们。在撒玛利亚最后他们对那妇人说:现在我们信,不是因为你作的见证,乃因我们听见他了,我们听见了他的话,并且已经信了。而在这故事中,这个人「信耶稣所说
的话」。这兆头本身是那个男孩子得了医治。耶稣说这男孩子得医治的时候还是在很远的地方。在迦百农和迦拿两地之间,隔开至少有二十三哩之远。正当耶稣的话说完的时候,那男孩子就得了医治。当这个父亲到家时,他的仆人们遇见他,他们告诉他说他儿子活了。那正是耶稣所说你的儿子活了的时候。他离开耶稣的时候,除了他的话以外,没有任何的证据;当他到达时,他的仆人遇见他,实际上就等于把耶稣的话再说一遍。他用权柄说了这一句话,这人虽然不明白,却相信他的话。而仆人们说,「你的儿子活了。」就等于是宣告这件事的成就。这人是非常诚实的。他要探讨,要追究。虽然事情发生了,他还是要追究一下。「他就问什么时候见好的。」从这句话可以看出,他的理解力还是太弱。他不能想像,他离开时正在死亡边缘的孩子,怎么会立刻好了呢?他问他们,他什么时候开始好转的呢?他们告诉他,他一点也不是好转过来的,他是立刻好的。「昨天未时(即第七小时)热就退了。」在突然间这男孩子就好了。什么时候好的呢?末时。这人立刻看见耶稣的话和二十哩外在他家里的事是同时发生的。「你的儿子活了。」这是耶稣在未时说的话,在二十哩外,热离开了那男孩子,发高烧的征状一消失,他就好了。那父亲便知道,「这正是耶稣对他说,你儿子活了的时候,他自己和全家就都信了。」因此这人被神得着,且达到信仰的最高境界。首先,正当别人对他儿子束手无策之时,他有一个感觉,这感觉接着成为他的信心,就是这位离了犹太地,进入加利利的大先知,也许能为他的儿子作点什么事。接着基督非常严厉的搜寻他,揭露他最里面的光景,然后又为他创造了一种在没有兆头之下运用信心的机会。那时这人从他的表情中,从他的声调中,体会到某种东西,使他能信耶稣的话。然后他就回家去了,当他到达时,他的仆人来迎见他。有什么兆头发生呢?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有好转呢?他所得到的回答是,根本没有什么过程,而是即刻发生的。热度是在未时退的。于是整件事的意义向他揭晓了,他全人就转向耶稣,不只是他一个人,而是他的全家。约翰所记载的头一个兆头,是成就在创造和喜乐的境界中,就是他在婚筵中变水为酒。第二个兆头成就在敬拜的境界中,他进入并洁净圣殿。现在这第三个兆头叫我们看见,神的能力运行在疾病和愁苦的境界中。这兆头首先叫我们看见神绝对的能力。我们常用「超自然」一词来形容这一类事,若是这个词很正确的被领会的话,我就不反对使用他。但是实际上我们所谓的「超自然」,只是「超理解力」而已。这整件事对像耶稣这样的人而言是非常自然的,他活在与神不间断的交通中,使神能经过他而作事,却不能借着别人作事。所有我们称为神迹的,都是基督能力的展现,而不是他神性的展现。有关他神性的展现,只可以在他的话中找到。正如彼得在五旬节那一天所说的,「神籍着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事、兆头,将他证明出来。」神借着他而工作。只要我们承认「能力都属乎神」,相信神迹就没有一点困难。这兆头启示出神绝对的能力,在远处没有任何接触,人一下子就得了医治。你信不信,今天我们不用面对面接触,就能听到地球另一边的人讲的话?今天我们讲这样的事,大概没有人会说这是「超自然」的事,或说我们异想天开。既然这样,神怎么不能在远距离之外,进行他的医治工作?这事怎么会令人难以置信呢?但是在这兆头成就的过程中,显示出一个困难,是神的困难。「若不看见兆头、奇事,你们总是不信。」把信心建立在某些希奇的事物上,这是错误的。在离世前数小时,耶稣看着门徒说,「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工作是次要的证据,他自己才是首要的证据。这个兆头也充分显示出他的无限爱怜和无限忍耐!若是有人要兆头,如果他求的话,基督也会给他。他要用一句话使这件事有实现的可能,使人在还没有看见兆头之先,就可以运用信心。这个故事也启示出神的方法。「回去吧,你的儿子活了。」这是一句命令的话,没有证据;但是当人顺服这命令时,他孩子的得医治就是证据。因此当我们站远一点来看这个兆头时,所得着的印象乃是:第一,我们的主对人类心中的某些顿弱,态度很严厉;第二,我们主的权柄可以对人软弱的心灵发生功用,同时他也给了人一个机会;第三,我们主的得胜,他说话那人就顺服;最后,这人和他的全家都被主得着了。
10 约翰五 1-47
这一章开头时提到一个不确定的时间,「这事以后」。约翰在每个故事的开头,总是不厌其烦的述说时间的顺序。现在对时间就说得很不确定,所以目前这段经文所记之事,距离前面的事件有多少时间,我们无法确定。不过我们可以看见,他实质上与犹太人决裂后,才上耶路撒冷。约翰说,「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对于这里所说的是什么节期,曾有不少有趣的讨论。我相信那是指逾越节,但是什么节期并不是最重要的。这一章只有一个故事,而在时间的先后顺序上,这是我们主工作头一年的最后一件事。紧接在这件事后不久,基督就开始他确定而主动的公开传道。而这件事是约翰所选的第四个兆头。这一章先是很简要的述说这兆头的故事,然后再说到他所引起的纷争。就着人的眼光来看,耶稣那天所说,所作的,使他赔上了自己的命。他们再也不会原谅他。这一章可以很自然的分成两段,第一段是兆头本身,由第一至第九节;然后是因这兆头引起的纷争,是从第十节到未了。兆头的详细内容大家都很熟悉。我只要轻轻的点一下就好了,以便于我们讨论兆头的意义,这是在纷争中可以看出来的。这兆头是耶稣主动发起的。头一个兆头是应他母亲的要求而行的,第二个兆头是他发起的,他洁净了圣殿。第三个兆头是应一个大臣为他儿子所作的请求而行的。这里又有一个兆头是耶稣末经要求而行的。那一个人并没有呼求他的帮助。这一点格外显出他的任务以及他心中的目标是什么,这就是他到世上来的目的。当他经过毕士大池子的廊子时,他看见,他知道,他采取行动。他「看见」一个人,他「知道」他病了许久,于是他采取行动了。这故事本身,就充满了戏剧性的提示。耶稣只对这人说了三次话,而每一次都用很简短、强烈、有力的句子。他看见他躺着,就说,「你要痊愈么?」我们的主并不是在问他是否已下决心,决定要得痊愈。这不是一个意志的问题,而是一个愿望的问题。你要不要得痊愈呢?这人的回答是一个抗议,好像他在说,「为什么问我这样一个问题呢?」他说,「先生,水动的时候,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意思是说,「你这样问我是什么意思?我当然是要痊愈,但我还能有什么机会呢?」他早已经失望了。底下就是主给他简捷而有力的三重命令,「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首先你要起来,作你所不能作的事,因为是我吩咐你作的。然后拿起你的褥子。对此马可士多兹博士(Dr.MarcusDods)说,他是指不要为你的重蹈覆辙铺路!最后他说,「走吧!」对此我认为是指:不要希望被人抬着走。于是「耶稣躲开了」,那人不知道他是谁。那一天稍后耶稣在殿要又遇见他。这个人至少有三十八年没有到殿里了,当时他显然是立刻上那里去,基督就再一次对他说,「你巳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因此我们发现这个兆头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头一个兆头是在创造的境界中,是在迦拿的筵席;第二个兆头是在圣殿里,是在敬拜的境界中;第三个兆头是在痛苦和疾病的境界中,也是在迦拿行的。如今我们的主在他公开服事第一年的最后一事件中,进入了道德的境界。耶稣对这人所说的最后一句话,道出了这人的根本问题所在--瘫痪只是结果,这瘫痪的根源是来自他的罪。我们之所以知道,是因为耶稣对他说的话,「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身体的病是道德疾病的结果与显明。我们的主进攻了那个境界,是从一个完全被抛弃的人身上进攻。他有三十八年之久一直是在那样的情况之下。他之所以一直受苦,是因为他一直在犯罪,耶稣就来到这人跟前,并行了这个伟大的兆头。这兆头的完整意义显示在底下的纷争中。这个纷争在两个范围内进行:先是关于安息日的问题,其次是由于基督在批评他安息日行动的人面前所说的话,使得纷争转趋剧烈,牵涉到他所声称的身分。安息日的问题。官长们看见这人拿着褥子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行走,就立刻控告他破坏安息日。严格地说,律法对他们有利,因为这样的事是被禁止的。我们思想这故事时,引起我们注意的,乃是这些官长们本来就认识这个人。一个一向靠周济过日子的人,已经被遗弃了三十八年,竟然不被认识,真是难以令人相信。但是他们好像看不出他们所看到的这个人,就是那个曾经被遗弃,潦倒,落魄的人,也许他们从前还经常丢给他一些救济的小钱,现在他却走起路来像男子汉那样的生气勃勃。他在安息日拿着一个褥子,他们所看到的就是这个。他们没有注意他是谁,就控告他破坏安息日。他对他们控告所作的回答,是有启示性和包容性的。他说,那使我痊愈的,叫我这样
作。他要他们注意他自己现在的状况。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事实,他们只注意到,他破坏了安息日,他得痊愈不算一回事。今天也不乏这种人。若是有人无视于某些重大属灵和道德的得胜,「滤出蠓虫,吞下骆驼」(太二十三 24),那是一件悲哀的事。他们所作的就是这样。我们的主如何回答他们呢?他的回答是双方面的。他先是回答这个人。虽说是顺便,却也是肯定地启示他关于他所作之事的道德意义。当他在圣殿中的时候,耶稣遇见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其意思当然是说:我今天之所以恢复你身体的健康,使你能拿着那褥子,放到别的地方,然后再回到这圣殿中,是有道德目的的。耶稣好像在对他说,「我所最关心的不是你的身体,我最关心的乃是你道德上的过失。我已经拯救了你,这就是今天所成就之事的意义。你已经痊愈了,为什么呢?是为叫你不再犯罪。」底下他就回答那些批评他的犹太人。「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这句话启示出他所完成之事在宗教方面的意义。在道德方面的意义已经启示给那个已经痊愈的人。在宗教方面的意义是启示给那些被认为是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在那一句话中,他说明神是怎样的一位。对这人来说,他表示他的痊愈是为叫他过正当的生活。对于这些宗教的首领们,他实际上乃是向他们表明:你们之所以看见这个人被医治好了,而且能在安息日拿着他自己的褥子,是因为神在人类的痛苦面前是没有安息的,即使这痛苦是从罪而来。「我父作事。」这些苜领们说,安息日的安息被干犯了;但耶稣说,一个像这样的人在这里躺着,神还能有安息么?当人犯罪顶撞他,也违背人自己的本性时,人不但破坏了神的安息,也带进了多年的枯萎、灾难与不幸;因此,神没有安息。耶稣说,我父工作,我也工作;而神的工作和我的工作都从这个人得痊愈的事上启示出来。当我们看见神和他的作为时,在安息日拿褥子就变成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了。那个人曾经犯罪,尝过留在罪中的痛苦。但神在看顾他。当人在受苦时,神是不可能有安息的。下面就开始了纷争的第二个阶段。这些人是聪明人,他们看出耶稣所说的话的意思。他们看出他在表明自己是与神同等的,因他称神为他的父。他们的了解完全正确。那正是耶稣的意思。在另一个场合中他曾说,「我与父原为一。」从第十九节到四十七节乃是他对他们反对与批评的回答。这回答可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从第十九节至二十九节,他对他们所反对的他的声明,再加以强调。然后从第三十节至三十七节,他提到为他声明之真实性所作的见证,他指出两种他拒绝承认的见证另外又指出两个为他声明所作的最终见证。第二部分是从第三十八节至四十七节,我们的主以最扎人,令人胆战的方式,转向那些批评他的人,就是那些官长们,并定他们的罪。在他强调他所声明之事的时候,他三次使用了「我实实在在」的句式,第十九、二十四和二十五节。头一个「实实在在」引进一句话,更强调他所说过的事,就是他所说的「我父作事……我也作事」,他是在与神合作。「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父爱子……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女如同尊敬父一样。」这些都是具有启示性的词句。他是在重述他与神、神与他之间合作的声明。他是在强调这件事。第二个「实实在在」引进一句他对自己行动的宣告,在这句话中他声称他的行动是产生于他是受差遣的事实;所以他还是在强调交通的思想,以及他与父之间的合作。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宣告。按着这句话来看,若有人信他,他不只是相信他,也是相信那位差他来的;凡是这样相信的人,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最后一个「实实在在」带进一句话,是他从前曾经说过的,现在用新的方式再说一遍,仍然是强调父与子之间的合作。「我实实在在的告拆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他说这些话都是为要解释他为那人所作的事,并要解释当他使一个人得医治并得着力量能以不犯罪时,他就不在乎是否干犯安息日的繁文褥节了。然后他提及为他所说的话之真实性作见证的人。首先他说, 「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他可以为自己作见证,但他拒绝这样作。他说,「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他在指谁呢?是约翰么?不是。他很简短而又美丽地说到约翰,「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他告诉你们真理。约翰说,我不是基督,我不是先知,我就是在旷野中的声音。你们差人到约翰那里去过,他为真理作见证,约翰的见证是真的,但那还不是证实他的声明之真实性的见证。基督说,我不接受从约翰来的见证。可是他却对约翰的伟大给予柔细又美丽的承认,说,「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那么他所依赖的见证是什么呢?乃是工作的见证。「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他的工作说明了一个事实:他是父所差来的,因此他的
工作中有从父来的见证。那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就是这种工作的结果。因此基督就宣称说,这个得医治的人,借着道德上的洁净,不仅恢复了身体的力量,也恢复了在圣殿中敬拜的可能性,这正是神作为的说明。结束时,他转向这一班人。读这段经文,每一个人都可以感觉到,他对这些人真是愤怒无比。这些人注重遵守礼仪,远超过一个人在生命与公义上所得到的恢复。他开头说,「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因此他是在指责他们对神的疏忽。「你们并没有他的这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注意他这声明是多么伟大。有个人受神遣而来,你们并不认识他,也不接待他。「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你们因为我说我是与神同等,而认为我是亵渎神的人。但你们从未认识过神,你们从未听见他的声音,也未见过他的形像。当然你们也就不会认识我了。底下他说出一个很妙的讽刺,却常被人错误引用。他并没有说,「你们要查考圣经。」那并不是一个命令,而只是一句叙述的话。「你们查考圣经。」他们是在查考圣经,但是方法错误,观点错误,因为他们对于他们的圣经有错误的观念。「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这就是他们错误的地方。我们可以查考这些经文,但却从未涉猎到生命的境界。他的话并没有停在那里,「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是的,这是真的。圣经的本身没有生命,但若是我们愿意跟随经文的引导,他们就要带我们到他那里,使我们不是在圣经里面得生命,而是通过圣经,在他里面得生命。请再注意他底下话语锋利的讽刺味道。他用的这个「我」字是强调语气,「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有什么证据?证据乃是他们看重安息日的礼仪,过于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被恢复了力气与纯洁的事实。他说,你们缺少神的爱。是神的爱使他没有安息,也使他工作。若是他们认识他的话,他们就不会提出这样的反对了。底下还是讽刺的话。「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以及未了的话,「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这是他结尾的话,「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会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会,怎能信我的话呢?」这里所强调的是「他的」和「我的」。如果你们不信他的书,怎么能信我的话呢?那就是说,我们的主在最终给官长们的这些话中,声明摩西的话有权威。他启示出一个事实,摩西的权威最终可以在他身上找到。耶稣说,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迄目前为止,我们共有四个兆头,头一个是因他母亲的请求而有的,是在创造与喜乐的境界中;其次是在宗教和敬拜的境界中,是他主动发起的惊人举动;第三个兆头是在疾病的境界中,是对一个作父亲的痛苦呼喊而有的反应。如今头一年已近尾声,他即将进入他传道与宣讲之更广泛的服事中,在道德的境界里他主动的行了一个兆头。他进到最低的深渊,进入了道德的境界,摸着了罪给人的影响,然后解释他之所以这样作,是因为他在与神同工。
11 约翰六 1-21
在我们主的事工中,其中心阶段开始于施浸约翰的下监,而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彼得认他为神的儿子时,达到了最高峰。这一阶段为时有两年之久。而这一阶段约翰所用的注意力最少。他在这段中所告诉我们的事仅只有第六章全章以及第七章头一节,这一节说出这一段到此结束。在这一阶段中,约翰选择了两个工作方面的兆头,以及一个在话语方面的兆头。这一章中我们总共有三个兆头,他们彼此之间也紧密相联。两个在工作上的兆头是按顺序彼此衔接的,头一个在话语方面的兆头,是直接产生自工作上的兆头,就是他给众人吃饱的兆头。在这二十一节的经文里面,记载着在主工作上的两个兆头。在约翰的写作顺序中,第五个兆头乃是给五千人吃饱;第六个兆头是平静风浪。由于给五千人吃饱的兆头是惟一被每一位福音书作者所记载的神迹(姑且用这个通用的名词),其重要性是十分明显的。马可是最先着福音书的人,他的写作是按时间顺序的,他讲了这故事。马太跟着他也说了这故事。稍后的路加也写了这故事。现在约翰在多年以后也记载了这故事。当我们在思想耶稣由此所产生的讲论时,就可以看出其意义何在。现在我们来看看兆头本身以及其所产生的头几个果效。并要注意这兆头之后紧跟着的另一个兆头,就是平静风浪。就门徒而言,他是和五饼二鱼的兆头有关。什么是耶稣行这兆头的背景?我之问这问题是因为约翰未提及此事。他只是说,「这事以
俊,」而并没有告诉我们其背景。而且他省略了许多马太、马可和路加所提供的细节。凡是对于这兆头有重要价值的,他并没有省略,但是有些细节仍然有助于我们的思想。因此我要提及一些其他的记载,俾便于当事倩发生时,我们可以看出来。其他的经文首先告诉我们,这兆头是当门徒从他们第一次的受差回来时耶稣所行的。其次我们知道此事是紧跟在施浸约翰的死之后发生的。最后我们也发现这事是当希律表示愿意见耶稣之时行的。约翰死了之后,希律充满恐惧,这时他听见了耶稣以及他奇妙的作为。在这之前他同样的听见了许多关于他的事,但是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的价值而让他过去了。希律曾经受过约翰所传的道的影响,并且我相信,他曾经几乎完全顺服他的道。希律「喜欢听他」这句话很有意思。可是他后来还是顺服了肉体和情欲。现在约翰死了,是因着一个跳舞女孩子的要求而被杀的;而希律听到关于耶稣的事,就想办法要见他,因他说:施漫的约翰从死里复活了。这种背景造成了这兆头的气氛。约翰并没有告诉我们当时周围的情况,「这事以后,耶稣渡过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亚海。有许多人困为看见他在病人身上所行的兆头,就跟随他。」这样的翻译有点失去原文的意思。其中动词的时态都是有含义的。现在我们要把他的翻译略为更动一下,「有很多人正在跟随他,因为他们一直看看他当时所在行着的兆头。」这不仅是记载某一种情况,更是记载一件经常的事。时候已经来到,这些人经常又习惯地跟随他。正当那时,「耶稣上了山,和门徒一同坐在那里。」这是从约翰的观点所显示出的背景。当时耶稣实际上没有安息。众人在跟随他。他所到之处,他们都看见他所行的兆头。这是在耶稣这一边经常有的作为。也是群众这边经常有的兴趣。因着这些情况,他「上了山,和门徒一同坐在那里,」他希望能退回安息一下。「道成了肉身,」进入人类生活一切的经历中。他需要休息,因为在群众拥挤的压力下,他累了。约翰告诉我们,「那时犹大人的逾越节近了。」这句话乃强调在他周围群众人数之多与盼望的热切;约翰又继续说,「耶稣举目看见许多人来,就对腓力说……」还是按照他的方式,约翰的这段记录很精简。我们还是必须借用其他福音书的资料,而我们所要引用的这些资料不但有关,也是重要的。从这些资料,我们知道他已经花了一整天教训这些群众。路加告诉我们他是在教导他们关于「神的国」。约翰记载耶稣愿意给这些群众吃。他虽是在教训他们关于神国的事,却明白他们是饿了,而想要叫他们得饱足。于是他就和腓力与安得烈商量。他想要给群众吃,就转向腓力说,「我们从那里买饼叫这些人吃呢?」这是个多希奇的问题。这故事末了说在那里共有五千男人,而耶稣说,「腓力,我们从那里买饼叫这些人吃呢?」腓力并没有回答他问题中的「那里」。他的意思好像是说,我们既没钱买东西,还谈得上到那里去买么?值二十两银子的饼,叫每一个人吃一点也是不够的。在这方面约翰所说的话颇有启发性,「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样行。」六十年前,在布力斯铎(Bristol)城里我父亲曾带我到伯赛大堂去听乔治慕勒讲道。我现在彷佛还能看见这位前辈的样子。这句话就是他的主题,「他自己原知道要怎然行。」他的英语发音并不好,带着奇特而又令人难忘的德国腔。六十年过去了,那篇道的果效至今还在,因为他帮助我明白我主作事的法则。这是经上所记载惟一耶稣问人该怎么作的地方。除了这里,再找不到有任何地方说到他请问别人;而约翰受感动记载着,「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样行。」他问这问题是要试验腓力。他这样问,是要给腓力机会。腓力的回答是根据「计算」,而不是根据他的主的能力。在此另有一个人把问题往前推进了一步。那就是安得烈。他说,「在这里有一个孩童,拿着五个大麦饼,两条鱼。」这里的「孩童」和「鱼」都是指小的意思。但是请注意安得烈话语中所反应的意思,几乎是一种觉得可笑的反应,「只是分给这许多人,还算什么呢?」五个饼和两条小鱼?安得烈作了一次信心的冒险,对于自己的建议却又觉得有点好笑。腓力的回答是针对着一个直接的挑战,他是绝对的诚实。也许安得烈看着耶稣说:我们这要有一个小孩子带着五个大麦饼和两条小鱼,可是有什么用呢?这些东西分给这许多人,还算什么呢?在主周围的这些门徒对这问题发生了兴趣,态度恭敬又诚恳。没有一个人说:你能应付这种情况。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没有看到这一点。这种诚实远强过向他表示我们明白,却在心中存着疑问。底下主就行了这兆头。他并没有批评这两个门徒。他没有责难他们。他问了腓力问题,也接受了他完全诚恳的回答。他听到了安得烈的建议,就采纳了。我们的主好像这样说,「很好,安得烈,我接受你的建议。」你们叫众人坐下。马可说,他们是一帮一帮的坐下。这件事
处理得井井有条。约翰说,他们坐在草地上。请看看那些群众,再看看主给的供应。看看那孩子和主。对这孩子而言,他所供应的是绝对不够的;对主来说,这孩子的不够仍然是足够的,而且还有馀。有馀?是的,过不久有满满的十二篮馀下。在每一方面来说,这都是一件相当具有启示性的故事。我们的不足是明显的,但他会接过我们的五个饼和二条小鱼,而使他们成为足够。马可告诉我们,这些群众「都吃饱了。」腓力说,若是花二十两银子,每一个人分一点也是不够的;但是当耶稣亲自来处理这事时,就不是聊以充饥的小「点心」而已,而是每一个人都能吃饱的大餐。兆头就这样行出来了。我们不久会来探讨其真正的意义。我们在此当记住马可所告诉我们关于门徒的话,「他们不明白那分饼的事,心里还是愚顽。」他们属灵和情感上的知觉还没有敏锐到一个地步,能以明白耶稣所作之事的真实意义。什么是这事的立即效果?这可以从第十四和十五节看出来,而且是最有提示性的。「众人看见耶稣所行的兆头,就说,这真是那要到世间来的先知。」在我们前面的研讨中,曾经看过这样的话。他们曾经在一个可纪念的场合中问约翰,「你是那先知吗?」他们是指摩西的一个伟大的预言,说有一天神会兴起一位先知像他一样。现在这些人论到耶稣说,「这真是那要到世间来的先知。」神曾借着摩西在旷野中用吗哪喂养他的百姓。在此有另一位在看来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给他们东西吃。他们说,不错,这就是那位先知。从后来他们与耶稣的讨论中,我们知道他们指的是吗哪。那么,如果这位先知出现了,这群人会怎么对待他呢?他们决定要立他为王。他们就根据这兆头「要来强逼他作王」。因此我们所摸着的,是这些人对弥赛亚职分以及神的国之错误的物质观念。他们对他们自己圣经的想法,表现出他们是完全错误的。结果怎样?他「退到山上去了」。换句话说,他拒绝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王位。马太与马可告诉我们,他首先把自己的门徒送走。约翰并没有告诉我们,他们被主送走。他只提到一件事,他们到了海那一边。马太与马可也告诉我们,他遣散了众人,然后独自上山去祷告。简言之,他给众人吃饱,他们因这餐而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吃饱了。有时我想在这世卜最大的错误,乃是所有的男人女人都被食物所「充满」。他们饱足了,他们的印象深刻。因此他们说,对呀,这位必定是那位先知。时候已到,我们要强逼他,我们要勉强他作王,凡是能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充满我们肚腹的,必定是弥赛亚。耶稣吩咐他的门徒说,「上船先渡到那边去。」然后--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方法--一也许用几句带有威严的话,他遣散了众人。他们走了,他就上山去祷告。他是去与他的神交通。这事就这样结束了:众人散开,门徒被打发走,主退到山上。底下我们看到有一只小船要渡到对边去,当他们离岸有三、四哩,即约开到海的中间时,有暴风,侵袭他们。耶稣由于众人有要拥护他作王的危险,才打发他们离开的。门徒所最盼望的乃是看见耶稣作王。当然他们是这样盼望的。他们向着他的爱与忠诚使他们有这愿望,而如今人们就要这样作。他们对事情所明白的比众人好不到那里。他们对他的认识虽比众人多,但他们还不明白他作弥赛亚的意义。当众人要拥护耶稣作王时, 我能想像这一小群人脸上愉快的表情。但道成肉身的耶稣绝不会要这样的国度。因此他把他的门徒送离这危险的地带,他自己却到山上与父神交通。后来天黑了,那时海浪汹涌,门徒无计可施。关于他们,我们有许多要说的。他们是忠诚的,风和他们作对。这些人本是习于控制船只的人,从纯技术的观点来说,他们知道如何掌管一只船。若是风势相反的话,从技术的观点言,他们只有改变船的方向。也许这样有点危险。当船身侧向着风时,的确是危险的,但熟练船性的人能够应付得了,并且跟着风跑,这样就使本来逆着的风,把船吹回到安全的地方。但他们为什么不肯回去呢?因为他说,要到另一边去;因此他们作梦也不会回去。虽然他们不明白夫子使命的属灵意义,他们绝不会想到要回去的。他们继续向前,于是有事情发生,兆头出现了。他们看到一个影子在海面上走,正逆着风向他们走来,他要追上他们。使他们难以前进的风阻挡不了这个影子的前进。海在翻腾,威胁着要吞没他们;但是这个陌生、神秘的影子走向他们,好像是走在极坚固的东西上面,并不沉下去。他们所看到的--我们姑且用率直的话说--是一个鬼或是一个怪物,他们对鬼怪比对暴风更为害怕。这是当然的。我们可以说我们不相信有鬼。可是当我们真看到鬼时,我们必定给吓坏了!而他们可真的看到一个「鬼」呢!他们看到有一个鬼怪在走近他们。后来他们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是我,不要怕。」于是主就与他们一同在船上。他们接他上船,而这船就安全的到达了对岸。请仔细的注意。除了他的门徒之外,没有别人看到这兆头。这是单为着他们的兆头。为
什么呢?我只能略为提示一下。我认为当他送他们上船到海那边时,他知道他们对于他不愿作王是极为失望和困惑的。也许他们在怀疑,他到底有没有作王的能力与权柄。因此他向他们表明他现在就具有王的身分,而且是显在自然界中。他好像是在说,我拒绝在食物的基础上被冠为王,但是不要弄错了,我在每一方面都是王。我在自然界中是王,逆风阻挡不了我,翻腾的海也掩盖不了我。我是王。马可说,「他们大大的惧怕。」「他们不明白分饼的事。」其间的关系是不说自明的。「他们不明白分饼的事。」这句话显示出,他们还没有充分了解他所行这事的意义。马可这句话必须很紧密的联于马太的话,他告诉我们,「在船上的人都拜他。」他们并说,「你真是神的儿子了。」其间并没有矛盾。他们虽然希奇,却并不明白,但他们敬拜,并承认他真是神的儿子。这是为着那些属他之人的兆头,因此满带着属灵的意义,使我们能因此心中得着安慰,并改正我们的态度,以及看到我们主荣耀的启示。我们从这两个兆头能看到什么呢?乃是对弥赛亚职分的正确与错误两种观念的鲜明对比。错误的观念乃是认为他的王权是建立在食物的基础上,是以物质为基础。这就是他们对弥赛亚职分的观念,以及他们对他所教导之神国的观念。就是这个观念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也就是这个观念戕害了希伯来人民;我认为,今天这个观念似乎还把许多人捆住了。食物与一切物质的东西都包括在神的国里面。但他并不从此开始。他不愿以食物供应者的身分来作王。真正的王位是建立在属灵的基础上。因为门徒不明白分饼的事,他就细心的把他在自然界与物质范围中为王的权柄与能力之兆头显给他们。他之这样作,当然是为了要在他们怀疑与失望之际坚固他们,并至终引领他们更完全的认识他自己。
12 约翰六 22-40
在此约翰再次提出一个非常确定之时间的记载,「第二日。」因此就把分饼给五千人吃的兆头,和第二日跟着的讨论联在一起,也和我们的主在这讨论中最高的宣告联在一起。这一段中有三部分。第一部分清楚的显示当时引发他说出他宣告的背景。我们开头研讨的时候看过,约翰的方法是选择一些兆头,来证明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他选择基督工作方面的八个兆头,这些事一般人称之为神迹;他也选择他话语方面的八个兆头,这些兆头都是他所讲话语中之最中心与最高超的部分,内容都是他个人的声明,每一个兆头都含有一种句式「我是」。这些话语方面的兆头就从这一章开始。其背景是在第二十二节至二十五节。第二部分是从第二十六节至三十四节,记载耶稣如何责备众人。第三部分是从第三十五节至四十节,使我们看见这话语方面的伟大兆头,是由于工作方面之神迹而引发的,是他责备他们时所说的话。第二十二至二十五节显示了当时的背景,一般都承认这是难读的一段。所有的解经家都同意这一段是十分错综的,可是事情的顺序可以很清楚地点出来。这里指的是两天,一天是我们的主给五千人吃,一天是其次日。在主给五千人吃饱的那天,人们看见门徒上船要到海的那边,他们看见耶稣并没有和他们一同上船。这是第一天。第二天,那些在夜晚散开的人再次聚集,在我们的主公开工作的日子里,他们经常这样作。他们发现耶稣和他门徒一直未出现。他们在前一天晚上曾看见门徒渡海过去了,也看见耶稣是留下来的。在这同时有其他的船来到,有些人上了这些船,过海到门徒去的地方。他们一点也不知道耶稣在那里,只是知道耶稣并没有和门徒同去。也许他还在海的这一边。当他们到达对岸时,他们只看到那里的一只船,就是门徒坐过的那只,可是他们发现耶稣也在那里。很自然的他们就有一个问题,「拉比,是几时到这里来的?」这就是这故事的背景。底下就是主的回答。他以一种严肃的句式开始说话,这是他常使用的方法,用以特别强调一些事,「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找我并不是因见了兆头,乃是因吃饼得饱。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因为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首先请注意,他并没有回答他们的问题。他们问他什么时候到达的。而他告诉他们,他们何以来到。他不管他们的好奇心,却是直截了当的说出他心中的话。他说,你们找我并不是因见了兆头。他们是看过了兆头;不,事实上他们一点也没有看到。他们看到了行出来的奇事与陈列出来的异能,但却没有领会事情的意义。他说,你们来此并不是因为你们见了那兆头。你们吃了饼,你们饱足了,这是你们来此的动机。但你们并不明白,你们并没有看见这兆头。所以他显明并指责他们的错误兴趣。
因为他们吃饱了,就想要立他为王,但他并不接受。从他现在所说的话,他让他们看见他拒绝的原因。他们的兴趣并不是因为他们明白了他对于神国的教训,而是因为他们吃饼得饱。于是他就用底下奇妙的话语劝导他们,「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因为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他指责他们兴趣背后的原因,然后劝导他们,在劝导中他重申他所声明的身分,说他是神的儿子,他是神所授权的,是神所印证的。耶稣这些话立刻引起底下的讨论。他们首先问一个问题,「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他们捉住他话语中所提到的「劳力」(或「工作」)。他曾说,「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不要把这件事当作最重要的事。不要单以物质来支配生命,要为那崇高的事劳力,这是神所印证之神的儿子所能赐给你们的,」他们捉住了他话中劳力的字眼,说,「我们当作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他们问他这问题是什么意思呢?他们必定是在他刚才所说的话中,摸着了一个道德方面的意向,虽然他们可能还没有明白其属灵的意义。对他们而言,神的工作乃单指律法,以及顺服律法的要求而言。他们在他说过的话中看见了道德的意义。我不认为他们摸着了深入的属灵意义。我不认为他们明白道德是根源于属灵方面的,这也是许多人还不明白的。他们也不明白。若是不了解人属灵的本质,任何道德上的约束都没有什么意义。他们并没有看见,道德是出自属灵方面的,不过他们却领会了他话中关于道德的要义,他们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但是请再稍微仔细一点看这一个问题。他们的问题是具有属灵意思的,即使他们自己没有觉察到。他们并没有说,「什么是我们所当作的神的工呢?」他们所说的乃是,「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他们似乎这样说,「是的,我们懂得,你的意思乃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是我们必须有道德,并要正直,遵守律法,可是你能否告诉我们,我们当如何行呢?」不管他们是否有这感觉,这就是出自他们属灵天性的呼声,这就是他们的问题。这是今天诚恳之人的问题。人们并不是在问,什么是对或错,而是在问(即使实际上不是用这些话),不断的在问:谁能告诉我们如何作对的事?这是他们所问耶稣的问题。「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不是问:什么是我们所当作的神的工呢?而是我们当如何作这些工呢?于是耶稣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耶稣这回答令人惊讶,正如他们的问题令人注意并诧异一样。「这就是作神的工。」他们并没有问他,什么是神的工作,但他说出来了,因为提到神的工作就等于回答了他们要如何作神的工的问题。「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换句话说,他们问了一个在道德范围内的问题,他就回答说,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属灵的行动,你们果真去作的话,就具备了一切道德方面的推动力。「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后来在他上十字架前,对他的门徒说到保惠师时,他说,「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底下他解释说,「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因为道成了肉身来到世界,罪本身有了新的中心与新的解释。他们问他当如何行律法的工,他实际上如此回答,「你们要信我,这样作你们就能找到成圣的动力,以及道德的保证。」底下的记载是对人性的揭露。他们对他说,「你行什么兆头,叫我们看见就信你?」就是说,除了前一天他叫五千人吃饱的兆头以外,他们还要另一个兆头。他们并非因兆头而寻找他,这种情形从他们的话得到了证明,「你行什么兆头,叫我们看见就信你?」「看见就信!」这就是今天人们所常说的,「看见就是相信。」但是事实并不尽然。看见就是看见。相信是没有看见而有把握。但他们并没有相信。他们还在想着昨天的情景,就是他叫五千人吃饱。「我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如经上写着说,他从天上赐下粮来给他们。」他们果真是在回味他们昨天所看到的事情。事实上他们的意思是,「不错,你昨天行了一件奇妙的事,因此我们想来立你为王;但是并非一下子叫五千人吃饱就可以了,摩西在旷野有四十年之久用吗哪喂养百姓。你能作如此伟大的工作么?」这就是他们的意思。他们一直回头看他们的经历,他们并没有看见这兆头。他们并不了解其意义。他们并没有很确定的说摩西在旷野喂养他们,但他们的意思就是这样。这是我们从主的回答可以看出来的。「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从天上来的粮,不是摩西赐给你们的。」就这样,他不再多说,他不承认他们能把摩西与他相提并论。然后他就继续回头说到昨天所行兆头的意义,「乃是我父将天上来的真粮赐给你们。因为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
对这句话他们回答说,「主阿,常将这粮赐给我们。」他们明白了么?我想不是。那个撒玛利亚的妇人曾说,「请把这水赐给我,叫我不渴,也不用这么远来打水。」人类的天性都是一样的。不管是撒玛利亚妇人或是这群犹太人都没有差别。他们显然都是瞎眼的。他们的想法仍然是物质的。他们倒退了一步,困惑着,说:摩西喂养百姓有四十年之久,而你却说,神要籍着你从天上降下粮食?我们就要这个。他们还是在物质的观点上。现在我们来看这一句伟大的话,「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请把这些事合在一起看。他们说,「主阿,常将这粮赐给我们。」他略带嘲笑口吻的回答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只是我对你们说过,你们巳经看见我,还是不信。」对于这样奇妙的宣告,我不能再加上任何更合宜的解释。他警告他们不要在物质的范围内看事情;他警告他们不要光只想到「尘士」;他警告他们不要想以物质的东西来领会人生最深的需要。他告诉他们,要为着那能满足人生命最深需要,那从天上来的粮食而努力。然后他说,我就是这个,「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我在此能满足一切的渴望,满足人一切的需求。他们一直是说到摩西。在前言中,此福音书作者曾提及摩西。现在他也回头提到摩西的呼召,就是他八十岁时,在旷野中看见了一丛烧着的荆棘,但荆棘并没有被烧毁,他听见有声音吩咐他脱去脚上的鞋,因他所站之处是圣地。那时摩西问那在荆棘里的说,请告诉我,你的名字是什么?当他听见神回答说,[我是」时,似乎还在等着底下的话来解释这个「我是」。但是他所听见的,还是同一句话的重复,「我是,我是。」(中文圣经作「我是自有未有的」。)没有任何解释。好几世纪过去了,摩西并没有从天上赐你们粮食。在旷野的吗哪满足了你们肉身的需要,但并没有满足你们最深的需要。摩西并没有从天上降下粮食给你们。神现在从天上降下粮食来给你们。他引用了烧着之荆棘火焰中神的名字,并把他联于充分供应人类生命之代表记号。「我就是生命的粮。」因此他用最简单的字眼来表达最崇高的意义。于是他定他们的罪,说,「你们已经看见我,还是不信。」并且他给他们保证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因此他再一次强调了前此所谈论的事。他声明了他是生命的粮之后,他定他们的罪,因为他们视而无睹。他们有眼睛,却是看不见。他们并不明白。他们看见奇迹和能力,却没有领会其意义。现在他发出他伟大的声明;并极温柔地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然后他把他与父神之间的关系说出来,他说,「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那是什么呢?「差我来者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你觉得最后一句话很奇异么?其实一点也不奇异。复活是永生的最终结果。因此他说,「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就某方面而言,在这一点上我们摸着了这本约翰福音中最深内容的开端。并非在工作范围内之兆头是最奇妙最了不起的,而是话语方面的兆头。虽然他所作的事很不错,十分引人注意,是很重要的;但是他所说的话使他成为,若不是有史以来最大的骗子,就是一个非比寻常的人。按整个故事而言,请再注意,从群众要立他为王的意愿,以及他的拒绝来说,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强烈的对比:一个是错误之弥赛亚观念,以为他是供应物质需要的;一个是真实的弥赛亚观念,知道他是先处理属灵的问题,然后处理物质的问题。同样的,在此我们又有一个强烈的对比:群众的问题和基督的使命之间有显着的对比。群众所问的是什么问题呢?乃是生命。什么是基督的使命?也是生命。群众需要生命,基督就在他们中间给他们生命。这对比在那里呢?乃是在于对生命的解释。当然他们要生命,所以他们要冠他为王。他们说,我们吃饱,生命就来了。当我们的肚腹饱足了之后,我们就活着。今天很多人也这样想。保罗曾流着泪说到一些人的光景,「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今天我们很少说到这一类的事,因此讲台就失去了他当有的力量。几年前我曾听见一位美国传道人说到浪子的比方,在此我要重述一遍。他问:为什么浪子要离家出走?他要生命。他如何解释生命呢?若是我们按今天的眼光来判断,他要衣服、鞋子、珠宝,以及足够吃喝的东西。他们以为的生命是按物质来解释的。这就是这些人所要的。基督来了,说,我来了,是要叫你们得生命,得着生命的粮,他能满足你们人类天性的呼求。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不要使你的生命受肚腹的支配。要为那从天上降下来的食物劳力,他能摸着你生命最深的需
要。现在让我把这位美国传道人对浪子的解释说完。凡浪子所寻求的东西,在他回家的时候都得到了。他父亲说,把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上。他出去是要得衣服,但他却失去了衣服,而父亲有这些衣服。把鞋子给他穿在脚上,这是他出去要得的,但他回家时是光着脚,而他父亲给他鞋子。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他要珠宝,但当他离家时,他失去了他们,当他回家时,他又得到他们。他要有足够的东西吃,结果却是挨饿,但他父亲说:把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要吃。他要过得惬意,所得到的是灾殃,但父亲说:我们可以快乐。因此人们所要得的这些东西,最终还是在父家中才能真正的得到。如果他们在父家以外得到这些东西,他们反而摧残、糟塌了他们。他们要从食物得到生命。他却是要籍着属灵的供应,给他们生命。因此最后我们都当来听他所作的最重要声明,「我就是生命的粮。」从他说这话直到现在,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有人的饥饿得着饱足,干渴得着解决,都是因为当时他们就来到耶稣这里,而不是在其他时候,或其他地方。这个话语方面的头一个兆头「我就是生命的粮」,这句话若是由道成肉身的主以外的任何人的嘴中说出,都是最大的谎言。
13 约翰六 41-71
这一段和我们前面所思想的故事是连续的。这一点可以从「因为」、「因此」、「从此」等联接词看出。第四十一节,「犹太人因为……就私下议论……」第五十二节,「因此,犹太彼此争论……」第六十六节,「从此他门徒中多有退去的……」读这一段时,我想或许有人难免会同门徒一样的说,「这话甚难,谁能听呢?」虽然不一定和他们说这话时的灵相同。对此我在后面还会提及。这一段经文在某些意义上说,是最难明白,也最难解说的。那并不是说,我们必须避开他。而是说,对这段经文,我们只能得着一个一般性的印象而已。这一段的每件事都产生自耶稣所声明的一句话,「我就是生命的粮。」这句话在那些人的心思中招致困难,也引起了争论。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读的这一故事。这一段还是可以清楚的分成两个部分,头一部分是说到由于耶稣的声明所引起的争论,由第四十一节至五十九节;然后是一件令人惊奇及具有启示性的事倩,就是这声明和争论对耶稣的门徒产生的影响。当时众人遇到的困难是有关他的身分及他宣告的目的。从第四十一节至五十一节的故事是关于他身分的困惑;然后从第五十二节至五十九节是关于他目的的困惑。关于他身分方面:「犹太人因为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就私下议论他。」事实上他并没有这样说过,不过这句话是综合了他所说的话,说他是生命的粮,说他是从天上降下来的。「这不是约瑟的儿子耶稣么?他的父母我们岂不认得么?他如今怎么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呢?。」我们很容易看出来,他们的难处是由于他们对他不完全的认识。就着某种意义而言,他的话是可以了解的。但他身分的奥秘还未被启示出来,而且也无法启示出来。他们以为他们对他很清楚。他们以为他们知道他的父亲和他的母亲。既然他们自以为知道得很清楚,当然就没有办法明白他所说,他是从天上降下来的话。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我想在同样情况下,你我都很可能说同样的话,他们无法知道他身分的奥秘。如果马利亚要试着向他们说明的话,必定是会被耻笑的。我很肯定的认为,他的心要被刀刺透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一直在人们的猜疑下过日子。但是若是我们认清了这一点,我们也要认清另一件事。他们没有权利下结论说,他们对他已经很清楚了。我们也一样,论到我们的朋友或左右邻居,我们无权说,我们已经完全认清他们。事实证明,我们主对这些人的指责是正确的,他们没有一点点属灵的理解力和鉴别力。他们说,我们对他认识得太清楚了,因此他说的话不可能是真的。这种方法错了。他们完全迷惑了。他们的问题是出于他们的无知。问题是,他们也安于这种无知,而不想去追究他所说的话。他们寻求过他,但不是因为他们看见了兆头。他们看见了神迹,但他们没有看见这兆头,未曾领会其意义。为了把他们的心思引向他的属灵水准,他对他们详细解说,并加以声
明。但他们仍无所看见。我们的主如何解答他们的问题呢?首先我们要注意,他并没有改正他们的错失。他并没有对他们说,不对,你们在这一点上错了,我不是约瑟与马利亚的孩子。他略去了这一点。可是他以别的方式给予同样的指正。他先告诉他们,他们不能明白他的原因。「你们不要大家议论,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于是他突然又说出一句他前面说过,后来又一再提及的,关于最终的事,「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此他以别的方式,用不同的话,向着那些百姓说出他头一年对尼哥底母所说完全一样的话。尼哥底母曾说,我们知道你是从神那里来作师傅的。而基督实际上在对他说:除非你重生,你不能知道任何事;你不能看见,也不能进入神所管理的范围,就是神的国。因此他对这般人说,你们之所以不能明白,是由于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没有人能够知道一切关乎我的事。底下请特别注意,我们和耶稣基督的关系,一面来说是在于神的作为;但另一面来说,也是在于我们的反应。他在此引用了一句很好的经文,「在先知书上写着说,他们都要蒙神的教训。」注意这句话的意义。耶稣说,除非你们被吸引,你们不能到我这里来;但这并不能构成你们无知的借口,因为神正在吸引你们,「他们都要蒙神的教训。」下面的话非常有意义,「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请注意这两件事:神的吸引,以及人的学习。意思就是说,在他这一边必须有反应。因此以一种满含奥秘价值的话来说,他告诉这些人,他们瞎眼的真正原因,乃是由于他们并没有在学习,他们对于神的吸引没有反应;并且除非他们这样作,他们不会明白什么,「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然后他继续说到他自己。「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从神来的,他看见过父。」他所指的,是他作过的声明,就是:他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关于这方面他说,「信的人有永生。」并再重述他的声明,「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进吗哪,还是死了。」所以他是回头说到他们提过的吗哪,并拿来和他自己比较。「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底下他就再强调他的声明,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请注意这段话的意义。当他说到「我的肉」时,他是什么意思呢?若是要解释这一点,我想,我们必须回到这本福音书开头序言中那伟大而重要的宣告,「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道成了肉身,」是另一种说法,说到当他进入这世界时,神创造了一个新的人类,是借着一种纯洁的受胎和童贞女的生产,把他栽植于旧的人类里面。他的肉是一个新的人类。这就是活的粮,「道成了肉身。」因此他的肉是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所以只有当那生命,那个新人类的生命(因为是显在肉身上,故此「肉」这个伟大的字就代表了这生命)被接受,消化并进入人类的经历中时,人才能得着生命中的供应与满足。现在我们来看第二个难处,这个难处是因他对头一个难处的回答而产生的,是说到他的目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这是很容易明白的一个问题,因为他们只是想到在肉身和物质范围中的事;而我们的主却始终在使用这些事来说明永远与属灵的境界。他们的特点就是属灵的瞎眼。一个人怎能够把他的人性给予别人,叫别人吸收,并让那个生命支配着他自己的生命呢?这怎么可能呢?那是就着他们的光景所发出的一个中肯的问题。他们还不领会其意义。他们不明白他是在说到他的全人。我们再往下看他给他们的回答。他起先用他所用过要使人注意的句式,「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我们说过,「肉」代表他整个人性的事实,「血」这字至少是指着他的死。他是在用比方的话说:除非你们吃那肉,除非你们有分于那人性;除非你们喝那血,除非你们进入那借着流血而来的经历,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然后他再作正面的声明:「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而且再说到最终的结果,「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吗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这种吃与喝的结果是紧密相联的,就是透过他流血的奥秘,得到新的生命。因此我们的主,在这段一般公认不寻常的比方中--全部来自他所声明他是生命的粮--确定的表明人类可以在他里面,得着生命最深需要的供应与满足。
现在我们要来看约翰所记载,这教训在他门徒中间所产生的结果。「他的门徒中有好些人听见了,就说,这话甚难。」我在前面说过,如果我们中间有人在耶稣这些奥秘话语与教训面前想要说,「这话甚难,」我就希望我们所说的意思和门徒的意思不一样。在耶稣的话语与教训中,他列举实例,努力着要把他们带出物质化的思想,进入属灵真理以及人性的重要事实之境界中。事实上,「难」这字原文是:「粗野的」,「讨厌的」的意思。「难」的意思并非「难以明白」的,而是令人不快的。他的许多门徒说,这话甚难,我们现在无法继续跟随你。他们并非说,他所说的是难以明白。他或许是难以明白,但他们并不是这个意思。他们以为吃他的肉,喝他的血的观念是令人讨厌的。他们就在这一点上与他决裂。我想对这一段话的解释就到此为止,但是我要说,这种对我们主在地上工作记录中,这一类中心教训所抱的态度,常常会引起类似的反对。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的主当如何对他们说呢?「耶稣心里知道门徒为这话议论,就对他们说,这话是叫你们跌倒吗?倘或你们看见人子升到他原来所在之处,怎么样呢?」他是什么意思呢?是我对你们所说「吃我的肉,喝我的血」的话叫你们跌倒么?这样的话有什么讨厌的地方呢?若是你们看见人子升到他原来所在的地方,怎么样呢?他的意思是不是,如果这样的话叫你们跌倒,当我回到我原来所在之处时,你们又要怎样跌倒呢?这当然是他的意思。但其中含着一个意思,乃是他认定他最终要走向十字架的事实,这是一个不名誉的死。十字架对犹太人是绊脚石,对希利尼人是愚拙。他要升到他原来所在之处,但是要先经过十字架。在稍后的第十二章里,他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从地上」这几个字翻得太弱,可以翻成,「我若从地上被向上举出来。」他如何要从地上被向上举出来呢?乃是借着十字架。是的,但不单是十字架,乃是十字架加上后来的复活和升天。他是在回家,但他必须经由这条道路。因此他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因听见不能完全明白的话而跌倒,那么当他升上去的时候,在人看来是黑暗的时刻里,他们又将怎么样呢?这时他的一句话照亮了一切,「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他们所听见的乃是他所说,吃他的肉、喝他的血,他们全然以物质的眼光来领会。于是他说,「肉体是无益的。」好像他在对他们说:不要被肉体和物质的灰尘蒙蔽了你们的眼睛。你们要「看穿」我对你们所说的事。你们所想到的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他劝他们要看见,最重要的不是肉体,乃是灵。但是「肉体」是确实又积极的。他本来就是这样。道成肉身本身是有价值的,但是,惟有通过他,人能被带到那位是灵的神面前,道成肉身才有真正的价值。甚至于耶稣的肉身,若不能使人们借以明白神并亲近神,也没有任何价值。「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我们看见了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子将他表明出来。」藉肉身以表明神,这才是道成肉身的终极价值。我们若是以目前所研读的约翰福音这一章经文,或是以这些事情,作为我们思想或信仰的最终目标,那么我们就没有摸着这段经文的精意。每次我们擘饼记念主的时候,我们当知道,我们当认清,这些物质本身没有什么价值,惟有通过这些物质,我们摸到了其背后所代表的意义,这些物质才有其真正的价值。「肉体是无益的。」他刚刚说过,「你们必须吃我的肉,喝我的血。」现在又清楚的说,单单肉体本身是无益的,灵才是生命。意思是说,肉体所代表的意义,才是最重要的,并不是肉体本身。然后就是下面令人惊讶的话,「从此他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约翰写这一件事,已尽他所能的把他写得最强烈。这件事情就把他的门徒分出等次,并且不只一些人,而是许多人与他分裂了。「他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因此耶稣对十二个门徒说,「你们也要去么?」意思是说,你们也要走么?底下就是彼得伟大的回答,「主阿,……我们还归从谁呢?」他这句话就声明了离开是没有用的。「你有永生之道。」这句话说出他们不走的原因。彼得领会了他这教训和话语的某些意义。「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主,就是生命。」「你有永生之道」,借此我们知道「你是神的圣者」。但这件事产生了过滤作用,「门使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这话甚难!他们只是在物质方面思想。他叫群众吃饱,他们要他作王。他曾指责他们为必坏的食物劳力,然后说出了生命的粮的比方;并声称他能满足人类天性的需要。他用比方来说出其方法,乃是吃他的肉,分享他的人性;喝他的血,经过牺牲的门,进入生命。这话是很难的,对于那些思想属肉体的人是讨厌的,但是这样的话却引领我们进入属灵生命与敬虔最深的奥秘。我想用彼得的问题来结束这篇默想,是最恰当不过了。耶稣说,「你们也要去么?」彼得
说,「我们还归从谁呢?」说得对极了。若是我们向他转背是因为我们想不通,因为我们一下子不能领会他所说的话之属灵意义,而且说不定永远不能完全领会他话语荣耀的一面,那么我们就要回头,我们还归向谁呢?还有谁能满足我们最深的需要呢?他的道此时对我们也许还是奥秘、奇特,但是,因着在这一章里面,有一句话像明光照耀着,「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们就能够进入他教训的精意中,并再听见他说,「我是生命的粮。」并实际的经历他话语的真实性。
14 约翰七 1-24
按约翰的观点,这段经文所记载的,在我们主服事工作中,照时间先后次序,是第三、也是最后阶段的开端。头一句话是一般性的。「这事以往,耶稣在加利利游行,不愿在犹太遵行,因为犹太人想要杀他。」这些话的动词都是用不完全时态,并且我想若是我们这样译,会更达意,「这些事以后,耶稣正在加利利行走,因为他并不愿意在犹太行走,因为犹太人正想要杀他。」我们发现在马太第十六章,马可第八章,以及路加第九章也有类似的情形,都是和他到该撒利亚腓立比的访问有关。约翰并没有记载那次访问,也没有记载彼得在那里所作的伟大承认。有些人提议说,在第六章末了约翰记载了那次的承认。我不认为这观点是合理的。但是这两件事之间有显着的相同点。在该撒利亚腓立比,我们的主问他的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约翰告诉我们,在另一场合中,耶稣对十二门徒(同一群人)说, 「你们也要去么?」西门彼得回答他说:「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其间的相似点是不说自明的,但是其不同点也是显着到叫我们不能把他们混为一谈。然而,他们都具有同样的气氛。时候已到,弥赛亚的工作正开始进入最终的阶段。并且我想约翰所记载的事是早于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的承认。他讲了一些奇特的事,诚如他们所说的,「这话甚难。」并且,「他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然后他对十二门徒说,你们也要去么?西门就说,「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此后他们一路上到推罗和西顿,并且又回头走向低加波利,他们来到了该撒利亚腓立比,他在此问他们说,「你们说我是谁?」底下就有人承认他是神的儿子。然后就开始了最后的六个月。约翰在这一时期中所记载的头一件事,乃是住棚节时所发生的事。那时他在加利利,约翰也告诉我们其原因何在。他不愿意在犹太游行,因为犹太人在想办法要杀他。他们对他的仇恨越来越深。整个情况充满不安。在我们主周围的每件事都在翻腾。但他的心平静、安稳、庄重。他的朋友们困惑,有些人退去不再和他同行。他的仇敌越来越恶毒。他的四围议论纷飞。他与他的敌人辩论,与有问题的人讨论,与自己的人谈话。虽然耶稣绝大部分时间停留在加利利,他却在住棚节时打破了惯例,回到了耶路撒冷。整个第七章都是说到这节期的故事。而且很显然的,我们的主上耶路撒冷之前还延迟了一些日子。整个故事包括第七、八、九以及第十章。这节期的故事有三部分。第一部分我们看见他与他弟兄和官长间的关系。第二部分是城内的百姓在困惑着,我们看见他与他们以及法利赛人的关系。最后一部分乃是节期末日发生的事,他站着,发出他伟大的邀请;也记载此后跟着的分裂。我们先要看我们的主和他弟兄及官长们之间发生的事。关于他的弟兄们:节期的来到,催促着他们要有所行动。「耶稣的弟兄就对他说,你离开这里,上犹太去吧。」许多人都要上去过这一年中可能是最快乐的节期。他有七天再加一天之久。七天严格遵守礼仪;最后再加一天是没有什么礼节的,可能是更欢乐的一天,完成了一个八日节期。当朝圣的客旅们走向耶路撒冷而去时,他的弟兄来找他,向他提议,「耶稣的弟兄就对他说,你离开这里上犹太去吧,叫你的门徒也看见你所行的事。」这的确是一个好意见,顾到那些在头一年就成了他门徒的人,他们一直住在犹太,过去两年很少见到他。他们再以下面的话来加强他们的建议,「人要显扬名声,没有在暗处行事的,你如果行这些事,就当将自己显明给世人看。」
他弟兄这建议背后的动机是什么呢?约翰没有让我们猜测他们的意思,「因为连他的弟兄说这话是因为不信他。」那并不是说,他们是明显的与他作对。有些人认为我们的主的母亲没有生别的孩子。这种观念一点也没有证据,只不过是人太替神担心,以及错误的认为他母亲极为崇高圣洁。毫无疑问的,他们是耶稣肉身的兄弟,是同一位母亲生的,在主之后按顺序生下来的。他毫无疑问的,是他的长子,但如果说他没有其他兄弟,怎么能算长子呢?路加说,耶稣开始他的服事时大约是三十岁,这时他大概是三十三岁,我们知道他有两个弟弟,雅各与犹大,可能他们比他年轻-、两岁,一个可能是三十一岁,另一个廿九岁。他们在他孩童以及青年时期和他关系紧密,一起长大。在他工作了三年之后他们出面了。我们看见他们与他同赴迦拿的婚筵;过不久他们再来,是他母亲为了爱他而去找他的时候,要说服他放弃他的工作,与他一同回去。他们和他都一致认为,他发疯了。当他们到达时,有一个人告诉他说,他母亲和兄弟在外面要找他;这时他说,谁是我母亲?谁是我的弟兄?从那时起迄今,他们没有再出现过。现在约翰说,「连他的弟兄说这话是因为不信他。」意思是,他们还没有信服,他们没有把握。很显然的,在最先的几周内他们是和他同行的,他们看过在迦拿的兆头。他们乐于和母亲联合起来,要救他脱离自己。但是他们在那时还不能相信他是弥赛亚。所以他们就来向他提出一个属世聪明的建议。他们说出的每件事好像都是合理的。他们的意思乃是:你为什么一直待在人所不注意的加利利?若是你所声明的是对的话,就进入舞台的中心吧!他们所有的意念都在这句话里显露出来了,「将自己显给世人看。」我们要非常恭敬的来看,这个建议对耶稣有什么意义。我们在后面可以读到,他很确定的给他们答案;但当我在默想这件事的时候,就想起一句话,「他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他兄弟的话只是按属世智慧标准之聪明建议。「不要一直喜欢隐藏,进入舞台的中心吧!」这是属世的智慧,非常的属世!换句话说,就是属魔鬼的智慧。出去到众人那里,进入舞台的中心;作些事叫人无可置疑。他受了试探,哦是的,但他没有犯罪。他没有让步,一刻都没有;但是尽管他肉身兄弟的建议是错的,他心中属人的感情,还是使他能接受他们善良动机的建议。他怎么回答他们呢?首先他用话回答,然后再以行动回答。他回答的话是,「我的时候(time)还没有到。」这话和他回答他母亲的话「我的时候(hour)还没有到。不完全一样,但思想是一致的。这里「时候」(time)这个字的意思是「时机」(season),是固定的时机。而圣经所指的另一个「时候」(hour)乃是指他在地上最终的时刻,就是十字架。他在这里所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乃是具有预先安排好之过程的意思。他们说,「把你自已显给世人看。」他说,「我不能这样做。」他说:他们的时候常是方便的。我不以为这句话有责备的意思,或者是含有责备的意图。这句话指出他的情形,对他们是个声明,说出他们并非被呼召来从事于他所从事的工作。他们可以按一般的方法来进行他们的工作。但对他而言,证明他话语的作为之时机尚未来到。他如何对他母亲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现在也照样对他肉身的兄弟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不止这样,他又解释他们和他之间的不同何在,「世人不能恨你们。」你们作什么不会有人来拦阻,但是至于他,「世人……却是恨我,因为我指证他们所作的事是恶的。」一个敌对的世界不能容忍我。世人向我是敌对的,因此他们容不下我。除非某些事成就,打碎人类心中对我的敌意,我绝对不能使世人了解我。当他经过十字架,并从地上被举起来时,显出他荣耀的时刻才来到。这是救赎大爱的彰显,破除人类心中的敌意。这是他回答的第一部分。其次的部分是什么呢?他上去。若是我们要以人类智慧所了解的微小一致性,来揣测神举动的一致性的话,那是不容易的。他说,「我现在不上去过这节。」但是实际上他上去了。可是他并没有上去作一些惊人的事要叫人信服。约翰告诉我们他「似乎是暗去的」。我不懂得这句话在地理上有什么意思。我想当他上去时,并不取道一般客旅经常走的道路,说不定是经过撒玛利亚。当时他是耶路撒冷众人最感兴趣的一位。他是众人注意力的中心。这时他的名声越传越远,成千上万的人看过他,在各种场合中听过他讲道,许多乡下的人因着他病得医治。因此「众人为他纷纷议论。有的说,他是好人;有的说,不然,他是迷感众人的」。他上去,进入那种混乱、议论以及好奇的场合中。「只是没有人明明的讲论他,因为怕犹太人。」当时的气氛从那句话可以看出来。权贵们对他苦毒的敌意越来越强,也越明显。因此若有人要论到他,都只能小声交谈。现在我们来看第二部分,这时他已经和官长们对上了。「到了节期,耶稣上殿里去。」这是大约第四天的时候,三天过去了。他多久以前就在那里呢?我们不知道;但是现在他公开地进入圣殿,开始教训人。他知道官长们的敌意。他会对他的兄弟提及这件事,但他仍然上去。在那节期他有话要说。他最重要的话必须在那里,在那节期中说。这里没有提到他早期
的教训,但约翰所记载的,是他的教训对那些人产生的影响。耶路撒冷的圣殿是犹太人全国生活的中心。对于他的教训,约翰告诉我们,「犹太人就希奇。」希奇!此时敌意暂被压住不至爆发。他们说,「这个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这时他们还是没有摸着他话语中的精意。其中的灵意或者道德上的目的并没有感动他们。他们曾经因为他使他们吃饱而想立他为王。当他说到要吃从天上降下来的粮时,他们离开他,说,这话甚难。因为他们是属肉体的。现在他们又被他的话摸着了,不是因为他所说到属灵或道德上的意义。那么是那一点使他们印象深刻呢?乃是因为他明白「书」。「这个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使他们印象深刻的乃是耶稣的智慧和知识。这就是这里的「书」的意思。正像我们今天说一个人是有学问的。他们的希奇固然显明他们的失败,但是这些人竟然在全国文化的中心地听不出这人有加利利的口音,所听见的乃是一个有智慧和高度文化之人的演讲,这件事也颇有意义。他站在那些谈吐都有学问的人中间,他们站着听他说话,就说:他有我们的口音,他怎么会有的呢?这是了不起的一个承认,但是也显明他们的失败。给他们留下印象的,不是他在属灵上的强调,不是他道德方面的期望,而是他有学问的口音。当人们只是佩服讲员的学问,而没有听进他在属灵上对他们的期盼以及话语中的道德价值时,那是多不幸的一件事。他们漏掉了最重要的地方。但是感谢神,他们说了这样的话。因为他们的话显明了一件事,就是我们的主说话是具有学问的口音。若是有人以为耶稣除了文盲之外,不向其他的人作有力的劝告,那是大错了。他会的,而且文学家都被他的话吸引住,知识阶级都惊服于他学识的口音。这就如一个来自乡下的少年人,人们以为他必以乡音说话,谁知他到了一所大学,竟然以学府的语言向众人演讲。我好像还能听见他说话似的。这的确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这位年轻人从来没有进过大学,但他似乎讲话有学者的口音。这正是他们所说到关于耶稣的光景。那么他对他们所问「怎么明白书呢?」如何回答呢?「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这是圣经中首次记载他清楚地宣告说,他所说的一切是直接从神那里来的。此后他多次重复这句话。请仔细的注意,他并不是说到他的「口音」而是说到他的「教训」。你们要捉牢这教训。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我是神的出口,」他似乎这么说,「如果你们要有证明,只有一个方法。」「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这一节圣经我们常常错用了。有人说,他的意思乃是,如果我们愿意遵行神的旨意,我们就会知道什么是神的旨意。但是主并没有这样说。其意思乃是,如果我们愿意遵行神的旨意,我们就会知道他的教训是不是出于神。要查验一个教训之最终权威,在我们心中所该具有的态度乃是,愿意遵行神的旨意。若是有人肯彻底、完全的忠于神的旨意,并愿意遵行这旨意过于任何别的事,那么他们要看见,基督的教训是神圣的,是神的教训。
15 约翰七 25-36
这一段开头的话:「因此耶路撒冷人中有的说。」这个「因此」(中文圣经没「因此」)表示连续性,说出我们所读过的,以及现在所要思想的,和其前面的内容是紧密相联的。我们要记得,约翰在第七章才开始记载我们主最后一段的服事工作,若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来说,我们才刚刚越过该撒利亚腓立比以及彼得的承认耶稣是基督。这时主第一次告诉他的门徒,他要被钉十字架,此后一切的记载,都是在十字架的气氛中。约翰的「因此」使我们不得不问:根据什么?和什么事相关呢?整个第七章都是记载耶稣在住棚节到耶路撒冷发生的事。他大体上已经放弃了犹太,因为犹太已显明了对他的敌意。这章一开头就告诉我们说,他在加利利游行,不愿在犹太游行,因为犹太人想要杀他。但现在我们看到,有一段时候(相当短的时候),他又上了耶路撒冷。这次访问的记载,一直延伸到第十章。我们已经看过这记载的第一部分,说到他在节期中的出现与他的教训,以及他的教训在官长们中间引起的问题,以至他们惊奇的说,「这个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会呢?」我们也思想过他如何回答他们。他告诉他们,他的教训不是他自己的,他所说的,都是直接从神来的。这就说明了这一段开头的「因此」。这一段的要义乃是:敌对的官长们的安静,引起了一些居民的议论。约翰记载了耶稣和他兄弟的故事,以及官长们和这节期的关系之后,现在又记载耶稣和一些居民的事,以及因此
引起的讨论。现在我们就来细查这一段议论的情节,他结束时说到官长们要捉他的企图归于徒然。此时的气氛是明显而凶猛的敌意。故事的开头就告诉我们,「耶路撒冷人中有的说,这不是他们想要杀的人么?你看他还明明的讲道,他们也不向他说什么。」「耶路撒冷人」指的是其中的居民,而不是官长。他们看到的是一件令他们困惑的事。这些居民知道官长们定意要杀他。他们比加利利人更清楚,后者猜测不出或不了解官长们的敌意。这些居民说,官长一直寻找要杀害的,不就是这个人么?叫他们困惑的,乃是他竟然还公开讲道,而这些敌对的官长什么也没有作。他们无法明白。官长们出了什么事呢?为什么态度有这么明显的转变呢?这个人岂不就是他们想要捉拿并置之死地的人么?可是他就在那里,站在群众当中,公开的讲道并教训,而官长们也没作什么事。这是一个困惑的局面。若是我们能设身处地的话,就能明白他们何以困惑了。官长们怎么了?他们痛恨的目标就在这里,他就在节期的场面中,就在圣殿院宇中的群众里教训众人,而官长们什么也没作。他的兄弟曾劝他上耶路撒冷,把自己显给众人看,把自己显给世人看。他曾说,我的时候尚未来到。他曾拒绝他们的提议。但是他现在就在那里。这一章没有告诉我们他行什么神迹,他只是在教训人;而官长们并没有下手拿他。这光景令百姓们不解。我们知道官长们何以不下手拿他。但我不认为官长自己知道。其理由不久约翰就说出来了,不过我们现在还不去读他,等到后面才读。于是那些居民就讨论当时的局面。约翰给我们记下的议论是简短的,但却是很清楚。他们对于官长的安静作了一个解释,「难道官长真知道这是基督么?」这里所用「知道」这动词的意思乃是「获得知识」。所以若是我们把这句话译成,「难道他们终于看出这是基督么?」就更接近他们所说出的意思,这些居民并非在断言他就是基督,而是试着要解释官长们突然而奇怪的安静。因为耶稣当时已经来到并站在圣殿院子里公开的教训人,等于把他自己交在他们手中。他们说,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他们已经看出他就是基督么?但是他们立刻又否定他们自己的看法,「然而我们知道这个人从那里来。只是基督来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他从那里来。」他们有两个意思,头一个意思乃是他们知道他,第二个意思乃是当基督来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他从那里来。第二个意思是他们当时普遍的看法。拉比教导他们说,基督要突然出现,而且无人知道他从那里来。这种看法可能出于他们对先知以赛亚预言的误解。当时流行的看法,以为没有人知道他从那里来。这是他们的信念,因此他们说:对他我们很清楚;我们知道他从何处来,正因如此,就证明他不可能是弥赛亚。因此这个不可能是官长们安静的原因,因为他们必定和我们这些居民一样,知道他是从那里来的。所以这个说法必须被否定。正当他们在讨论的时候,我们的主讲话了。他知道他们所一直在议论的是什么,他知道他们的困惑。「那时耶稣在殿里……大声说……。」「大声」是很强的一个字,表示他现在所说的不是细声说的,乃是在强烈感情的催逼之下说出来的。要记得前此的一些事:他上来过节,在那里教训人。他曾宣称说,他教训的权柄不是他自己的,乃是神的。然后群众之中突然又爆发出对官长们无能的议论,于是耶稣「大声说」,这是感情的强烈宣泄。一位作家曾经说,他在多年以后写书讨论到这件事时,似乎犹能听见耶稣向他们抗议的语调,这不是小声说的话,他「在殿里……大声说」。我们现在就来听他说的话。我不知道你们懂得他的意思否?他说,「你们也知道我,也知道我从那里来。」我们在此要停下来思想一下他的意思。他是要我们按字面接受这些话么?或者他是在承认他们所说的话,「我们知道这个人从那里来」么?或者这是一句带着讽刺口吻的话?你们知道我,你们也知道我从那里来!或者他含着斥责他们的味道,在责备他们心中所隐藏对他的看法?我们对此问题最好暂不下断论。我只是要说,也许他说的话含有这两种因素,此外我不想对这些问题再作别的解答。但是他还没说完,「我来并不是由于自己,但那差我来的是真的,你们不认识他。」他们说,我们对他清楚得很。他不可能是弥赛亚。他说,你们知道我;这就是你们所强调的么?那你们要听着,我从前所一直对你们说的,乃是我来不是出于我自己,我是受差遣而来的。底下是最后一句话,「你们不认识他。」那位差我来的,「你们不认识他。」我们的主好像在对这些人说,不管他们认不认识他,不管他们所夸口的是否空洞,不管他们是否隐藏着一种信念,有一件事是确定的:他们不认识神。但另一方面他是认识神的,他说,「我却认识他,因为我是从他来的。」「他们就想要捉拿耶稣。」注意这个「就」字。「就」,为什么呢?是因为他所宣称的。在整本约翰福音中;作者向我们显明一个事实,犹太人对他最深的敌意,乃是由于他们以为他说了僭妄的话了。这件事始自第五章,当时他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他们
接着说,他把自己与神当作平等。在此他们以同样的理由想要捉拿他。底下就是官长们安静的真正原因。「只是无人下手。」为什么呢?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这句有启示性的话,立时把关于这位主自己,他的出现,他的使命之最深事实摆在我们眼前。这是为何他们不能下手拿他的原因:他的时候还没有到。百姓的官长大可早就把他杀了,百姓们也有意要捉他,把他带到公会面前,解决所谓的他的「僭妄」。但是他们就是不能下手拿他。因为他周围环绕着神能力的保护,他们就是无法碰他。若是我们研读耶稣生平,而想要以纯天然的眼光来解释的话,我们就要不断的碰壁。为什么他们不下手拿他呢?他就在那里,是一个手无寸铁的百姓,只是一个加利利乡下人;而另一面那些权贵们就在当场,虎视耽眈,但他们没有下手拿他。再看下面的话,「但众人中间有好些信他的。」当时有两件事在进行着。他当时已经得着了一些人,「有好些信他的……。」有些谈话是站在他这边的,「基督来的时候,他所行的兆头,且能比这人所行的更多么?」这句话显示出众人普遍对他的好感。法利赛人听见众人「为耶稣这样纷纷议论」,就要采取行动。「祭司长」这个称呼不只是指亚那和该亚法,而是指整个祭司阶级,他们都结合起来,而成了一个政治团体。「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就打发差役去捉拿他。」他们决意要捉拿他,决意要结束这些事,决意要停止这个不时显明对他有利的运动。他们要以官方姿态行动,就打发了差役。他们若非有公会的授权,是无法这样作的。他们得了这权柄之后,就打发差役去捉拿他。他们所作的只是到此而已。我们在下一段的研读中要结束这个故事。「于是耶稣说。」这是另外一个有启示性的「于是」。他知道,也看见这些人受差而来。我们可以想像有一些群众围绕着他,以及一些冲突和议论时起时落,有的敌对他,有的拥护他。他看见这些差役来到,也知道他们来的目的。于是他说话了。在所有从耶稣口中说出来的事情中,若是我们领会正确的话,没有一样比这事更令人惊讶诧异了,「我还有不多的时候和你们同在,以后就回到差我来的那里去。你们要找我,却找不着。我所在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这些话的意思要等其他事情发生之后才会显明。我们要注意句中用的时态。他说,「我还有不多的时候和你们同在。」这句话是现在式。我在这里,我还要在这里再留一些时候;然后我就要回到差我来的那里去。诚如我所告诉你们的,我之能在这里,是因受了差遣。我不是凭自己要来的,而是受差遣来的。过不久我要回去。他并没有告诉他们,他何时要回去。他也没有告诉他们,他要如何回去。他只是在实际上对他们说:我之在这里是按照计划的,是神安排的计划。我因受差遣而在这里,并且我还要留下一点点时候,然后我才要回去。「你们要找我。」这句话是将来式。最后一句话是现在式,「我所在的地方,你们不能到。」不是说:我要往那里去,你们不能到;而是说:我所在的地方你们不能到。他就站在那里,差役们来到这里是要捉他。而他所讲的话,在人类历史中,我们找不到有人能那样说的。他所说的话里面混合着各种时态。他说话时摸着了广大无边的境界。他说话时好像没有把朝向他的一切敌意放在眼里。好像他在这样说:我知道你们在这里要作什么,我知道你们受了差遣,你们一直在找我。因此,你们要听我说。我只是在这里待一会儿,然后我就要回到差我来的那里去。我之能在这里,只因为我受了差遣;我要留在这里,直到我受差遣要作的事成就了为止。然后我就要回去了。请注意他话语中的庄重和威严。神又说,过不久你们要找我,却找不着,过不久我就不会在这里了。我要回到差我来的那里去。我现在在这里,但我所在的地方你们不能到。你们逮捕不了我,你们不能下手捉拿我,除非神预定的时候来到,而那时候我在这里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我在这里再过不了多久,就要回到差我来的那里去。现在你们是无能为力的。你们到不了我所在的地方。他们并没有来,他们并没有捉拿他。这种情况具有一点神圣并荣耀的幽默。他们受差去捉拿他,他们代表政府当局。他们去了,当他们到达时,他们听见他说话,然后他们空手而回。当他们回去时,他们的主人问,他在那里?他们回答的很有意思,「从来没有像他这样说话的。」我们受差是要去捉拿他,但是结果倒是他逮住了我们。我们是受差去下手拿他;他虽然没有下手拿我们,却以他话语的威严使我们瘫痪。「从来没有像他这样说话的。」这一段不需要多少的解释,这是他工作的最后阶段,敌意越来越显着,难处不断的涌到他身上。对于他的身分,他的目的,他的教训,和他自己的挑战不断的临到。他周围的冲突在加剧着。一面我们能觉察到他与官长间的冲突与问题,另一面我们也能看见这位「道成肉身」者安静、镇定中的威严。他所表达出的言语,说出他摸着了永世,并且也主宰着暂时的情况。他是神所差来的,因此所有的时代都能和他在地上的生活相调和。三年半的服事是联于永世的。他不是一个浮躁的人,他不像地上的政治家,在操纵事情,为要产生预期的果效;他只是
说,「我是受差遣」的一位。我要在这里再待一会儿;过不久你们就找不到我了。而且我所在的地方,你们不能到。他对永远的认识,支配了暂时的事务。因此他在宇宙中的作为出现在混乱的场面中,在到处都是混乱,破裂的情况中,我们仍能听见他说话,我们仍能听见那一位非环境之下的牺牲者的话语;这位神的儿子,道成的肉身,把永世的威严以及神的权柄调和在他自己的态度和话语中。
16 约翰七 37-八 1
这一段所记载的,是有关于住棚节的最后几件事。在这一章前面的每一件事都是预备性的,为要导致这一段的结果。在此有耶稣伟大的呼召,适时的在这节期中发出。我们的主与这个大节期的关系,是一个大家感兴趣的题目。在此我们看见他出现在这住棚节中,再加上一切历史的关连,使我们具体的看出来,所有住棚节所预表的,都在他身上得以实现了。在十字架上我们看见他应验了逾越节的意义。当路加说「五旬节到了(应验了)」的时候,他对这件事交待得十分清楚。约翰告诉我们,这是末日,节期的末日是第八日。节期本只有七天,但在七天之外再加上第八天;而按利未记的律法,那一天要被守为安息日。他们都熟悉这节期的一切礼仪,因为他们当时都还守这一切。对摩西律法在礼仪上的要求,他们增添了许多。这一点认识有助于我们思想耶稣当时的呼召。有些犹太作者告诉我们,在守节的七日中,他们每天都用金器皿把水从西罗亚池带来,倒在圣殿中聚集敬拜的人面前。其他犹太作者告诉我们,有七天之久可以看见祭司们的游行,他们带着空器皿,若不是去西罗亚池子,就是去城外汲沦溪去舀水,回来的时候唱着赞美诗,把水倒在圣殿的院子里。他们还告诉我们,这代表了两个事实:其一乃是神在旷野里供应了他们的需要,是物质上的供给;其二乃是关于神所赐的应许,记载在以西结书里面,更简要的记在约珥书和撒迦利亚书里面--说到有一天将有河水使旷野充满生命,具有属灵的意义。他们这样的遵守礼仪有七日之久,最后一天没有祭司们的游行,没有人提着装水的金器皿,这种省略,和遵守礼仪同样的具有意义。这种省略告诉我们:头一件事乃是,再不需要这种超然的水了,因为他们已经不在旷野,他们已经进入应许之地了;其次乃告诉我们,属灵复兴的伟大应许尚未实现。这就是当时的背景,只要我们清楚这种情形,我们就能明白他们不需要提着水游行的那一天,对于当时听道的群众,特别是那些明白他们礼仪价值的人,耶稣站着大声对他们所说的话,是相当有意义的,「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说,「耶稣站着高声说。」我们希奇「站着」这字眼,因为当时的教师从来没有站着说话的。教师总是坐着的。可是约翰在此清楚而强调说他站着。意思是说,他站在传令者的地位上,发表一个伟大的宣告。此外我们也希奇约翰在此所用的字眼不是「站着说」,而是「耶稣站着高声说」。在我们前一段研读中的第二十八节我们看见过这个字。那一处经文说,「那时耶稣在殿里教训人,大声说。」这个动词表示他用强烈的感情讲话。这两种情况都是一种伟大负担的宣泄,不久前他的话是一种抗议负担的宣泄。现在不再是抗议,乃是邀请负担的宣泄。在每一情况中,有强烈感情的呼喊通过耶稣的嘴唇发出来。他如同一个传令者,站着并高声说话。他所说的话,和其果效,都记载在这一段里面。约翰记载了耶稣说的话之后,就在第三十八节加以解释。「耶稣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在此翻译圣经的人加了「赐下」的字眼。经文说「那时还没有圣灵。」当然其意思不是说当时还没有圣灵的存在,也不是说圣灵前此是没有什么举动的。其意义似乎除了「赐下」之外,还找不到更好的翻译。在我们还没有思想这呼召本身之前,要先思想一下此处的翻译。「耶稣这话是指着……圣灵,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我们必须记得,约翰是在多年以后写这福音书的,他知道此后所发生的事。当他回头看时,他明白耶稣那一天所说的是什么意思。我不晓得约翰当时听见这话时是否明白,我十分怀疑。在他写的故事中,他早先记载耶稣论到某些事情时所说的话,「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然后他说,「到他从死里往活以后」,门徒才明白他的话。同样的,我确信他是以后来发生之事的亮光来回顾已往。对于他听主所发出的这个伟大宣告的话,他说,他是指着圣灵说
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这些话显明主知道,他所服事那般人所一直缺乏的是什么。我们看见主一路上都是如此。我们看过有一些人单从物质观点来听耶稣的话,似乎总是漏掉了属灵的意思。约翰记载在给五千人吃饱之后,主如何因这种光景而责备他们。当他说到他自己的肉是神赐给世人的食物时,就告诉他们肉体是无益的;灵(或圣灵)才是最重要的。这就是一种持续的缺乏。从他对尼哥底母说「人必须重生」,必须「从圣灵生」起,一路下来我们都看见一般人物质化的思想和物质化的生活。「还没有圣灵。」「还没有」明显指着某些后来发生的新事。明显指着五旬节以及那时圣灵的来到。耶稣是在想着那件事,就用话语向人启示,圣灵是要在这种新的方式中来到。请注意这件事的意义。约翰告诉我们何以圣灵尚未以那种新的方式赐下来。「耶稣尚未得着荣耀。」同样的,约翰一面回顾着,就把他已往所学习到的结果写出来。在约翰所写第十二章关于耶稣公开工作最后一页中,说到希利尼人的来到,对此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这句话是指他的十字架。在此约翰指的是同一件事,以相同的方式,用得胜的话来说到他的荣耀。那时耶稣尚未得荣耀。他尚未达到十字架,和他苦难的浸,以及他复活的时候,因此「还没有圣灵」。可是虽然圣灵还没有赐下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他仍然发出这个伟大的呼召。其丰满的意义,只有借着十字架,以及十字架所带来的结果,就是圣灵以新的方式降临,才能达到。现在请听耶稣的呼声。他说了两件事,彼此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可是实际上总是有些关联的。第一件事是,「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这是最希奇的事。请细心注意,「人若」,注意其普遍性。「渴了」,注意其并非特指某方面。不管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干渴,是属灵上的,是对纯洁与能力的渴望,或是情感方面的渴望;他向人类的痛苦挑战,向人类的呼声挑战,向一切的干渴挑战。「人若渴了--不管是什么样的渴--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他向着宇宙性的渴挑战,并且宣称他能解决这一切干渴,不管是什么干渴。请注意,在第一句话里面,只容纳了两个人。是什么样的人呢?乃是干渴的人和耶稣。他的「人若」这两个字是指一个一个的人。他周围有许许多多的人,而他把他们分成几部分,并把人一个个区分出来。「若有人」,一个个的分别到他这里来。头一句只能容得下两个人,只有两个人而已。他们是谁呢?耶稣和我。但愿每个人都能为他或他自己说这句话。我渴望的是什么呢?什么是我生命深处的呼求?不管他是什么,基督仍然能对你说,「到我这里来喝。」他过去在呼喊,现在照样在呼喊,声明他能解决人类一切的干渴。底下的话并不是纯属个人的。他完全是相对的,但又是与个人相关连的。「信我的人」--就是听见我呼召又顺服的人,就是带着自己的干渴来到我这里盼望解渴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有多少人是在这一节经文的实际里面呢?没有人知道。假如我听见那呼召而顺服,我的干渴解决了。然后呢?从我里面流出江河来,而他们要流多远?我绝无法知道。因着我饱享耶稣,而从我生命中流出的江河,会使多少人的干渴得着解决呢?没有人会知道。「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以西结所描述的江河,是从祭坛那里,从门槛底下,流通到亚拉巴,那是旷野地。凡河水所到之处,就有生命。请注意这两句话彼此的关系。我若非先经过头一句话,就绝无法进入这一节的第二句话。只要我是个干渴的人,我就不能供应河水来解决别人的干渴。一个人的生命若非已经填满又饱足了,他不可能有洋溢的生命。在此我们不要忘记站在那里的那一群人,他们在听他讲论,他们是大祭司差来要捉拿他的。他们听见他讲到那些极有意义的事。不久之前他们听见他说,我所在的地方,你们不能到。你们不能碰我,你们不能下手拿我。我就在这里。只要事情一完,我就要回到差我来的那里去。除非那事情完结,你们不能碰我。他们听过他那样说。现在他们又听见他这样说。他们就在那里听着,他们所听见的,比人耳所听过的任何事更奇妙。他们往日所向往的,现在有一位声明说,这一切要实现在他身上。我们再往前来着他话语的立即果效。事情怎样?引起了纷争。在时间的过程中,基督一直要作分别的工作,为了要成就神的计划,他要把所有的麦子放在仓里,扬尽所有的糠以便焚烧。「……有的说,这真是那先知。」我们已经有两三次读到「那先知」了。当然那是指摩西在申命记中的预言,说神要差遣一位像他一样的先知到他们那里去。他们似乎一刻也没有想到这是一个弥赛亚的预言。他们相信有一位先知要来,并说,这位就是。当他们说到吗哪时,曾有过这种想法;现在当他们谈论到水的时候,也有同样的思想。摩西岂不是以超然的方式在旷野供应了水么?他们说:不错,没有问题,这位就是那先知。其他的人说,这就是基督。「但也有
的说,基督岂是从加利利出来的么?」这些人始终都在说,我们对他清楚得很,也知道他从那里来。早先他们曾说,我们知道他的父亲与母亲;这一天他们说,他们知道他从那里来;而且他们仍然以为他们真的知道呢。但即使他们知道这些实际的事实,他们仍是非常的无知。他们说他是从加利利出来的,「我们很清楚,弥赛亚应该是从大卫的城伯利恒出来的。这就是他的出身地方。」因此他们错了,他们不止不知道他身分的属灵事实和深入的事实他们还不知道当时实际的情况。而且甚至还有人对他敌视到一个地步,很想下手拿他,要把他提到公会面前。为什么他们想要把他捉到公会面前呢?是什么力量使这一部分的群众想要捉住他,要把他送到他敌人那里去呢?他所说他能解决人类干渴,以及他所说,信他的人从里面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这些话的伟大意义他们能领会。但他们以为那是一种亵渎。前此我们也看过类似的情况。先是在第五章,他把自己当作与神平等,并且他们一次又一次的明白他的话,却是拒绝。他们对于他所声明的事领会得很正确,但他们不肯接受,所以他们要捉拿他。因此在他伟大的声明之后,众人因他有了分裂。底下发生了什么事呢?差役们空手回去。他们是圣殿的值日兵,是在公会的指挥下的。若是祭司和法利赛人差人去捉拿他,那是说官方决定要逮捕他。这些值日兵不会光只听从一个官长的命令。当时公会的人都坐着,等候差役把耶稣带回来。这些大祭司、文士和长老们(公会的成员)对耶稣的态度是不合律法的。公会从来没有在安息日聚集的,可是他们却在那一天聚集。那是安息日,那是这节期的第八日。安息日的一切神圣,可以说都集中在这一天,然而他们的敌意竟容许他们自己在这一天违背律法。当这些差役们空手回来的时候,他们就责问他们,「你们为什么没有带他来呢?」他们的回答清楚的记在圣经里,是主的另一个得胜,「从来没有像他这样说话的。」这是一个多奇怪的不顺从的理由!比如说,英国政府差人去海德公园捉拿一个人,而过不久他们空手回来,上面的人就说,「人在那里呢?」他们说,「从来没有像他这样说话的。」那是一件希奇的事。他们受差遣就是要捉他。但他们无法作这件事,他们不能下手拿他。「你们为什么没有带他来呢?」惟一的回答乃是,「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说话的,我们无法伸出手去碰他,其原因是我们听见他说话。」他们听见的,可能比记载在这一章里面的这几句话还多,但这些话已经足够了。在官长们显明的敌意面前,他们听见他以极度轻视他们的言语说话。他们又听见他说出这伟大的信息,向人类的干渴挑战,声明说,若有人信他,从他们的生命中要流出活水与祝福的江河来。他们回去了,就说,不,我们没有捉他来;倒是他把我们捉住了。我们没有下手拿他,是他以他话语的超越能力把我们捉住了。我们听见他说的,是我们从未听见的。我并不是说他们一定有这个意思;但不论他们有无此意,这是他们所说话语的意义。他们说,「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说话的。」说得很对。这不光是人的声音,这是神的声音。这就是当官长们说,「这人从那里有这些学问呢?」时,他所说的,「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从这些人口中所承认的,证实了他这句话。他们并不一定完全明白他所说的意思,只是诚实的说出了他们当时的感受,「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说话的。」我们可以强调他们所从来没有强调的一点,「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说话的。」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向所有的人类挑战,并声明他能解决人类的干渴。没有人能说,凡信他的人,有河水要流出来,成为别人的祝福。只有神能这样说话。这故事结束时,说到官长们的怒气,和他们的轻视与讽剌,「你们也受了迷惑么?」以及下面纯粹代表人类的话,「官长或是法利赛人岂有信他的呢?」「任何有地位的人岂有接受这一类事的么?」这是虚假骄傲在作祟。末了说到他们对群众的藐视。要记得,这些人在属灵方面、道德方面、以及文化方面是百姓的官长,他们所最关切的应该是百姓的好处。请听他们怎么说,「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是被咒诅的。」这就是那班反对基督之人的样子。可是有一个人提出抗议。尼哥底母是他们中间的一位,也就是说,他是公会的一员,他以严正的公义为耶稣说话。于是他们再次表现对他的轻视,「你也是出于加利利么?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没有出过先知。」故事到此为止。这是一个奇特混乱的故事。这故事是如何结束呢?无疑的,第七章第五十三节与第八章的第一节必须连在一起。(译者注:中文圣经无七章五十三节,该节被并入第八章第一节。)「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些。若是容许我用比方的话,这是落幕之处。「各人都回家去了。」这句话含有许多的意思,他们有家可归,因此就走了。而耶稣呢?「孤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他「却往橄榄山去。」他们这班混杂的群众,分散回到他们自己的家,回到他们安静、舒适的所在。哦,说不定他们回去时良心使他们翻腾不安呢。耶稣却往橄榄山去,他来到比他们更平安的地方,比他们更安静的地方。无疑的,他是照常来到与神交通的平安和能力中。
17 约翰八 2-30
这部分开头的一段(2-10 节)通常被认为是可疑的一段。这样的说法是有原因的。若是我们翻开希腊文圣经,我们会看到魏斯科(Westcott)和霍尔特(Hort)二人完全把他抽出,而把他放入此书的末了作为附录。尼斯勒(Nestle)的圣经则把他放回原处,不过,他们括弧将他括起来。约翰是否写了这一段话,是很可疑的。我不想太过于武断,但我个人不认为是他写的。有许多内在的迹象证明不是出自于他的手笔。在一些古抄本里,这一段是在路加福音里面。可能他是那位第二世纪出名的教父帕比亚(PaPias)加上去的。但是很显然的,凡是细查过他的人,以及不清楚其作者的人,都觉得其内容使他们感觉不能把他省掉。魏斯科和霍尔特认为他不当摆在这里,因此他们把他放在此书的末了,但是究竟他们还是把他放进去了。虽说他不是约翰本人写的,我仍然相信他发生的时间与前后事迹的顺序完全一致。因此我建议把他当作是可信的,并且在合宜的历史顺序中。在这一部分(八 2 一 30)里记载了三件事:从第二至十一节的事迹;然后在一节(12节)里面,是耶稣伟大的宣告,这是约翰所记载耶稣所说伟大的「我就是」之第二次。其次是从第十三节至三十节,他再一次处在反对、质问与讨论的气氛中。这件事在有关我们主的工作记载中,就着某些方面而言,是最吸引人,最美丽的一件。他也是十分令人惊讶的。在他敌人对他的态度方面以及他自己的态度方面,都是十分有启发性的。事情是发生在清早的时候,「耶稣……清早又回到殿里。」他是很自然的顺着前一章故事发展下来的。前一章是说到住棚节,在节期的末日,就是第八日,他发出他伟大的呼召,向人类的干渴挑战。那天他整夜留在橄榄山上,而其他的人都回到自己家里去。清早的时候他来到殿里,那是节期的次日。那天早上人们正在四散,还有一些人仍然逗留在此。若是我们看一下第二十节,就看见「耶稣在殿里的库房……说的」。那是指女院,是库房的所在地。前一天他发出了伟大的呼召,「人若渴了」这句话是他站着说的,也说明他当时态度的不同。他如传令者般的站着。现在他回来了,以教师的态度坐下来。当他站着发出那呼召时,他不是在教训,是在宣告。现在他回来了,重新处在教师的地位上。群众再来围着他。他们听他教训的时候,群众当中起了一阵的骚动,来了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带进一个女人。每次读这故事的时候,没有办法不令人感到他们举动的无情和粗野。无论这女人作了什么事,无论他犯了什么罪,在法律上他们是无权把他拉到公众面前的。公会开会的地点就在耶稣教训的地方的隔壁。也许他们的意思是要把他带到公会去,但是他们仍然无权把他抱到众人面前。而且他们以同样的无情与无礼说出了他的事情,因他们说他是「正行淫时被拿的」。那是很无情的,但我仍然高兴他们说了,因为这样一说,这妇人的罪行是无庸置疑了。这不是道听途说而已。我们可以想像那天清早的情景,耶稣以教师的身分坐着,百姓围绕在他旁边。那些宗教和道德的官长们突然带着一个女人进来,当着众人揭发他的罪行。然后他们提出问题,「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他怎么样呢?」约翰很细心的告诉我们,他们说这话的动机是什么。「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他们是想要把他置于进退两难的窘境中。罗马法律声明,若非罗马政府许可,不可以杀人;而摩西的律法说,他必须被打死。他对此要如何说呢?如果他说他可以走,他就违背了摩西的律法。如果他说,他必须被打死,他就触犯了罗马的权威。底下就是无与伦比的故事。他怎样反应呢?他弯着腰在写字。不,我无法告诉你他写了什么。我常常在猜想这件事,也读了一些传说,他们都有所提示。他写了什么我们无从知道但他的态度说明了一切。那是一种注意别的事情的态度,等于拒绝回答发问者。是一种叫他们走开的态度。但是他们不放松他,他们一定要有答案。于是约翰写着说,「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这是新约中惟一出现这个特别的字「没有罪的」。他不仅是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犯过罪的」,而且更进一步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他这些话并没有回答他们想问的,他的意见与摩西的有何不同这个问题。好像他在说:我不和你们讨论摩西。如果摩西的律法是这样,就照这样办吧!我不讨论律法或刑罚,但我要在这里找那些可以执行这律法的人。主这句话启示出一个永远的原则,处罚别人的惟一资格乃是自己无罪。主这句话使我从今以后永远不能拿石头打人!「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然后他又弯下腰来写字。看看那群人一个个的走出去。这是圣经所记最荣耀又幽默的事情。他们全部都出去了,而且有趣的
是,约翰说,他们是从老到少一个个的出去了。我不晓得那是什么意思。也许他们的长辈有优先行路权吧!我倒是比较相信,年纪最大的人之所以先走,是因为他们最有见识。不管怎样,他们因他的话,都出去了。他使那些自以为可以执行律法的人都离开了。底下我们看见这故事之最希奇、最荣耀的部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仍然站在那里。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这位道成肉身之纯洁者,面对着一件人类最悲哀的事,是一位被定了罪的不洁妇人。他犯了罪是确定的事实。那么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照着他所宣布的原则,他是催一能向妇人丢石头的,因他没有罪。如果我们对这故事不熟悉的话,是第一次听见的话,我们必定都要摒住呼吸地问:他如何收拾这场面?首先他以他在迦拿以及在十字架上称呼他母亲的名称来称呼他,「妇人!」每当这字从耶稣的口里说出的时候,总带着无限的温柔。哦,这真是奇中之奇,他竟称呼他为「妇人」!那些离开的群众可能会以更粗野的字来说他。他们可能会称呼他为[妓女」或「贱货」,或更难听的字眼。但他说「妇人」!底下他说,「那些人在那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么?」然后他就说出他在这故事中所说惟一的一句话。我们不晓得他的名字。你曾否注意到,在耶稣服事的过程中,我们所看到的每一个类似这样的女人都是匿名的?抹大拉的马利亚虽然以往曾犯了愚昧的过错,但他不是这类犯罪的女人。这类女人的名字从没有被记载下来。我想他们的名字将来也不会被知道,因为在天上,神要给他们新名。所记载这女人说的一句话乃是,「主阿,没有。」若是我们看到这女人被带进来的样子,也看到当他说,「主阿,没有」时的样子,必定会注意到他脸上极为不同的表情。我知道当他们带他进来时,他的表情是什么。他必然是一副反抗、蔑视、愤怒的样子。以那种方法对待这样的女人,必然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是当他定睛看到另一位不同的人(这一位后来遣散了他的控告者)时,我告诉你,他的眼睛就失去了反抗的神情,不久泪水夺眶而出。我想,当他说,「主阿,没有」时,声音必然是颤抖着。下面就是那一句令人希奇、惊讶的话,「我也不定你的罪。」我不认为我现在所说的,能表达他话语之完满意义,但我确信他的意思离此不远。我们可以把重点放在其中的「你」字,「我也不定你的罪。」他并非在纵容他的罪,乃是在许多事情当中,他特别指出,「妇人,这些人说,你是正在犯罪时被捉住的;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个男人在那里呢?」不错,英国文学家吉普林(kipling)曾说,「我们两个人共同所犯的罪必须个别的向审判负责。」但是我们不能把所有的过错都堆积在一个人身上。「我也不定你的罪。」但是他的意思并不止于此。若是我们打开罗马书第八章来看,我们就能看出他的意思。「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他把他自己和他救赎并赎罪的爱与苦难,置于他与他的罪之间。羔羊是创世以来被杀的。「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最后一句最好这样说,「不要一直留在罪中。」事情过了之后,「(因此)耶稣又对众人说……。」有人把这里的「因此」联于第七章第五十二节。我则把他联于这个故事。底下他就发出他的宣告,「我是世界的光。」这话是个人性的。「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看生命的光。」这话则是相对性的。个人性的这句话包括了一切,「我就是世界(Cosmos)的光。」这个字有不同的用法。就如「神爱世人 (Cosmos)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以及「人若爱世界(Cosmos,父的爱就不在他里面了。」这些话看起来似乎是很明显的矛盾,但是我们知道,在这些经文,以及其他经文中,这个字有不同的用法。当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时,他的宣告是至高无比的,又是包括一切的。但他还没说完,「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不只是这样,而且「必要得着生命的光」。先是个人的,「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其次是相对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意思乃是:他不只要行在光中,不在黑暗里走;并且要成为一个发光者,光要从他身上发出来。因此我们看到了两个与他在住棚节的呼召相类似的思想:「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喝。」「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现在说到的是世界的光。凡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并且光要从他身上照射出去。若是这件事真是紧接在住棚节之后发生的,请注意他这些话都是在圣殿的库房里说的。那是指女院在此竖立着金库,就是他后来看着一个寡妇投进两个小钱的地方。有些犹太解经家说,在节期当中这金库每天都被照得光亮。这时节期已过,灯光已经熄灭。那位曾站着,并宣告说他应验了旧约里江河预言的,现在站着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接着立刻引起了辩论。法利赛人对他说,「你是为自己作见证,你的见证不真。」我们回头看一下第五章第三十一节,在那里基督医治了一个被遗弃的瘸子之后说,「我若为自己作
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这些人就引用他说的话。他们套用他的话来反对他自己。当他说「我是世界的光」时,他们就引他自己的话,努力着要显明他的矛盾不一致。可是他是不会落入他们圈套的。他如何回答他们呢?他宣告说,即使他为他自己作见证,不管他说什么,都是基于某种认识的。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从那里来,我知道我往那里去。他说的任何事,都不是出于推测。他们是按肉体判断事情。他不判断人;就是判断人,他也不是独自说的,他与父是合一的。他与父一起判断。他们并不知道这情形。他们总是朝肉体的方向看事情,被物质思想的灰尘弄瞎了眼睛。然后他就使用他们律法中的一条来说明,借着两个见证人的口,真理得以建立。这里就有两个人,他与父是永远分不开的。底下就是他们恶毒的讥笑,「你的父在那里?」他们这句话是在嘲笑他。他们暂时不质问何以他说他是与父合一的。他们似乎这样说,假设神是你的父,那就让我们看看他吧。你说他是与你同作见证,我们又怎能知道他是与你同作见证呢?我们只是听见你自己的话而已。你的父在那里呢?他们这问题和腓力后来问的一个问题几乎是一样,「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不同的是腓力是以友善的态度在问,而他们是以敌对的态度在问。耶稣给他们的回答实际上和给腓力的是一样的。他说,「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若是你们认识我的父,也就必认识我。在这情形下约翰这样说,「这些话是耶稣在殿里的库房,教训人时所说的;也没有人拿他,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神保护他脱离一切的敌人,直到他的时候来到为止。他又继续往下说,「我要去了,你们要找我,并且你们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这是定罪的话。这些犹太人又糊涂了,他们说,[他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难道他要自尽吗?」他就用同样严肃的口气回答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他们所看到的完全都是属肉体的,因此也是属乎撒但的。他不是从下头来的,乃是从上头来的。他一切的异象和苦难都集中并根源于天上的事。于是他们愤怒的向他发出一个问题,「你是谁?」他似乎是这样回答他们说,「我是谁?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然后他又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谁!」这就是他对他母亲所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以及他对他兄弟所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的意思。一路上他都是眼望着十字架的。当你们举起我以后,你们就要知道我是谁了。没有其他的方法。要开启属灵上的瞎眼,没有别的方法比我上十字架的道路更好。底下他就作了这争论中的最后声明,「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他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作他所喜悦的事。」这个声明紧接着前面的话。当你们举起人子以后你们就知道了。在这些话里面我们摸着了那永远长存的慈爱。他是生着气对他们说话。他必须对他们说实话。他们是从下头来的;他们一切的态度是受制于阴间的。但是他是处在另一个受天管理的世界中。他告诉他们,有一天启示要临到他们,当他们举起人子以后,他们就要明白。「我常作我父所喜悦的事。」而我所指的那些事里面,就有一件是指人子的被举起。因此,在这些苦毒的反对,以及严厉的指责中,他仍带着永远常存的慈爱与温柔。这故事最后一句话是,「有许多人信他。」一时产生一种对他有利的反应,但这反应所值无几,接着我们就可以看出我何以这样说。
18 约翰八 31-59
第三十一节开头的「因此」(中文圣经缺「因此」)再一次让我们知道前后的连续性。在他说了「我是世界的光」之后,跟着有了争论,而那争论的结果产生了对他有利的反应。这一段就让我们看见,这种反应是多肤浅,因为这一段记载了我们的主如何对待那些信他的犹太人。「(因此)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而这一段的末了却说,「他们拿石头要打他。」这里他一直都是在对付群众里面那些倾向他的人。我再说,当我们往下看时,我们就要发现那种反应是多没有价值。我们看见他一路上极威严、庄重地前行,却越来越孤单,被孤立,直到最后他完全被孤立,没有人和他站在一边。这一部分可以按照叙述与回答分为七个层次。我们就以这种方式来看这故事。
第一小段是第三十一至三十三节。「(因此)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这是头一幕内容。我们的主把作门徒的条件清楚又简要的教训那些受吸引的犹太人。作门徒的一个条件并不是他们所感受之情感上的吸引,而是遵守。「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并不是对他的倾心,那只能产生景仰;乃是完全的降服,才能遵守他的道。他也说出这种遵守将产生什么结果,「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也就是「认识」与「完全的释放。」他们立刻反对他所说可能有的自由,声明说,他们本是自由的。他们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他们回答得好,这回答在某些方面来说是对的。他们说,他们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是什么意思呢?他们曾经受过捆绑,他们在埃及受过捆绑,他们在巴比伦受过捆绑,他们受过亚述人的捆绑。他们当时也在罗马人的捆绑底下。而他们竟然这样说。但是实际上他们从未被征服过,不管是埃及,不管是巴比伦,不管是亚述,不管是罗马,从来没有折服过犹太人的灵。在这一点上他们是对的;而我们的主在回答他们时,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并没有否认他们所说的。第二小段是从第三十四至三十九节的第一句话。「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听见的。」「他们回答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因此当他回答他们认为自己是自由这问题时,他并没有在这方面多加辩论。他在某一方面承认这件事。他承认他们的灵从未被折服过。他们从未被征服过,他们从未向任何外邦政府低过头。但是他立刻把整个注意力转移到道德方面,并让他们知道,他想到的,根本不是在物质的范围内。他们所想到的,不管是弥赛亚,或神的国,都是在属地方面的;而我们的主总是要把他们的思想提升到更高的层次,乃是属灵的层次,也是公义的层次,或道德的层次。他对他们说的话,可能含有这个意思,「你们从未被任何外邦国家征服过,但是你们一直是罪的奴仆,现在仍然是罪的奴仆。」他又告诉他们,罪的奴仆是不能住在家里,而这家的存在,是为着神整个的计划。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到「儿子」、仆人、和家都是指这方面。而在此耶稣说,罪的奴仆是要被赶出家门的。但「儿子」是住在家里的,并且凡是这位「儿子」所释放的,也住在家里。他说,他们都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但他们却拒绝这位「儿子」。他说话是按着父的指示说的。他们的举动是出自他们的父,他们所表现的,与他们所说与亚伯拉罕的关系相违背。他们虽未屈服于外在的力量,但却被罪所管辖,因而失去了与神的接触,以至于当这位儿子按着父亲的意思向他们说话时,他们无法明白。他们再回答时,仍以肉身夸口。他告诉他们,他们是属他们的父时,他们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下一小段是从第三十九至四十一节。「耶稣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我们的主曾经承认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是肉身的关系;而现在他说他们不是亚伯拉罕的儿女,这是属灵的关系。在罗马书第九章第六节有这样的话,「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使徒的这一段话印证了我们的主当时对那些人说的真理,这真理是许多肉身的以色列人不明白的,并且似乎许多基督徒也不明白。今天有不少基督徒仍然像以色列人一样的有属肉体的想法。除非有属灵上的关系,肉身的关系是没有价值的。属灵的关系是从行为上得着证明。我们的主说,他们是借着他们所作出来的,证明他们的关系。很明显的,那些听他说话之人领会了他所作之事的意义。他们看出,他是在强调:属灵上的关系是极其重要的一件事,而不是肉身上的关系;并且即使没有属肉身的关系,仍可能有属灵的关系。因此他们虽然表明是接受他的人,他们还是否定了他的意思。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的父就是神;这些话是想要强调他们的属灵关系。但除非他们与亚伯拉罕有属灵上的关系,他并不承认他们与亚伯拉罕肉身的关系有何价值。除非他们所作的工作能说明一个事实,就是他们和亚伯拉罕一样,与神有属灵的关系,并以实际行为作证明,否则他们肉
身的关系一点价值都没有。他们很有把握的回答他的话:我们都是神的儿女,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这样的话就证明了他们并不知道他所一直强调的意思:属灵和道德的关系是最重要的。下一小段是从第四十二节直到第四十八节。其严肃性是令人害怕的。「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耶稣这样清楚的回答,使人对这些事再不会有什么怀疑。请先注意他的声明,「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后来当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时,他回答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试想想看,若有任同其他的人,说了一件像这样的事:倘若你们认识神,你们就必爱我,你作何感想?这就是他非常清楚对他们说的话。然后他又告诉他们,他们之所以耳朵发聋、发沉,眼睛看不见,昏花,其背后原因是什么,是因他们的父是魔鬼;他们在属灵上是与地狱有关系的。于是在第四十四节里面,我们的主很清楚的说到魔鬼是怎样的一位。他说到两件关于他的事。他是杀人者,他是说谎者。这就说明了一切。魔鬼从起初是说说的。我们再回到这本福音书开头的话。当约翰回顾他所跟随过的这位耶稣时,就说,「我们见过他的荣光,……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换句话说,神是怎样的一位,撒但就不是那样。神是恩典,魔鬼是杀人者;神是真理,魔鬼是说谎者。所以我们的主让我们看见,一个人的关系是从他的行动得着证明。若是他们是属神的,他们就必看见恩典,而对他有反应;也必看见真理,而爱他。但他们想要杀他。他们心中有仇恨,他们也是虚假的。这样的表现就说出了他们的关系。他们是属于他们的父魔鬼。因此他再强调,道德的表现是属灵光景的证明。他们的邪恶行径乃是他们与撒但有关系的说明。若与神有真实属灵的关系,就必产生像神那样的作为。「犹太人回答说,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么?」他们生气了。他们感觉到他所说他们那可怕光景的冲击力;于是他们就开他是撒玛利亚人。在他们看来,撒玛利亚人是绝对与犹太人对立的。对犹太人而言,撒玛利亚人是反对他们的地位、种族和国家的具体代表,所以他们就说耶稣是一个撒玛利亚人,并说他是神经错乱的人。第三小段是从第四十九节至第五十三节。「耶稣说,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们倒轻慢我。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犹太人对他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还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尝死味。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么?他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我们的主先是用庄重的语气,简单地否认他们所说的话,「我不是鬼附着的。」然后再说明他自己的情形,「我尊敬我的父……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接着再说出他那最高超的话,「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他们对他的话只能按照物质的观点来解释。我们的主说「永远不见死」,是什么意思呢?后来他也对马大说,「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不管他是在这里,或对马大说的话,都是在属灵的境界里说的。他的意思并非说人的肉身可以不死。他现在所说的,乃是指凡遵守他道的人,可以不受任何能破坏他生命或蚕食他生命的力量之影响,他永不见死。他们无法明白这一点,因此他们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被鬼附着了,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死了,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现在我们来看第五十四至第五十七节。「耶稣回答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的神。你们未曾认识他,我却认识他。我若说不认识他,我就是说谎的,像你们一样。但我认试他,也遵守他的道。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因此犹太人就对他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如果我们不因对圣经太熟,以至感觉迟钝的话,那么当我们听见他所说的事时,必然会惊讶。他们说,「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他马上这样回答说,「我并非把自己当作什么人,我一点不荣耀我自己。我的父荣耀我。」然后他再说的一件事叫他们一时呆住了,并引起他们不屑的讥笑。「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他是什么意思呢?对这句话的几种解释颇为有趣。有人说,他必是指亚伯拉罕还活在灵界里,并
且那时正在看着他。他说话岂不是出自他对永世的知觉么?这是他经常显露出的。他岂不是在说,「我的日子并非始于我降生之时。我的日子必须向后推算起,包括过去的永世。包括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看见我的日子。」但是我相信,在这句话里面有其历史性的应用。我始终深信麦基洗德之出现,乃是基督在旧约里向人显现的一次。圣经称他为「仁义王,平安王」。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麦基洗德遇见他,并给他祝福,位分小的总是受位分大的祝福。我相信,当麦基洗德遇见亚伯拉罕的时刻,就是历史上亚伯拉罕与基督面对面相会的时刻。底下我们就听见犹太人对他的无礼嘲笑。「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我每一次读这句话时,总难免想到他看起来一定很老。但是他只有三十二岁。我若是一个艺术家而要画他面貌的话,我必不会把他的脸画成很年轻的样子。我想他脸上所告诉我们的,乃是多年来压在他身上沉重的忧患。这句话把我们引到最后一小段,第五十八与五十九节。这一部分是本书在话语方面的第三个大兆头,第一个是:「我是生命的粮。」其次是:「我是世界的光。」请你注意,我们的主在此引进这句话,乃是使用了他每次要特别引人注意时的语式,用以强调他所要说的话之重要性:「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这是强调他神性的最高声明。也许这就是在他一向所使用的一个古老而伟大「我是」之句式中,最简单并最伟大的一句话。这话直译是,「亚伯拉罕还没有生下来,我就是。」并不是说,「我曾经是。」后者只标明居先性,只是存在的居先性。但是「我是」这句话乃说出他存在的永远性。是早于整个希伯来政权之前,在永远里就已存在了。这些话若不是最厚颜亵渎之辈所说的,就必是道成肉身的神所说的。结果怎样呢?「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注意「于是」两个字,他们之拿石头要打他是因为他说的话,是因为他的「亵渎」。他们仇视他最重要的原因,乃是他说了亵渎的话。如果他说的事情不是真的,他们那样作是很对的。「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请注意最后一句话所表明的他那安静中的庄严,「耶稣却躲藏,从殿里出去了。」那一天从头到尾都是很奇妙的。这一章里面所提供的,是对主耶稣一个非常好的启示。这是记载着冲突、明显的敌意,以及不信的一章。其中记载了一些人对属灵事情的瞎眼,对道德意义的死沉。另外我们却看见「道」在此的举止,我们听见他在此的宣讲。当我们注意看过程时,就看出他行动的原因,并摸着他话语中的灵感。他如何举止呢?乃是显在对待那妇人的事情上。我们听见他如何讲论呢?他说,「我是世界的光。」「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我们如何解释这一切呢?其关键何在?请再倾听,从他自己的话中,我们得着一切事情的答案,「不是我一个人在这里」,「我和我的父」,「我是从上头来的」。我想我们可以用约翰自己的话来结束这一章:「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
19 约翰九 1-38
这一段开始于一句话,「耶稣过去的时候。」其时间相当不确定。这件事可能是紧接在前一军事情之后,耶稣离开圣殿时发生的。但更可能是稍迟才发生的,因为前章告诉我们,他躲藏起来了。整个故事开始于第九章第一节,结束于第十章第二十一节。我们目前所要思想的,只到第九章第三十八节为止。这整个故事开头的气氛,和我们前此跟随我们的主所遭遇到的气氛相同,特别是在最近研读过的住棚节发生的事情,更是这样。那是宗教组织在反对耶稣,以及耶稣在反对宗教组织。这是约翰所选择第七个伟大兆头的故事。是倒数第二个兆头。第八个,也就是最后一个兆头是拉撒路的复活。这个兆头导致耶稣与宗教组织间之清楚决裂,因为他反对他以及他所建立的新国度。这是一个很清楚的分界线,是一个转机。他在此所作的事,是他过去从未作过的。这一段分成四个小段:兆头的记载,第一至七节;其后的讨论,第八至二十三节;那人被宗教组织赶逐,第二十四至三十四节;最终是耶稣因此产生的举动,第三十五至三十八节。我们先来看兆头本身。「耶稣过去的时候。」这句话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们的主作事总是
没有经过刻意的安排。他到处都有作工的机会,「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约翰在选择这些「异能」时,必然是故意挑选一些最具有代表性的。这些异能当然也是「奇事」,但约翰从不称呼他们为「异能」或「奇事」,而总是称他们为「兆头」。这是惟一记载我们的主医治生来疾病的地方。可能有许多别的例子,但这是惟一被记载下来的。这个人生来是瞎眼的。他从来未见过加利利的任何风光,也未见过点缀在草地上的花。门徒们说,「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这是一个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约翰若有所指的说,他「看见一个人」,并且「门徒问」耶稣。很显然的他们看到耶稣的眼光落在这人身上,立刻就发了这问题。很可能他们曾经多次看见这个人,因为他是靠着人的周济过日子。他是靠人的施舍度日。基督的眼光投在这人身上,引起了门徒的注意。他们立刻就问他一个问题,也是一个难题。他们提出的问题是什么呢?乃是一个人生来就瞎了眼,遭受残废的痛苦。他们的人生哲理乃是,一切的残废都是罪的结果。而当他们看见那人时,就产生了这一个问题。他们说,「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他们提出当时他们所能想到的两个看法,以解释他们所提出的问题。他们说,「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这是一个令人惊讶的问题。这句话似乎告诉我们,他们相信灵魂在人出生之前就已存在了。「是谁犯了罪?」是否这人未生在这世上之前就犯了罪?这是他们提供的一种看法。这一种残废是否就是他在某一种「前生」中的行为所带来的结果呢?或是他的瞎眼是他父母犯罪的结果呢?耶稣的回答是很引人注意的。他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他这么一说,就否定了他们的两种看法。耶稣对于灵魂的「前生」是怎么说的呢?他什么都没有说,他把这看法放在一边,「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因此不容许我们根据这个故事而作其中的任何一种猜测。那么他如何回答他们的问题呢?我们先按着我们的圣经版本,从标点符号的观点来看这一段经文:「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趁着白日,我们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若是我们接受这种标点,那么耶稣的意思就是:这人之生来是瞎眼的,并不是因为他自己或他父母的罪,乃是要给神机会来证明,他在一个瞎眼的人身上能有什么作为。我绝对拒绝接受这种说法。几年前我研读这段经文时,就感觉到按照这种标点的读法,和有关神的一些真理不符合。因此我就大胆的把他重新标点。现在就按我的新标点再把他读一遍。(中文按新标点直译,译注。)「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趁着白日,我们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我把这种的标点法送去请教一位有名的希腊文学者。底下就是他的回信,信中可以看出他治学的严谨态度,也可以看出一个非常清楚的原则。
「一个学者,若敢于只按希腊文本身,就想证明某段经文应该如此标点,他的胆子一定很大。标点断句的最终根据,似乎应该取决于该段经文所教导的道理,因为很清楚的,标点断句的不同,往往可以改变整节经文的意思。若是某种标点的读法,比较接近基督教导时的语气和心意,那么很可能,我们该接受这样的标点断句的读法。」
这封信解决了我的问题。耶稣所说的乃是:我在此不是要回答谁犯罪才造成这人瞎眼的问题。你们的看法也许完全正确,但我在此不是要解释邪恶的奥秘。我在此不是要解决你们所争的问题。我在此是要除去人类瞎眼的事实。「趁着白日,我们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在耶稣这个回答里面,他让我们看见,神无意叫人生来就瞎眼。但是基督的使命并非要解决谁造成人瞎眼的问题,而是要除去人瞎眼看不见的痛苦。底下他采取了行动。他用唾沫和泥,并抹在这人的眼睛上,叫他去洗。这是他使用凭藉的一个例子。对于这个凭藉的特别价值我不愿意冒充内行,我们知道当时一般人都把唾沫看作是一种医治的办法。我不能确定,我们的主是否为着当时在他周围的人,才使用这方法。有时候他不须任何凭藉就能消除人的疾病,有时候他也使用一些凭藉。这就点明了我们所讨论的整个医治
的问题。不管有没有使用凭藉,医治都是出于神。他没有解释。在抹泥之后这人必须去洗。他一顺服,回头就看见了。底下争论即刻开始。先是他邻舍之间的追问。很显然的,他回到了他的住家附近,邻舍们都甚惊讶,惊讶到都不能把握那就是他。整段都看过之后,我们会注意到他在认识上的进步。他头一个回答非常简单,又有说服力。他们说,「是他。」但有人说,「不是,却是像他。」当他说「是我」时,就把整个问题澄清了。「我确是那个坐着讨饭,靠人施舍度日的人。我看到你们了。我第一次看到树木了。」他就告诉他们,他是怎样得医治的。从他的话里我们看出他知道得很少,「有一个人名叫耶稣。」这就是他所知道的,这是他首次的见证。后来他们带他到宗教的领袖们那里,不久我们就知道他们何以那样作。这件事是在安息日发生的。安息日的问题始终存在着。先是在第五章耶稣使一个人在安息日拿起他的褥子行走。他们的敌意被引起了,因为他们看见一个人在安息日拿着的褥子,而没有看见这个拿着褥子的人,是已经被遗弃了三十八年如今得了医治的人。在此发生了同样的事,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如今眼睛得开,正看着他们。但他们并没有看到他原先是怎样的人,他们关心的是他得医治的手续问题。这个人在安息日和了泥。在官长们的传统习惯中,在安息日和泥是特别被禁止的。那是耶稣所已经作的。他们所看到也只有这一些。这人的眼睛开了,他们竟然没有看到。他们看到的是安息日被干犯了。当这人被带到法利赛人那里受询问时,他的进步进入第二个阶段。他们说,「你说他是怎样的人呢?」他回答说,「是个先知。」因此我们看出,他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有了了解。当他们在困扰他时,他就清楚明白过来,那个名叫耶稣的人必是一个先知。官长们困惑了,就把他父母叫了来。关于他父母的事我们可以很简要的提一下。他们的表现是很自然的。约翰告诉我们,他们知道得很清楚,上面已经决定好了,只要有人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就要被赶出会堂。这是他们所怕的。但是他们印证了发生在他们儿子身上的奇迹。两件事他们是清楚的:一件是,他是他们的儿子;其次是,他从前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见了。他们不想说他是怎么得医治的。他们要上面的人去问他们的儿子,「他已经成了人,你们问他吧。」然后他们又把那人叫了来。他们先向他提出一个控告,「你该将荣耀归给神,我们知道这人是个罪人。」我们若是要明白这人的回答,必须设想自己是处在他的地位上。他在那天之前迄未见过他母亲的脸。有一个名叫耶稣的人和泥抹他的眼睛,叫他到西罗亚池子去洗,他去一洗,就第一次能看见了。而如今这些有权势的人严严的向他控诉,「你我将荣耀归给神,我们知道这人是个罪人。」他第一次的回答只是重述事实,而拒绝回答他们提出耶稣是罪人的问题。「他是个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见了。」这些宗教官长们,除了获得上面的回答之外,一无进展。事实已经得着这人本身和他父母的印证。底下他们怎么作呢?他们又回到老问题上,说,「他向你作什么?」他们转离了那已经清楚确定的事实,这事实本就是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并使他们对耶稣采取该有的态度。但是不然,他们又回头,还要再听听其详细过程;因为在这过程中隐藏着他们不满的原因,乃是他破坏了安息日。然后这人的话就更锋利了,他对他们再也忍耐不住。他逐渐占了上风。他说,「我方才告诉你们,你们不听,为什么又要听呢?」底下就是那句挖苦他们的话,我不知道他心中怎么会有那个思想的,「莫非你们也要作他的门徒么?」什么有这个「也」字呢?这个人开始发现,他是脱不开那位开他眼睛的人,因此若有什么事情要发生的话,必定是在于他与那位给他视觉之人的关系上。「你们也要作他的门徒么?」他们生气了,「他们就骂他。」他们声明他们是摩西的门徒,并诋诽耶稣。他们这么一骂,使得这人又向前跨了一步。他跨越了前此不久所说的话,「他是个罪人不是,我不知道。」他开始自言自语,要把事情想通。罪人!我岂不是说过我不知道他是否是罪人?「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作。」这人在认识主的事上一直在长进。于是他们把他赶出会堂。我个人相信那是实际上开除了他上会堂的资格。有人以为他们只是把他从会堂里赶到外面而已。而约翰前此曾细心的说明,「犹太人已经商议定了,若有认耶稣是基督的,要把他赶出会堂。」他们把他从会堂里逐出,意思是完全开除他上会堂的资格。因此他们把那人革除了。从此他再没有权利走进圣殿或会堂。从此他被革除一切宗教的权利,被拒于敬虔社会与正当人士的圈外。那事非同小可。宗教组织把这个人革除了,革除他是因为他重见光明,是因为他在见证、认识、相信那位成就这事的人上,有了进步。他的进步是循着一个极合理的途径,任何人都能明白他的意思。他得到了一个确实的结论:作这事的是神。就因为这样,他们把他赶出去了。
底下就是耶稣的行动。「耶稣听说他们把他赶出去,」并且耶稣遇见了他。我们要试着不仅从历史和事情的角度,也要从神计划的角度,很周到的来看这件事。一面来说,我们看见神过去的计划,是一个伟大又奇妙的计划,是神所管理所立定的计划,是远自摩西起,历经数世纪,以及神在其中所立定的一切礼仪。此时这一切都在垂死、衰退、死沉的光景中。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气息。这个垂死、衰退以及死沉的宗教赶出了一个人,他曾经是一个讨饭的人,现在是一个看见的人。这时候耶稣遇见了他。因此我看见了,神往日所设立但正败落的宗教,与那从不败落之神所经营的国度之间起了冲突。耶稣遇见了他,而且一遇见他就说:你信神的儿子吗?对于这一句话曾经引起一些争论:他说的是「神的儿子」呢?或是「人子」呢?有的古抄本这样写,有的那样写;而那一种写法是正确的呢?曾经有过许多的讨论。第三十五节有的圣经这样译,「你信神的儿子么?」而在旁边注上:许多早期抄本则作「人子」。我自己无法作任何确定的主张,但我个人不认为他是说,「神的儿子」;我想他说的是「人子」。那是他对自己的称呼。这名字是联于他的人性的。他常用他来启示他与某些极深奥真理之间的关系。他使用了一个名字以标明某种身分,某种关系,而且在某些意义上是可以解释他身分的,「你信神的儿子或人子么?」这人回答说,「谁是神的儿子或人子,叫我信他呢?」请注意下面这句正面而不含糊的回答,「你已经看见他,现在和你说话的就是他。疑云立时消散,而不管他用的是何种称呼,他已经得着了这个人的心。他就说,「主阿,我信。」于是他就拜他。有人说,此处用的「拜」字,只是对一种活物的敬拜。这是完全没有理由,而且是错的。这字很少被使用。他只被用在第四章,本章以及第十二章。而且他只是被用来说到一个人在神面前的态度。请注意观察这人对耶稣的认识进步的情形:「一个人名叫耶稣」,「他是个先知」,「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作」,「主阿,我信,就拜耶稣。」所以这故事结束于耶稣接受一个人的敬拜。一个被驱逐的人,一个从会堂被赶出的人,以降服与敬拜的举动,被接纳而与神有来往。这件事具有极深的属灵的意义。当时整个的犹太教系统是瞎眼的,瞎眼到一个地步,甚至看不见耶稣所行神迹的价值,也不明白他是一个兆头。他们由于对传统及其繁文褥节的忠心而眼睛被蒙蔽,这些只有消耗人的精神,使人远离生命。那个系统把这人赶了出去。然后我们看见两个人:一个是道成的肉身,是父神的独生子,满有恩典与真理;另一个是这个被驱逐的人。耶稣接受了这人的敬拜,神所经营的新国度在此诞生。总而言之,那天所发生的,并不是宗教组织弃绝了一个人,而是一个与耶稣有交通的人,弃绝了宗教组织。此后主立刻解释了他所作的事,并且底下跟着的是两个在话语方面的伟大兆头,乃是「我就是门」和「我是好牧人」。我们把这两点归并到下一章里面。
20 约翰九 39-十 21
这一段开始于「耶稣说」,紧跟着的是那一个眼睛得开之人对主的敬拜,以及他因此所作的教训。在教训方面,这一段里面有两个话语方面的兆头,也就是有两个耶稣说的「我是」:「我就是门」和「我是好牧人」。我们最好是从他所作的事,来看他所说之事的意义。魏斯科主教说得好,「当那一位犹太人所弃绝的人,俯伏在这位人子脚前时,老旧的宗教与新约之间的分野,划分得最为清楚。」在这一段里面有两部分:头一部分是第九章第三十九至四十一节,乃是主亲自讲的一般原则。然后第十章第一至第二十一节是主这一段话的特别应用。耶稣在那位被宗教组织所弃绝,但被他所接纳的这人面前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耶稣对尼哥底母说话时,曾说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三 17);他也曾教训说,「我不审判(判断)人」(八 15)。可是现在他说,他为审判到世上来。但是在这两种说法之间仍然没有冲突。他此处用的字是 Krima,不是 Kriais,说的是一种结果而不是一种行动。他来不是要作审判的事。但他的来到产生了一个决定性的关键。接着他解释了那种审判的性质:「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这句话里面「不能看见的」乃指那些知道自己是瞎眼的人。他来
是叫这种人能看见。有的人是瞎眼的,他也知道自己是瞎眼的人。但他能看见了。这是肉身的事实,但我们的主在此以物质的事情来说明属灵的事情。就这人的情形而言,在他肉身上显的神迹正与属灵上的神迹一致。他曾经在属灵上是瞎眼的,但他看见了。开头他说,「有一个人名叫耶稣」;接着他说,「他是个先知」;后来他明说,他必是「从神来的人」;最后他拜他。这个生来瞎眼的,知道自己是瞎眼的,却得以看见了。另一面,那些看见的人,就是那些自以为是看见的人,自以为是知道的人,这些在主周围批评的人,基督就说,他的来到对他们而言,是叫他们瞎了眼。我们的主在其他地方的教训,也有同样的原则。马太第十一章里面,耶稣在困境中发出一个奇妙的呼声,「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就是那些自以为看见的聪明人。)向婴孩就显出来。」那些法利赛人立刻提出抗议。「同他在那里的法利赛人」,这是很引人注意的一句话。他可能指那些承认是信他的人,也可能仅仅指那些当时在他旁边的人。若是前者的话,他们还自称是接待他并接受他教训的人,因此他们反对他这话的含义。他的回答则表明他们的信仰没有价值。这里的「法利赛人」也可能是指那些当时与他在一起的人。不管是那一种情形,他们所提出的,是一个抗议的问题,「我们也瞎了眼么?」不管这些法利赛人是谁,很明显的,他们明白他话语的属灵含义。他给他们的回答是很有启示性的。「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他这句话等于在控诉他们存心拒绝。若是你们真的瞎了眼,若是你们真的不明白我方才说的话,以及我方才给的教训,你们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我一读到这里总是觉得,不管这些法利赛人是谁,他们清清楚楚明白他教训的属灵意义。「你们若瞎了眼,你们就没有罪了,但因为你们明白了,而仍在拒绝你们看见的事,所以你们的罪还在。」他说了这个一般性的话,且回答了他们所提的抗议之后,他就再使用那使人注意的句式「实实在在」把他刚才说的一般性的话加以特别的应用和解释。他先说一个比喻。「耶稣将这比喻告诉他们」(十 6)这特别是个东方式的比喻,若是我们要跟上主这声明所应用的意思,我们就必须明白比喻中东方人的意义。这是一个说到牧人,羊圈与羊群的比喻。这些是东方人说话时常用的比方。牧人总是代表君王完满并终极的权柄。荷马曾说,「所有的君王都是百姓的牧人。」这句话代表东方人的思想。牧人就是君王,君王就是牧人,他的权柄是建基于他对羊群的照顾上。羊圈代表牧人所统管国度的整个制度。羊群乃是指他所管理的那些人。所以这个比方是耶稣用以说明他来所要建立的新秩序。底下他说,「我就是门。」门是羊进入羊圈的地方。他们已经把那人从一个羊圈中赶出去,但耶稣把他领入另一个羊圈。门代表进入的道路,牧人代表管理凡从门进来之人的权柄。他们使用权柄赶出了一个人,但基督又借着权柄收纳了他。这件事说明了他所作之双重声明的价值。他说,「我就是门。」我就是进入生命之真实等次的道路。关于这一方面他说,「凡在我以先来的,都是贼,是强盗。」这句话给一些人引起了颇大的困扰。难道他在说施漫的约翰、先知们以及摩西是贼是强盗么?显然不是,他指的是那些作过这声明的人,那些出现过的假基督,那些声称有权柄能接纳人进入生命之最终等次的人。因此他是站在分岔的路口上说,「我就是门。」他借此强调,借着他,也惟独借着他,人才能进入最终的等次,得到完全的自由。他们可以「出人」。不止这样,他们还有充足的供应:「得草吃」。这些是何等有诗意,何等荣耀的光景!说到他来此所要建立的新等次,是宽广、美丽和慈仁的。请注意他意念的普遍性:「凡」从这门进入,来到我这里的,他就能找到进入这真实等次的道路。我们现在来看第五个「我是」,「我是那牧人,是好的一位。」这是按希腊文直译的。我喜欢保持希腊文的成语形态,因为他提供了一个对比。「我是那牧人,是好的一位。」「凡在我以先来的,都是贼,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与此对比的乃是,「我是那牧人,是好的一位。」然后他说出他的良善,他启示出他为什么是「好的一位」。「好牧人为羊舍命。」意思是说,好牧人为羊死。后来他又说了同一句话,他说,「我为羊舍命。」这是应用在别的地方,其意思不仅是「死」而己。他说出,他所舍的命是任由羊支取的。首先是,我为他们舍命,是为着他们的。其次是,我为他们舍命,是要叫他们能得着我的生命。在与狼的争战中他死了;并借着死他释放了他的生命,为要叫羊有分于这生命;既有分于这生命,就得着能力使他们在毁灭狼的事上得胜有馀。在这方面他启示了他旨意的范围。「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那是更大的远景。在第十一章里面,我们将看到出自约翰手笔所写之相同观念,是最引人注意,又奇妙的解说。该亚法在对官长们说到耶稣时,曾说过,「独不想一个人
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这句话本是出自魔鬼的,是可恶的计谋。但约翰借此写出了一件奇妙的事,「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意思是,该亚法说的比他知道的更多,更好。当他说出有关政治利益的话时,他也说出了一个深奥的真理。「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他必须死,使他能将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当主在说明好牧人的时候,他所声明的乃非常人所能明白的,并启示出他自己与父之间完全的交通。这件交通的事实是以这样的话表达的,「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底下的话就不是常人所能明白的,「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他以前所说过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更伟大。「没有人夺我的命去。」但是他们岂不是夺了他的命吗?从来没有。他们所作的,只是毁坏他的身体而已。这是他曾说过的。他们从未摸着他最深奥的生命。而这最深奥的生命是他所舍弃的。那是个奥秘,又是救赎的中心。为羊死,在他这一边是甘愿的,不是人类的敌意摧逼成的。「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在全本约翰福音中,只有这件事是耶稣声明他凭自己作的。但底下的话又显示出,这件事也是与父同作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什么权柄?「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因此其间没有矛盾。他是自己愿意死的,为要把生命分赐给羊群,但是这种行动的权柄是直接从父那里接受的。耶稣这一篇话产生了分争,是尖锐而又苦毒的分争。有些人非常生气,就说,「他是被鬼附着,而且疯了,为什么听他呢?」有的人感觉相反,就说,「这不是鬼附之人所说的话;鬼岂能叫瞎子的眼睛的了呢?」整个故事是有启示性的。我们看见过一个人被旧的制度,也就是神从前所创立的制度所赶逐。过去的制度是从神来的。但是即使是神所创立的东西,若是失去了神圣的气息,神也要弃绝。虽说是他所安排的制度,若是流于虚空无益的话,他也要扫除。「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为什么呢?因为首先的已经败落了,一事无成。在此乃是耶稣工作的一个转折点,他借着一个举动,开启了一个新时代的门,并执行了他的权柄。这个可怜瞎眼的乞丐缺少属灵的看见,耶稣开了他的眼睛,且借着这种在肉身上发生的事,引导他一步一步的认识到,成就这件事的是谁,叫他因此能敬拜他。他接受了这个敬拜,并借此举动开启了新时代的门。这人从这门进入了新的制度。从此他是在真实权柄的管理之下,这权柄就是这位牧人自己。以东方人生活的眼光看来,这里的两个「我是」--门与好牧人,彼此奇妙的交织在一起。我个人有幸,在一次横渡大西洋的船上,能与一位熟悉东方的学者同坐。他谈到了他所熟知的东方,他告诉我一个这样的故事。有一天他与一个向导同行,路上遇见了一个牧人和他的羊。他就和他聊起来了。那人指给他看夜晚时羊安歇用的羊圈。他四面有墙,只有一个进入的通道。他问牧人说,「这就是羊群夜晚进去的地方么?」牧人答道,「是阿,并且当羊群进到那里面的时候,他们就绝对安全了。」他再问说,「可是没有门阿?」牧人说,「我就是门」。他并不是个基督徒,他也不是在引用新约的话,他只是按阿拉伯牧人的观点在说话。他看着牧人又说,「你所说的门是什么意思呢?」牧人说,「当天色变黑,所有的羊都在里面了,我就躺在那空处,因此没有一只羊出去是不经过我身上的;也没有一只狼进入是不经过我身上的,我就是门。」就让这故事本身来解说耶稣的话吧!
21 约翰十 22-42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节。」此处记载我们的主出现在另一个节期,地点是在耶路撒冷。修殿节可以在任何地方举行,因此约翰特别指明了地点。如果照我们前面所推测的,从第七章至第十章第二十一节所记载的事是发生在住棚节前后的话,那么本章第二十一节与第二十二节之间,在我们主的事工中大概就有两个月的间隔。住棚节大约是在十月中旬。修殿节总是在基斯流月二十五日举行,那是在十二月。我不知道这件事是否重要,但事情的巧合令人感到兴趣。我不知道十二月二十五日是否是我们主的实际生日,不过不管如何,这件事是发生在我们庆祝他圣诞的那一天。修殿节并非神藉摩西所制定的一个节期,那是后来所增设的,为要纪念在安提阿哥伊皮法尼(Antiochus EPIPhanes)污秽圣殿之后,在犹大马加比(Judas Maccabeaus)领导之下人们洁净以及奉献圣殿。这是一个欢乐的节期,其特点是照明,携带棕树枝,和唱诗。普通都称
他为「光节」。这是耶稣上十字架之前最后一次上耶路撒冷。这故事很自然的可以分成四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二十二至二十四节,记载在这场合中他所面对的挑战。第二十五至三十节记载他对这挑战的回答。第三十一至三十九节记载由于他的回答,所引起的争论;第四十至四十二节记载他离开这城,以及他所去之地。临到耶稣的挑战是十分确定,专有所指,并十分引人注意的。约翰首先告诉我们,其发生的地点,「耶稣在殿里所罗门的廊下行走。」那里有屋顶保护他之在那里行走,因为「是冬天的时候」。在这故事中有一个生动的描写,「犹太人围着他」,意思乃是他们实际上把他包围起来,把他困在里面,为要使他逃跑不了。他们这样作,是因为他们决意非要得着问题的答案不可。他们的问题是,「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诉我们。」这问题的意思是很清楚的,他们用浅显易晓的话问他。他们的意思是,他一直不很明朗,不够清楚。他还没有清楚表明他是弥赛亚。我不以为问这问题的人,都是对他敌视的。这可以是一个很诚恳的问题。这很可能是一群混杂的人,有的人恨他,想要得着告他、捉他的把柄;有的人可能真是困惑不解。他真是基督么?或者,他会声明自己是基督么?因此他们说,「明明的告诉我们。」让我们听听你亲口用明白的话说,「我就是弥赛亚。」他当然明白说过他是弥赛亚,但问题是,他所声明的弥赛亚并不符合他们对弥赛亚职分的观念。从他们的观点来看,他所声明的一切,都是不确定的。我们的主之所以最终被拒绝,是因为他声明自己是弥赛亚,以及他对弥赛亚职分的解释和他们的观念并不一致。他们对神国有一种不正确的观念。他们就是带着这样的观念听他讲话。他们的观念都是在属物质、属地的和感官的范围之内。他们等候的一个人,是可以打破罗马人的轭,在耶路撒冷实地设立大卫的宝座,释放百姓们,给他们物质繁荣的人。甚至施浸约翰在指认他是弥赛亚之后,也曾一度怀疑耶稣是弥赛亚,以致他差人去问他,「那将要来的是你么?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如果我们了解他们的想法,我们就得承认,到现在为止,在约翰的记载中,他虽从未按照他们的想法,声明他是弥赛亚,但是他却曾相当确定的说他就是弥赛亚。因此在那个冬天的早晨,当他在所罗门的廊下行走的时候,他们就围着他说,我们现在要你给个明白的回答,清楚的告诉我们,你是弥赛亚么?有些事情就是没有办法清楚解说的,你没办法用纯数学或纯还辑的方法把他们讲得清清楚楚。即使神的宇宙中那些最伟大的事,也不能用这种方法来回答。虽然他没有照着他们所要的回答他们,然而我们还是可以看出,他的回答是很清楚的。他如何回答他们呢?首先他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实际上他们的意思是说,「你在这件事上一直没有清楚的交待。明明的告诉我们吧!」他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但你们不肯相信。他是怎么告诉他们的呢?他说,「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他们所要的,是清楚、明确的回答。他回答说,答案已经在他一切的传道事工里面。他已经借着他的工作,把答案告诉了他们。有趣的是,我们要记得,他曾有两次清楚的表明过他的身分,可是都是对个人说的。在撒玛利亚时他对一个妇人说,「我就是。」他说,「我知道弥赛亚要来,他来了必将一切的事都告诉我们。」对于这个被排拒在特权范围之外,被人轻看的孤单妇人,他就清楚的表明他的身分,「这和你说话的就是他。」另一个场合乃是他开了一个瞎子的眼睛。「你信神的儿子么?」「主阿,谁是神的儿子,叫我信他呢?」「你已经看见他,现在和你说话的就是他。在这一段里,没有弥赛亚这字眼,但是显然他自称是弥赛亚。此外,他也曾同意十二个使徒所说他是弥赛亚的话。我们看不到有什么地方记载他清楚告诉十二使徒说他是弥赛亚,或者像众人所说的,他明明说他是弥赛亚。但是他却曾问他们,他是谁?他们中间有一个人说,「你是弥赛亚,是永生神的儿子。」我一直相信,他这句话表明了十二个门徒们当时的信心。他说,「西门已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耶稣接受了这个承认,就表明他自称是弥赛亚。耶稣只有在这几个场合清楚的表明他的身分:撒玛利亚的妇人;眼睛得看见的瞎子;以及他自己的门徒面前。可是对于这一班质询的人,他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了。然后他继续说,他的工作就是他的表白。当然,那是指他已经作的一切事,不过现在我们只来看他在耶路撒冷所作的那些工作,这问题就是在此地问的。首先是在头一年,他洁净圣殿。其次是在同一时期,他在毕士大廊下医治那个被遗弃的人。最近,他又在这里开启了生来瞎眼之人的眼睛。他作了三件大事,这几件事见证他是谁。
此外,在作这些事时,他又说了一些极重要的话。洁净圣殿时,他们问他靠着什么权柄作这件事,他给他们奇特的回答,是他们不明白的,「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医治那个被遗弃之人时,他们质问他,他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那时他们很正确的领会,他是在说自己与神平等,从此他们清楚的和他作对。当他用了一种方法,不只是在肉身上而且是在属灵上使那生来瞎眼的人能看见时,他们就把他从会堂里赶出去,等于是把他革除了;但是耶稣遇见了他,接受他进入与他的交通中时,他就说到两件清楚关于他自己的事,「我就是羊的门」,「我就是好牧人」。我们这样回头看他所作的工作,听他所说的话,我们就知道,他所表明的是何其清楚了!底下他告诉他们,他们不明白的原因何在。「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他之这样说,是要回到到他在两个月前所讲论的主题,提及牧人是君王,羊圈是国度,羊是国度里的成员。他这样说就表明了他自己同时是牧人和门,或者说,他是进入生命真实等次的路径。他好像是在说,「你们记不记得我是怎么说的?我是怎么表明的?你们之所以不明白我,是因为你们不是属于这羊圈。你们还没有进入这羊圈。你们不是我的羊。」底下他就从另一个角度加以应用,「我的羊(那些从门进来的,那些进入我所牧养之羊圈里的)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原为-。」他们说,你要明明的告诉我们,要讲得具体,要合乎还辑。他回答说,我已经告诉你们,我所作的那些工,你们所看见我作的那些工,并不是我的工作。他们是在显明我与神之间的联合。下面跟着的,是最后的这一句话,「我舆父原为一。」在希腊文里面,「一」这字是中性的。「我与父原为一」不是说合成一位,乃是指一种实质、要素。「我」--耶稣,就是正和他们说话的,被他们所包围、困住的这一位,就是他们所看到的这一个人。他并非说,「子舆父原为一」;而是说,「我」。并且他在此不是说,「我的父」。他使用的是那一个只能应用在神自己身上的字,「父」。在实质上,在要素上「我与父原为一」。他们说: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诉我们。我们一直在等候弥赛亚。我们一直在等候弥赛亚来打倒罗马政权,使我们恢复原来的权利与地位。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诉我们吧。他的回答远超过他们所想的。他远超过并涵盖了弥赛亚职分的思想,而声明他在本质上与神是一致的,「我与父原为一。」请注意底下发生的事,他们又拿起石头来,这里的「又」字是什么意思呢?答案在第八章里面,这一章说到他们从前曾拿起石头。那时他们为什么这样作呢?是因为他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现在他说,「我与父原为一」时,他们又拿起石头。每当他声明他的神性时,他们就拿起石头来。注意他们并没有把石头扔出去。他们无力扔出石头。他被一些人围困在一个小圈子里吗?他从来末被围困过!他们拿起石头,但他们丢不出去。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除非他像彼得在五旬节时所说「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他是任何敌人所抵挡不了的。我们每一次读他的故事时,无不看见他身上那种无限量并令人畏惧的庄严。他们拿起石头,表示他们明白他所说的意思。他的意思明显到一个地步,使他们能明白,他说的是他与神的合一,他与神具有相同的本质。底下他向他们提出抗议了。他略带讽刺的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那一件拿石头打我呢?」他知道他们何以拿起那些石头。他知道他们决意要杀他的原因,但他不理会这一点。他把他们带回到前此所谈论有关他工作的事上。他的工作说明了他与父神之间的关系。他们因着他这话要用石头打他。他知道这一点,因此他就把他们拉回到他所说过,为他作见证的工作上,「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注意他谨慎的说到善事的源头,「从父」。他总是强调说,神在他里面并借着他工作。这正符合了彼得在五旬节讲过的话,「神籍着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士神迹,将他证明出来。」彼得并非说「他所行的」,乃是说,「神籍看他施行……。」那就是我们的主在此所说的: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那一件拿石头打我呢?请注意他们给他的回答,「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不是仅仅僭妄而已,还有别的原因。在此我们再一次看到他们明白他的意思。他们不相信他,但他们明白他的意思是什么。他用别的方式明明的告诉他们,却不是用他们所盼望的方式。他说的太清楚了,他们不会不领会他的意思。他们说,他们之所以反对他乃是他说他是神。他们说得很对。他们明白,但他们拒绝去面对他那些能把神表明,以及能把他与神之间的合一表明的工作。他们就是不理会这些事实。他们始终都是这样。他们不理会那个在毕士大池子边被遗弃的人。他们太注意他们所认为的干犯安息日这件事了,以致根本
没有看到这个人。他们看不到这人三十八年的被遗弃生活已经结束,他已从自己的限制中被救出来。他们看不到神的作为。他们被传统所包围,被错误的观念以及对神不忠的意念所辖制,反而控告他说了僭妄的话,把自己当作是神。我们的主以他们的圣经向他们解释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么?」他引用的是诗篇的话。那些承受神道的人,被称为神,他们因神的名而显得尊贵,因为他们是传递神道的器皿。而他说这是完全正当的。不管他们本身如何,但因他们是担负神话语的责任,所以这班说神话的人得被称为神。但是在他和他们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他也说出了这不同是什么。「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你们称他们为「神」,「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他自称是神的儿子,你们还向他说,你说僭安的话么?」在他们的圣经里,这样的话很正当的用在那些承受神道的人身上。但是在那些承受神道之人,和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神的儿子之间,有无限量的差距。耶稣这样辩论的根据,完全建立在他是父所分别为圣,又差来的人身上。底下他引用他工作的见证,「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洁净圣殿,医治被弃之人,开启从未看见之人的眼,若是这些事不是神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如果他们不是神的工作,那么又是谁作的事呢?但是如果他们是神的工作,即使你们不信我本人,你们还是要相信那些工作。若是你们相信那些是神的工作,你们就会认识并明白我是怎样的一位。「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这样说得非常明白了。「你就明明的告诉我们。」他是明明的告诉他们了。底下发生了什么事呢?「他们又要拿他。」他们明白他的意思,但他们不相信他,因此他们想要捉地。我们再一次看见他可畏的威严,他脱开他们走了。他周围有些人看住他,他们把他包围起来。他们要得着明确的答案。答案是有了,却是气得他们拿起石头,但他们根本没有丢出去。然后他们想要捉拿他,把他带到公会里。但他们却从未摸着他。他离开,走了。要把他围住似乎是很容易,但是他们还是围不住他,他们从未把他围住过。最终当他们带来一队的兵丁和许多火把时,他们以为准能把他捉住,但他们首先遭遇的事乃是退后倒在地上。除非他的时候来到,他们是绝对逮捕不了他的。这章末了记载他的离开,「耶稣又往约但河外去。」这是非常令人感兴趣的事,他「到了约翰起初施浸的地方」。第一章第二十八节提及了这地方。第三章告诉我们约翰更换地方,在靠近撒冷的哀嫩施浸。耶稣现在回到他从前被指认后开始传道工作的地方,而这本书的作者约翰自己就是当时第一批跟随他的人之一。「有许多人来到他那里。」无疑的,在那整个地方,约翰从前的工作产生了明显的果效;显然还有些人仍记得当时约翰的指认。他们在谈论着,这里所用动词的时态表示,那只是一般的内容。约翰一件神迹都没有行过,但他说的话是对的。他告诉我们的每一件事都实现了。这一章最后一句话是,「在那里信耶稣的人就多了。」「在那里」这几个字必须加以强调。若说耶路撒冷弃绝了他,在那里却有许多人信了他。我们说过:这是他钉十字架之前最后一次上耶路撒冷;此时他为自己所作的声明是最高的。他声明什么呢?他声明他是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其含义乃是他是早就存在的。他所宣告的是:他早已存在,曾经为着他所要作的工,而被分别为圣;他为着特别的目的被任职,被分别为圣、被保守,他就受了差遣。而且他说「我是神的儿子」。那是很清楚了。另外他又说,在实际上,「我与父原为-。」那也是很清楚了。再有一点,是很奥秘的,却也是很清楚的,「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这些是当他们要求他明明的告诉他们时,他所声明的。
22 约翰十一 1-27
一般都承认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一至五十三节的故事是有关我们主工作的记载中,最奇妙的一段。他多采多姿,满有生命,充满行动。其中奇妙的把凄恻和能力揉和在一起。他是一首愁伥的哀歌,又是一首得胜的凯歌。故事中显露出人类基本的光景,和主的能力与荣耀。头二十七节所记载的故事引我们到最后的兆头,即拉撒路的复活。从第二十八至五十三节记载这兆头本身的内容。我们现在就来思想引到此兆头之故事。其中的人物穿梭于伯大尼及约但河外的地区。第一至三节把我们引到伯大尼。第四至十六节里我们越过了约但。末了第十七至二十七节里我们又回到伯大尼。
在伯大尼有了难处,而耶稣不在那里,这就是头三节的故事。难处乃是拉撒路病了。拉撒路是马利亚和马大的兄弟。约翰很细心的介绍马利亚,「这马利亚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头发擦他脚的。」抹膏的事记载在第十二章。约翰是在事情过后很久才写这本书的,但他心中仍然记得那件事,那事使马利亚显得突出,也使他在十二个门徒中间特别被纪念。我们知道一些关于这两个姊妹的故事,因为路加约略向我们介绍了那个伯大尼家庭的状况。路加福音第十章末了就是有关他们的故事。路加说到这两个姊妹时,讲明马大是管家的。他说他把耶稣接到他家里来。关于马利亚,他只是说他是马大的妹子。约翰先提到马利亚,并借此提示,那是马利亚的村庄。一个好的妇人可以拥有一个房子,看管他,而且连命都摆上;然而另有一种女人可以借着他的爱和服事而得着全村的人。很显然的这是耶稣喜欢去的一个家。我想可以用一个大家非常熟悉又美丽的说法:那是一个可以令耶稣感觉「回到家」的地方。但是拉撒路病了,而且耶稣不在那里。我想拉撒路很可能比两个姊妹年轻。他好像没有什么责任似的。拉撒路病了。耶稣不在那里。如果他在那里的话,情况就不同了。这是他们的想法,也许也是对的。他们在难处中作了一件又自然又美丽的事,他们差人报信给耶稣说,「主阿,你所爱的人病了。」有趣的是,他们并没有向他求什么。他们只是把事实告诉他,表示他们认识他,表示他们相信,只要知道这事情,他就会赶来的。他们用来形容耶稣对拉撒路的爱之希腊文的动词是 PhileO,用以表达一个人充满了爱与热情。第四至十六节记载的事情发生在约但河外。报信的人来到此地,传达了消息。然后是一件令人希奇的事,是最叫人惊讶的一件事,这件事对人的信心挑战,并引起人心中各种的猜疑。耶稣得到这消息之时,就说,「这病不至于死,乃是为神的荣耀,叫神的儿子因此得荣耀。」「这病不至于死」这句话不是指拉撒路不会死。事实上当报信的人到达耶稣那里时,拉撒路已经死了。伯大尼和耶稣所在的地方之间有一天的路程。耶稣在那里仍然停留了两天。然后他又走了一天的路程到伯大尼。这样总共花了四天。后来马大说,「他死了已经四天了。」所以当报信的人到达时,拉撒路已经死了。但是主却说,「这病不至于死。」死亡并不是这件事最后的结局。那么,什么才是这件事的结局呢?「这病不至于死,乃是为神的荣耀,叫神的儿子因此得荣耀。」在说到耶稣开那生来瞎眼的人的眼睛之事时,我把标点位置改了,经文就成为,「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趁着白日,我们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我之所以改变标点的位置,是因为原来的标点会使人以为,那人之生来是瞎眼,而且一直是瞎眼,乃是为叫神有机会显明他的能力。那是绝对无法叫人相信的。也有人对他所讲关于拉撒路的这句话持相同的看法。但是两件事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在前一种情形中,那个人生来是瞎眼的,他到了成年,还是什么也看不见,直到神的能力彰显在他身上的时候。而在此这个人生病以致于死。对于拉撒路死亡的事实耶稣说,「这病不至于死。」那不是结局,结局乃是神的荣耀,叫神的儿子得荣耀。虽然这两种情况完全不同,但耶稣这句话还是很奇妙的。拉撒路死了,耶稣说话的意思乃是:不错,他死了,但这事实乃是为着彰显神的荣耀创造一个机会,叫神的儿子因此得荣耀。约翰在这里加进了一句话,「耶稣素来爱马大和他妹子,并拉撒路。」他加入这句话,无疑的是为着下面他所要写的事铺路,「因此当他听见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两天。」(中文圣经无「因此当」三字)。注意这「因此」两字。他的停留是因为他爱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在此我们要回到前面说过的,两个姊妹用来说到耶稣对拉撒路的爱所用的那个字,就是Phielo,这个字是说到情感上的爱。这是他们所认为耶稣对他们兄弟的爱。但是当约翰写到「耶稣素来爱马大和他妹子」时,他用的动词 agapao 这个字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虽然这个字的意思也是爱,但是这种爱是理智,判断和思考的爱。在英文里面很难在这两个希腊字之间划定界限,我较认为古次比德(Dr.Goodsneed)的说法最靠近原文明 agapao 的意思,他用献身(或挚爱)devotion 来代表这字的意思。献身的爱比情感的爱含义更多,因此我就用献身这个字--耶稣把自己献身于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他们知道耶稣对拉撒路的感情,所以他们给他报的信乃是,「你所爱的人病了。」约翰却表示,他对他们的爱比那种爱更多。他献身于他们,因此他不匆忙。他停留在原先的地方。他让足够的时间消逝,为要使人对于他所要彰显的能力没有任何的怀疑。过了两天之后,他才对门徒说,「我们再往犹太去吧。」犹太是敌对他的中心点,他的
门徒说那是犹太人拿石头要打他的地方。「拉比,犹太人近来要拿石头打你,你还往那里去么?」那是爱他之人自然而且善意的抗议。他们爱他,不愿意他回到那危险的地方。请注意他回答时所显出的镇定与庄重。犹太人敌对他,他知道,他的门徒也知道。请听他的回答,「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时么?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为看见这世上的光。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为他没有光。」把他的话应用在他的身上,就含有这个意思,「我当然是要回到犹太地去。你们不需要惧怕。不会有什么绊我脚的。不会有什么事的。除非我的时候已经到了,不然敌意是害不了我的。我并非在冒险试验,不必为我操心。」底下他就告诉他们,「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他的门徒说,睡了,那是好事情;如果他睡了,就必康复。接着,「耶稣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拉撒路死了,我没有在那里就欢喜,这是为你们的缘故,好叫你们相信。」姊妹俩好像说对了:如果他早在那里,拉撒路就不至于死。「我没有在那里就欢喜,这是为你们的缘故。」为什么呢?「好叫你们相信。」他对我们所称之为死的看法,乃是睡了。他们的看法可以从他对他们说的话看出来,「拉撒路死了。」他说的话是用现在式说的。他想到拉撒路时,是以他还在的事实说的;他说,「他睡了。」然后他以他们能领会的话说时,就用过去式,「拉撒路死了。」那就是实际上发生的事,这是他们能领会的话。「我欢喜,是为你们的缘故。」他的停留是为他们的缘故。他容许疾病发展下去,那人就死了。他作事情总是为他们的缘故。他常常说,「为你们的缘故。」他停留是因为他爱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为他们的缘故,他停留下来。然后,为他们的缘故,他去了。下一幕故事发生在伯大尼村外。他到达时,拉撒路在坟墓里已经四天了。「耶稣说,你们把石头挪开。那死人的姐姐马大对他说,主阿,他现在必是臭了,因为他死了已经四天了。」意思是他一定已经腐烂了。前此他曾有两次叫死人复活。睚鲁的孩子是在灵魂离开身体不久,他就把他召唤回来。拿因城寡妇的儿子是在灵魂离去后数小时,当人们正要抬他出去安葬时,他把他叫回来。但在此他等候,直到没有人能否认拉撒路已经死去的事实。马大从家里赶来迎见他。他这样作不合东方人的习俗,马利亚的作法,才是符合他们的风俗。他坐在家中,隐居在家里。马大是又真诚又生气。他赶来迎见他,并且见到他,就说,「主阿,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当然,我不敢太武断的加以解释,不过后来马利亚见到耶稣时,对他说的话,显然也是同样的意思。不过,马大的心意和马利亚的心意,却完全不同。我相信,马大的话里,含有坦诚的抗议与失望的意味。他好像在埋怨,你为什么不早一点来?「主阿,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但他仍然相信他。他对他还是有信心。从他的话,可以看出他的信心,「就是现在,我也知道,你无论向神求什么,神也必赐给你。」他对他有很大的信心,可是,事实上他的信心并不真是那么一回事。他以为自己有信心。也许他的心真是诚实的,可是,不管如何,他并不预期他的兄弟会再活过来。这个事实很快就得到证明了。因为不久以后,主吩咐说,「你们把石头挪开。」他却回答说,没有用了,他必是已经腐烂了。很显然的,他并没有预料到会有后来所发生的那些事。接着耶稣对他说,「你兄弟必然复活。」也许我们的主这样说时,不是指他要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我想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说法,提醒他复活的事实,也提醒他今生并不就是一切。他似乎在对他说:马大,当死亡来临时,生命并不就过去,以后还有复活呢!当然他也可能是指他即将要作的事。可是我并不这样领会。我认为那是一般性的说法。马大显然也明白他的意思,因为他不肯接受他用未来的复活来安慰他,因为那似乎是遥不可及的。接着就是约翰所记载耶稣的第六个「我是」:「我就是复活,我就是生命」(直译)。「我是」用的是永远的现在式。我无论在那里,那里就是复活;不止如此,虽然「我是复活」是很伟大的一句话,但还有更伟大的一句话,更伟大的是「我是生命」。我这样说是有证据的,因为他继续解释他所说的话时,没有说到复活,只说到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直译)。这是非常简单的一句话,但是我们要很小心的读他。耶稣并非说,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再活着。若这样的话,就是复活了。他说,「……虽然死了,也必活着。」换句话说,凡信我的人,虽然从属地的层次来着,一切现象显明他已死,但实际上他并不是死的。他是说:你的兄弟并不是死的。「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是基督伟大的宣告。我们都还没有完全领会他的意义呢!我们说,某人怎么样了?回答的话常常是:他死了,或,他死了。这样说和不信的人没有什么两样。他们不是死了,「凡信我的人虽然死了」这是你所看见的,他实在是死的,但他还是活的。我们的主呼唤拉撒路时,他好像是在对能听见的人说话。他并不是在对他念符咒。他说,「拉撒路出来。」他希望有人听见他的话,而事实上他听见了。拉撒路并不是死的。然后他看着马大,说,「你信这话么?」这是非常柔细,非常美丽的一句话,并且我认为
他的回答也是极为奇妙的。他说,「主阿,是的。」他此时似乎略为停顿,并且对于他刚才说的话有点害怕,「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他在此说出了一个完备的承认,可是他似乎有所踌躇。「你信这话么?」信什么呢?就是在凡信我的人身上没有死亡,他虽然死了,还是活的;因此凡活着信我的人永远不死。对这些人来说,没有死亡。「你信这话么?」「主阿,是的。」但是他对于他所说的,不能很肯定的相信,不过他对于他所已有的信心还是很有把握,而且感到很荣耀。「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在这里,有两件事使我们印象深刻。头一件是门徒们。虽然当时有犹太人在场,但我们没有看到他们有什么批评;到此时为止他们没有什么显明的敌意。十二个门徒都在这里。多马说话了,马大也说话了。从他们的话,你看到什么呢?面对死亡,他们仍在暗中摸索,并且极为沮丧。另一件,在这样光景中,我们看见主,这位生命的主,行在光中,借着爱激励了每一个人。
23 约翰十一 28-53
这一段经文完成了此章第一节所开始叙述的故事,这是约翰所选择之最后一个兆头,说到拉撒路的复活。本章第三十节说明了,耶稣与马大相遇,以及彼此的谈话,是发生在伯大尼村庄之外,「那时耶稣还没有进村子,仍在马大迎接他的地方。」在这一段时间中,马利亚坐在家里。马大因为太恳切了,就违背了当时的习俗。他们的习俗要求那地为所爱者忧伤的人,必须隐居在家中最少七天。马大来到马利亚那里,无疑的是耶稣差他去的,他对马利亚说,「夫子来了,叫你。」这句话就够了。我们很清楚,如果不是真的话,马大不会那样说。所有马大和我们的主之间的谈话显然没有全部被记载下来。当主对他说出那句伟大的话「我就是复活,我就是生命」之后,他要他去叫他妹子。马大到了他那里,暗暗的对他说话,显然是希望他能悄悄去见耶稣,而不让别人注意到。可是按东方风俗,当时有朋友们在家里,与他一同悲哀,为要安慰他。当他们看见他安静的站起来,离开房子时,就跟着他;因此当他遇见耶稣时,他们也在场。在实际的兆头尚未开始进行之前,我们看见了一幅耶稣和马利亚在一起的最美丽图画。他说了和马大相同的话,「主阿,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但是很显然的,马利亚的语气和马大不同。我不是在批评马大,我绝不会批评他,他是极为诚恳的。可是我想马大的意思乃是:当我们请你来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快一点?而马利亚的意思是:但愿你能早在这里。话是一样的,但是所强调的点,和心中的意念却是不同。马利亚到达,就俯伏在他脚前,马大没有。他站得直直的。马利亚以敬拜和学习的态度俯伏在他脚前。若是我们回头看一下路加所记载的故事,我们就能明白马利亚这样作具有何意义。路加所记载的是前此惟一可供我们了解这两个女人的机会。那时耶稣来到这家中,受到马大一家人的侍候。马大的妹妹马利亚「在耶稣脚前坐着」。他必定也尽了在这家中的工作。那时这个家庭凡事顺利,有如日光照耀。在这家中耶稣是最受欢迎的客人。马大极力的要以服事表明他的爱,但后来却崩溃了。若是在事奉的压力下没有时间安静默想,我们一定会崩溃的。马大后来烦躁起来,就抱怨他妹妹,批评他的主。那时马利亚花时间坐在他脚前。而现在有云遮掩阳光,有忧愁来袭,他回到同样的地方,回到他脚前。后来我们还要看到,他又来到相同的地方。他在他脚前表达了他心中的懊丧,全人被忧愁所笼罩。我们稍往前看第三十三节的话,「耶稣看见他哭,并看见与他同来的犹太人也哭。」注意,马利亚在哭,犹太人也在哭,第三十五节说,「耶稣哭了。」两个地方的哭用的字不一样。用来形容耶稣哭的字和用来形容马利亚与犹太人哭的字眼不同。我们应当把用在马利亚和犹太人身上的字翻为哀泣(wailing),那是悲哀所发出的呻吟与饮泣。但对耶稣用的字不是这样。被翻作他哭的那个字的意思应该是说泪水从他脸上流下来。马利亚在他脚前哀泣,他是来到他的脚前。耶稣看见他哀泣,并看见与他同来的犹太人也哭,「就心里悲欢,又甚忧愁」。这是翻得最不恰当的地方,使意思都走了样。被翻作「悲及」的字有特别的意思,若是那样翻,就完全失去原意了。另外「忧愁」这字是一个反身动词。容我另外这样翻,「当他看见他哀泣,并看见与他同来的犹太人也哀泣,就感到悲愤,又自己忧愁。」在新约圣经中,这一句话算是最具有启示性的了。他感到悲愤,他生气了。他既生气,就自己忧愁。
这时他才说,「你们把他安放在那里?」这是有关耶稣的记载中惟一说到他向人探问消息的地方。没有人会认为他需要这方面的消息。这问题似乎在暗示,他要开始行动了。下面才跟着这一句话「耶稣哭了」。对于这个简单的句子已经有过不少的论着,我们当如何领会他呢?当时的情况乃是他面对着死亡。死是罪的结果。他面对着人类因犯罪而带来的结果--死亡和痛苦时,神一切的忿怒在他里面起伏着,使他为之伤痛。他感到激愤,然后他「自己忧愁」。他把所有的痛苦都放在心中,这是他何以感到激愤的原因。他在自己身上承当一切从罪而来的悲哀,我们可以从这个死人和耶稣周围伤心的人身上看见这种悲哀。这是他自动与忧愁联合,而这忧愁乃是因罪而产生的。这也是他对引致忧愁的罪之义怒。这是耶稣心肠之最奇妙的揭露。于是他哭了。他的眼泪代表着什么呢?我一点也不犹豫的说,这是同情马利亚、马大和一切由罪和死亡所导致之忧愁的眼泪。但另一方面也许我们会认为,这不是同情的眼泪,因为他知道在大约半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内,他就要除掉让他们流泪的原因,以喜乐代替悲哀。若是我们真的这样想的话,我们就不了解神的心肠对人类痛苦的敏感性。我的意思乃是:假如(请原谅我这比喻不当之处)我到你家里,你所爱的人躺在那里死了,如果我知道我能把死人复活过来,交还给你的话,我想我不能为你流出同情之泪。这是因为和神敏感的心相比之下,我是迟钝麻木的人。「耶稣哭了」,他的哭显明了神的同情心是那样的迅速,那样的敏锐。当然,将来他要擦干人的一切眼泪;但现在泪斑还在,虽然不久他也要擦干他们,并结束他们的悲哀,但他仍然和他们一同感受到忧伤。今天也是这样。这不过是一个微小的例子,但我们可以把他加以广泛的应用。神和我们同担忧愁。他至终的旨意是要擦干人一切的眼泪。他也知道,在一切痛苦成为过去,永恒的喜乐开始时,我们回首往事,就会发现忧愁是如此短暂。这并不是说,在今生的愁苦中他不与我们同在。我或许可以这样说,正当他被激愤的忧愁所深深耕犁时,他所流的同情之泪,可以使他稍得宽释。他激愤,他自己忧愁,他也因同情那些愁苦的人而哭泣。这件事引我们到兆头本身的记载。我们若是跟着那些犹太人,听听他们的谈话,这是有趣的一件事,他们看见他流泪,就说,「你看他爱这人是何等恳切!」他们以为耶稣流泪是因为失去了拉撒路。他们是十分瞎眼的。他们说,看看他流的眼泪,这证明他爱拉撒路。不错,他是爱他,但这并不是他流泪的原因。然后他们有人说,「他既然开了瞎子的眼睛,岂不能叫这人不死么?」他们话中的意思是什么?为什么他们这样说?没有人知道。这也许是一种嘲笑,或许表示他们并不信前一个兆头,也可能是一句很诚恳的话。我们看过他开了一个生来瞎眼的人的眼睛,难道一个成就过这种事的人,没办法叫这人不死么?不管他们说话的动机是什么,问题还是一样,他难道不能叫这人不死吗?当然他能!可是他竟然不能!那是一个能力的问题吗?不错,而他的能力是无穷尽的。但这不是一个能力的问题,是目的的问题。在有些事情上神是受限制的,是受他目的的限制。请再听听他说过的话,「我没有在那里就欢喜,这是为你们的缘故。好叫你们相信。」所有一切看来与神完满旨意与完满行动不协调的事情,都可以用「目的」予以完满的解答。底下我们读到,「耶稣又心里悲欢。」同样的,可以翻成,「耶稣里面又感到激愤。」他正面临的是人类的失败。死亡是最终的事,忧愁来自死亡,而他周围的人的态度都是出于眼睛。他生气,他感到激愤,因此他走向坟墓。请注意其过程。尽管人不相信,或者,为要反对人的不信,他叫拉撒路起来。我现在想到的不是他敌人的不信,乃是马大的不信。他会对他说,「你信这话么?」他说,「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老实说,他无法按着他所问的,给予十分肯定的答复,但是他向他作了很伟大的承认。现在我们来到了这个紧要关头。基督站在坟墓前,尸体在里面,人已经死了四天。他说:你们把石头挪开。马大立刻反对。他并不完全明白他先前对他说的事,证明他缺乏对他完全的认识。因此马大是在信心上失败了。但是他仍勇往直前。接着,「耶稣举目望天说,父阿,我感谢你,因为你已经听我。」很显然的,从这句话我们知道,他一直保持与父的交通。但是什么原因使他这样说呢?要找到答案只须再往下读。他仍是在对父说话,在他的话中,他说出了原因,「我也知道你常听我,但我说这话是为周围站着的众人,叫他们信是你差了我来。」我可以恭敬的这样说,我们的主好像是这样对父神说,「父阿,我对这样的事并不感到希奇,但我感谢你,因你常听我;不过因着我周围站着的人,我这样说是要叫他们能信,是你差了我来。」他即将行一个兆头,但是他仍然保持与父的交通,且借此叫众人面对这个事实。一路上我们看见这就是他所要声明的:没有一件事是他凭自己作的,乃是他与父一同行的。他与父原为一,这是完全的合作。「说了这话,就大声呼叫说,拉撒路出来!」有人说,为什么耶稣必须大声喊呢?这是一个小孩子天真的问题,因此他也是被属天与真理之国度所接受的问题。表面上好像是说他必须大声呼喊,才能使拉撒路听见。但我们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往往在简单的事情里面有深奥的道理。他扬声是为叫众人都听见。他曾向父祷告,为要叫众人可以信;现在为了叫众人可以听见
他所作的,他就扬起声音说话。他大声说话。此外,无论在当时或今天的习惯,凡是交鬼或行巫术的,在与死人交谈或在念咒之时,除了自己以外,别人是无法了解的。我不敢确定这是他大声说话的原因。他「大声呼叫说,拉撒路出来!」还有一点远比这个重要的,乃是他说话时是把对方当作能听见的人。马大不会想到要呼唤拉撒路,马利亚在他的哀泣中也许会喊着他兄弟说,哦,拉撒路阿,拉撒路!但是他也绝不会梦想到他能听见他的呼唤。但耶稣好像是在对着一个能听见的人说话。他知道拉撒路并不是死了。这是他对马大说的,他是睡了,不是死了。当他进人睚鲁家里时,他说,「大利大古米!」这是极优美的话,可惜被翻作,「闺女,我吩咐你起来。」其实应该是,「小羔羊,起来吧!」他这样说是盼望他能听见。而他也真是听见了!这也是他现在的态度,他不必放大声音就能叫死人听到,但是他大声说,除了叫死人听见之外,也要叫一切远近的人都能听见。接着立刻有了反应。拉撒路「就出来了,手脚裹着布」。有人也许会问,如果他手脚都绑着死人的布,他怎么能出来呢?那就看他们安葬拉撒路的方法了。如果他们用的是埃及人的方法,把四肢分别包扎起来,而不是全身都捆在一起,他还是能动的,只是没有办法解开自己的布。他可能自己挣扎着起来,是一个活人,他「出来」了,但是发现难以再向前走动。耶稣立刻就说,「解开,叫他走。」这就是那伟大的兆头。耶稣作了什么呢?这是复活么?不,就着我们主的复活而言,这不能算是。那不过是把灵魂唤回到身体里。充其量不能说是复活,只能说是复苏。耶稣复活时,他不需要人为他解开裹尸布。当约翰与彼得来到坟墓那里,他们看见裹尸布还卷着,好像还是包着他身体的样子,裹头巾还在那里,但他已不在那里了。那才是复活。我们说到拉撒路的复活,那是对的,不过他不是我们的主从死里复活的那种复活。他只不过是把灵魂带回到同一个身体里面。「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那是神借着他行出来的一个兆头。我们研读的这本福音书,没有提到其他类似的故事。但是我还是要说一下,他周游四方行善事,他医治病人,赶逐污鬼,把各种的祝福带给人的身体,但按记载他总共只叫三个人从死里复活,这是有属灵意义的。他在这方面所施行的能力,似乎很少被提到。他似乎不大愿意把那些已经脱离这属地生活的人再带回来。他知道他这样作就等于把他们带回到受限制的情形中,把他们再带回到愁苦中。这个最后的兆头是在死亡看似无法挽回的情况时行出来的。他使那个人从死人中又活过来,把灵从灵的世界中叫出来,再居住于那已经离开的殿中,身体也就复苏了。末了约翰记载,这兆头所带来的结果是产生分裂,「多有信他的。」这是由于他们看到了耶稣所作的事。另外有些人却向官长们报告消息。这报告最后使得他被捉拿(按人的眼光看来)。他们向官长报信的结果,使他们召开公会,那是权要们一次特别的聚集。我们读到「祭司长和法利赛人」,那些人是祭司长?就是撒都该人,撒都该人在哲学和宗教上都与法利赛人针锋相对。他们彼此没有什么沟通。但是前此显明的事,如今进入最后的行动。那就是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联结。这段经文对于当时发生的事交待的很简要,但也说得很完全。先是开会,再是商讨,最后是决策。公会聚集商讨,议定了一个决策。他们商讨的题目是,他们当如何处置耶稣这个人?他们当如何阻止事情之发展?我们不知道会中之言论详情,我想他们必定是议论纷歧。最后该亚法就说话了。在所有的记载中,没有一样比他说的话更诡诈可恶!这是政客最糟的言论,他不愿直接明白表达他的意思,却以漂亮的词句掩饰他那卑鄙的意念。该亚法开头说得很巧妙。若是你在从事辩论或参与委员会的讨论,这样的话不失为很好的开场白,他开头说,「你们不知道什么。」这是停止别人说话的方法。(该亚法,你又知道什么?)请注意他用词的漂亮,「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就是这么一句话。是极短的演讲。他的意思乃是:只有一个办法,不计任何代价的除灭他。他不好如此明讲,因此他说的话是以政治的权宜和国民的利益为理由。这是最卑鄙的演讲,也赢得了人们的赞同。彼拉多最后允准了这个办法。当彼拉多看见动乱即将暴发时,就把耶稣交给了他们。这真是「益处」阿!人为着益处,什么不法的勾当都作得出来。什么是他们采取的计谋呢?他们决定要杀他。这是这会议最后的结果。「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可是请注意约翰加进来的伟大注解。这句话按该亚法的观点而论,是如何的罪深恶极;但按另一个角度而言,却是光芒与美丽四射。他说该亚法所说的是他所不懂的,也超过他所盼望的。「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该亚法是一个政治家,他的话总带着政治上的计谋,暗示人当如何行。约翰在报导这件事时,事实上在说:不错,但是该亚法所说的,是
超过他所知道的。他在不知不觉中说出了一句伟大的话。他若是死了,是个益处,不但使本国得益,也使全世界得益,使他能把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因此在此所记录的,乃是一句最可叹,最卑鄙,最凶恶的话;而另一面,这一句最可恶的话,却同时被神掌握,把他扭转成为一个给与这将亡世界的福音与盼望。
24 约翰十一 54-十二 19
拉撒路的复活更加强了官长们对耶稣的敌意。那件事本身就是一个令人惊异的事实,也具有可怕的揭发性。我们曾经看过两个类似的例子。其一乃是发生在他传道的头一年,他经过毕士大廊子时,医治了那个三十八年之久一直较弱无力的人。官长们很生气,因为按照他们传统的规矩,他使这个人带着自己的褥子,破坏了安息日。他们对行在这人身上的奇事似乎漠不关心;后来在那生来瞎眼的人身上,完全相同的事再次发生,他们赶出了那个人,他们之所以反对,就只是因为耶稣行这件事是在安息日。一个被遗弃了三十八年的人得回生命、健康与能力,以及道德上的洁净。一个生来瞎眼的人,得回他的视力。一个死人得以起死回生。对于这一切他们都漠不关心。这些叫我们看见一个传统的宗教所作的到底是什么事。他扼杀了同情心,他们所耿耿于怀的,是他们的传统被冒犯了。当他们看见耶稣所行的这些兆头--尤其是最后这个,就各方面来看,也是最高的一个--正在吸引人归向他。众人都到他那里去了,而他们无法制止。因着这些事,公会聚集开会,并决意要杀死他。因此耶稣离开了,直到神所安排的时候来到。在这一段经文里面,有耶稣离开的故事,也有他回来的故事,以及他在伯大尼的晚餐;最后是为着他的「时候」,他来到耶路撒冷,所成就的最后几件事。这段经文很自然的分成三小段,我们可以按地名来区分这些小段,第十一章第五十四至五十七节,我们与他同在以法莲;第十二章第一至十一节,我们与他同在伯大尼;同一章的第十二至十九节我们和他同在耶路撒冷。以法莲。「所以耶稣不再显然行在犹太人中间,就离开那里往靠近旷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莲,就在那里和门徒同住。」我们无从知道他在此停留多久,可能有四十天。那段期间他在乡村安静的与门徒相处。在暴风雨尚未临到他身上,在巨浪尚未冲击到他身上时,这是他与门徒同在的安静时刻。底下约翰把我们带入耶路撒冷,告诉我们在此发生了什么事,直到耶稣停留在以法莲期间的末了。「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有许多人从乡下上耶路撒冷去,耍在节前洁净自己。」他们从各处乡下,从约但河附近,从加利利来--他们在逾越节常是这样,此时耶路撒冷挤满了朝圣客--他们在寻找耶稣。他们在耶路撒冷找不到耶稣。人们这样找耶稣表示此时他在公众的心目中占的地位如何。他们都熟悉他的名字,而且多半都见过他。现在他们在耶路撒冷找他,这是民族以及宗教生活的中心地。一般人都对他感到兴趣,他们都在找他。他们站在圣殿里,彼此在谈论着。所有这些聚集来庆祝逾越节的人,想要洁净自己,裨能遵守这节日。他们都在谈论着当时的局面。他们彼此在说,「你们的意思如何?」他们较可能的想法,可以从下面问题的否定形态看出来。他们不说「他会来过节么?」而是说「他不来过节么?」约翰立刻说出为什么人们在讨论他,并以那种方式发问。「那时祭司长和法利赛人早已吩咐说,若有人知道耶稣在那里,就要报明,好去拿他。」很显然的,这必是公会所发布的一个官方公告,说若有人知道耶稣在那里,他必须去告诉他们,他们好去拿他。这些人知道这消息,都在猜疑着,讨论着他会怎么作。这样一个公告会使他不来么?在旷野地方,耶稣很安静的与门徒同渡这一段时间。而城里面正在涌入要来过节的人潮,他是他们谈论的主题。我们接着来看第十二章,此时他正在路上。约翰从耶稣末了在公众面前的事工中挑选了三样事情。头一件是在伯大尼的晚餐;第二件是他进入耶路撒冷城,为着他的时候而来;第三件事是希利尼的来访。在这一段中所记的就是前两件事。「逾越节前六日」耶稣来到伯大尼。这是个纯粹友谊的聚集。「有人在那里给耶稣预备筵席。」马太和马可都告诉我们,筵席不是在马大家里,而是在一个叫西门的人家里。这是一个愉快的场面。有一件引人注意又是很好的事,乃是在耶稣传道期间,他常被邀请去赴席;更叫人希奇的是,他去了。他知道这些人邀请他的动机是什么。除了他到马大和马利亚家里的日子之外,这次的邀请似乎是惟一纯属招待性质的。请看看这个聚集的光景,马大在作什么?他在服事!他要服事到底。这就是前此在路加
的记载中他所作的事,这就是这一段经文所告诉我们他的情形。这不是他的家,但是他去西门家里却当起女主人来了。关于他只有这么一点可说的么?不,当我们在路加福音中看到他时,按着我们所能知道的,他当时正在为耶稣、马利亚、拉撒路和他自己预备饭食,总共才四个人。而此时他要招待多少人呢?有耶稣,十二个门徒,已经十三个人了,加上马利亚,十四个;还有拉撒路,十五个;可能还有主人西门,十六个,以及马大自己,共有十七个人。以前只有四个人,而现在有十七个人,可是在此他并没有因烦扰而发出怨言。以前,在那愁苦黑暗的日子,他曾经一度出自爱心,来到耶稣那里,提出对他妹妹的愤怒和抗议。那时耶稣曾经对他说了一些奇异而有力的事。显然他学到了一些功课。从此他就退到幕后去。现在他又出现,我们看见他还在服事,不过再没有一句烦躁的话。他的服事并没有停止,但他已经学会了某些秘诀,因此他心中不再烦躁了。在这个友谊的聚集中,有两件事发生,是两件最具有启示性的事,这两件事彼此形成极强烈的对比:马利亚的举动和犹大的态度同时并列记载。马利亚作了什么事呢?马利亚为什么作那样的事呢?请先注意马利亚是在他的脚前。他回到了他从前和他交通的地方。在有阳光的日子里,当马大因着服事而烦躁时,马利亚学会了一个功课:我们必须花时间在他面前,接受教导,并瞻望他的荣脸。不但太阳照耀时,他坐在他脚前,后来当黑暗四围笼罩他,拉撒路死了,他的心破碎时,他也是俯伏在他脚前。而这个时候已经很靠近他受难的日子,他又直接来到他脚前,我们明白他所作的事么?如果没有我们这位可称颂主的解释,我们能明白他的意思么?在犹大抗议之后他说,「由他吧,他是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这的确是马利亚心声的表达。那一天当他注意看他的眼睛时,他看出他眼中的愁苦。因为过不久他自己说,「我现在心里忧愁。」这种光景马利亚看出来了。他想起他自己忧愁的日子,那时他看见他的双眼在死人面前闪射着激愤;随即又溶化成最柔细之爱与同情的眼泪;而在这一天他所看到的,是他从未看过他面对死亡的忧愁;因此他对自己说,我不知道我要怎么作才能向他表示我所看见的。爱使他没有任何的吝惜;而按犹太低贱的看法,却认为他是太浪费了,「何用这样的枉费呢?」底下引起一个问题,他是否作了他想要作的事呢?他有否使他感觉到,至少在苦难即将来临的时候,有人觉察到他的忧愁,知道他所要面临那时刻的黑暗,而与他有交通?是的,他知道。这就是他所说的意思。「由他吧,他是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容我大胆的把话略为更动而不改变原意,好像他在说,「她看见而明白了。」曾经有一个妇人摸他,并从他得着能力。而此处这个妇人的举动,却使他得着安慰。我宁肯作一个伯人尼的马利亚,而不愿作整群的使徒。犹太恰恰相反。马利亚看见了而表同情,并表达了他的心意;耶稣接受了这奉献,他知道他的用意,也看见在他的不吝惜而荣耀之举动中的光彩。而犹大呢?他说,「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周济穷人呢?」下面约翰就在讽刺他了,「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犹大既不了解事情的原由,被自私弄瞎了心眼,就说话批评。马利亚看见了事情的中心意义,以不吝惜的举动表达了他的同情。这是友谊的时刻,耶稣是主客。有十二个门徒围着他。马利亚可爱又美丽的举动像神的彩虹般照耀在笼罩耶稣四围的黑云之上。而犹大的话却如同从地狱射出的又深又阴的仇恨。此时敌对的祭司长们除了要杀耶稣之外,还要杀拉撒路。这是意义深长的。该亚法在公会中曾说,「一个人替百姓死……就是你们的益处。」他们又发现一个人不够,「连拉撒路也要杀了」。「连拉撒路也要杀了」这是很大的一句话。他们要杀的是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这不过是开端而已。他们对基督的态度,正显明出他们对神的敌意。世人对神的态度就是如此,他们一直想除掉他。他们努力要除灭的有多少人呢?后来彼拉多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时,可能以为已经完成了他的任务呢。他把耶稣交给他们时,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他认为事情已经过去了。事情过去了吗?在以后的一两代中,他所代表的权势,单单在罗马一地,就使耶稣殉道的事重演了千万次。「连拉撒路也要杀了。」我们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杀死拉撒路,也许没有。但至少他有生命的危险。这可能是他不再被提及的原因。我们在耶稣钉十字架时或复活后,都没有再读到关于他的故事。这是耶稣所面临的敌对光景,但是他是何等的无用呢!本来是说耶稣一人为这国死是有益的,是足够的,但现在连拉撒路也要杀了。而在拉撒路之后,耶稣的殉道者前仆后继;但「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下面是什么事呢?约翰说,「第二天」,跟着的就是耶稣上耶路撒冷的故事。他主动为着他的时候上耶路撒冷,他的敌人想要捉拿他,陷害他,已经发出公布说,若有人知道他在那里,就要报明,他们好去拿他。现在他主动的为着他的时候来到这里。我们说他是得胜的进入这城;从属天的眼光和神的定旨先见来看,的确是这样。
耶稣这一回共有三次进入这城,第一天他骑着驴进入,来到圣殿,周围看看,一句话不说的离开了。次日他进入圣殿,并把他洁净。第三天官长们围着他。约翰在这三次的进城中只记了第一次,而且写得很浓缩。无疑的,他的目的只是要说明他的来到所产生的影响,而不是要详述其内容。他说到当耶稣来到时群众给他的欢迎。他们砍下棕树枝,摇曳着,在大马路上挥舞着。当他靠近时,他们唱着赞美诗。「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和散那」的意思只是「现在救我」。下面他们说,「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耶稣来到时,群众能这样歌唱是很奇妙的事。官长们是敌对的,群众本身是肤浅的,却在突然间暴发了向着主的热诚。别的福音书作者告诉我们,官长反对这些,说,叫你的门徒们安静吧!耶稣回答说,「若是他们的闭口不说。这些石头必要呼叫起来。」在他们引用希伯来的伟大诗歌高声歌唱,宣告他是以色列的王。有的人说,那个呼喊「和散那」的声音,不久就喊着「钉他十字架」。我不敢确定这些声音是同一班人喊出来的。我倒是认为那一班围绕在他周围与他一同迈向耶路撒冷并喊着「和散那」的人,是来自加利利的群众;而那些喊着要钉他十字架的人多半是犹太地的,当然这样的看法没有什么证据,但较有可能。不过即使说那些人是加利利来的,过不久他们也全弃绝了他们所承认之以色列的王。可是请注意,他接受了这个呼喊,并如君王般的骑着驴进来。他选择以君王的方式骑驴进耶路撒冷。驴子是君王使用的牲口。约翰说明,这一切是预言的应验,他引用的是撒加利亚的话,然后他立刻附加一句话:当时门徒不明白这件事,一直到耶稣被钉十字架,复活升天,并得荣耀之后,他们才看出这兆头和这首诗的关系,也才明白他所作的事。约翰最终也看出,虽然按人看,这样的进入显得贫穷卑微,但从天上看,那是王的进入。他已来到。他的「时候」就在眼前。
25 约翰十二 20-36
这一段内容说到约翰所记载耶稣公开传道的最后事迹,这也是记录上的最后事迹。马太曾详细记载他在圣殿里面伟大的问话与答话,这一段里的事情发生在此之后,似乎此后他就隐藏了,可能是到伯大尼去。我们可以想像,他最后在伯大尼的几小时是在安静中度过的。这一段里有两个非常清楚的小段,其一乃是希利尼人前来要见耶稣,是从第二十至三十三节;其次是约翰所记载群众的问题,由第三十四至三十六节。在希利尼人前来要见耶稣的事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他们的要求;其二是耶稣对这要求的反应。这些人不是希伯来人,他们是希利尼人。在新约里有两个希腊字很不幸的被译成同一个意思,就是 Hellenes 和 Hellenistae 两个字。头一个字总是被用以指外邦人,而 Hellenistae这字则是指讲希腊语的犹太人。在这里用的是 Hellenes。这字明显的向我们指出他们不是犹太人,而是外邦人。但是他们很显然的是归化的外邦人,因为他们在犹太人的节期上来敬拜神。他们来到耶稣教训人的地方,当时他被使徒们包围着;而他们就提出了他们的要求。他们对腓力说,「先生,我们愿意见耶稣。」他们之以伟大的尊称「先生」来称呼腓力,至少表示说,在这位他们所未曾见面,只是听说过的耶稣身上,有些事是令他们敬佩的。我们在此稍为停留,来思想一下他们何以盼望见耶稣。他们或者完全出于好奇心。这是可能的,在那时候,耶稣是全国各地的人注意的焦点,特别是在耶路撒冷。他们从各地来过逾越节,聚集时他们都在谈论着他,「你们意见如何?」「他不来过节么?」他是城里上上下下讨论的话题。无论他们聚拢在那里,谈论的就是这位耶稣,这个人传道了三年半之久,而他们的官长对他极为仇视。这些希利尼人说,我们想要见见他。他们的动机可能是出于好奇心。另一面,我们要知道这些人的历史,可能因为他们刚自从小受教的异教中醒悟过来,觉得失望,所以就转而在希伯来宗教中寻求神。可能他们与希伯来宗教接触的结果,再一次带给他们新的觉醒与失望;因为那时的希伯来宗教本身,已经完全落在死亡和堕落的光景中。他们可能听见了一些耶稣所说、所作的事,于是他们前来,要寻求他们所一直未曾寻见的东西。有趣的是,他们来到腓力这里。腓力是一个希腊名字。安得烈也是一个希腊名字。他们都是伯赛大城里的居民。可能这些人从前认识他们。底下记载腓力和安得烈有趣的[踌躇」。腓力并没有直接去告诉耶稣说有些希利尼人想要见他。他与安得烈商量,商量过后他们才来。为什么有这「踌躇」的过程?我不知道有没有一个肯定的答案;但有一个可能的理由,乃是他们知道这些人是外邦人,他们自己绝对清楚耶稣是弥赛亚,但是没有把握他是否肯接见外邦
人。耶稣对这要求的反应令人希奇。请先看一下这段末了的话。这一段开始说到有外邦人要求来见耶稣。但结束时说什么呢?最后乃是他把自己隐藏起来了。开头说到有人要求见他,而结束时说他把自己隐藏起来了。我并不是说这些人肉身的眼睛没有再看见他。我想他们和他的距离近到足以看见他,并能听见他所说的一切话。但是最后记载的事是他把自己隐藏起来了。他对此要求的反应并不结束于第二十三节。我们不该停在这一节。底下怎么说呢?「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我们的主再次使用这种引人注意的句式「实实在在」,他总是意味着下面要说的事是极其重要的。「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若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请先注意他提到「时候」。他最先是向他母亲提到他的时候,「我的时候还没有到。」后来对他的门徒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后来约翰又记载,「没有人拿他,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现在他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底下所说的,解释了这句话。先是一段关于麦子的比方与应用。然后是他的心灵在痛苦中的大声呼喊,「我现在心里忧愁」;这句话后面跟着的是天上发声,以及一些人的反应;最后是得胜的呼喊,「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底下约翰说,「耶稣这话原是指着自己将要怎样死说的。」「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这是指什么时候呢?「我现在心里忧愁……现在这世界受审判……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这时候的来到,乃是他在公众面前传道事工的目标;这「时候」很明显的从一开始就在他心中,乃是每件事的总结与最高峰。在他传道的头一年,他们曾经在他洁净圣殿的时候问他,他仗着什么权柄作这事;他曾给他们一个奥秘的回答,「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那时他就在指望着这个总结与最高峰的来到。现在他说那个时候已经到了。请注意他如何说到这件事。如果他这样说的话,是很自然的,「希利尼人想要见我,我要死的时候到了。」可是他并没有那样说,他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我们主对于他的「时候」的看法,乃是他「得荣耀」的时候!希伯来书作者说他「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这句话并不是说:因为他尝了死味,他就得了荣耀尊贵为冠冕。而是说神把为人死的荣耀与尊贵的权利赐给他。他曾说过,「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了;我有权柄舍了,也有他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底下他就接着加以解释。他开始先用自然界的一个再好不过的比方来说明,「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在自然界里这件事是绝对正确的,而他把这比方用在他身上,更是令人注意了。耶稣事实上说,这些希利尼人不能见我。他们若是要看见我,认识我,得着我,只有一个方法;这个方法乃是藉着现在所来到的这个「时候」,那就是借着十字架的道路。这是惟一的道路。「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你看过麦粒没有?你可以设想把一粒麦子放在手里,你能看见他么?你当然能。但实际上你看不见他。你怎么能看见他呢?只要把他放在地里,让他死,而等着瞧,不久这麦粒长了叶子,又长穗,然后穗中有丰满的壳子。这一切早都已在麦粒中,只是你看不见而已。把麦粒从麦穗上取下,把他们种在土里,再注意看。若是你多作几次,有一天你会看见那隐藏在你手中之麦粒里面的一切内容。说到这里,就想起旧约诗篇里的话:「在地的山顶上,五谷必然茂盛,所结的谷实,要响动如利巴嫩的树林。」(诗七十二 16)基督乃是说:这些人这时候没办法看见我。但有一天人们要看见我。那乃是我进入死亡又从其中出来的结果,又是我在历代以来被一直传递下去的结果;经过死亡进入生命!经过死亡进入生命!经过死亡进入生命!收割的工作还没有全部完成。他引用这个取自自然界的实例,是很特别的。在神的计划中人并不是属于自然的,他是超自然的。但人已经堕落到麦粒的层次上,他必须死才能活。人若没有犯罪,就绝不需要死。人堕落了,但耶稣从未堕落,他不需要死。他曾变了形像。但是,现在他又降卑到人堕落的层次中。因为人已不再是超自然的,已沦为自然的,所以可以用自然界中的实例来说明。底下他把这原则加以应用。「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在这里几次说到的「生命」,彼此之间有很大的不同。「爱惜自己生命的」,此生命之原文为 psuche,「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那是在地上受限制的生命--在原文也是 psuche,「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最后的永生原文为 Zoe。
psuche 指的是人的魂生命。每当保罗说到「天然的人」时,我们可以很正确地把他当作是「属魂的人」,是指一个只活在仅仅是魂生命的较低层次上的人。基督说,如果你爱这个生命,你就要失去他。如果你恨那生命,就是那在宇宙中受限制的魂生命的活动,那你就要得着丰满的灵生命,就是永远的生命。已经堕落到天然层次上的人,如果要进入生命的丰满中,就必须弃绝一切纯属天然的呼求。底下他启示了那「时候」的性质。「我现在心里忧愁。」「心里」是 psuche,不是zoe,是现在所有的这个魂生命,也就是人为着得到生命的丰满,所必须放弃的生命。「我现在心里忧愁。」我听见了他说这句话,并感觉到他那难以想像的愁苦,也是我无法领会的苦难。「我心里忧愁。」这忧愁使他继续说下去,「我说什么才好呢?」为要说出他当时的意思,我添了几个字「我可以说」--「我可以说,父阿,救我脱离这时候么?」可是底下他一点没有犹豫,立刻宣告说,「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所以他接着怎么说呢?不是说:救我脱离这时候,乃是,「父阿,愿你荣耀你的名。」不错,约翰并没有告诉我们关于客西马尼的故事,但他在此启示了主在客西马尼的经历。客西马尼不仅仅是黑夜中一两小时的经历。客西马尼乃是他去加略山一路上心中的经历。「我可以说,父阿救我脱离这时候么?」「不,我只能有一个愿望,就是荣耀我父的名字。」「父阿,愿你荣耀你的名。」容我大胆(但我很有把握)的说,当时神好像无法保持缄默。从天上有了回应,而这声音清楚得使人听得出他的意思,「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人类历史中已经成为过去的一切,特别是在他儿子的传道工作上,在他所启示的人性的意义上,以及在他以言语作为所启示出神心意的事上,这一切都包括在这一句话里面了。「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并且我所曾作过的,我还要再作。这是在他一生中,天上第三次打破沉寂,发声说话。为什么天上要打破沉寂而发声说话呢?请先注意一些人对于方才发生的事之不同见解。有人说,打雷了。其他的人说,有天使对他说话。这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说出人们往往按着各人里面的光景,对于相同的东西,有不同的领会。有人听见的是雷声。有的人也许较有属灵的领悟,知道那是清楚的声音,就说,那是天使说话。然后他告诉他们说,这声音不是为他来的,是为他们来的。那个突破的声音,那个被听作雷声或天使声音的,虽然他们听不出其内容,也不明白其意思,他却是一个超自然的显现,要重新引起他们的注意。在那个声音说过之后,他继续说话,并启示出他最后得荣耀的思想,「现在这世界受审判。」审判?!是的,现在这世界受到了审判;神已经对他下了判语,这世界必然而且毫不迟延的受到了审判。世界还在那里。过不久他们要捉拿他,把他处以死刑。他说,以此看来,这是人类历史的转折点。下面他怎么说呢?「现在」--不是这世界的王已经被赶出去,乃是「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这是一个过程。他已开始,而不久他就要打破蛇的头,这件事尚未完成,他正在进行中。下面他说出了他被赶的方法;「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这句话含着被举起离开这世界的意思,不仅是被钉在十字架上,也包括复活,和升天并被高举到他父神的右边。「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这句话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要归服他,而是说,他要成为人们聚集的中心点,人们要被吸引归向他。底下众人就问了他两个问题:也就是说在众人中间有人表达了他们的态度与想法。头一个是神学上的问题,第二个是关乎他个人的问题。头一个问题是,「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他们知道律法的教训,说到当弥赛亚来的时候,就是一切事情的终局。他们也明白,耶稣曾说他是弥赛亚,他们也明白他说他要去死。在律法和基督的声明以及他对自己所说的话之间,似乎有了差距。律法说,基督是永存的,但他说,他要去死;而他又说他是弥赛亚。因此他们再问第二个问题,「这人子是谁呢?」很显然的,他们是在引用他的话,因为那是他为自己起的名字,除他以外,按照记载,没有人使用过这名字。他们的意思乃是,你把你自己当作什么人?「这人子是谁呢?」这是一个嘲笑性的问题。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群众所问的这个问题,也正是他以前用来测验他门徒对他传道工作的认识之问题。约翰没有记载这件事。原来在该撒利亚腓立比,他曾问门徒,人说他人子是谁。现在群众提出了这个同样的问题。那么,他如何回答他们呢?他不管他们神学上的问题,只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他曾在圣殿中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现在他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他们想要扑灭这光。他们不久就要把他
置之死地。因此他说,「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在前往拉撒路坟墓的路上,他也曾说到行走在光中。他自己并没有行走在黑暗中,他是行走在光中。他一路上一直行走在光中,即使在黑夜要,他也是行走在光中。对他来说,过不久将会有一时刻,光要消逝;但他所忍受地狱的痛苦,本是我们所应当受的。在他的回答中,「光」这字出现五次,其中四次是定冠词,「这光」;只有一次没有冠词,只是「光」字。基督实际的意思乃是,「如果你们想要认识我,你们要跟随这光,也就是你们所已经有的光。」若不然,就是落在黑暗中了。他的话既奥秘又庄严,而且极为美丽。「这人子是谁呢?」这是他们问的问题,但他并没有与他们辩论,他只是说:跟从这光吧!
26 约翰十二 37-50
这一段所记载的,是有关耶稣最后公开传道的几件事。在此没有记载什么事件。约翰已经结束了他对耶稣公开传道方面的记述,而在还没有开始说到他对于属他之人最后的教训之前,回顾已往,他给了我们两点结论。从第三十七至四十三节,他按着自己的看法,把我们的主公开传道的结果,作了一个扼要的叙述。然后从第四十四节到此章末了,他再以我们主自己的话,简要的述说了我们主所教训所声明的。约翰非常简要的述说了耶稣传道的结果,「他虽然在他们面前行了许多兆头,他们还是不信他。」约翰从许多兆头中选了八个他在作为方面的兆头。我们一路上已经都看过了,也就是变水为酒,洁净圣殿,在远处治好了大臣的儿子,医治毕士大廊子下被遗弃的人,给五千人吃饱,平静风浪,开启生来是瞎子的眼,以及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本书开始时,我们会思想过第二十章最后那小段的经文,他说,耶稣的故事绝不止这些。「耶稣……另外行了许多兆头,没有记在这书上。」我们主的工作乃是行兆头的工作。现在约翰作了一个回顾。他在耶稣公开传道的整个时期中,一直同他在一起。他一直是看着他,听着他。这时期结束,我们的主行完他在地上公开传道的最后一件兆头,并说完最后一件事的时候,约翰说,「他虽然在他们面前行了许多兆头,他们还是不信他。」这句话含着绝望的味道。但是我们都知道,那绝不是绝望的一句话;不过那确是耶稣公开传道时的一个事实。那是一般的结果。当然,还是有些人信他。在他周围还是有一群人,就是他的门徒,他的使徒。另外还有一大批我们所熟悉的人,就是五旬节时聚集的那一百二十人;而且保罗又告诉我们,在他复活以后有五百多弟兄们遇见他。他的传道工作并非没有一些确定、正面、能列举出来的结果。可是即使我们把他们通通加起来,其结果似乎仍显得不足。虽说有十二个门徒,但其中有一个是魔鬼。因此我想,我们最好说他有十一个门徒。一百二十人,还有五百多人,按数目字言,没有人能说,那是一个大的成就。但谁又能说,我们主的工作是失败的呢?在他的兆头中,也有话语方面的,也就是他和周围的人所讨论,所讲论的。到目前有六样话语的兆头出自他口中:「我就是生命的粮」,「我是世界的光」,「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我就是门」,「我是好牧人」,「我就是复活,我就是生命」。这些都是伟大的声明,是在众人面前说的,是在讲论和辩论中说的。他的作为中,有一些奇妙的证据,证明神是借着他工作;从他口中出来的话中,也有一些奇妙的证据,证明他就是神。他行了许许多多的兆头,「他们还是不信他。」他所行过的兆头,或所能行的兆头,没有一样能带给人完全的启示和完全的信服。这种令人信服的兆头有待完成。在他公开传道的第一年中,他们曾要求他行一个兆头,他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那惟一能产生完全的启示,并创造最高信仰的兆头,乃是他的十字架与复活。另一位福音书的作者以不同的话,说到这件事。在另一个场合中,耶稣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来看兆头,除了先知约伞的兆头以外,再没有兆头给他们看。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底下约翰就解释他们不信的原因。「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主阿!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主的膀臂向谁显露呢?」约翰好像在说:这个不足为奇,这正是预言的应验!从前先知的话早就说到这种情形了。这是对预言最有趣的注释。以赛亚说或写到这件事的时候,当然有其当地的应用,但是这样的话也有其永存不变的原则。「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这是我们的信息,是我们必须说的,「主的膀臂向谁显露呢?」膀臂总是代表着能力。以赛亚在古时曾说,「有谁相信我们的
信息呢?」有谁曾因所看见之大能的事而信服呢?耶稣曾行了许多兆头。兆头乃是从天上传达的信息,是说出来的话;兆头是神作为的显明;他也是代表神能力的膀臂。但是他们并没有相信。约翰现在从以赛亚书里引用了这句话,其意忠乃是:在先知时代所显明的原则,如今在弥赛亚的工作中达到其最终的应验与表现。但是他继续往下说,「他们所以不能信,因为以赛亚又说,『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这话确定的说明,这些人之所以不能信,是因为神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可是我们必须记得,除非一个人先存心刚硬,否则神绝不会使人硬着心。这是约翰从以赛亚书引来的。我们要回头从那本书的第六章第十节起读一读这段经文,「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这是神给先知的命令。现在请再看前面的第九节,「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乃是因着这样,神再加强他们自己的决定。在法老的故事中,也是一样的情形。耶和华最后使法老的心刚硬,可是还是等到法老先使自己的心刚硬之后。用以说到法老行动的字和说到神的行动的字是不一样的。在早期所有的行动中,神加强法老的心,那就是说使他有人的能力,能作自己的决定。法老并没有使他自己的心有力量,他使他失去感觉,他硬化自己的心。然后时候到了,神就批准他的决定。另一个字就是用以说到,神的举动的。我们当然不能明白,为什么约翰在这结论中要指出,「不信」是神作为的结果,是要阻止人相信。神不会那样作。他准许人所作的决定。如果在那么多兆头面前,人还是拒绝他们所作的证明,有一天这样的选择只好被神所准许,那时他们就要开始瞎眼了。这一段话总结了我们主的所有使命。「许多兆头」,而这些兆头是要领人认识真理,并降服于真理。「……行了许多兆头,他们不是不信他。」这种不信的原因以赛亚早已预言了。神会准许人的某种决定和态度,因为人自己已经作了这样的选择。然后,有一点令人惊讶的,在说过人的不信之后,他接着以下面这段话作结束,「虽然如此,官长中却有好些信他的;只因法利赛人的缘故,就不承认,恐怕被赶出会堂。这是困他们爱人的荣耀进于爱神的荣耀。」这种情形绝不是一种矛盾。我想对这种情形最有启发性的话来自魏斯科的着作,他说,「这种纯理智上的信心,事实上是最大的不信。」这就是约翰所表明的。这也是对他们最严厉的控诉。他说,他们知道,他们相信真理,他们信服真理,但他们不承认真理。而他们之所以不承认,是为了一种最没价值的态度,就是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因此这种见解涵盖了所有的背景。在三年半的公开传道中,他给了他们许多兆头,是能存留的兆头,是将来要被记载下来的兆头,是终久能产生影响力的兆头。但是他被拒绝了,他被弃绝了。这一位记载这些事的,是一直与他同在的人,是个简单又诚实的人。当他写本书时,他是在回溯往事,他也知道事情的结局。他知道最后十字架与复活的兆头,是一个产生完全启示的兆头;但他回头看时,他事实上在说:当我们的主达到了他公开传道的终点时,当他在公众面前,说完了最后一句话时,当他行完最后超然的奇事时,他们还是不信他。他所有的教训,以及超然的工作都不能带来最终的结果。今天如果有人告诉我,我们所需要的,只是耶稣的教训,以及我们愿意顺服他教训的决心,那是不合真理的。或者在另一面有人告诉我说,我们所必须作的,是相信耶稣的作为和教训中之超然因素,那也是不够的。能为我们带来关于我们的主之完全启示的惟一而又最终的兆头,乃是十字架与复活的兆头。底下就是基督教训的总纲。问题是约翰在此是记载我们主的实际讲论,或者只是一个扼要叙述?不管怎样,他用这样的话作为这段的开端,「耶稣大声说。」前此我们已经两次看到「大声」的字眼了。那字启示一种态度与方法;也说出一种强烈感情的呼吁。我个人相信约翰在此是扼要叙述耶稣的声明。首先,他强调他这些声明是确定的,且明显到一个地步,不容许有什么怀疑。他先说,「耶稣大声说」,然后把他的话扼要的叙述出来。无疑的,这些话是我们主的声明。「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这是头一小段。在此确定的说出他与神之间的关系。我们看过他曾如何强调这件事。他曾受差遣,凡他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在那一位差他者的权柄之下。现在也是如此。「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后来他对腓力说到同样的事,「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基督一向都在对人表明,他是以神的地位站在人的面前,并且人若相信他,就是相信神;他们看见了他,也就是看见了神。这是他所声明的头一小段,所强调的,是他和神的关系。下面跟着说到他个人。「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我们不能把这一段话与他刚才已经说
过的话分开。但是这是关于他个人的话,「我到世上来,乃是光。」我把这世界所失去的光带来,这光就是生命的光,人若有神的同在,若承认神,就有了这光。那就是光。我到世上来,乃是光,若有人听见我的话(rhemata,不是话,而是「我所说的」,是个别的人所说的)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我来是要拯救。但是那人还是要受审判。他如何受审判呢?乃是借着他所已经听到而拒绝的道。在末日审判他的,就是这些话。最后一小段又回到他开头所说的。他回头再强调他与神之间的关系。「因为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我也知这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讲的话,正是照着父对我所说的。」这是何等的虚己。他是何等的忠心!他一直在说话,人们都听见了他所说的话,这些话不是他自己的,是神说的话。他们是神的话,有谁能这样声明呢?一千九百多年来,那些在耶稣的话里听见神声音的神圣队伍一直在增加着。耶稣的公开传道就此结束。此书到目前为止,共选择了十四个兆头,八个是工作方面的兆头,六个是话语方面的兆头;并且作者约翰自己也清楚的说,「耶稣另外行了许多兆头。」我们对于他所说所作的并没有一个清楚的明细表;但在约翰的这本经过选择而组合的书中,我们有他对这些兆头的说明。他行了许多的兆头,但他们并不相信。如果我们读约翰福音,或马太、马可和路加的福音书,只有读到这里,就是只有读到这些记录中,耶稣所说,所作的启示和善事,我们是注定要失败的。但是我们知道这并不是失败的故事。基督教会(姑且用这美好,宇宙性的名称)历代以来证明了他不是一个失败的故事。为什么不是呢?因为他的作为并不是仅止于此。尽管他的教训是奇妙的,他在神奇能力方面仁慈的作为,是奇妙又令人惊异的,然而大部分的人仍是不信。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是不信的。从复活以后的一些事情你可以约略看见这一点。马太福音最后一章,当一些人到加利利去见他时,经上说,有些人还是不信。那叫人得救的信心,是在耶稣死、复活、升天以后,圣灵浇灌在人身上时,才像浪潮一样,大有能力的进入到人当中来。因此耶稣的故事到此结束,但是最后的兆头则尚未结束。当希利尼人来要见耶稣时,他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我们不久就要来看这最后兆头的故事。
27 约翰十三 1-20
我们现在来到这卷福音书的第三,也是最后的部分。这一部分的第一段包含五章,即第十
三、十四、十五,十六和十七章。对于那些诚恳读神话语的人,这一段永远令他们希奇。正如
古时大祭司胸牌上的乌陵土明中光明与黑影之轮换交替,这故事之进行,除了散发着荣耀光辉之外,也因所面临之深沉的黑暗而另有可怕的一面。在此我们看到的十三个人,不久就变成为十二个人,因为其中的一个已被摒除门外。一路上的中心人物都是耶稣。被提到名字的门徒有六人,彼得、约翰、犹大、多马、腓力,和另一个犹大。不过这六个人很快就变成五个人。其他六个人的名字未被提及。我们看到这一群人都围绕着我们的主。我们的注意力一直都被耶稣自己所吸引住。其他的人只是陪衬的。他现在大约三十三岁半。他地上的路程即将结束。他工作的时间确是很短。在这五章中我们可以约略探索出耶稣心中的光景,这是很有启示性的。当他说话时,我不免要想,他是在回忆他的孩童时期,想到他的母亲。我想当他在讲论下面一段话时,心中想到的是他母亲,「妇人生产的时候就忧愁,因为他的时候到了。既生了孩子,就不再记念那苦楚,因为欢喜世上生了一个人。」当他看到那一小群人时,他称他们为 Teknia,就是「小孩子」的意思。这是惟一记载他用这名字称呼他们的地方。这也是他十二岁那年,马利亚发现他在圣殿中,称呼他「孩子」时所用的字。现在他称这群人「小子」或「小孩子」可能就是应用他母亲柔和声调中的语气。在第十七章中,当他对他的父神说话时,我们看出他心灵中的宁静,因为他已经过完一个美好的一生,已经完成一个美好的服事。这一段的钥词乃是「属自己的人」。第十三章一开头就说,「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我们的主既完成了他公开的工作,他就把几小时的时间用在他最贴身的使徒们身上,就是这里所说的「属自己的人」,也就是他后来对父神所说,神从世上所赐给他的人。「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这一阶段按照地点可以很清楚的分成两部分。头一部分是第十三与十四章,事情发生在他们聚集的楼上,其背景是他们正在守逾越节,是关联着往日的事迹。在第十四章末了他说,
「起来,我们走吧!」因此他们必定是离开了楼上的房间。接下去就是第十五、十六和十七章,其地点是在别的地方。我们日前所思想的这一段,说到在逾越节所发牛的事。约翰并没有告诉我们关于逾越节的事情,他也没有告诉我们耶稣所设立新的筵席。这是新旧交接的时候,而约翰记载了和这两个筵席有关的事情,这两个筵席就是旧筵席与新筵席,即逾越节与圣餐(即擘饼纪念主)。头一件事是启示他的恩典,第二件事是启示他的管理,在头一件事里我们看见他用手巾束腰,那是作奴仆的标志;在第二件事里他摒除了出卖他的人。在此就像每一个地方一样,他所表现的,就是在他身上那无限而奇妙的谦卑与威严,但是他是与属自己的人在一起。世界已被关在门外。他所有仇敌的吵杂声音都听不到,那些好奇又好问之群众的吵闹声也都平息。叫我们印象深刻的头一件事,乃是耶稣知道所要发生的事,正因为他有这样的认识,所以他才有那个象征性的恩典举动,就是洗门徒的脚。约翰记这件事时,最吸引人注意的一点,也是耶稣知道所要发生的事。我们现在把开头几句话读一遍,并注意其中的几个字。「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吃晚饭的时候,(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的心里。)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就离席站起来……」这段话启示出耶稣知道一切。这里「知道」乃是导致他有那举动的原因。而这里的「爱」乃是他由知道所产生出来的结果。那么按约翰所记,我们的主所知道的是些什么事情呢?头一件事乃是,他知道时候已经到了,此书最先说到「时候」乃是他对母亲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之时。而现在他知道他的时候到了。他也知道,那也是他「离世归父」的时候。在此他没有说话,也没有说他要如何离开,只说到他离开了就到父那里去。当希利尼人来到时,他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因此这里所说的不是他离开的方法,乃是他离开的事实和结果。「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我们应该明白,圣经中所教训的有关耶稣靠近十字架时,他心中的意念。这是极为重要的。一般人常说耶稣的死是殉道,是他对于不能避免之环境的英雄式降服。这种对十字架的看法一点都不对。新约里面的记载所启示的,乃是秘的行动都是为要成就神的计划;他的心虽忧伤,但他总是透过乌云,看见荣耀。「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其次是,「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这句话的位置意味深长。在他的前面是,「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犹大定了意,魔鬼也定了意;但耶稣知道他的事早已在父神至高权柄的掌握中。后来他要对于同样的这一群人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他现在就知道这件事了。因此在他们听不见他仇敌刺耳的声音,在群众好奇的吵闹声平静下来,在他单独与属自己的人相处,他知道时候已经到了,他知道那「时候」的结果就是到父那里去,他知道他的父对他满有信心,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中。而且他知道他必然得胜,「……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他「知道,他也「爱」。「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到底」的原文eis tilosS 的意思是「进到完全的地步」。「到底」已经把意思表达得很清楚了。可是为了把其中的灵意更显明出来,我还是大胆的另译如下,「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注意使这件事贯彻到底。」时候已经到了,结果是她要归到她的父那里。她的父信任他,相信他,已经把万有交在他手要。他向前迈进时知道,自己是必然得胜的。它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是的,但她说过,「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父阿,救我脱离这时候。」虽然约翰没有告诉我们,但是,后来在客西马尼园之橄榄树阴暗的树下,他又说,「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如今约翰在事情过后写道,「既然爱他们」,他「就使这件事贯彻到底」。「爱是贯彻终始。」这是耶稣心意的启示!为此它给他们一个启示,一个用象征性举动的启示。可以用三个词来说明她的这个举动:站起来,束腰,和洗。「(他)就离席站起来。」他打断了逾越节的筵席。这里的洗脚并不是普通洗客人的脚。这是新的事,是令人希奇的事,是要引他们注意的事。他拿了一条手巾,束了自己的腰。用手巾束腰是东方人为奴的标记。他们看见她取得了奴仆的标记,然后他弯下腰来,倒水在盆里,开始洗门徒的脚。这时彼得抗议了。没有人知道他洗他们的脚的顺序。有一种传说认为,他先洗犹大的脚。这是没有根据的。我个人以为她是先洗彼得的脚。我想若是他在洗别人的话,彼得的反应大概不至于那么强烈。彼得说,「主阿,你洗我的脚么?」我们若是要了解彼得的意思,就必须特别注意两个代名词「你……我的……」。令他惊异不置的是,他的「夫子」,他的「主」那一位教
导他,使他降服的,竟然这样作!「你洗我的脚么?」耶稣回答时,也使用了这两个代名词。「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在此他使用了同样的对比。但是他比他多说了一点,「你从来必明白。」充满「自己」的彼得当时不能明白,但是他将来会明白的。彼得的反应还是很强烈,「你永不可洗我的脚。」耶稣的回话同样的强烈,「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注意其中的「我……你……,你……我……」。彼得立刻降服说,「主阿,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这是很大的话,表示对彼得而言,他受不了与主无分的思想。底下主就很柔和的改正他,并加以解释。属他自己的人己经洁净了,因为他们是属于他的。这举动是象征性的说出他们所一直需要的,乃是洗净一路上所有的沾染。整幅图画是当时的罗马式沐浴。当时人从洗澡地方走到化妆处时,可能会沾染一些路上的灰尘。因此穿好衣服之后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洗他们的脚,以便除去他们从澡池走至化妆室所沾染的尘土。接着我们的主就用刚才所作的事教导他们。首先他问一个有挑战性的问题。你们知道我作了什么事么?他已经告诉彼得,他并不知道,「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因此他为了要帮助彼得,就开始用问题来问他们,你们知道这件事是什么意思么?我站起来,用一条奴隶用的手巾束我自己的腰。我已经取了奴隶的地位,是服事中最低的地位。你知道我作了什么吗?然后他再恢复他的尊贵与权威说,「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今天有些基督的教会仍然按着字面,谨守并遵行这个规矩,像守主的晚餐和浸礼一样。我们虽然不一定和他们一样行,但至少也不该丧失这事的意义。耶稣说,我既作了,你们也该照样去行。他作了什么呢?他舍去自己的尊严,取得了奴隶的地位,为要服事他们,使他们得着最高的益处。因此我们也该彼此这样行,舍去我们一切的尊严,取得服事的最低地位。他结束时说到我们的福气,「你们就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如果你们去行就要快乐了。事实上耶稣的意思是说,光只说到服事的理论是没有用的,实际去行才有价值。在结束之前,我要你们翻开彼得前书第五章第四、第五节,「到了牧长显现的时候,你们必得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聚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我想若是我们问,「彼得,你从那里学到这一点的?」他必这样回答说,「在那一个逾越节的晚上,在楼上时我看到他那样作,我看到他以谦卑束腰。」彼得在此所用的字「以……束腰」非常好。这个字的希腊原文动词之字根的意思是「打结」。穿衣或束腰乃是穿上衣服后再打上结。这一个字之希腊名词有两方面的意思,可以指奴隶的衣服,也可以指君王的衣服。到底是指奴隶或是君王的人服,全在于所使用的材料是什么。我的看法乃是,彼得起初所看到的耶稣身上打结的人服是奴隶的衣服,但是在他还没结束之前,他已看出他穿的是君王的衣服。他现在是写信给年轻人,也给年老的人;而这时他的话把我们都包括在里面,说,「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穿戴谦卑,如同穿戴奴隶的衣服。」这样也就等于穿戴了真正尊贵的衣裳。我想这一点是当那天他在楼上,耶稣站起来,自己穿戴好之后,同时以仆人和君王的身分洗他门徒的脚时,他所学到的功课。
28 约翰十三 21-35
约翰并没有记载逾越节或者主设立他新的筵席的事。这些方面我们可以从其他福音书读到。约翰所记载的,只是在那可记念的晚上,他按着心中的盼望--「我很愿意和你们吃这逾越节的筵席」-一和他们相聚吃逾越节的筵席,以及设立教会的新筵席时,所发生的事。在此有一个问题,我不打算详加讨论,只是简略的提一下。在这新筵席中犹太在场么?对这问题已经有许多的讨论。所得的答案也都不一致。但是我同意一般根据谨慎并学术上的意见而有的看法。他们认为犹大并没有参加这个新筵席,在他开始之前,他已经离开了。这也是我个人相信的。在这一段经文中,记载着主如何把犹大摒除在十二使徒之外。这一段含有两小段。从第二十一节至三十节,记载犹大被摒除的事。从第三十一节至三十五节记载耶稣的评论,是在摒除他以后说的。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这故事的悲剧性。每一个人读这段经文,必然都会有这样的感觉。许多人都觉得犹大的故事实在令人费解。也有不少人想要替他脱罪。这一类人中,最重要的当首推昆西(Thomas deQuincey)。后来卡瑞利女士(Marie Corelli)根据他的说法写了一
本小说,内中他试图证明犹大本是出于好意,但是没有成功。派克博士 (D.Parker)在他的一本书中,也同意这种看法。我提这些是要让你们知道,对此有一些不同的见地。我们要注意,在新约里面关于犹太有三个清楚的说法。其中两个是耶稣亲口说的,另一个是在使徒行传中。头一个是在约翰福音第六章,当主说到他所拣选的门徒时,说,「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另一个论到犹大的话同样清楚,是记载在第十七章里面,他称他为「灭亡之子」。在使徒行传第一章中,这位得到灵感的作者说,犹大到了「自己的地方」。(请参看约翰六 20,十七 12,徒一 25。我相信这些记载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我不相信犹大像其他的人一样。我相信他是魔鬼的化身,我相信他是灭亡之子,我相信他自杀死亡之后「往自己的地方去了」。我个人长久的信念乃是,犹大之被兴起,是要在人类历史中作最黑暗的工作,并且他实际上就是魔鬼的化身。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的故事对我们就不是没有意义了,因为呈现在我们眼前的犹大乃是一个人,按照人的方式行事,使用人类的智慧,被人类的情感所左右,以人类的意志作决定。就像耶稣是神成了肉身,没有人怀疑耶稣的人性,并且也相信他是神的道成肉身;同样的,即使犹大是魔鬼的化身,我们仍不能怀疑犹大的人性。现在我们就来看这故事。那是戏剧性的,也是悲剧性的。在本章第十八节中,耶稣说,「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我之提及这一节,乃是要说明,我们的主对犹大的情形清楚得很。现在请注意这故事如何开始:「耶稣……心里忧愁,就明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他知道,他心里忧愁。在我们所读过的经文里已经有两次说到他这样的感觉。在拉撒路的坟墓那里他心里悲叹。当希利尼人来到时,他说到将要来临的时刻,也是心里忧愁。但是彼此之间在表达的方式上还是不一样。在拉撒路的坟墓那里,约翰是这样记载,「他自己忧愁」。在此他第一次在死亡,以及造成人必然要死亡的罪面前感到激愤。他先是发怒,然后自己忧愁。他亲自承担一切忧愁。他在第十二章突然发出那个伟大的呼喊「我现在心里忧愁」时,所说的是「我的魂」,是在人的魂部分里。而此处我们的主是面对着最邪恶的一个人,他是最诡诈的,因此他是在「灵」里忧愁。在此他的忧愁达到最深的程度。这是我们的主行动之前灵里的光景。然而时候来到,他必须采取行动,因此他就对那些坐在他周围的人「明说」;我也相信,逾越节筵席已经结束,而新的筵席尚未设立。他说,「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他既灵里忧愁,就明说。是他采取行动的时候了。底下约翰极其自然的说到十二个门徒的反应,他们彼此对看。他们没有说话,他们充满着惊恐。他们知道自己常常失败,但是他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他?那是不可能的事。约翰靠着耶稣的胸膛,因着彼得的示意,便侧身转向耶稣,问是谁。主给他一个记号,说,「我醮一点饼给谁,就是谁。」蘸饼给人的举动是一种东方人的风俗,特别是在那时候。在西方国家里,人们在宴会中喝酒时,也有一种习惯,举起杯来,对别人说:我敬你。这正是东方人在筵席上蘸饼给人的意义。这是友谊的记号。我们若是不知道这背景,就不会了解这件事。耶稣所作的就是这个意思。他灵里忧愁。他知道事情的结局如何。但是预知并非是促成事情的原因。他从开头就知道谁要卖他,不过到最后一刻他仍然给犹大回转的机会,要他脱离他的邪恶。即使他是一个魔鬼,他是魔鬼的化身,他的人性生命仍然拥有他的责任和机会。直到最后我们的主恩典的门还是向他开着。犹大接受了那块饼。他对这友谊的表示有了反应,然后撒但就进入。他如何进入犹大心里呢?是犹太让他进入的。犹大坐在那里,而凶恶的念头就在心里,他已经下了决心。当耶稣把饼给他时,他借着这举动向他说:你若回转,门还是向你开着的。撒但就在身边。此时他似乎不必踌躇。但至少有一霎的时间,犹大是站在耶稣友谊的态度与撒但要求他作恶的念头之间。他降伏于后者,于是撒但进来了。从那时候起,他的命运就已注定了。那块蘸的饼是他最后的机会。下面跟着的是耶稣的命令,「你所作的快作吧!」那是他用权柄批准他的选择。我们的主好像在说:我已向你表达了我的友谊,你也作了你的选择,那就不要犹豫了。「你所作的快作罢!」犹大立刻就出去了。下面跟着一句引人注意的话,「那时候是夜间了。」他出去进入了黑夜。那位曾与耶稣同席吃饭的人用脚踢他。我们的主始终把他放在身边,带他一同进出,给了他每一个机会。邪恶的化身如今显出他最坏最恶的面目。底下跟着的是什么呢?「他既出去……」这句话的口气表示他的出去是自动的。他是自己赶除自己。我说过是我们的主在摒除他,那是真的。但是此处的方法也是神一向所用的方法。神从来不把人从天上赶走,是人把自己赶出去;神只是为了维持他在宇宙中的秩序而准许他所
作的选择。神不愿意罪人死亡,却盼望人人都归向他而存活。我们说到神使人下地狱,在某种意义而言,那是对的;但除非人自己要这样,神从不使人下地狱。他只是允准人自己作的决定。但是把邪恶清除出去是必须的;因此这一群人中已经没有了犹大,也就是说,他们中间不再有不忠的人。邪恶已被摒除,已受催促去与神的目的配合,这就是我们的主对他所说,「你所作的,快作吧!」的意思。在我们的新约中被译成「出卖」的字是很重要的字眼。其希腊原文的意思是「交上去」,这个字被用来说到犹大的行为。但是过不多久,约六个礼拜之后,彼得说到犹大把他出卖或交付给人钉十字架,说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邪恶会把基督交付与人,但神无限的爱仍管制着这样的「出卖」。因此他反倒成了神为人类所预备之救赎的凭藉。因此犹大,以及在犹大背后的魔鬼仍在神的管制之下。他仍然凌驾在一切事务之上。邪恶被赶走,也因此被迫成就神的计划。于是耶稣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那是夜间了,犹大进入黑夜中去实现黑暗的目的。过不久耶稣对一群由犹大领来的人说,「现在却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路二十二 53)。犹大出去进入黑夜。他出去以后,耶稣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时候已经来到,那是一个伟大的「如今」。神的计划一步步在实现,就是连犹大的出去从事他的恶事也包括在内。这是约翰所记载耶稣最后一次使用「人子」这称呼。第一次是在第一章,当拿但业到他那里时,他对他说,「你要看见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这个伟大的称呼首度出现在这本福音书中。约翰总共用了十次,那是第一次,这里是最后一次。现在他正处于他行程的尾声,他曾经对那位没有诡诈的拿但业说,「你要看见……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如今按人类的眼光来说,他面临着悲剧,黑暗四面围绕。奸诈追逐他到死地,他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彩虹照耀在夹有雷电的乌云之上,所有人类的奸诈邪恶,都已经进入了黑夜。他就对那些跟随他的小群说:不要光只看事情黑暗的一面。要知道经过那样的事情,经过这条道路,从如此黑暗所产生的结果,乃是人子得了荣耀。而且就以同样的方式,借着同样的过程,「神得了荣耀。」并且他又说,「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并且要快快的荣耀他。」荣耀谁?人子!在此,和过不久在第十七章里伟大的祷告一样,他透过黑暗看见了他所要去的地方,他要回到他原先所放下荣耀的地方。神要把他带回到荣耀里去,但是眼前的这个黑暗乃是他借以达到荣耀,并且神也因此得荣耀的途径。因此他看穿了事情,他看见他自己被带回到他来之前与父所有的荣耀中,不过乃是以人子的身分被带回。所以在宇宙的中心,他代表着人类与神永远的联合。然后他再以极温柔的话说,「小子们!」就着本书所记载的内容而言,他从未如此称呼他们。这是无限温柔的一句话。这是从前他母亲找不到他,后来在殿里找到时,对他之昵称。他叫他「我儿」,那是温柔的话,是长者发现有危险而必须照顾自己小孩时所用的字。他这种称呼法暗示着他当时心中所想到的事情。当时他面对着奸诈而心中忧愁。当时他满有把握按神所计划的,迈向得胜而荣耀的途径。但是当他环顾这些跟随他而仍留在世上的人时,他就说,「小子们,我还有不多的时候与你们同在,后来你们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这话我曾对犹太人说过,如今也照样对你们说。」他对犹太人说的话中,有些他没有对这些人说。他对犹太人说,「你们要死在罪中。」这句话他没有对这些人说。他只是在说明一个事实,就是他现在去的地方,他们不能到。他是单独去的,那时他们不能与他同行。但是,「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卖主的犹大已经走了,但是那十一个人的小群仍与他同在,他就给他们这命令,作为一切事情的总结。「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当他说到「新命令时,他是什么意思呢?从某一意义而言,那不是一个新命令。在摩西时代就有这样的话,「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主你的神」,并且「要爱人如己」。因此他说这是一个「新」命令是什么意思?这里的「新」字是指某件事情是新鲜的,和「衰残」相对。当他说他们要像他那样爱人时,他的话含有某种事情的结果的意思,因他说过「我怎样……」。既然他是那样的爱人,若是我们要爱人的话,我们的爱就要和他的爱相同。那就是事情该有的顺序。但其要点乃是,耶稣说:我给你们的之所以是个新命令,是因为其灵感是新的。既然我爱你们,就要让我的爱感动你们,使你们也彼此相爱。其结果是,很自然的,你们的爱和我的爱的性质就完全相同了。他放下了他的尊贵,以手巾束腰,那是奴隶的标记,他洗了他们的脚;他也说过:我所对你作的,你们也要照样去行。因此这乃是他给他们最终的一个概括性命令,要他们彼此相爱。下面就是这一句引人注意的话,「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众人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不是借着你所背诵的教条,不是借着你所穿的制服,不是借着你所唱的诗歌,也不是借着你所遵守的礼仪,乃是借着你们彼此相爱的事实。特土良(Tertuilian)告诉我们,在早
期的时候,人们对于基督徒所发出的感叹乃是,「看看这些基督徒彼此多相爱!」基督徒越是不能彼此相爱,世人越是不能信任他们或接受他们的信仰。这是耶稣所说作主门徒的最终试验。
29 约翰十三 36-十四 31
逾越节已经守过而且被废除了,新的筵席已被设立而且也守了。此时犹大既已出去,底下紧跟着的,是我们的主和聚在他身边之人的谈话。这些人落在忧愁和困惑中。他们中间有四个人说话,其他的人倾听着。无疑的他们全都感到忧愁,而由四个人发言;耶稣回答了他们的问题。当我们读到这章末了时,我们看到他们因耶稣的话而静默无声。这一段里面记载着门徒们的问题和主的回答。在第十三章第五十六节至第十四章第二十四节之间总共有四个问题和回答。这一段的中心是我们的主在话语方面的第七个兆头。在剩下的部分中,也就是第十四章第二十五节至三十一节里面,是耶稣对于前面他和门徒间亲密谈话所作的总结。最令我们注意的,乃是所有这些问题都是超越地上事情的。他们当时所最感受到的一个尖锐痛苦,使他们满心忧愁的问题,乃是我们的主要走了。他自从该撒利亚的腓立比起,就在强调并告诉他们这件事,迄今已有六个月了。而且他也清楚告诉他们,他要怎样离开他们,乃是要借着受苦并受死而达到复活。这些人从来不领会他所提的复活。他们很清楚的知道他要走了。当然他们在听他说话时,绝不至于不知道,他的态度一点也不消极,倒是充满尊严,因他是走在一条神所命定的道路上。在这件事情里面他们最怕的,是他要离开了。他们想,不久他就要死了,再不能和他们在一起了。因此他们所想的问题都是超越地上的事情。彼得说,「主住那里去?」多马问,「主阿,我们不知道你往那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腓力问,「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犹大(不是加略人犹大)问,「主阿,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他们每一个人都进入一个高超的境界,超越了地上的意识范围。关于彼得提及问题的内容是从第十三章第三十六节至第十四章第四节。使彼得心中感觉不安的原因,乃是耶稣将要不在这世上。「主阿,你往那里去?」主是要离开了,去那里呢?很明显的,这时候不只是他,连其他的人都知道,基督是要去受死的。因此彼得说:你往那里去?我们将要失去你,但你要去那里呢?底下就是耶稣非常好的回答。其所有的内容我们都必须思想。他对他说的头一件事,并非对于他去那里的确定回答。他说,「我所去的地方,你现在不能跟我去,后来却要跟我去。」彼得所说过的话,没有一句比他这一次所回答的更好,「我为什么现在不能跟你去?我愿意为你舍命。」他说这话非常诚恳。难处是他不认识自己,也不明白他天性的软弱。这一点主向他点明了,说,「你愿意为我舍命么?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我想可能会有人反对我把这些话紧放在一起,因为第十四章第一节的代名词是复数的「你们」,但第十三章最后一节的代名词是单数的「你」。那是对的。可是当他说,「你们心里 不要忧愁」时,他把他们都包括在里面,他并没有把彼得除外。路加说到,在这场合中主对彼得说「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看你们」--是复数的「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又是复数的你们;「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此处又是单数的「你」。但是他这样说并非表示他不关心别人,不为别人祷告。同样的,在这里他开头用单数,然后又用复数,他并没有把彼得排除在外。西门曾说,我要为你舍命。我们的主实际上这样回答他,「真是这样吗?你觉得该这样吗?这是你的愿望吗?西门,我比你更了解你自己。我知道你里面最糟糕的情形。我知道在清晨阳光尚未照耀之前,你就要不认我了,但是你们心要不要忧愁。」然后他告诉他们,他们心里得以免去忧愁的条件乃是,「你们信神,也当信我。」多半的翻译者都把这句话的一部分译成直叙式的,而另一半译成命令式的。「你们信神」这句话是直叙式的,「也当信我」这一句话是命令式的。我想他们都当译成,「当相信神,当相信我。」所以他是要求他们对神和对他同样的相信。底下大部分的话是回答彼得的第一个问题。他说,「在我父的家里」--就是在全宇宙中--「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就早已告诉你们了。」若这世界只是惟一的住处,我就早告诉你们了。你们都对于我要去的地方感到忧愁。我只是从我父家中的一个住处搬到另一个住处而已。「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
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他现在告诉他,他要去那里。他去了,还是在父的家中,到另一个住处。而且他是要去为彼得和其他的人预备地方。我是从这个住处迁到另一个住处;因此当你们来到时,你们还是觉得像在家一样。因为你们在那里会找到我。如果我去了,我就来--不是我「再」来,而是我就来--并且接你们到我那里。我们再很简单粗略的温习一下整段的内容。彼得说,「我已准备为你死」。耶稣说,「彼得,那是你的志向吗?你持守不了的,在天没有亮之前你要三次不认我。但是你们心里不要忧愁,当相信神,也当相信我。我去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来接你们。」换句话说,「彼得,我知道你里面最糟的光景,但是你们要信任我,尽管你里面的光景很糟,我还是要成就你们最高的渴望,实现你一生的目的。」这一段话启示出他对于人生的态度。这些人的思想都是限于地上的,他们以诚恳但又肤浅的方式在探求追问奇怪的问题。而他向他们指出宇宙的广大,并且整个宇宙联合起来就成为父的家。因此他不再被他们看见,并非意味着他们失去了他。「我必到你们这里来。」我们如何解释这句话中的「来」字呢?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法。我想这些解释都有见地。他在复活里来到。当「训慰师」(圣灵)来到时,他就是在一种完满且崭新的意义中来临;当他们经由惨烈的死亡而到他那里去时,他就来迎接他们;最终所指的,无疑的是他的第二次降临。彼得说:你往那里去?什么是将来生命的奥秘?你能否告诉我们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事?耶稣说:如果将来什么都没有的话,我必早告诉你们了。在我父的这家中有许多住处。你们今后再也看不见我,但是我要来接你们,我要为你们预备一个家;同时我要到你们这里来,而最终我要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最后他说,「我往那里去,你们知道。」底下这位认真又诚恳的多马--他并不是一个没有信心或没有知识,而假装成有的人--鲁莽地顶耶稣的话,他还在说话时,他就插嘴说:我们并不知道你去那里,你并没有回答西门的问题。你并没有告诉我们你往那里去。一个人若不知道目的地,怎么可能知道去的路呢?耶稣为了回答他所表达诚实的异议,就说了一句很伟大的话,「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这句话乃是附带的表示说:他正要到父那里去。我是到达父那里去的道路;因此我也就是到达父家所有住处的道路。我就是有关父的真理,因此我也就是关于一切创造,整个宇宙,一切存在事物的真理。而且我就是生命,就是父本身的生命,因此我也就是万有所靠而立的一位。耶稣的这句话点明了这些人心思中的黑暗。他们当时的问题,无论彼得所问的:你往那里去?多马所问的:我们怎能知道那条路呢?腓力所说的: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以及犹大所问的:为什么你把你自己向世人隐藏?所有的难题都被他这句话所照明了。但是他们对于这句话是否领会,没有人知道。我就是到达父那里以及明白全宇宙的道路。所有令我们思想困惑,叫我们有所梦想并看见异象的道路,都因我而归为一了。我就是道路。而且我也是真理,是每一件事最终的解释。而最终就整个宇宙而言,我就是生命。我们开始研读这福音书时,我曾强调过,现在我要再强调一次:我们所称之为神迹的作为,并不是显明主的神性,乃是显明神籍着他工作的事实。他的话才能显明他的神性。若是把这些话放在任何其他的人口中,那是难以想像,也是不可能的底下他说到关于显现的事,而犹大捉住「「显现」的字眼,就问他说:你为什么要放弃世人呢?「主阿,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耶稣的回答就着某一方面而言,并不足一个直接的答案。但是他却是一个完全的答案。他的回答,乃是说到爱以及遵守诫命。他再继续告诉犹大和其馀的门徒说,若是他们或任何人爱他,而以遵行他的诫命证明这爱的话,将会有某种事情发生。是什么事情呢?乃是「我们」--我父与我--要「与他同住」。此处被翻作「住」字的原文和他所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中的「住处」字是完全一样的。他这样说是指全宇宙而言。现在他实际的意思乃是:犹太,你问我,为什么我要放弃世人?我并没有放弃世人,我父与我要来与你们以及所有同你一样爱我的人同住。这句话所包含的意思就是犹大问题的答案。假设一个男人或女人有神与基督内住的话,世人就得着了光照。在他早期的传道上作中,他曾有过一个伟人的声明,「我就是世界的光。」另外一句话不是约翰所托载的,乃是在别处,他教训门徒时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因此他向犹大表明,他并没有放弃世人,而是要得着一些父和他能与他们同住的人,并要借着他们向世人显现。最后他扼要的说到整个将要发生的事。他告诉他们,保惠师来到的目的是要解说。他十分柔细对这一小群忧愁的人说,我不会离弃你们,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以致无人爱护,无人顾惜。他称他们为「小子们」。他说,我不会把你们像小孩子般的撇下,没有人照顾。我要差遣辩师,就是安慰者来,他要随时来到你们身旁,他要把这些事向你们解释,并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向你们解释你们所得着却还不明白的启示。
最后他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到父那里去」。他说,他能看穿整个争战所达到的结果是什么。「这世界的王将到,他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这世界的上并没有争取到任何的得胜。然后他想到在这争战中的胜利。我去是「要叫世人知道……」。这是指出他最后的目的是什么,还是和世人有关。因着这一切,他说,「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给的,是在我里面的真平安。他岂不是曾说过类似的事么?是的,前此不久他曾说到「我的诫命」。在下一章他说到「我的爱」,再稍后他要说「我的喜乐」。他要走了。他把曾经是属于他的诫命,平安,爱和喜乐交托给他们;他们要遵守他的诫命,经历他的平安,降服于他的爱,并得着他的喜乐。然后他说,「起来,我们走吧!」这句话表示他们的谈话已告结束,不再有中途插进来的问题。这整段的钥字是,「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不要容许这些问题使你们不安。「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在我里面有你们所需要的方向;在我里面有一切问题最终的答案;在我里面有充足的生命,使你们可以履行作人的使命,并服事人。「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当信神,也当信我。」
30 约翰十五 1-27
第十四章末了的话乃是,「起来,我们走吧!」那时他们离开楼上守逾越节的房间,而新的筵席也已被设立。离开楼上的房间后,他们往那里去呢?他们立刻离城吗?第十八章开头说,「耶稣说了这话,就同门徒出去,过了汲沦溪,在那里有一个园子。」那是不是说,他当时就离城出去呢?可能是这样,但不一定就是这样。有些人相信,他们离开楼上房间后,就到圣殿去,因为那时是逾越节,而当时的习惯乃是当逾越节期间,圣殿外面的门整夜开着,使那些想要进去的人,可以进去预备守节。如果耶稣把他的门徒带到那里的话,他们经过这些门时,他们的眼睛很可能会看到那颗作为点缀用的金葡萄树,他是全国生命的象征。可能是那样,我不十分有把握。我个人比较相信,他们离开楼上房间后,也离了城,沿着斜坡而下,走到汲沦溪流经的地方。他就停在那里并讲出了那个葡萄树的伟大比喻。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很可能他们那时在逾越节的月光照明下,可以看见到处长着矮小冬节的巴勒斯坦小葡萄树。也许他们也可以看见有些地方在烧着葡萄树枝子的火苗。不管是在什么地方,不管他们是前往那一个地点,他是说出了最后这一段伟大的谈话。我们说过,记载在第十三、十四章里的问题与回答,是关乎超越地上事情的问题。他忧心仲仲的门徒,正在探索一切今后的奥秘。他们问他要去那里,告诉他,他们不知道那条路,要求着要看看神,并且不知道他为什么现在要向他们显现而不向世人显现。他回答了他们的问题,使得他们安静下来。现在,就在这段伟大的谈话中,他以十分确定的方式把他们带回到地上的生活中,让他们看见,在服事世人的事工上,他们与他的关系。很自然的,他们会向前瞻望他所要去的地方,并且提出一些他们心中的问题。他也先回答了他们的问题,然后,事实上他是对他们说,现在你们和我一同回到地上来吧!看我在这地上为你们所定的计划。主很简要述说了这比方之后,跟着就加以解释并扩人,他在这一点上的解释乃是他在话语上最后的兆头。当我们一路上读过这本福音书时,我们在各种场合中听见他说话,他常常把个人代名词「我」用来向人宣告他是怎样的一位。他常用「我是……」底下接着就用一个人所能了解的记号,来形容他自己。这里所记的是最后一个在话语方面的兆头,是他对那一小群围在他身旁特选的门徒说的。他需要用第十五章整章来向我们说明这个最后的兆头,葡萄树的比喻,甚至还需要用第十六章的大部分来说明。我们先来看这兆头本身,然后很快来看他对此的解释。我们都读过他所说的这个非常美丽的比方:「我是真葡萄树。」这句话的希腊原文是深具意义的。不错,这句话是直接由希腊文转译成英文的,所用的字也完全一样,但是希腊文这句话的排列顺序和英文不同。这句话的希腊文顺序是这样的:「我是萄萄树,是那真实的。」这样顺序的意义和普通的翻译之含义略有不同。这种句式立刻给予我们一个鲜明对比的感觉。「我是真葡萄树」的意思完全正确,但是当我们这样读「我是葡萄树,是那真实的」时,我们立刻看见他是在使用葡萄树的比方,把他自己和从前的一切作一个对比。「我是葡萄树,是那真实的。」
这种比喻的话对那些听见的人是非常熟悉的。我们的主并非在说一种新的比喻,而是说到他们的经典中早已有的比喻。若是我们能记得这一点,就能领略其价值了。这一个比喻在他们的民族生命中已经成了一个很确定而正面的标记。在旧约经文中,这一个葡萄树的比喻出现在诗篇第八十篇,当时正值他们民族衰退之际,一个诗人唱出了民族的心声,说:「你从埃及挪出一棵葡萄树。」那是象征性的说到他们民族生命的开端。其次我们看到先知们也使用了这个比喻。何西阿,以赛亚,耶利米和以西结,都使用了葡萄树的比喻。何西阿在他书中的第十章里说,「以色列是茂盛的葡萄树,结果繁多。」这章所指的,乃是以色列的失败。他并没有结出该结的果子。他结的是自己的果子。下面这句话说明了这一点,他「增添祭坛」。后来当何西阿在说到,神借着属灵的以色列来达到他的理想时,说,当那日,「以法莲必说……你的果子从我而得。」这就是按着神的心意而结的果子。在以赛亚书里,我们找到了两处伟大的经文,第五章有这样的话:「我要为我所亲爱的唱歌,是我所爱者的歌,论他葡萄园的事。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在肥美的山冈上」(五1)。神指望的是从树上得好果子,而他实际得到的是野葡萄。这就是葡萄的失败。后来在第二十七章里面,以赛亚展望着将来这事的应验。他说,那时这葡萄树就要多结果子,并且他要「时刻浇灌」。因此以赛亚使用这比方时,先说到失败,然后再说到结果子。耶利米书第二章说到,这个国家是一棵「堕落的葡萄树」。以西结在不同的场合说到这比喻。头一个比喻是在第十五章,在此他以挖苦的讽刺来说明。他宣告说,葡萄树的木料没有用处,尤其是当他两头都烧了的时候。然后在第十九章里面,他再用这比方说到有人拔出这葡萄树,把他带走,栽于别处:借以指明神百姓的被掳。后来他再讽刺的说到葡萄树上的枝子管辖整棵葡萄树,意指以色列堕落成为君主政体,因为他们要求设立一个王,而只有神自己才是他们的君王。在马加比期间,他们就根据这些诗人与先知们的比方,以葡萄树作为他们民族生命的代表。如今耶稣站在他们中间说,「我就是葡萄树,是那真实的。」在几个钟头之前,他也使用了相同的比方。马太第二十一章记载了葡萄园的比方。那比方说到家主差仆人出去,他们有的挨打,有的被人头打死,有的被杀死。最后差他儿子去,也被推出去,杀了。在那里,他用葡萄园的比喻来说明他们国家的生命,他把这个国家开除。「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太二十一 43)。当他说到这件严肃而令人战兢的事情时,他的门徒听见了。如今他向他们作最终的讲论时,就使用了他们最熟悉的那个葡萄树的比方。这葡萄树是犹太民族生命的记号,先知们用此来表明全国性的失败,并预言到最终的实现。他站在葡萄树所代表之全国废墟的中间,革除了他所拥有的责任与权利;并且表示,即使这民族失败了,神乃未失败。神并没有放弃他的旨意。那位创造葡萄树要为世人结好果子的主并未失败。「我是葡萄树,是那真实的。」在这句伟大的话里,他把希伯来民族的权利与责任转移到他身上,以及那些与他联合的人身上。因为在第五节里他重复说到这比方,不再使用那「真实的」字眼,却点出这些人与他的关系,「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在我们所能想到的事里面不可能有一件会比这件事更令人惊奇,更严肃,更伟大,更有决定性的。当时地狱的权势包围着他,透过一个人的奸诈和一个堕落祭司职分的仇恨,要来捉拿他,并且就要把他钉在痛苦的十字架上。在这样的情形中他说,「我就是葡萄树,是那真实的」,「我是葡萄树,你们(那一小群)是枝子。」底下是他的解释。在头十节里他解释了他自己与那些属他的人之联合的事实。「我是葡萄树,是那真实的;我父是栽培的人。」「栽培的人」是那一位照顾葡萄树者,他负责要使他结果子。除了在几小时之前当他在革除这民族时,所说葡萄园的比喻之外,其他福音书中并没有出现「栽培的人」之字眼。在那处经文中他说到凶恶园户(园户或作栽培的人),他们是受托照顾葡萄树的,也就是指祭司们和官长都失败了,他们杀了先知,也要杀「儿子」。在此比喻之后这个字眼就更引人注意了。他说,从此照顾葡萄树的事不再托付给地上栽培的人;「我父是栽培的人。」在照顾这葡萄树的事上之所有间者,都被弃绝,被取代了。然后他说到这件事的过程;修剪,砍掉不必要的树枝,把他们付之一炬;并洁净留下来的枝子,这一切都是为了要结更多的果子。所以他说,如今我父的手接管了照顾这葡萄树的责任。他,只有他,才能作这修剪的工作;他要负责必要的洁净工作,以便结出更多的果子。然后他启示了多结果子之重要条件,「你们要常要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接着他又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
们就不能作什么。」所以结果子的条件乃是常在他里面。那么这种新的联合有何价值呢?他在这方面所说的话,我要以略为不同的方式来翻译,「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心所愿的,你们所要求的,就是你们所当得的,我就把他产生给你们。」这样的翻译当然是符合原文的,也是一句令人希奇的话。可是我们不要忘了这个必备的条件:「你们若住在我里面!」如果我们这样做,结果如何呢?你们所要求的,就是你们所当得的。希腊原文证明这样的翻法是对的。这是关于祷告方面所使用最强烈的字之一。若是你们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你就说出任何你心所愿的要求吧!这样的愿望会被成全的,其意思乃是「产生」,促使成功;创造的能力就必运行。若是我们住在他里面,他的话就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不至于倾向任何与他旨意不和谐的事情。这就是条件。如果我们住在他里面,那么我们所要求的,就是我们所当得的;而如果需要的话,神就照着我们所要求的,促成这样的事倩,这是我们与基督活的联结之结果。神所盼望要得到的是果子。「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这联合的价值乃是使我们能够建立起和神的关系,使我们白白的得着天上的特权。能够亲近神,就使我们能向神有所要求;当我们这样向他要求时,神就能作一些事,而这些事只有在这样条件之下他才肯作。这样的祈求最后的结果总是多结果子。如果一个祷告对我的生活没有什么影响,也没有使我成为更能结果子的人,那就不是一个真正的祷告。这种树与枝子联合的价值乃是我们有祈求的特权,并因此能多结果子。底下他所说奇妙的话,启示出这种联合的性质,「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这种联合的性质乃是一种由爱所掌管的生活,他表现出我们对主的忠诚,并借着果子让他在我们身上彰显他自己。解释过这种新联合之后,他就继续说明这种联合对于他的门徒和他自己所具有的意义。「这些事我已经对你们说了,是要叫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就门徒而言,这种联合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要他们能有他的喜乐。这是在耶稣传道的工作中,第一次记载他说到他的喜乐。他提到他时,正面临着难以想像的痛苦,「我的喜乐!」我想当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的时候,必定也多少想到这一方面。与他联合表示我们能享有他的喜乐。这样的人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喜乐,他们的喜乐得以满足。我们对他的喜乐知道得越深,就越看出所有其他的喜乐,只不过像是荆棘在锅底下燃烧所发的爆裂声,或者像是要用「所多玛的苹果」(外表美丽但一碰即成灰烬之物)来满足你的生命。下面所启示的是这个联合的律,「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在他最后的讲论中,他要求这些人面对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爱。然后他就非常柔细,而又美丽地说到他和他们之间新的关系。「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父所听见的,巳经都告诉你们了。」他的意思是,我向你们解说的事,乃是我从我父那里听见的。并且因为你们逐渐的明白我的事,你们就要成为我的朋友。我称你们为朋友。下面是一句了不起的话,「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当然他是在对十一个门徒说话,但是透过他们,他也是在对他们所代表的人说话。当我们一步一步往下看,直到他在第十七章里的祷告时,我们就要看见,他所挂念的是教会。我拣选你们,分派你们。为了什么呢?「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他就赐给你们。」我为着两件事而拣选你们,分派你们:乃是要叫你们结果子并祈求。同样的两件事他已经提过,现在他把最重要的放在首位,并把其秘诀摆在其后。我拣选你们,为了要叫你们结果子;为此我拣选你们来祈求,并因此与神接触,使你们结丰满的果子。他再重复他的命令,「我这样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若是我们真正的爱他,我们就是在受苦中,仍可以与他有交通。「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世界爱的是属自己的人,恨的是不属自己,与自己性质不符的人。因此世界恨基督。只要世人是属世界的,是按照这世界的哲学活着,生活的取决完全是在属地的范围内,属于物质方面的;这世界就爱属他自己的人、爱属他自己的道路、爱在他自己要面的满足。受这种辖制的世人必定会恨耶稣基督,他来到这世界的头一个要求,就粉碎了他们的一切观念,「若有人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此世界恨恶基督的门徒,就是那些能叫人从他们身上看到基督的人。世界越是赞同我们,并说我们真是好基督徒,说我们十分开明,就越说出我们是不像耶稣基督的人。与基督联合,乃是与他在这世界的受苦联合。但是他还有别的话要说。「但」--我很高兴这里有个「但」字,是在那种严肃情况下说
的,「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因此他最后说到的,乃是我们不仅要在受苦中与他有交通,我们且要在作见证中与圣灵有交通。这一章到此结束,他还有话要说,也就是我们在下一章所要默想的。「我是葡萄树,是那真实的。」神的目的从不失败,也绝不会失败。但他的器皿却常常失败,而且败得很惨。但历代以来,神永不止息的旨意常存。罗威尔(Russel Lowell)曾写过这样美妙的诗句:「神在暗中常站立,日夜看守着一切属他的人。」他看守的不仅是他自己的百姓,也是他自己的心意,他自己的热心,他自己救赎的心意。「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因此就成全了神在这世上的目的:结果子应付世人的饥饿,也满足他们最深的需要。
31 约翰十六 1-33
第十六章和第十五章之间不该有什么间隔。但好像在第十六章十六节的地方主停顿了一下,而门徒在一起谈论,「就彼此说……。」他们在谈论所困惑的事,就是关于耶稣方才说过的事。他们谈话过后,耶稣知道他们的难处,以及他们的问题,就继续讲下去,也回答了他们的问题。然后门徒又说话,这次说的不是困惑的事,而是他们对他的信心。「如今你是明说,并不用比喻了。现在我们晓得……」对此主回答的非常奇妙。他并非怀疑他们对他的信心,而是向他们指明,尽管他们对他多有信心,他们都要支持不了,最后他以一句很壮观的话作结束,「我已经胜了世界。」他的教训就在此结束。我们要以第十五章最末一段话作为这一章的开始。「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主,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这些话是在他对他们说过,世人要恨他们之后立刻接着说的。他们不久就要出去进入敌对的世界中,这世界之所以和他们敌对,是因为他不认识神也不认识主自己。因此他告诉他们,这世界将来要有一个双重的见证,实际上那只是一个见证,是惟一能使世人信服的见证,是圣灵的见证,也是教会的见证。「他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舆我同在。」接着他就说了与此紧密关连的第十六章的前十六节。主先说到在这敌对的世界中,圣灵和教会要作双重的见证之后,接着他就说出世人和圣灵的关系。第十六章第一至十一节。他心中挂念着世人,就是恨他的世人。神爱世人甚至把这心爱的儿子赐给他们。虽然世人恨他,但他不恨他们。他就要为他们死,他展望着这些人能出去为他作见证的日子,就预先告诉他们,圣灵要向世人作见证,他们也要作见证。他先说明,世人的仇恨是非常肯定而恶毒的。他说,时候将到,他们会以为凡杀你们的就是事奉神。这件事对这些人和早期的教会来说,实际上已经应验了;世人想,若是他们杀了这些出来作见证的人,就是在事奉神。然后只让他们看见,世人之所以恨他们,是因为他们的黑暗。「……是因未曾认识父」,也因他们不认识我。这一直是世人的难处。世人仇恨基督,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不认识神。接着他又指示他们,要进入这仇恨的世人当中,当有什么配备。在此他说了一句很奇妙的话,「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看看那一小群的人。过不久他们都要弃绝他,但是他们是爱他,忠于他的一班人。使他们心中极为惧怕的,乃是想到将来没有他同在。现在他竟然说,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有益的」这字很引人注意。更令人感兴趣的是,该亚法主张除掉他时,所用的也是同样的一个字。那一个极聪明又可咒的政治家,曾对公会说,「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该亚法说,他死是有益的,其含义比他自己所知道的更广。此时耶稣快被钉十字架,背后有该亚法所说的话,他也同样对这一小群人说,「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该亚法说,就着政治观点而言,我们要除灭他。耶稣说,就着神更高的政策而言,我必须去。因此人类所有的愚昧和邪恶最终都要转变成与神的管理和主权相谐和。政治家说,这是有益的;而为王的救赎主也说,这是有益的。耶稣对这些人说,他去是更好的,不只是更好,而且是最好的,是惟一正确的事。为什么呢?「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不在这里更好。我的离开对你们是一个得
着。我之脱开与你们目前的这种关系,是为了要使你们有进步。这种肉身上的亲密比之于保惠师来到所带来的亲密是大为逊色了。然后他立刻告诉他们,圣灵的来到对于世人的意义是什么。 「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自己责备自己。」圣灵在世上的见证和三件事有关系:罪、义、审判。这些事是彼此互相关连的。罪,是失败的事实,是众所周知的,不管人们怎样的称呼他。如果罪的事实被认定,我们就承认公义是我们该达到的理想。如果没有公义,就没有罪。而在所有人类思想中,「审判」则是在对与错之间作抉择的基本原则。耶稣说,圣灵来了,他在这世界中所要对付的就是这几件事。只要人注意到自己属灵的本性,对于这几件事就可以有敏锐的感觉。然后他告诉他们,圣灵对这几件事要说什么。「为罪是因为他们不信我。」耶稣的意思乃是,我来到这世界,给罪带来一个新的中心点,也给予罪一个新的意义;圣灵来到是要向世人显示,如今,所谓「罪」乃是拒绝我。罪恶是一些「征状。」罪是一种疾病。因为邢稣来到这世界,那摧残人类,使人下地狱的罪,乃是拒绝他;如果人能相信他,所有的罪都能解决。圣灵也为义作见证。「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因为他要回到父那里去,如今公义也有了新的解释,和新的可能性。前面有十字架,这是他要走的道路。在和门徒亲密的会谈和讲论中,他心中所一直想到的,就是十字架。他正走在这条路上,因为他必要走完这条路,得胜的到父那里去,所以公义就有了新的可能性。关于审判。圣灵要向世人显明,这种鉴别的原则所显明的中心事实乃是这世界的王已经受了审判,而且已经被定罪了。耶稣说,在我里面有一个对付罪的能力。如果人拒绝这能力,那就是罪。耶稣说,在我里面有能力使人达到公义。我要到父那里去,借着我,公义得以陈列在世人眼前。耶稣说,因着我,人们可以看见邪恶被定罪,以及公义得荣耀的事实。在此,我们的主说了一句具有启示性的话:「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他这句话好像是附带说的。他看着他们,他把这些事告诉他们,他知道他们是很脆弱的,他们有许多毛病,他们不容易领会他的教训。他知道这一切,但是他却极柔和的说,「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稍早之前他曾说,「人要把你们赶出会堂,并且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神。他们这样行,是因未曾认识父,也未曾认识我。我将这事告诉你们,是叫你们到了时候,可以想起我对你们说过了。我起先没有将这事告诉你们,因为我与你们同在。」有些事起先耶稣没有告诉他们。」他若不会与他们相处三年之久,绝不会告诉他们关于他自己的十字架。现在他要离开了,就说,「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在此他启示了一个奇妙的原则,就是他照着我们所能承受的启示,把事情向我们开启。回想我的已往,我感谢神,他没有在最开始的时候,将这一切事告诉我,他教导我们是按着我们所能承担的。是的,但事情并不尽然。「然而」,有许多事我不得不告诉你们,是你们此时难以担当的。「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不要认为「将来的事」只是预言而已。他是预言,但含义更广。看看那一群人。当他离开他们时,除了知道自己必须靠圣灵的能力以外,他们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诿怎么走。此后所有向神的教会所启示关于工作和事奉的方法,都是借着圣灵更进一步的启示。他「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因着耶稣这句话,历世历代以来,在圣灵的真实权威和引导之下,神的教会还是可以作许多耶稣的话语没有直接教导我们的事。他要引导你们。引导总是含着旅程的意思,也意味着过程。今天神的教会对真理所明白的比从前那十二个门徒更多。因为圣灵一直在引导我们进入真理。最后一点是,圣灵所有的使命乃是要荣耀「我」,因为他要把我的一切,也就是父的一切,向你们解明。世人因为不认识神也不认识他的儿子,而仇恨属他的人。他差遣他们进入世人当中,和圣灵同工;而圣灵在这世上的工作乃是要对付这三样属灵上的基本感觉:罪、义和审判,并使这三样和他发生关系。门徒呢?圣灵需要他们。通过他们,圣灵的工作才得以成就,而为了叫他们能完成这工作,耶稣要离开,好使圣灵能具体的与他们同在。圣灵来是要引导他们进入真理,一路上不断的把将来的事指示他们;并且也是为了叫基督能得着荣耀;而且因着基督得着了荣耀,那些属神的事倩就得以向世人显明。葡萄树的伟大比喻到此结束。底下他对他们说到一些叫他们困扰又希奇的事。他说,「等不多时,你们就不得见我,再等不多时,你们还要见我。」此处的两个「见」字在希腊原文是两个不同的字。「等不多时」你们就不能像现在这样的看着我,这就是你们所害怕的事。过不久你们就看不到我了,这就是你们所困扰的事。「再等不多时,你们还要见我。」如果你们在所习惯于看到我的方式中,看
不到我,你们就要在新的方式中再看见我。我去是于你们有益的,过不久我就要离开了,我就不在此和你们同在,我要在加利利海边和你们相会。此后你们就看不到我了;但过不多久,你们要再见我,是你们从未见过的。于是这些困惑的门徒们彼此谈论着。他们十分认真。他到底在说什么呢?等不多时你们就不得见我,再等不多时,你们还要见我?「我们不明白他所说的话。」于是他就明明的向他们说出他的意思,「等不多时」乃是指他们所要经过的短暂黑暗时刻。「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将要痛哭哀号。」他看到的是十字架,那时他们要痛哭哀号,而世人倒要喜乐。世人会以为当他们把我钉在十字架上时,他们就能摆脱了我。你们的看法似乎也是一样。你们将要哭泣伤痛,世人倒要喜乐。接下去就是他那崇高、奇妙、美丽的宣告,「你们将要忧愁,然而你们的忧愁要变为喜乐。」并不是说在你们忧愁之后,你们要得着喜乐。不,就是那忧愁本身,也就是那件使你们忧愁的事要转变成喜乐。喜乐出自忧愁。「你们的忧愁要变为喜乐。」在这方面他使用了一个美好、柔细、优美的比方,就是产难中的妇人,来说明他们所要面临的忧愁时刻,也就是他所要面对的时刻。他的意思乃是:你们的忧愁有如产难,是引到生命的。等不多时你们就不得见我,这是你们的黑暗、痛苦、流泪的时刻;但是这件事将被转变成你们的喜乐。他预先把事情告诉他们。我不认为当时他们明白他的话,但是我确信后来他们逐渐的明白了。下面从第二十三节至二十七节里面有一句奇妙的话,「到那日你们什么也就不问我了。」我们要注意这一段里面的「问」与「求」。「到那日你们什么也就不问我了。」为什么呢?因为保惠师要来到你们这里,引导你们进入真理。我想这一点可以应用在前此发生的事,他们一直在发问题。彼得问,「你往那里去?」多马问,「主阿,我们不知道你住那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腓力问,「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犹大问,「主阿,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而现在他们问,他说等不多时,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知道。于是他说,当那日来到,也就是因着圣灵的来到而天破晓的时候,你们就不问我问题了。为什么呢?因为你们有了保惠师,就是圣灵引导你们,指引你们,教训你们,你们再不问我问题,是因为有了教导你们的圣灵。而且到那日,你们要发现你们与父神之间有了新的关系。他说,我并不是说,我要求父为你们作事,因为你们自己会向他祈求。请注意此处的两件事: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父就因我的名赐给你们。在第二十八节里面,他对他整个使命作一个总结,而结束了这一段的谈话。对这使命,门徒们要作见证,圣灵要作见证;世人也要因着圣灵与教会这样联合的见证而认识真理。请注意他这使命的庄严之处,「我从父出来」是说到他的出处与道成肉身;「到了世界」这句话说到他的使命,他的教训和他的工作;「我又离开世界」是经由十字架的苦难;「往父那里去」乃指他的升天并回到荣耀里。「我从父出来」乃指他由童贞女诞生和道成肉身。我「到了世界」是指他有分于人性的限制,也指他的教训与大能的作为,他「周流四方行善事」。「我又离开世界」,我是经由十字架离开的。我要「往父那里去。这是得胜的把握,他预先说到他的升天。底下他们对他说,「如今你是明说,并不用比喻了。现在我们晓得你凡本都知道,也不用人问你。因此我们信你是从神出来的。」这是了不起的一段话。他们说到两件事,「现在我们知道」和「现在我们相信」。而且他们说得十分恳切;我们的主并不怀疑他们的诚心。他说,「现在你们信么?」他的「现在」不同于他们的「现在」。其希腊原文含有「转机」的意思。他并不否认他们所强调的,但是他对他们所说的,正是他在楼上的谈话中对彼得所说的。他的意思乃是:你们这样相信么?但即使这样,你们还是支持不了。你们现在所知道的,以及所相信的,仍然没有办法托住你们。「你们现在信么?」他知道他们即将有的失败,「看哪,时候将到,且是已经到了,你们要分散,各归自己的地方去,(回到自己的家,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职业,自己的事业,任何你们所爱的事上,)留下我独自一人。」如果我除你们之外没有可倚靠的,我就孤单了。然而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接着是最后的话,「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我对你们所说的这些事,是安慰的事,也是可怕的事。这些事我对你们说了,「是要叫你们有平安。」平安吗?是的,平安。对于我们人类的心来说,若是能感觉到他知道我,也知道我里面最糟的光景,岂不是最好的平安吗?然后就是最后这一句伟大的话,「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
32 约翰十七 1-26
我必须很小心,否则的话就显得对圣经有重此轻彼的态度了。可是没有人能否认,当我们来读这一章时,我们是来到了所有神圣事务的中心。我们的主在地上的任务已经结束了,已经完成了。我在此所强调的特别是「在地上」的字眼。第四节里我们听见他说,「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这是「在地上」的事。最伟大的工作仍待完成,必须等他「被举起来」才能成就。按地上的标准而言,他的工作已经完成了,成就了;而他与属他之人的谈话,已在葡萄树的比方上达到了高峰。如今在十字架的阴影下,我们进到他的面前,看到他与父的交通。他在我们的代表,头一批门徒面前,出声祷告。虽然这祷告完全是他与父之间的交通,但是没有人能怀疑,他之出声祷告,也是为了围在他旁边的那些人。在他即将被钉十字架之前,他们(我们亦然)透过这个祷告,得以进入耶稣在父面前思想的神圣境界。这个祷告在一个非常确定的基础上进行,这一点可以从他在这一方面所使用的字眼上看出来。第九,十五和二十节里有三次使用了「我……祈求」的字眼。第二十四节使用了一次「愿你……」的字眼。这些字眼显示了他祷告所依据的基础。前述在经文中他使用了三次「我……祈求」,按原文字面含有「质问」的意思。但是语源学在解释上常是不管用的。此处所使用的字,描写了一种在完全交通中向对方所表达的意愿。这个用在祷告上的字常常出现在新约里面,但是除了约翰以外,其他作者从不把他使用在祷告方面;而且除了耶稣的祷告之外,别的祷告他绝不使用这个字。因此我把他翻作「我愿意」在语源学上来说,这样翻不一定十分准确,但我相信那是很正确的属灵解释。他是在对他的父说话。他不是在求父施恩,乃是在交谈中表达他心中所挂念的事。第二十四节里的「愿你」的意思乃是「我定意」,这些都是翻译技巧的问题,但这样翻则把我们带进祷告的气氛中。我们的主说话的对象是他的父神。他对世人已经讲完了最后的话。如今当他在向父祷告时,心中记挂着这些人和世人,就说出了他的愿望和意向。因此正值黑云笼罩,他即将被钉十字架之前,我们在此得以窥见耶稣的心境,耶稣的理智,耶稣的意愿。这个心意的倾吐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他先表达有关他自己的愿望。包括前五节。然后从第六至十九节,他为那些当时在他周围的人祷告。自第二十节起,我们开始进入第三方面。他说,「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从这一节直到末了,他是为全教会祷告。他们之所以成为神教会的肢体,乃是由于他们因着使徒的教训而相信了耶稣。他们因着聚在他周围这班人口头上或文字上的见证而相信。因此我们在此所听到的,乃是我们可称颂的主对他的父神说到他自己,说到那群聚在他周围的人,也说到他透过他们,看见几十年,几百年甚至两千年后一群群信了他的人,他惦记着这些人。正当他祷告时,使整个教会达到完全的这个意念,就进入他思想,他情感以及他意愿的范围中。他所祷告的内容乃是他自己,他头一批信徒,以及所有属神的众圣徒。他在与父的交通中所表达的,乃是他的愿望,他的决心;祷告的题目乃是他自己,他的使者,以及一切因他们的话而信的人。在说到他自己的头五节里面,他表达了两个愿望;第十六至十九节里,说到在他周围的人,表达了三个愿望;第二十至二十六节里有两个愿望,也表达出一个决心。头五节里表达了两个愿望。是什么愿望呢?请注意他开始所说引人注目的话,「父阿,时候到了。」整本约翰福音里好多次提到那个「时候」。最早在迦拿婚宴中他对母亲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现在他说,「父阿,时候到了。」从一开始,他就一直在期待这时候的来到。他一切的教训,作为都是在为此作准备而已。他一辈子生活的热诚,以及他一切作为的动机,都是为着这个「时候」。「父阿,时候到了。」在这样的感觉面前,他表达了为他自己的两个愿望。「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他的愿望是什么呢?乃是「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他并没有说「荣耀我,使我能荣耀你」。当然,他的话有这个意思,但是他那样说是很有意义的。因这件事不是纯个人的事,乃是相关的。他是以他与父神之间亲密的关系来想到他自己。「你的儿子,……儿子。」前面曾说过这是个人的祷告,他最先表达的愿望,说出他所感觉到的关系,以及当时这个关系所具有的意义。「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他所表达的愿望乃是儿子能得荣耀。为什么呢?使儿子也荣耀父。他心中最热切的盼望乃是神的荣耀。耶稣最热切的盼望不是拯救人,乃是神的荣耀;救人是其次的,因为那是为着神的荣耀。
我们往下读时,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如何应用在他身上。「正如」,下面的话,就是前面话的说明。「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叫他将永生赐给人。神如何把这权柄赐给他呢?他所说的「如」是什么意思呢?第十章里我们听见他说,「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把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他舍命并再取回来的权柄,是为要叫人支取这生命。如今他说,「父阿,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叫他将永生赐给……。」他是为十字架祷告,为十字架的荣耀祷告。如果我们以为那时候他所最盼望得着的,是当他进入这世界并成为人的样子时,所失去的那荣耀,那么我们就没有把握住当时耶稣的整个思想和心意。他当时所盼望的是十字架,因为籍着十字架,也只有借着十字架,他才能使人自由的支取生命,这乃是照着他父神的旨意,这是一个大承诺的愿望。在第十二章里我们听见他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然后他说,「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父阿,救我脱离这时候。」后来他就说,「父阿,愿你荣耀你的名。」如今就在时候将到之际,他答应,他同意上十字架,并对他的父神说:他心中最沸腾,最迫切并热诚的盼望是十字架。神以荣耀与尊贵为他的冠冕,使他能为人人尝死味,这是一位使徒写的。前此的一切他都已经完成了,就着属地的标准来说,他已成就了每一件事。如今他说,「父阿……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接下去在第五节我们可以看到他的第二个愿望。「父阿,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他现在不再用「儿子」这个相对的称呼了。如今是个人的称呼了。「求你使我……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他在发表他的愿望,要回到他倒空自己,成为一个仆人,成为人的样式之前的光景。他成为人的样式,就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可是耶稣要回到他原先所脱去的荣耀的愿望,乃是经由十字架达到的。哦,十字架的荣耀!阴影正在聚拢,不久他跨越过汲沦溪冬天的急流,走到客西马尼,然后十字架的黑暗完全把他包围;但即使在此他仍然能说,「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他从来没有片刻偏离而不行父的旨意,即使当他面对着逐渐聚拢的风暴,他也没有一点退缩。在此他与他的父交谈,他为自己的愿望,第一是十字架,其次是来自十字架的荣耀。有些事情是很难用语言表达的,因为你所要表达的事,根本不是语言所能形容的。不过容我轻声的说,耶稣的意思好像是:我的父阿,我倒空自己到达这个地步。若非完成我来到这世界的目的,我绝对不愿意回到你那里去。求你借着十字架荣耀你的儿子,然后才把我从前的荣耀给我;但是必须借着十字架的道路,而不是其他的任何方法。然后在第六节他开始为那些在他周围的人祷告。他先说到他在他们身上已经完成的工作。他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什么名字?按圣经的启示,神只有一个名字。「神」并不是一个名字,他只是一个称呼。「主」也不是一个名字,他是一个头衔。他只有一个名字,而他的名字是「耶畏」Yahweh),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耶和华。「耶稣」就含有这名字的意思,这名字与救恩的思想有关系。耶稣是希腊文中的约书亚,意思是「耶和华救恩」,是两个字的合并。「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这一群头一批的门徒身为犹太人,知道神只有一个名字。神曾说,这是我的名字,这是我可托念的名直到万代。如今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舆他们。」意思是说,「我已把很久以前,你为你自己所起的,具有预言性的名字之意义向他们讲明。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这些人没办法明白他对他们启示的一切话,但正如他所说的,他们知道,他所说的是神的话,并且知道他是从神来的。他为这些人表达了三个愿望:「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在这几样愿望中,头一样包括了后两样,而后两样是解释头一样。为他们的头一个愿望乃是,求你因你的名保守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后两样说出这件事如何才得成就,「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因着这一点引发了下面引人注意的话,「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我的人祈求。」当我们读这句话时,首先似乎犹大在楼上对主说的话得到了印证,「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对犹大来说,当他问这句话时,好像说,我们的主要弃绝世人。如今犹大听见他祷告,其他的人也听见他祷告,他们都听见了这件事,「我不为世人祈求。」这句话我读了好几年,我不喜欢他。但是耶稣并非要放弃世人。他说,「我不为世人祈求。」但是过不久我们听见他说,「叫世人可以信,……叫世人知道……」他并没有忘记世人。他心中仍挂念着世人。因为他与神联合,而神又是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他们的那位。这是什么意思呢?其意思就是:我虽然要向世人施恩,但我目前并不为世人祷告,却为那些我所借以接触世人的人祷告。他为那些他正在制作,并用以接触世人的器皿祷告。如果这班
器皿,也就是这一班日后逐代增添的人,要把对神的信仰和认识带给世人,那么就「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像我们一样」首要的意思乃是,活泼而根本的合一。他与父的合一是活泼而又有力的。他现在所祷告的,乃是这些因他的名而蒙保守的人,得以在这种情形下合而为一,使他们与神之间具有强有力的关系。这并不是一种情感或理智意见的合一,而是一种活的合一。他与父在基本生命上是合一的。他与父在理智所包含的亮光和认识上是合一的。他与父在爱中是合一的。「求你就保守他们在这样的光景中,求你因着我对他们所启示,所显明的名而保守他们,使他们像我们一样的合而为一;在生命上合一,在亮光上合一,在爱心上合一。」他继续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他们的工作就在这世界里面。「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如何能这样呢?「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用你的真理分别他们。为了避免因时间的延长而有所误会,他说,「你的道就是真理。」主对头一批门徒的这一个愿望,也可以同样的应用在我们身上。我们也被差遣到世人中间。前此我们看过世人对他是敌对的,倾全力钉他在痛苦的十字架上。但他却爱世人。当时他并没有为世人祷告,他却是为着世人的缘故而祷告,因为这一班人就要带着他的信息与见证进入世人中间。他为所有这样的人祷告,叫他们被保守而脱离那恶者,并因真理成圣。我们再往前看,「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在此他为着整个教会表达了两个愿望,和一个决心。他头一个愿望乃是:「使他们都合而为一。」不仅头一批人合而为一,而且那些以后因他们的事奉而相信的人,也能够同样的合而为一。为着什么?「叫世人可以信。」我们常常引用这一句话,(我想主容许我们这样说)来指明:如果基督教被分成各种派别的话,我们就难以指望世人能相信主。我确信,基督教团体的分门别类已拦阻不少世人相信主,因为这些分裂造成了灵里的苦毒与分离。但是主这愿望的主要思想乃是,他们彼此之间有活泼而有力的关系,因为他们都与父与子之间有活泼而有力的关系。合一是在生命,亮光和爱中。只有按着神心意而在生命,亮光和爱中的合一,才能折服世人,使他们相信。底下的话略有变化,「使他们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这承认了一个事实:合一的最终实现可能会拖延,而他的愿望乃是这合一在未了能够达成。其目的何在?「叫世人知道。」这是比信仰更深入了。在此我认为他所展望的,乃是有一天一切事情都成就了:圣灵里的合一,一切信徒与神和与基督的合一,都完全彰显出来。在那时候,基督在他圣徒身上完全得着了荣耀。世人不只相信,他们必知道,基督是神所差来的。其次是最后的「我要」,我决定。这是我的意志,是我的决心。他的决志乃是,「我在那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这里的「那里」是指什么呢?请回到他对自己所说的话。他就要上十字架,并经过十字架达到荣耀。关于我自己的决心,我的意愿,乃是他们在十字架的荣耀上与我有交通,因此也就是叫他们有分于我从十字架而得的荣耀。在要来的世代里,叫他们经由十字架的道路,并在十字架里能与我在一起,在将要显现的荣耀中与我永远在一起。这就是我们可称颂的主在临上十字架之前对他的父所说的话。耶稣这些祷告蒙垂听了没有?关于他自己的祷告神听了吗?是的,他上了十字架,他已回到荣耀里。关于属他之人的祷告呢?是的,但正如他所说的,除了那灭亡之子,其他的人都得保守。他的祈求是渐近的,而他们因他的名蒙保守,且脱离那恶者,因真理成圣。关于教会的祷告又怎样呢?是的,在神的计划中教会是合一的。我们所失败的,乃是没有看见合一的事实。世人之能相信,乃是因为耶稣这些愿望以及那个决心蒙神垂听的结果。叫世人知道,是最终的结果。研读本章经文,还有另外一种方法,就是以个人的身分来加以默想,并自问,他为教会的合一祷告,我到底为这个合一的教会尽了多少神要我尽的本分?
33 约翰十八 1-27
这一段是我们研读约翰福音最后七讲中的头一讲。这七讲包括约翰按他自己的观点和计划所写的福音书最后的一部分。现在每一件事都进入最高潮。第十八、十九、二十和二十一章所提供给我们的,是最高的兆头。当我们顺着主公开工作的记载来看时,所看到的共有十六个兆头,其中八样是在工作的范围内,八样是在话语的范围内。
如今我们就要来看我所称之为最高的兆头。为了要说明这样的称呼,我们要回头看第二章,那里记载了我们的主上耶路撒冷洁净圣殿。为此犹太人向他挑战说,「你既作这些事,还显什么兆头给我们看呢?」为着他所作的事,他们要求他行一个兆头,以显示他有权柄那样作。为此他以那段对他们而言是相当奥秘的话回答他们。约翰在记载了他的回答之后,立刻告诉我们,当时门徒们不明白他的话,但后来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在另一场合中(约翰没有记载),耶稣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兆头,除了先知约拿的兆头以外,再没有兆头给他们看,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在这两种场合中,我们的主都声明说,惟一完全并终久能显明他和他权柄之奥秘的兆头,可能就是他开头所说他们拆毁这殿,他要再建立起来所指的兆头。以及在另一场合中以约拿的故事作比喻,告诉他们他三日三夜要在地里头所指的兆头。换句话说,我们的主,在开头时,以及另一场合里声明说,他权柄的最高兆头乃是他的死和复活。他提及两件事,且把他们合并而组成一个兆头,就是那最高的兆头:他身体的殿在他仇敌手中被拆毁,但他把他再建立起来。这就是指他的死与复活。因此这最后四章,即第十八至二十一章,和这两件事有关系。我们最好先看一下整体的内容。第十八章的头十一节是引言,说到客西马尼园中与被卖的故事。从第十八章第十二节开始直到第十九章第十六节,记载两次的审问,是宗教性和政治性的,一次是在祭司们面前,一次是在彼拉多面前。在第十九章里只用几节经文,即第十七至三十七节,记载钉十字架的故事。剩下的部分,从第三十八节至四十二节,是很简短的一段,说到耶稣身体的安葬。然后在第二十和二十一章里我们看到的是复活的耶稣。第十八章头二十七节,可以分成两小段,先是在园中的被卖,后是在祭司面前的受审。在园中的故事里,我们所看到的主是如何的一位呢?有两种光景是极为明显的:第一种光景是他的庄严,其次是他的谦卑。我们先来看看显明他庄严的一些事。约翰很细心的告诉我们这件事发生在何处,而且以引人注意且优美的笔调述说,「耶稣说了这话,就同门徒出去,过了汲沦溪,在那里有一个园子他和门徒进去了。」请注意「进去」的字眼。无疑的,那是一个私人园子,而他有权利进去。那并非公共场所。「卖耶稣的犹大也知道那地方。」人们可能对「至圣的所在」十分熟悉,而仍然行出最卑劣的勾当。他知道那地方,「因为耶稣和门徒屡次上那里去聚集。」那就是说,耶稣经常带门徒到那里聚集。因此他所去的地方,是犹大所熟悉的。另外,很明显的,当我们的主结束他的祷告时,他并没有隐藏。他走到一个地方,他知道是犹大能找到他的地方。他很威严的向前走动。不久之前他曾命令犹大要作这事就快一点,他在楼上的时候曾对他说,「你所作的快作罢!」然后当耶稣处理完他与门徒们之间的事情之后,就来到这园子,他知道犹大晓得他会到这地方去。「犹大领了一队兵。」那是罗马兵的一个团(译注:约有三百至六百人),他的敌人已经下决心,一次就把事情解决了。他们派了一个团的人,无疑的说出他们预期在捉拿耶稣时,会遭遇困难。他们也带着「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他们是圣殿警卫。约翰点出「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祭司长并非法利赛人,他们是撒都该人。也就是说两个在神学与政治上厉害敌对的党派,在治死耶稣的事上一致的联合。尽管当时逾越节有月亮高悬天空,他们来时还是「拿着灯笼、火把、兵器」。他们想他说不定在某些地方隐藏躲避着,而且可能会反抗。现在请注意下面四节的话,「耶稣知道将要临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来。」这一句话非常有意义,证明并强调一个事实:耶稣上十字架的道路,不是牺牲的道路,一路上他知道一切要临到他身上的事,一方面他对这一切知道得清清楚楚,另一方而他「就出来」,他很威严的走出来。当他的眼睛专注在他的十字架上时,他所显出来的是再威严不过了。「他出来」这一句话的意思乃指他离开那园子。他从那园子里走出来。他出到外面。就在那时候发生了一件奇妙的事,这是显明他威严的最好证据。他面对他们,说,「你们找谁?」他们说,「找拿撒勒人耶稣」。然后他说,「我就是!」当他这样说时,整团罗马军队,圣殿警卫以及祭司长们和领他们来的犹大,全部退后倒在地上。从他身上猛然发出的威严拦住了他们。可能从他身上发出我们难以说明的某种力量,如烈焰般的荣耀。我想可能当他站着面对仇敌时所显出的样子,使他们畏缩而站立不住。他们无法下手捉他。就在这节骨眼上,他显明一个他所一再提及的事实,(这是我们前此在这本福音书里所看过的),除非他的时候来到,没有人能下手捉他。如今他的时候已经来到,但即使是这个时候,所有的兵丁,圣殿警卫和长老们根本没有力量来捉拿他。当他一说,「我就是!」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耶稣的威严在此显出。然后他第二次对他们说,「你们找谁?」他们重复的说,「找拿撒勒人耶稣!」他又对
他们说,「我已经告诉你们,我就是,你们若找我,就让这些人去吧!」这是他慈爱与威严的美丽揉和。他十分清楚,如果门徒真被捉拿的话,他们就崩溃得更快,更可怕。因此他说,让他们去吧,捉我就行了。于是西门拔出刀来,砍了一刀,要保护耶稣。我很喜欢西门,他是一个敢作敢为的人。我知道他这件事作错了。这是一个出于真诚的热心,但那是一个缺乏见识的热心。别的福音书作者记载,由于一个门徒的冒失热心而使耶稣必须在这最后关头行超然和属天的外科工作。我有时候想,我们的主今天仍然医治那些因我们缺乏见识而给别人带来的伤害。我们的主如何说呢?「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这才是有见识的热心。西门不明究竟的,就砍了一刀。这一刀砍得很糟。当一个人的刀出鞘对准着人的头砍去而只砍到他的耳朵时,他的刀法一定很差。这是热心的举动,但他砍出那一刀时,可能心里很紧张。耶稣说,这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虽然没有详细记载客西马尼的事,但至少这里他提到园中发生的一些事。从其他的福音书我们知道,他在此向父祷告时说到这杯,「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他对这杯感到害怕,但与他的父的旨意有完全的交通。约翰所说的就是这交通的结果。「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西门的热心没有见识,而耶稣的热心具有见识。「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这是很早以前先知的预言,先知早已说出一切要临到他身上的事。现在放在我唇上的这杯的味道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痛苦,甚至没有一个人会了解,我可以不喝他吗?这是一句极庄严的话,也启示出他的极度谦卑。于是他们把他捆绑了。我每一次读到这里总不免要发笑。不错,他们捆绑了他,为此他们动员了多少的人!一个团,公会的人,还特别提到千夫长,以及许多警卫。他们冲向他,把他捆绑。他们捆绑他?他们以为他们把他捆住了。他们真是这样吗?捆住他的乃是他对我的爱!神对你的爱!并不是那些蠢笨人的麻绳,而是神的慈绳爱索。他们仍是把他捆住,并把他带到亚那面前。约翰只记载耶稣在亚那面前受的审问,而这是最初步的审问。他在第二十四节告诉我们,亚那再次把他捆绑,送到该亚法那里。约翰完全省略了他在该亚法和公会前的受审,马太与马可却记载了这些事。第二十八节有这样的话,「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因此约翰省略了耶稣在该亚法和公会前出现的经过,只说到耶稣初次受审问的情形。在许多方面亚那是当时犹太教中最出风头的人物之一。他五个儿子都是大祭司。按世袭的系列来说,亚那应该是大祭司,但由于某种政治原因,罗马政府反对他,却答应他的女婿被任命为大祭司。也许亚那并不热衷于大祭司的职位,他很快发了财,他籍着勒索而成了当时最富有者之一。有些人相信,他保留了公会主席的地位。不管怎样,他是极具权势的人,所以他们一捉到耶稣,就先把他送到亚那的家里去。耶稣的两个门徒跟着到了那房子。其中一个人且进到了院子,就是亚那家里前面的空处。没有提到名字的那个人无疑的是这福音书的作者。另一个人是彼得。此时其馀的门徒好像都已经离开了。约翰直接走进去。彼得等在门口,站在门外。这种情形至少意味着约翰可以通行无阻。当彼得待在外面时,开始遇到阻碍了,约翰好像觉察出那位同作使徒的人可能有危险,因为当他进去时,想起彼得还在门外,就来到门口,对看门的女子说了一声,他就让他进来。我不懂为什么约翰说那天晚上天气很冷。在一年的那个季节里夜晚很少是寒冷的。但约翰说那一天天气冷。我想那大概不是因为对于将要发生的事害怕、恐惧或惊慌而有的寒冷吧!彼得觉得冷,就停留在耶稣敌人所生的火旁边取暖。这是很危险的事,若有人想要从耶稣的敌人所起的火那里取得温暖,他总归是危险的。耶稣在亚那面前受的审问很简短。亚那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来盘问他。很显然的,他是要我们的主说出他自己,他的理想,他的目的,他的教训,列出他门徒的名字,并说出他们受他教训的感染或影响有多深。他所要寻找的,乃是某些他能据以控告耶稣的把柄,以便把他置于罗马政权之下,使他被杀死。他并不是一个调查员,想要知道事情的原委。他是一个敌人,希望天一亮就把耶稣置于罗马政府的手掌之下。可能他很客气的问他问题。实际上他可能说,「告诉我们,这是怎么回事呢?你教训的是什么呢?你和你的门徒想要作什么呢?」我们的主生气却又庄严的回答他。他的回答中含着怒气,是无可否认的。这一点可以从一个差役打他的行动看出来。是他话语中的口气引发了他的举。他话语中所强调的乃是在于其中的个人代名词,「我」。「我从来是明明的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公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这话说出了他的方法与他敌人的方法之间的对比。他知道暗中有一个反对他的阴谋正在策划着。他说,你们还用问吗?你们早就知道了。或者说,若是你们想知道,就问我周围的这些人吧!我说的话都是公开的,我是明明的对世人
说话。我从未秘密的聚会:我从未阴谋策反任何属地的政权。我所作的一切都是公开的。因着他回话中的怒气,一个差役就回答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么?」请注意这句话里面的「这样」。他在责备亚那,因而差役就打了他。他回答差役时,并没有提到他说话的方式,而是一再提到他一切的教训,他所说的一切都是公开说的。他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么打我呢?」事情到此结束,亚那再没有什么可说的。底下他们就再把他捆绑,送到该亚法那里。西门彼得仍然站在那里取暖,他们再来和他说话。在那个无礼的使女笑他时,他已经第一次否认了主。如今他们再来问他,「你不也是他的门徒么?」他不承认。但是「有大祭司的一个仆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亲属说,我不是看见你同他在园子里么?」彼得又不承认。约翰并没有告诉我们他发咒起誓的事,那是别的福音书所记载的,特别是马可福音,因彼得可能是提供此书内容的人。约翰告诉我们这悲剧的内容,他「又不承认」,立时鸡就叫了。他也没有记载耶稣回头看彼得。他只说到此为止。那是个令人难过的故事。缺乏知识的热心只逞能一时,接着就变弱,摇晃,甚至在晨光尚未显露之际,竟然说他不认识他,不属于他。我读这故事时感到惧怕。「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34 约翰十八 28-十九 16
我们在前文看过,约翰所告诉我们的是我们的主在亚那面前的受审,也说到亚那把他绑着解到该亚法那里。他完全省略在该亚法和公会前的受审。接着就说到在公会判他死刑之后,他们把他送到彼拉多那里。「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这是一个最生动的故事。地点是在衙门内,他必然是彼拉多的住处,他就在那里开庭。当我们读时,我们看出现场地点在衙门内和衙门外轮换着。其中有七个步骤。他首先记载的事发生在外面,就是第十八章第二十八节至三十二节所记载的。从第三十二节至三十八节头一句话,这一段的事情发生在里面。从第三十八节其馀部分至四十节这一段发生在外面。第十九章头三节的事发生在里面。从第四节至第七节的事发生在外面。第八至十一节的事发生在里面。第十二至十六节发生在外面。整段故事是关于耶稣与彼拉多,其背景乃是祭司,官长和一群暴民。在此彼拉多这个人代表外邦世界,他面对着耶稣。彼拉多是罗马政权的代表,罗马政府赋予他权柄执行一切罗马的命令,维持罗马的尊严。在整个过程中,他问耶稣的问题,都是有关他为下的问题,每件事都和这件事相关连。彼拉多三次离开在外面的群众,带着耶稣一起进到衙门里面,两个人彼此相对。大祭司的审问已经结束,在亚那前的审问,在诿亚法和公会前的讯问也都结束。宗教界已决定杀死耶稣,如今政治的审问开始了。我们看到耶稣面对的不再是宗教的问题,而是政治的问题。头一个步骤在衙门外进行,记载在第二十八至三十二节里面。在这一步骤中,彼拉多向那些带耶稣来的人提出一个官方问题,他们已下决心把耶稣置之死地。那是他们把他带到彼拉多面前的原因。他们非常小心,怕在礼节上受到玷污,以至于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因此他们不进衙门。耶稣曾说过有人滤出蠓虫,吞下骆驼,他们所作的正是这样。彼拉多的问题是按规矩问的。这些犹太官长把一个囚犯带到他面前,他的衙门是这一切事上诉之所。他代表罗马政权,他问他们,「你们告这人是为什么事呢?」有时候我们可以从所发问题的答案,看出该问题的弦外之音。此处正是这样。他们回答说,「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他交给你。」是什么原因使他们这样说呢?彼拉多有足够的资格发问题。他们的回答显示他的问题含着轻视他们的意思。他似乎是这样说:怎么样?你们告这人是为什么事呢?你们来到我这里的意思何在?当时他还未与耶稣面对面的相会。这是彼拉多会见他们时的心理情况。这个冷酷无情的罗马巡抚,是个出名的人物。他是一个被释放的奴隶,由于皇帝母亲和妻子的影晌,爬升到权力的高位上,他对这些祭司们,官长们和寻事的犹太暴众感到不耐烦。他们就生气的回答说:这人若不是作恶的,他若不是一个恶棍,我们才不会把他交给你呢。彼拉多因此说,「你们自己带他去,按着你们的律法审问他吧!」换句话说,他拒绝处理这个控诉,他拒绝接受这个案件。然后犹太人说,「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彼拉多立刻就看出这件事比他所了解的更为严重。他看出他们不是要他来审查案件的真相,而是要他判刑;他们把耶稣带来时已经决意要杀他。如果当时他们不是无权置人于死的话,他们才不会把耶稣带到他那里。他们已经作到他们的极限了。他们已经在亚那家里,在该亚法和公会面前质问过他了。他们认为他是当死的,如今他们来到彼拉多这里,因为他们虽然能够宣布他的刑罚,但却无法执行。所以彼拉多看出这
些人之来到他这里,不是要他审理一个控诉,而是要他颁布一个罪刑。第二个步骤是从第三十二节至三十八节,发生在衙门里面。祭司们和群众都留在外面。彼拉多又进了衙门,叫耶稣来,对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这虽是一句问话,其希腊文的句式却颇引人注意。「你是犹太人的王么?」重点是在「你」,这个字是放在句子的最前面,彼拉多就是这么说的。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么?」很显然的,他知道他们控告他的原因。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都告诉我们,这就是彼拉多对耶稣所说的第一句话。当他在衙门内与耶稣面对面的时候,他的问题所强调的全在「你」这个字上面。这问题包含着轻蔑的语气。「耶稣回答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意思是说:这样的判断是别人告诉你的呢,还是你自己探讨的结果?这是一个极发人深省的问题。「这样的看法是你自己思想的结果,或者你只是在重述别人说过的话呢?」彼拉多发现他所面对的这一位,很可能是他从未见过的人,而且像他这种个性的人,可能根本不知道会有像他这样的人。他很生气的回答他,「我岂是犹太人呢?你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你交给我。」于是他说了一句令人惊奇的话,「你作了什么事呢?」他在头一个问题里显示了他对他的轻蔑之后,耶稣就问了一个令他深省的问题,于是他就生气了。可是这个罗马审判官作了一件最不寻常的事,他要求囚犯告诉他,为什么他们把他带到他那里,「你作了什么事呢?」「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巨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这个回答何等令人惊异。这位审判官所问的是他何以被送到那里,他作了什么?而他回答这位代表罗马政权的彼拉多说,他的国是怎样的国。他说到「我的国」。在希腊文里,前后所强调的,是「我的」这个代名词。「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要争战。」他所用以指他门徒的字是很希奇且另有所指的。那是新约里面惟一应用在耶稣基督的跟随者身上的。这个字含有「尊荣」的意思,指在一个国里从政的人。这是这位君王发的声音。这位「囚犯」面对着这位代表罗马政权和外邦世界的彼拉多。当他被质问他何以成了囚犯被送到他那里时,他并没有回答,而反倒说到他的国;他告诉这位代表全世界之国度的人,他的国度不属这世界。彼拉多这个人的权势全依仗其武装的盔甲,士兵,军旅,部队。他说,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军官,我的政治家们都要争战。我的国不属这世界,他不是从这世界里建立起来的,也不是借着属世方法被建立的。耶稣的回答,从某些意义来看,似乎和彼拉多的问题不相关,但是从神无上的管理上看,他的回答正和彼拉多的问题息息相关。「我的国不属这世界。」因此彼拉多就对他说:你是王吗?我曾问你,你是否犹太人的王,你并没有直接的回答我;「这样,你是王么?」「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你说我是王。因此他确定的声明他是王。然后他告诉彼拉多,他国度的性质是什么。「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他的国度是真理的国度。他来到这世间是要给真理作见证。若是真理能在人类的中活和历史中得胜的话,我们就不必在日内瓦、在伦敦或其他任何地方开会解决什么国际问题了!启普林(Rudyar Kipling)在某处说到,「神就是万物之神(the God ofthings as they are)。」他是这样的一位;那就是说,他是真理的神。保罗写信给提摩太时说,他曾「向本丢彼拉多作过那美好见证」。这个见证的独特之处,在于他那奇特,奥他的尊严;在于他宣告自己是王,但他的国不属这世界,而是属于真理的境界之内。于是彼拉多看着他就说,「真理是什么呢?」他这时感到诧异。他听到了前所未听过的事。他知道什么是按属世标准而有的王权,这种王权是以武力统治的。但在此有一个人,身为囚犯,却说自己是个王,而且是在真理的境界作王。因此他说,「什么是真理呢?」我不同意培根在他对真理的一篇伟大文章里所说的话,他说,「彼拉多问,『什么是真理呢?』时,是带着嘲讽的态度问的,他并不真正等候耶稣的回答。」但是彼拉多并非在嘲笑。那一天他一点嘲笑的意思都没有。那一天,他突然面对了这个严肃的问题,于是他问,「真理是什么呢?」我想在他的问题中,反而对于他所生存的世界带有讥笑的口吻。好像他是这样说:真理!什么是真理?他并不否认有真理这一一回事,但是他事实上在说:如果那是你国度的性质,你在这世上难有实现的机会。「真理是什么呢?」然后他走到外面。这一部分内容是记在第三十八至四十节。约翰用很简短的话浓缩了这个故事。在别的福音书里记载得更为详尽,但他为着写作的目的,只记这些也就可以了。当彼拉多出来时,他宣布了官方的宣判。他乃是以一个罗马审判官之身分,宣判这个囚犯无罪。他出来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于是告诉他们,他必须把他释放。但是显然的,他们已有所准备,他们喊出,「不要这人,要巴拉巴。」从别的福音书我们知道,他在那个节期按例要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他们有权选择一个他们要的囚犯。而现在他限制了他们选择的范围,他只让他们选巴拉巴或耶稣。好像他是这样对他们说:按例你们向我要求释放任何一个囚犯。在这情况下你们必须在这个人和巴拉巴之间选择一个。他们喊着要
巴拉巴。下而一段是第十九章的头三节。这次事情是在衙门里面进行的。我们在此所看到的是令人发指的邪恶。这位审判官已经宣判他无罪了,并且说他可以自由了,但是当他们选择了巴拉巴之后,他作了一件很卑鄙的事。他把他带进衙门内,把他交给人鞭打。按法律规定,在鞭打时,他要站在旁边。他为什么这么作呢?我毫不犹豫的说,他是在向外面群众的要求让步,希冀这么作就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尽管他们在鼓噪着,他还是在想办法不把耶稣处死。因此他作了最不合法的事,也是最卑鄙的事,把一个他宣判无罪的囚犯交给人鞭打。第四至七节的事发中在外面。「彼拉多又出来,对众人说。」这次他是独自出来的,他说,「我带他出来见你们,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于是,「耶稣出来,戴着荆棘冠冕,穿着紫袍,彼拉多对他们说,你们看这个人。」彼拉多在作什么呢?他叫人鞭打他,已经是违背了一切的公义。可是,现在他心里却盼望这个受鞭打,伤痕累曩,戴着荆棘冠冕,身上瘀血并流着血的人,能博得他们的同情。他说,「我带他出来见你们。」我已判决他无罪,但我把他带出来给你们看,你们看看这人吧!他们一看到他,祭司长和差没就喊着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彼拉多说,「你们自己把他钉十字架罢,我查不出他有甚么罪来。」他再次拒绝置他于死地。他说,你们自己带他去钉十字架吧!他清楚知道他们不能这样作。他在嘲弄他们,我再一次的想:他以为他能脱得了身。但是他们立即说到了另一件事,「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神的儿子。」他们终于吐露了实情。他曾说他是神的儿子,这也是一向他们与他之间争执的要点,可是到目前为止,他们在彼拉多的审问中一直未提及这件事。现在在无计可施之际,他们告诉这个罗马的外邦人一一他们并不尊敬他,但是为着他能宣判死刑,他们希望他站在他们一边一一他们仇恨他的根本原因:他说他是神的儿子。这是他们聪明的一招,这一招果然管用。底下一段是第八至十一节,发生在衙门里面。「彼拉多听见这话,越发害怕,又进衙门。」他进来时把耶稣一同带着。「对耶稣说,你是那里来的?」意思好像是说,这些人说,你是神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若说有人曾经极度困惑旁徨的话,彼拉多是其中的一个。「耶稣却不回答。」这是最不平常的一个描述。他由于害怕而向他发问,因为他听了犹太人那样说,而耶稣竟然没有回答。于是彼拉多说,「你不对我说话么?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么?」按人来说,他说的话没有错。祭司长没有权柄钉他十字架,而他有。生死之权操在他手中。耶稣的回答乃是,「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他这话启示了他对真权柄的认识,这权柄高过该撒的宝座,或其他任何人的宝座。一切权柄归根究底,都是在于神。他是在提醒这位巡抚。若非神所许可,他不可能有任何权柄。他并且指明何人有罪。该亚法已经得罪了神,虽然彼拉多违背了公义,但是该亚法的罪更重了。我们现在来看最后一段,第十二至十六节。这件事情发生在衙门外。「从此彼拉多想要释放耶稣,无奈犹太人喊着说,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该撒了。」在这一句话里面,犹太通国透过他们的官长,表达了他们仍甘愿屈服于外邦势力之下,而弃绝了他们与生俱来的产业。他们甘受该撒宰割,为了要谋害耶稣。「彼拉多听见这话,就带耶稣出来,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铺革石处,希伯来话叫厄巴大,就在那里坐堂。那日是豫备逾越节的日子,约有午正。」当他说,「看哪,这是你们的王」时,他再一次努力要释放耶稣。但他们喊着说,「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于是他再说--此时可能他已无能为力而沮丧的嘲笑着--「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么?」底下祭司们说出最后的话,「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于是彼拉多将耶稣交给他们去钉十字架。」
35 约翰十九 17-30
在这一段里面,约翰记载这位道成的肉身被钉十字架的经过。此处和别处一样,显示了作者选择的原则。有些关于钉十字架的事,他没有提及。无疑的,他这样选择,是为了要把我们所崇拜的这位救赎主准确的描述出来,这是他全书一贯的目的。这一段所说到的,是这个最大兆头的头一部分。在我们的主开始工作之初,他洁净圣殿时,就有人要求他显明一个兆头,以表明他的权柄,那时他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
再建立起来。」 他这一句话,表示说,世人所寻求的,是他权柄的兆头;而那一个最高、末后、完全的兆头乃是他的死而复活。按照一般人的眼光看来,他的死是由于人类在罪中之敌意所造成的;这个死,摧毁了他身体的殿。复活乃是爱与救赎能力对罪恶的夸胜,他第三日就要复活,「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翰最后几章所记载的,就是这个最终的兆头。他说到他的两面,就是人类这一面的,和神那一面的。我们现在所看到的部分是人类这一面的,乃是有关这殿的拆毁;是按人类眼光所看到耶稣的死。但是在这方面我们不久要看见,耶稣死之主要的荣耀,不是因着人所造成的。这故事开头说:他们从彼拉多那里接受了耶稣。我们所读到的话乃是,「他们就把耶稣带了去。」其希腊原文的意思乃是「他们接受了他。」彼拉多把他交出来,他们就接受了他。彼拉多末了因困惑、彷徨,成了懦夫;他妥协了,泯灭他的良心,把耶稣交给他们,而他们「接受了耶稣」。他们接受了耶稣!约翰并没有说他们把他带出去。他们接受了他,但是「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来」。我们看到他威严的样子。彼拉多把他交与人;他们接受了他,达到了他们的目的。但是「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来」。他不是受害者,而是个得胜者。按人类的眼光,我想可能也是地狱的想法,他失败了。但他不是。他「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来,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希伯来话叫各各他」。他们的计谋得逞,但是他却走在一条神所预定的道路上。「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支搭帐幕(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他出来」,背着他自己的十字架。人若能看清神的整个计划和其过程,这一类的细节就会显得那么琐碎而愚妄。他出来,他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来,是他自己的十字架,向各各他走去。他们钉他十字架,只是这么简单的几个字,我不愿意打破约翰,马太、马可和路加在这一方面的沉默,加入一些详细解说。新约作者并没有详细描述耶稣钉十字架的情形,而只是把事实说出。我的看法也许不是每一个人都同意,但是我要说,那些描绘耶稣被钉十字架的书像,使神的教会所蒙受的害处,比我们所能想像的更深刻得多。有些人的讲章,刻意从肉身的角度,来形容这件事,虽然用意很好,态度也正确,但造成的害处还是一样。我并非在否认耶稣在十字架上肉身的凄惨与痛苦,但是耶稣肉身的苦难和这十字架更深的事实相比,那就算不得什么了。因此约翰就恭敬的沉默着,只是说出这件事实而已。「他们钉他在十字架上。」他们!是指谁呢?彼得在五旬节那日对耶路撒冷的群众说话时说,「以色列人哪……你们就将看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虽说是外邦人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但是在他们背后的,是他自己的百姓,神的子民;他们背道、瞎眼、堕落。钉他十字架的是他们。在此所显明的罪,是最堕落最可耻,没有生命的宗教。在人生里面最可恶的事,乃是堕落了的宗教行为。历史证明这件事。「他们钉他在十字架上。」钉死的是那位「无罪者」。不止如此,我们想起他伟大的先锋所说的话,当时他指认他是弥赛亚,以及说明他所担负的使命。他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他们在那里钉他十字架;他是无罪的,而在神的计划中成了担罪者。当时他们甚至把许多的羞辱都加在他身上。他们把他与其他的两个人同钉,约翰没有指出他们的名字。但是他点出他们把耶稣钉在中间的事实。那是什么意思呢?那是犯最严重的罪之象征。这也就是他们把他放在那里的用意。在罪人中他们冠他为王,这是一个恶毒的行为。耶稣在中间。「他们……钉他在十字架上,还有两个人和他一同钉着,一边一个,耶稣在中间。」但另一方面,按着他作为救赎主的身分来说,他们把他安对了地方,因为他身上担负了世人的罪孽。同时,背后还有一个彼拉多。我好像看到他手中还拿着笔,因为约翰特别指出牌子是彼拉多写的。这牌子说什么呢?「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他用犹太民族使用的希伯来文,政府使用的拉丁文,以及普通百姓所讲的希腊文写上这一句话。祭司们反对,那是当然的,我们不去管他们为什么反对。我们从神掌管一切的角度回头来看整件事,就要发现,所有的人都被神的手所管理着,引导着,即使他们并不寻求他的引导。至终每一个人都是在神的管理之下。当一个罗马巡抚出卖了他的良心,拿笔来写时,引导他手写的还是神。彼拉多故意要气气祭司们。祭司们恨恶他所写的,向他提出抗议。而彼拉多为了保留自己的面子,壮着胆,用一句尖刻的话,对他们说,「我所写的,我已经写上了。」彼拉多阿,不错!但是不止如此,你所已经写的,乃是耶稣站在你面前时对你说的那个权柄,允许你写的。他不是对你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你就毫无权柄办我?如今你已把神对他的看法写上了。并且,从神的观点来看,这样写就应验了神造希伯来民族的目的。希伯来人因把他赶出去而失败了;但神从那个希伯来民族中已经高举了这位君王。身为犹太人的王,他要成就神为他们的计划,和神为全世界的计划所提供的见证,以及他为人类预备归回的道路。彼拉多所写的,竟然也就是神的意思!余下的部分,很简要的把我们带到这位被钉十字架者的面前。从第二十三节开始,他已
经被钉在十字架上面了。十字架下有两班人,一班是兵丁,另一班是耶稣的朋友。兵丁为他的衣服赌博。他们把耶稣的衣服分成四分,每位兵了分得一分。后来他们看见那件里衣是很特别的一件,并非很值钱,却是从上到下一片织成的。他是比较贫苦之人,家庭自制的衣服。耶稣的那件衣服是某妇女熟练的手指头织成的。谁能怀疑那是他母亲做的?那些罗马兵丁并不习惯于那样的袍子,因此与其把他撕裂,不如为他拈阄。在此约翰插进一句话,「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因此约翰再次引导我们注意到一个事实,即使人生最琐碎的事,也是天上所知道,所定意的。这一句经文到底写在那里呢?我们在诗篇第二十二篇可以找到这句话;而且虽然约翰没有记载,过不久耶稣从这篇预告十字架的诗篇的开头,引用了一句话,「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我在想,钉十字架的事完成以后,约翰回家去,必定研读并默想了这篇诗,然后他才发现其中的真理,以及其最高的价值,乃是预告弥赛亚的来到。在这篇诗中,他找到这些话:「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在这悲剧黑暗周围的彩虹中,捕捉到了一线的光辉。除了兵丁之外还有其他的人,四个妇女和一个男人。在十字架的旁边有他母亲马利亚,他姊妹撒罗米,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另外有一个男人,就是写这故事的作者。约翰在他的着作中从不提自己的名字,耶稣母亲的名字,耶稣兄弟的名字,他自己亲属的名字,以及他家庭之成员的名字。底下发生了一件极美的事。正当耶稣处在他肉身的痛苦时,正当地狱的痛苦逐渐笼罩他的时候,很显然的,他的眼睛落到站在那里的母亲,以及站在他旁边的约翰身上。他来到这世上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母亲的脸,不过此时他的心正被刀刺透。他知道他的感受,因此就对他说,「妇人,看你的儿子」。接着他的眼睛又从他身上转到约翰身上,说,「看你的母亲!」他在这种难以想像的痛苦中,也就是神的心肠在为着救赎人类,并为彰显他永远的爱而受苦时,他的心也想到了他的母亲,他就为他馀下的属地旅程有所安排。我们都想要瞻仰他的十字架,虽然我们无法完全了解,但是我们越是仰望,就越能看到这位各各他的基督,加略的基督,永远慈爱奥秘的基督,有着一双顾念人愁苦的眼睛。他照顾,他也供应。底下约翰说,「从此那门徒就接他到自己家里去了。」我们不知道他与他同住了多久。对此传说不一。有人说他在耶路撒冷待了十一年,直到他五十九岁死的那一年。也有人说,后来约翰去以弗所时,也带他一起去。现在我们来看这个中心兆头。约翰说,「这事以后。」多久以后?可能是三小时,因为对他母亲说的话可能是开头时就说的。约翰并没有告诉我们那三小时发生了什么事。他只说,「这事以后。」在这些福音书作者中,约翰所说的,最具有启发性。当然马太是受圣灵感动所写的,马可亦然,路加也没有问题。但是同样的受感动说话,约翰以简单的句子所写的,比马太、马可或路加关于那时候以及当时所发生的事所写下来的,更具有启示性。约翰说,「这事以后,耶稣知道」,知道什么?「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就说,我渴了。」耶稣若非知道每件事都作成了,他不会说,「我渴了。」他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然后从他口里就说出在他整个受审或钉十字架的过程,或者神在十字架上长时的痛苦中,惟一表达他肉身痛苦的话,「我渴了。」但是在他还没有完成他上十字架所必须成就的每件事之前,他并没有说这句话。当他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他就说,「我渴了。」有一个器皿盛满了醋,放在那里,就有人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给了他,他接受了那醋。最开始时,他们以苦胆调和的酒给他,那是麻醉药,但他拒绝了。他拒绝任何减轻他肉身痛苦的东西。但如今他知道一切事都已经成了,就说,「我渴了。」他们把粗制的巴勒斯坦酿酒放在牛膝草上给他,他接受了。「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但是在他说「我渴了」之前,就知道事情已经成就了。所以末了他说,「成了。」约翰并没有告诉我们他大声喊叫,但其他福音书有这样的记载;不过并没有记载他喊叫的话。那并不是一个被打败者的喊声,而是得胜者的呼喊,「成了!」其希腊文的意思并不止是说,事情过去了,而是说事情完满的成就了。所有他上十字架要作的事都成就了。这是一个奥秘的大海。我们只能站在岸边听闻汹涌风浪的呼啸声音;我们从约翰所得知的是,我们所借以蒙救赎的死,不是肉身的死亡。作为献祭的一个表号,这样肉身的死乃是必要的。但是,因为肉身的死这件事太耀眼了,以致于人的眼睛往往看不见那根植于神性、更深、更奥秘的事。其实,这奥秘的事,人靠心智的眼睛,也只能稍稍一瞥而已。他已经完成了,事情已经过去,已经作成了。地狱之痛苦抓住了他,一切洪涛巨浪曾经在他身上横扫而过。他曾经奋勇抵抗风暴,而成就了神的目的。当他知道各样的事都成就了
时,就说,「我渴了。」然后他宣告他的得胜,「成了!」无论这成了代表什么,那引他到十字架的目的已经完成了,圆满达成了。底下是最后的举动。我并非说「事实」;我说的是「举动」。那是什么呢?他交付他的灵。眼睛闭上,四肢放松,人们说,他死了。是的,按人来看,他是死了,圣殿被拆毁了,他们已经毁坏了他身体的殿。可是在神看来,人类的邪恶尚未完全得逞之前,他已经成就了他来地上所要完成的工作。因此约翰现在说到他时,就说他交付了,他「将灵魂交付神了」。我再说,我们要记得,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都没有说他最后是死了。马太,马可和路加都说他「气就断了」,约翰说,「将灵魂交付神了」。那是一个举动。回想往日,当他的敌人包围着他并批评他时,我们听见他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是的,他们拆毁了那个美丽的圣殿,他们只能作到这个地步。罪所能作的,没有比这个更多的了。但是在肉身还没有死之前,那救赎的死已经完成了。
36 约翰十九 31-42
这一段虽然短,但就着令人骇异之黑暗背景而言,就更显得美丽而具有提示性和启示性了。在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最丑陋最黑暗的日子,乃是当耶稣死的时候。耶稣死了!他的身体,这美丽又神圣的殿,因着人类的阴毒而被毁坏,拆散了。前此我们跟着约翰研读他所记载,有关他的工作,以及他对他的教训和能力所作的说明;在感觉上我们好像聚集在他身边,因为我们知道耶稣是活的。如今我们却聚集在他的遗体周围。是死了的耶稣,生命结束,光亮熄灭,爱也遁形。生命结束,就属灵上来说,这是宇宙性的死亡,让人觉得没有希望获得永存的生命了。属于他的这群门徒,因为他死了而丧失了对生命的盼望。亮光熄灭了,自从人类与神断绝关系后,他是在人类历史中,所照耀出来惟一完全的光,竟然被「扑减」在黑暗中。爱也遁形了。哦,有人以为这世界充满了爱。不,说真的,充满的不是爱,而是情欲。这位启示出生命、亮光和爱的肉身,已经被置死地。那是这世界的判决:死的耶稣!我并不希望把这几点作为最终的印象,留在各位的心中。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是我所不愿意的。我们都知道,耶稣并不是死了就结束,以后还有一些更重要的事发生,并且我们对这些事都有认识。不过目前我们所谈的,仅止于耶稣的遗体。这一段很自然的可以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由第三十一节至三十七节,说到耶稣的遗体在他敌人的手中。第二部分由第三十八至四十二节,说到耶稣的遗体在爱他的人手中。不过这、样的说法还得略为修正。我说第一部分是耶稣的遗体在他敌人手中,而实际上任何敌人的手,从末碰过耶稣的遗体。当他完成他大能的工作,把他的灵魂庄严的交付给他的父神后,没有任何敌人的手曾碰过他的身体。他们用枪(罗马兵了使用之长而宽的矛)扎他的肋旁,可是没有任何人的手加在他身上。只有那些爱他之人的手才能直接摸着这个遗体。首先我们看到犹太人要求把这些身体拿掉。总共有三个遗体。官长要求把他们都拿掉,他们的要求是基于宗教上的理由。尽管他们违反了许多宗教上的原则,他们还是想要遵守宗教的礼仪。根据犹太律法,一个受刑死犯必须在日落之前被埋葬(申二十一 22-23)。由于安息日一一一这是一个大安息日--快到,他们要求彼拉多允许人把这些身体拿掉。他们的要求,是出于严格遵守犹太人的律法。这里所启示出他们的态度乃是,他们违反了宗教的基本要义,却还是要遵守宗教律法的礼仪细节。罗马人钉十字架的习惯,乃是把身体留在十字架上任其腐烂。因此这些犹太官长来到彼拉多这里,要求他把身体挪去时,他们等于要求他向他们的礼仪和规矩让步。彼拉多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彼拉多让他们照自己的方法去作。另一位福音书作者告诉我们,彼拉多很小心的问,耶稣是不是死了。他差遣主持这事的百夫长去看看他是否真是死了。我想他心中可能有某种迷信的惧怕在困扰着他。底下就立刻记载当权者对于这要求的反应。士兵们应命而来,他们打断了两个强盗的腿,一个在耶稣的一边,一个在另一边。按罗马人的方法,打断腿和钉十字架是两种完全分开的刑罚。对于这点,人们有各种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那是一种慈悲的行为,用以催促受刑人早死。也有人认为,有时候受刑人尚未死以前,就被人从十字架上取下来。把他们的腿打断,是预防他们逃跑。很显然的,此处的用意乃是要早早结束他们的生命,以便彼拉多答应他们对拿掉身体的请求。接着就是这一句有意义的话:他们来到耶稣这里,发现他已经死了。钉十字
架就是要叫人死得慢,死得痛苦。有时候被钉的人挂在十字架上两天甚至三天之久才死掉。说不定如果这两个强盗不被打断腿的话,他们可能要两三天才死呢!但是「耶稣已经死了」。当他们发现他已经死了,一个罗马兵了就用枪扎他的肋旁。于是有一件事情发生,证明他已经死了。从约翰的特别强调,可以看出这件事是格外重要。他说,兵了用枪扎他的肋旁,立即有血和水流出来。他又说,「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翰之说这句话,是要强调他所记载的是绝对准确的。很可能兵丁将三个人的肋旁都扎了,可是他没有这样写。假设兵丁在这两个强盗未死之前,就扎他们其中一个人的肋旁,伤口将会有什么流出来呢?必定只有血,鲜红的血而已。这是为什么约翰要特别强调有血和水流出来的原因。无可否认的,这事实含着一些奥秘的事和象征性的价值。而其头一个价值,诚如约翰所说血和水的流出,乃是证明他已经死了的事实。并且按着身体而言,更进一步的启示出他是如何死的。他是死于心脏破裂。我有一本小册子书名是「耶稣心脏的破裂」。这本小册子很简要的论及这一点。有些出名的病理学家还在继续研究这件事。这些科学专家研究的结果指出,约翰所说血与水的流出,或许可以很正确的说,就是血与血清的流出;而当他的肋旁被剌就有这两样东西流出来这一事实,也正是证明约翰所已经说的,「他已经死了。」而且他是由于心脏破裂而死的。他心脏的破裂是在他知道一切他所以要上十字架的事都完成了,并且是在他说完「成了」而把灵魂交托给父神之后才发生的。这时候重大的压力与劳累使他的心脏破裂,他立刻就死了。此外这件事也说明一个事实,耶稣的人性固然是真的,而他心脏破裂的时刻,却是在他自己旨意的计划中。因此我们在此所面对的,不止是他的人性。「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在此我们看到他完全的人性,他因身体上和心灵上的压力、劳累与痛苦以致心脏破裂,而这件事只有在他许可的时候才能发生。约翰在此加添了一句令人注意的话。他从这些所发生的事,看出旧约两句话的应验:「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以及「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在这一切人类的罪恶和人类的罪性之上,有神在管理着。他引的第一句话出自出埃及记,第二句话出自撒迦利亚书。从律法和先知书中他引用了这两句话。他们没有打断他的骨头,这件事是出埃及记某件事的应验;他们扎他的肋旁,这件事是撒迦利亚所说另一件事的应验。关于第一句话:若是我们要在旧约里明显讲到弥赛亚的经文里去找的话,必定是徒然的。在诗篇第三十四篇里有一句话,「耶和华又保全他一身的骨头,连一根也不折断。」这一句话常常被应用在弥赛亚身上,从某些意义来说,这是很对的。虽然事实上这并不是一篇弥赛亚的诗篇,大卫在这篇诗里说到的是义人与恶人的对比。我们必须到出埃及记里去找与这有关的经文。约翰记载,耶稣开始公开工作的时候,他的先锋如何宣扬他,「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记得这句话。他写这本福音书,写到这里时,明白了那位伟大的先锋,介绍他是「神的羔羊」的意义。因此他就回头引用了出埃及记里说明逾越羊羔的话。其中很肯定的说,这羔羊必须是完全的,连一根骨头也不可折断。那些士兵们来,看见他已经死了,因此就不需要打断他的骨头。这本是历史上的一件小事而已,但是约翰却在其中看到旧约话语的应验。耶稣是那真正的逾越节羊羔,他的骨头一根也没有折断。然后约翰又想起撒迦利亚书里的一句话,「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在此约翰看见了他被扎的肋旁。刺他肋旁的动作可能是一种出自怜悯的举动,因为在他被钉十字架最后的时刻中,士兵们害怕起来了。起头他们讥笑他,可是他被钉在十字架上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听见他说话,负责执行这件事的百夫长也冲口说,「这人真是神的儿子。」他又说,「这真是个义人。」一位福音书作者记载前一句话,而另一位则记载后一句话。这些士兵们极为害怕。他们发现他已经死了,其中的一个人就扎了他的肋旁。如此他的肋旁被扎了,而先知的预言也应验了。血和水的流出,在约翰看来具有象征的意义,这件事也可以从他的书信说到「血和水」中看出。在此我们看到,他后来如何从纯自然的事看出其所象征的超自然意义。他明白了,血乃是救赎的记号,水则是重生的记号。他的仇敌已经竭尽了他们所能的。因此我们接着来看第二部分。在此我们看见,他是在爱他的人手中。其中有两个人的名字被提及,就是约瑟与尼哥底母。约瑟是个门徒,但是因为怕犹太人,只有暗暗的作门徒,约翰把他这一点很清楚的告诉我们。我们可以从其他福音书知道更多关于他的事情。他是富有的人,也是公会的一员,他并没有投票赞同处死耶稣,他并没有随从他们的计谋。该亚法聚集公会对他的审问,以及后来送他到彼拉多处,这些事并非全体一致通过的。至少有一个人没有投票赞同处死耶稣。尼哥底母也是公会里面的人。我不知道他怎
样投票的,我想很可能他也没有投票赞同处死耶稣,因为在早期的两个场合中他都仗义直言(七:51)。不管怎样,我们看到这两个公会的会员一起行动,而亚利马太的约瑟比较软弱。约翰对他很清楚,他是「耶稣的门徒,只因怕犹太人,就暗暗的作门徒」。但是当耶稣在危急的情况中时,他并没有投票赞成他的死,显出了他的勇敢。而且有福音书说他是等候神国的人。约翰没有记载,在耶稣降生时,有一小群人,像西面,亚拿等人,他们忠于他们列祖的神,都在等候神的国。约瑟可以算是这一班人里的一个,后来他信了耶稣。尼哥底母是最早寻求主的人之一。我不同意人说他是个懦夫,他夜里来见耶稣证明他是有常识的人。他是在众人散去之后才来,这样他就能够与耶稣单独相处。如今我们看见这人带着一百斤香料来。罗马的一斤相当于十二盎士,因此总共有一千两百盎士的香料。他要作什么呢?乃是要来与亚利马太的约瑟合作。他们一定是彼此认识的,因为他们都是公会的人。在那重要的时刻里,约瑟作了一件极勇敢的事。他直接到彼拉多那里,向他求耶稣的身体。他直接到衙门去。他不顾其他的权贵们,直接来到彼拉多这里,求耶稣的身体。然后我们看见这两个人一同行动。坟墓是由石头凿成的,而且是在园子里面。在靠近他们钉他十字架的地方,有一个园子。那是约瑟的园子,而且没有疑问的,那坟墓是为着将来安葬他自己用的。从来没有人葬在那里过。这种由石头凿成的坟墓里总有一个廊子,让人把身体搬进去。他们就把耶稣的身体搬进那样的地方。在此我们看见这两个人用一百斤的香料掺和着裹身用的麻布把他身体包起来。约翰很细心的说,他们「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来安葬他。那就是说,他们并不照着埃及人或其他国家的风俗薰身体并加以切割。犹太人从来不切割人死后的身体,乃是把他用布包在香料里,且最后才用包裹的东西缠起来,这种包裹死身的事乃是一件错综的工作。我们在此所看到的,是爱的最后服事,两个门徒中的一位曾暗暗的作门徒。其他一位也可能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此时那位爱讲大话的彼得,和其他的门徒通通逃走了;却有两个暗地里作门徒的照料耶稣的身体,用爱心把他埋葬了。就在那极黑暗的时刻,有两个胆小的门徒鼓起了勇气,埋葬耶稣的身体。在这里有一句话很具有诗意,「在耶稣钉十字架的地方,有一个园子。」他们就把耶稣的身体带进这园子。我似乎可以看到耶稣的身体是躺卧在百花齐放,雀鸟呜吟之处;他十分喜爱花,也很喜爱鸟。或许他们曾经安静过一段时候,但我确信,当七日的第一日的清晨来临时,天上的花朵盛开着,乐园的鸟儿齐叫。他们把他放在一个园子里。但是请注意,爱他的人把他当死人来对待。约翰后来告诉我们,他们从来没有明白过复活的真理(二十 9)。他是死了,而我们看见这两个人在埋葬他,因此我们可以知道三件事。第一,我们知道他们还是爱他,他们没有失去对他的爱。第二,我们知道他们个人还是相信他。他们爱他,他们信他;信心还在,爱心还在。但是,第三,他们少了一样东西。他们缺少的是什么呢?乃是盼望。他们失去了一切的盼望。他们在等候神的国。他们已经成了他的门徒。他们曾盼他能实现他们一切的盼望,以及一切的美梦。他们相信救赎以色列的应该是他。但一切都完了,他死了!他没有办法成就这一切,他失败了。这世界使他受不了。不敬虔的势力已经得胜了。他死了!但他们还是爱他,还是相信他。他存心是不错的。因此他们埋葬他,这是爱的埋葬。他们把他放在从来没有葬过人的坟墓里,并以大量的香料来包裹他的身体。他死了,他的敌人以为他们把他除灭了,他们因此高兴着。但是天上在看守着这一切,并在预谱一个将要萦绕这世界的音乐,向人宣告邪恶的失败,对罪的胜利,以及人类的救赎。
37 约翰二十 1-18
这一段里面记载了那个最终兆头的成就之第一部分。他身体的殿已经被他的敌人所拆毁了,这是他所说的话里面含的意思。他们把他置于死地。如果那就是结尾的话,就没有兆头,没有权柄了。尽管他在他教训里启示的理想是多伟大,也尽管他对于一个愿望所作的献身是多感人,如果死亡是一切事的结束,就再也没有兆头显出他的权柄了。这兆头的成全乃是他的复后。涵盖这一章第一至二十九节的整个故事前后的时间有八天之久。第一至二十三节记载第一天的事情;而第二天一一也就是从第一天算起第八天一一的事情是记载在第二十四至二十九节。我们现在只是要来看第一天较早一段时间中发生的事。约翰只是记载那天早上和晚上发生的事。早晨的事记在头十八节里。这十八节可以很自然的分成两个部分,头十节叫我们看见空的坟墓。在第十一至十八节
里,我们看见这位活的主。顺便提一件事,历史上没有记载耶稣复后的情景。这一点不只有趣,而且引人注意;但是圣经里却记载了复活的耶稣。很显然的,当他从坟墓中出来时,没有人看见。神没有许可他的敌人看见这件事;而他的朋友们并没有在期待着他后过来,因此他们也没有看见。我们思想空墓时,首先要按照早晨发生的事情先后顺序来看。很多事情约翰没有记载。我们所思想的只是约翰所告诉我们的。他写这本书的原则是「选择」。这原则在此仍然适用。从第一天的奇妙故事中,他作了一些选择,告诉我们在早晨接连迅速发生的某些事。约翰所记载的第一件事,是在清早时,抹大拉马利亚的来到,那是「天还黑的时候」。当他来到时,看见的第一件事,乃是石头被挪开了,其他福音书说他是被辊开了。那一个曾经被辊到坟墓门口,且有彼拉多用印封住(以策安全)的石头,已经从入口处被挪走了。很显然的,马利亚并没有停下来观察这些情形。他立刻跑去告诉西门彼得和约翰。这段旅程有多久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坟墓必定离耶路撒冷不远。顺便提起一件事,请注意西门彼得所在的地方。他与约翰在一起,因此也就是与约翰和我们的主之童贞母亲马利亚在一起。约翰已经接他到自己家里去了。这是彼得否认了他的主之后,我们所得知彼得去的惟一地方。在此之前我们所看到他的一幅图画,乃是在否认了他的主之后,他带着一颗破碎的心出去了。我过去常常猜想,在他的主钉十字架与复活之间那黑暗的时刻里,他在作什么?在此我们看出约翰接他到家里来。别的不提,单单想到在那黑暗的时刻,约翰能够找到彼得,又把他接回到自己的家中,这件事就已经够我们敬佩约翰了。按顺序排下来的第二件事,乃是他们如何立刻离开他们的房子,跑到坟墓那里去,把这件事看个究竟;并且看看如果石头果真被挪走了,又有什么意思。约翰跑得比彼得快,我想这件事乃是证明他比彼得年轻。我确信他并不是比别人热切。当约翰到达坟墓那里时,「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他看到的,只不过比马利亚稍多一点点而已。马利亚并没有停下来加以观察,而他也只低头往里看,看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下一件事是彼得的到达。他并没有站在外面,而是直接走进去了。「就看见细麻布还放在那农,又看见耶稣的裹头巾,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起,是另在一处卷着。」接着约翰因着彼得的勇敢,也鼓起勇气进去了。底下经文告诉我们,他「看见,就信了」。然后彼得与约翰回家去了,马利亚却没有,他还留在那里。经文并没有告诉我们他也看见他们所看见的,只说他们回家之后他仍留在那里,这是当时发生事情的顺序。约翰所记这个复活的故事之最高价值,乃是在于他所特别注意的,这些门徒所作的事,他们所看到的,以及最后复活对他们之中的一个人产生的影晌。约翰这种简单自然,不作修饰,又显得那么真实且具有诗意的记载,是经过细心思考的。他不但为我们记载了这事,也让我们看到复活的意义,这是任何别的历史记载中所找不到的。在这几节经文里面,约翰显示出,这些门徒(马利亚、约翰和彼得)使用了他们的眼睛,可是他用不同的字眼来描写他们如何使用。他说马利亚「看见。石头挪开了。他说,当约翰来到时,「就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他说,彼得「看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又看见耶稣的裹头巾」是分开的。然后又说约翰「看见」了。马利亚「看见」的希腊文乃是 blepo,其意思乃是仅仅看见而已,是很普通的字。约翰来到,低头往里看,他的「看见」也是同样的方式,只看到细麻布放在那里。彼得来到时,他看见了一些事。对于彼得所用的字乃是 theoreo。其含义远比仅仅看见还多,其意思乃是他很刻意而细心的看。经文没有说这对他产生了什么果效。我相信必定是有果效的。约翰受到了鼓励,也进去了,这时候用的字完全不同了。用的字乃是 eido。当这个字用来形容到眼睛时,总含着对于所看见之事的了解和明白的意思。约翰进去时,他看见了,意思是说他明白了,因此他就相信了。心智上的了解产生绝对的确信。我们现在来思想他们看到的事。马利亚看见石头挪开,入口处无人防守着。约翰所看到的稍为多一点。他往里看,看见这死人的布放在那里,是扁平的放在那里,和原来一样,只不过很显然的身体不见了。当彼得进来时,他加以检查。他看见了什么?这是值得我们探讨的。我确信,在约翰福音的注释中,没有一个人写得比魏斯科更好。可是他说,这一段经文所描述的,是指坟墓里的每一件东西都是有条不紊的放着,表示主在复活时一点不匆忙;他又说,裹头巾也折好放在一边,这表示他从容不乱。对此我毫不犹豫的说,他的解释完全错误。彼得看见包死人的布是包过耶稣身体的,香料也在里面。除了那些会包过耶稣身体的部分已经塌下成了扁平状之外,没有被搅动过。他们不是被解开的。其最有意义的话乃是裹头巾被另外放在一处,而且他仍像包着耶稣的头那样的折叠着。我们若研究当时把人埋葬在石头凿出的坟墓之方法,就可知道,头部的包裹绝不是全身
包裹之一部分,而是分开的。通常是先把遗体放进这些石头凿出来的坟墓里,脚朝着入口处,头朝里面,全身躺在一个石台上,而在这石台上有一略高处是为着放头部的。因此包头布总是与包身体的部分分开。彼得往里看时,他看到包死人的布放在那里。约翰看见了那个东西,但是那个事实对他来说,除了在第一眼看到时证明耶稣的身体不在了(因为他们已经塌下成为扁平状了)之外,没有特别的意义。他没有看见裹头巾,但是彼得看到了。他发现死人的布末被动过,他们的样子和亚利马太的约瑟与尼哥底母离开时是一样的。包裹的东西还在那里。香料没有消失。而且以特殊方式包着头的裹头巾,也没有被动过,是「卷着」的。这个字的意思并不是说他是被整理过的。裹头巾仍然按着他包扎头的样子被卷着。约翰进到坟墓里看到了,就明白了。在那个坟墓里并没有揽动的样子。没有任何粗鲁的手曾经进到里面,拆开包他的细麻布;也没有任何爱他之人的手曾经碰过那个被亚利马太的约瑟和尼哥底母所留下来的身体。约翰看见而且相信了。他的主不在那里,他复活了。请记得,他们此时尚未见到耶稣,他还末向他们显现。可是石头的辊开以及包死人布之末被揽动,都说明了复活的事实。坟墓是空的,他已经不在了,最终的兆头已经完成了。这是基督教的中心内容,若是否认复活,就没有基督教。基督教会的历史事实,乃是约翰所看见所相信之事的结果。天使之所以把石头辊开,并非为要使他能离开坟墓,而是要证明他已经不在了。他在他们辊开石头之前已经不在了。约翰理智上已经明白了他所看见之奇异景象,因此他相信了。第十一至十八节是说到复活的主。这件事的中心价值当然是主自己;不过这段启示是以抹大拉的马利亚为中心。在此我们看见他三方面的关系。首先是他独自一人,是在第十一节;其次是他与天使,是在第十二至十三节;然后是他与他的主,是在第十四至十七节。马利亚独自一人。这一节经文是何等希奇,「马利亚却站在坟墓外面哭。」他站在外面。石头已经挪走了,但他还不明白。似乎彼得和约翰并没有停下来和他说话。一点点的交通可能很有帮助,但是他们已经走了,留下他一人。我很能了解他们的立场。总之他是留下来了。他在作什么?在哭。此处的希腊文的意思是「饮注」。不只有眼泪流在他脸上,而且他因为哭泣而抽搐着。底下如何呢?他低头往坟墓里看。希腊原文中,此处没有「看」这字,但却隐含着这个意思。这句话乃是说,他站在那里,弯下腰来,或者往坟墓这里靠过来,显然的是要往里看。彼得进去过,约翰也进去过,但他们出来后就匆匆离去,显然一句话也没讲。而这个饮泣的妇人要亲自看看。我看见站在那里的那个抹大拉的马利亚,他曾从他身上赶出七个鬼,把他从七个可怕恶鬼的统治下释放出来。如今他失去了他。他看到那些人钉他在十字架上。他在坟墓那里待得比任何人更久。别的福音书告诉我们,他在他们埋葬他的头一晚一直留在那里。他留在墓旁。过了安息日,在第一日的早晨他回来了,因为在安息日那天他一直在坟墓里。他在饮泣着,在抽搐着,他弯下腰,往里看,「就见」--与彼得的「看见」是同一个字。他看见什么?「两个天使,在安放耶稣身体的地方坐着,一个在头,一个在脚。」他知道身体不在了。他已经看出了这种情形,但是天使正坐在那里。天使问他一个问题,「妇人,你为什么哭?」他回答说,「因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里。」他早先去告诉彼得和约翰他看见了什么时,也说同样的话,虽然方式略有不同。他告诉他们,石头已经辊开。他这样说,「有人把主从坟墓里挪了去。」他这句话里面使用了他的专用名字「主」。在他心中他已经死了,可是这一点对他关系不大。对他来说他仍然是他的「主」。这里他用了一个较为个人的字,「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里。」抹大拉的马利亚是直到他死,甚至他死以后仍然忠心的人。他已经死了,他曾把鬼从他身上赶出去,而这几年来他一直扶持他,用他的爱和教训保守他。在那几年他的确是他的主。但如今他死了。他甚至连他的遗体也找不到了。这就是他对他的想法。他想到的不是一位活的主,他想到的是一个遗体。他们已经把这个遗体拿走;不错,但他还是说「我主」。我每次读到这里,往往会因为抹大拉的马利亚那种爱主的忠诚与热爱,而觉得羞愧。他可能是死了,埋葬了,但他仍然是他的主。「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里。」「说了这话,就转过身来,看见耶稣站在那里。」他曾低头往坟墓里看去,并且看见了两个天使。他们对他说话,并且问他「妇人,你为什么哭?」他就哭泣着告诉他们,他把他的痛苦告诉他们,「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里。」他们没有再回话。因此他「就转过身来」,他发现天使并不足以满足他饥渴的心。他们并没有告诉他关于他的事。因此他转过来以背向着天使。他的主已经不在了,天使并不足以填满马利亚心中的空缺。他转过身来。当他这样作时,有一位正站在那里。「说了这话,就转近身来,看见……」,这里的「看见」和前面是同一个字,代表惊奇的注视,检查,惊异。「看见耶稣」,但是并不知道是耶稣。
然后他就对他说话,而他先以天使问过他的问题来问他,并加上另一个问题。他说,「妇人,为什么哭?你找谁呢?」对他来说,他不过是站在那里的一个男人,在问他问题,这是一个很能体谅人的人;知道一个站在空墓旁边哭的女人,是在寻找某一个人。于是「马利亚以为是看园的」,他就很自然,而且很美的对他说「主」或「先生」--我想译作先生是对的,因为他既然把他当作是看园的,除了把他译成一个尊称之外,其他的翻译都不合适。「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请告诉我,你把他放在那里,我便去取他。」这是忠贞的爱所说出的伟大话语。抹大拉的马利亚可能是一个非常强壮而健康的妇人,可是不一定就扛得了一个死了的男人。但是爱能使人作艰难的事。他说,告诉我,他的遗体在那里,我要去取。然后他说,「马利亚!」我没有办法以任何话来翻译这个呼唤的声调中所显明的意义。以这方式呼唤一个人的名字,能唤回他所有的记忆,也表达出一切的亲情。这就是耶稣所作的,他只是说,「马利亚!」于是他说,「拉波尼!」这个称呼也可以译作,「我的主人!」约翰很细心的告诉我们,这个称呼在他这种情况下的意思是什么。「马利亚就转过身来,用希伯来话对他说,拉波尼。」然后约翰说,「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这个字说出他所达到的境界。那是很高的,也是很奇妙的。但是那也证明他不认识关于他的最终事实。他立刻靠近他,想要捉住地。神对他说的话是最有意义的了。他并不是说,「不要摸我。」很不幸的,这样的翻法失去了原意。更正确的翻法是,「不要捉住我」。我们的主并不是说,「你不要摸我」。他说,马利亚,不是这个样子,你不要捉住我,不要这样的黏着我。旧的关系已经改变了,不要这样的捉住我。我还没有升上去见父神。他乃是说,新的关系还没有很强有力的建立起来,但是他必须断开旧的关系。他心中所有的哀伤,是由于他愁顺于失去了与他之间可触摸的亲近的感觉。事实上他在说,马利亚,一种新的道路将要来临,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他没有再说很多,我们再往下读时,不久就看见,他升上去了;他为了人,也为了背道的人,而接受一种恩赐,就是圣灵。他把圣灵倾倒下来,使得抹大拉的马利亚和他之间有一种交通,是他在他肉身的日子里所从未体验过的。「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你住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然后抹大拉的马利亚就去告诉门徒说,「我已经看见了主。」「他又将主对他说的这话告诉他们」。「这话」是指什么呢?他所宣讲并告诉门徒的,并不是他复活的事实,这件事他们已经知道了。他向他们宣布的,是他将要升天。他告诉他们,他就要升天了,因此我们在此所看到的是空的坟墓,以及一位活的主!
38 约翰二十 19-29
我们在这一段里所看到的,是在我们主的使命与工作中,权柄最终兆头的完成之记录。关于第一日,也就是复活日,约翰告诉我们早晨和晚上的故事;关于早上的记载,是说到空坟墓和活的主。然后他立刻从上午的事件跳到晚上。我们从其他作者知道,其间还发生了其他的事。他还曾向另外两个妇女显现;他曾在某处私下遇见彼得;而且他还和两位忧愁而往以马。恃斯去的门徒同行。他接受了他们的款待,在擘饼的时候向他们显现。约翰省掉这些,而记载了晚上在楼上发生的事。然后在这一部分和这一章末了之间又有一周的间隔。这一段记载了两次耶稣向门徒们显现,我认为都发生在楼上。这一点在经文中并没有特别说明,但是我认为他所到的地方,很显然的,是某一个较隐私的地方,并不是一个公共场所;因为约翰告诉我们,在两个场合中门都已经关了。第一次他告诉我们,他们因为怕犹太人,门都已经关了。头一日的晚上耶稣向他们显现,一周之后他又显现一次。无论是约翰或其他福音都没有记载,在头一天与第八天之间发生了什么事。这一段里有三个小段,第一天的晚上,第十九节至二十三节。两天之间,第二十四与二十五节;第八天与第二次显现,第二十六至二十九节。第一日的晚上,我们要注意他们的聚会。「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门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犹太人,门都开了。」路加在说到这件事时说「十一」个使徒聚集在一起。「十一」这数目字是对这一班使徒的统称,其实他们只有十个人在场。多马不在那里。我们无从知道共有多少位在那里,但我们知道那是一个聚会,而且他们都是耶稣的门徒。他们心中充满惧怕,门都关了。这惧怕是非常自然的事。那个钉耶稣十字架的敌意并不就此结束;很自然的这
一群人并不十分清楚底下要发生什么事。他们不知道何处将再爆发这个敌意,或者他会不会再冲着他们这些跟随他的人而来。但是他们还是聚集在一起。是什么把他们带回来?他们每一个人都已经四散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当那狂风暴雨冲向他的时候,他们都逃跑了。但是如今他们又聚集在一起。把他们带在一起的惟一原因,乃是他们在清早听见他已经复活了的事,他已经从死人中复活了。但他们还不明白他复活的事实。约翰在这一章前面部分里已经告诉我们这一点。他们当中也有人说,他们已经看见过复活的主。正如其他福音书所记载的,在这两段时间中间,还有别人也曾见过他。他们害怕,门都关了。但是在房子里面,他们一定是在谈论他们的主,以及这些特别的事。由于两个下以马忤斯的门徒的故事,我对这一点就更有把握。当我们的主与他们同行时,他们正绝望的离开耶路撒冷。他问他们,他们谈论的是什么,以及他们何以看来如此愁苦?他们说,你难道仅仅在耶路撒冷作客而已么?你只是在那里待一个晚上而已么?你不知道所发生的事么?他就问他们说,「什么事呢?」然后他们告诉他,「拿撒勒人耶稣……他是个先知……说话行事都有大能……但我们素来所盼望要赎以色列民的就是他。」我总是相信这两个去以马忤斯的人是男人,因为他们说,「我们中间有几个妇女……」说他们看见过他,他们认为那可能只是幻想而已。他们谈论的是关乎他的事。因此当这些人聚集时,必然带着希奇、盼望和惧怕的矛盾情绪。然后他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他就在那里,站在他们中间。他们都认识他。在那些日子,很可能他显现的时候有些人还不能认出他来。他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而他不认得他。去以马忤斯的两个人一直认不出他是谁,直到他擘饼的时候他们才认出来了。但是在这个场合中,他们认得他,他就在他们中间;而且他进来的方法也很特别--他以超然的方式进来,门并没有被打开,可是他就在那里。然后他对他们说话,而且以普通、日常的方法向他们问候,无疑的这是他们经常彼此用来问候的方法。「愿你们平安!」但是每当我们读到那晚上在他那楼上对他们问候的话时,没有不觉得这种普通、日常的问安礼节具有新的意义。「愿你们平安!」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这四章经文所记录,他与门徒们亲密的谈话中,他最后所说的乃是,「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谈话之后他们出去了,看到他一路上去客西马尼与加略山,独自面对恐怖与畏惧。他曾说,「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对他们受困扰的心来说,没有一件事比平安更重要。如今他站在他们中间,已经超越了悲剧,超越了痛苦,超越了黑暗,超越了一切使他们满心害怕的;但是他所用问候的话,还是他们所熟悉的。他曾对他们说,「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如今使他们害怕的原因已经过去,他已经超越了他们因爱他而极为畏惧的事,因此他说,「愿你们平安!」说了这话,他就让他们看他的手和肋旁,叫他们不致于弄错。好像他在说,不要怕,我是你们所看见并跟随的那一位;是你们看见被钉十字架的那一位。因此他所说的第一句话,平安,以及底下配合的举动乃是为要消除他们的惧怕。底下约翰告诉我们,「门徒看见主,就喜乐了。」他们看见了!在此用的希腊文是 eido,和约翰进到坟墓里看见就相信时所使用的字是一样的。其意义不仅是眼睛看见而已,乃是指叫人明白的看见。他们看见主,他们就喜乐了。门还是锁着,犹太人还在外面。我能说,他们仍然充满惧怕么?因为此时惧怕已被消除,他们的心是喜乐的。是什么叫他们喜乐呢?乃是复活的耶稣。于是他又重复同样的话,用的还是普通的问安,「愿你们平安!」这次我们不要停在这里,我们必须再往下读,底下说到最亲密的关系。「愿你们平安,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如果说头一次问安的话「愿你们平安」是要平静他们的惊魂;那么他第二次这样说,可能目的不同,乃是要在他们里面创造一个比不惧怕更多的东西,也就是为着他们蒙召所要作的工,给他们勇气,「愿你们平安,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他乃是要他们重新体认原先托付在他们身上的责任。他曾经告诉他们,他们将成为他所差到世上的使者。他曾经把他重大的使命交托给他们;但是我们可以想像得到,他们看到他死了,那些日子中他们因着痛苦的煎熬而沮丧,他们可能忘记了他们的责任。在那复活的第一天,他立刻把他们带回来面对他们的责任。「愿你们平安!」看看我的手和肋旁。把我认个清楚,要知道我是带着伤痕而活着的那一位,也就是说我掌管着死亡;没有什么可畏惧的。然后当他们心里喜乐起来的时候,他再叫他们认清他们的责任。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在此有一件事值得注意,我们的主说到他是父所差遣,以及他照样差遣他们时,两处所用的动词不同。用来说到他被父所差遣的动词是 Apostello;而用来说到他差遣他们所用的动词是 Pempo,他们是两个不同的字。在另一个地方,他也用这两个动词,来分别说明他的使命和他们的使命。但是,这里他用这两个动词还有更进一步的意义,他要把他们带回来面对他们的责任,提醒他们说,他们自己喜乐是不够的,也不是他们安全就好了,他说他们是受差遣的。他此时用这两个动词是深具意义的。
这两个动词的差别何在?apostello 这个字,「使徒」一词是从这字来的,第一个显着的意思是「分别出来」。现在我们常说使徒乃是受差遣的人,虽然那是对的,但这只说出这个动词带来的结果。这个字的头一个意思乃是「分别出来」,「受差遣」乃是分别出来以后的事。这个字就是他在此所用在他身上的。这和他经常说到自己的使命的话互相呼应,特别是在约翰的记载里。约翰福音里总共只有四章没有记载他说他是受差遣的。他是受神差遣的。这个动词表明,奉差遣者也享有差遣者所分给的权柄。Pempo 这个字就没有任何分享权柄的意义。他总是代表在权柄之下的差派。神把所有的权柄都委派给他。神并没有把权柄委派给他的教会。他保留这权柄,而他的使徒,使者,都须在他手下当差。他们的权柄是他的。「愿你们平安!」父怎样把所有的权柄都委派给我,我现在也同样的差派你们在这权柄之下;这权柄是我的,为要成就我的事工。并且我们不要忘记,他在他们面前出现时,曾把他的手和肋旁指给他们看。当他再说,「愿你们平安,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标差遣你们」时,虽然我不能很有把握的说,但我总觉得,他说这话的同时,也向他们伸出这一双有创伤的手。他并非呼召他们走一条舒服而又容易的道路。父神差遣了他,而那些伤痕是他权柄的标志。当他们领受了这新的复活生命时,他们就要蒙召走上十字架的道路,而这道路乃是复活的道路。底下跟着的,就是那句很奇妙的话,启示他们何以要受圣灵,也启示他们受差出去的意义。「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那是对全体聚集的人说的,是对那些受他差遣的门徒说的。今天的教会还有这样的权柄和能力么?教会当然必须要有这些。只要教会把其条件铭记在心并遵守,就必然有这权柄和能力。父差遣他来世界作什么呢?乃是要对付罪的本身以及各种罪孽。「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他来到这世界所面临的,乃是世人在道德方面的不忠,破产,瘫痪与枯萎。他来作什么呢?是要担当罪孽,打破罪的能力,把人类从罪的掌握下释放出来。要赦免他们,使人脱离罪。「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所以教会在世上的任务最根本乃是要对付罪。主在地上的时候曾经论到自己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这也是教会的使命。那么教会在地上有权柄可以赦罪或留下人的罪么?或者把这问题引用到个人身上,我(不是由于是属于某一阶级的祭司,也不是以身为教会所承认并差派来作我工作的传道人,而是以受基督差遣的身分)有否权柄对任何个别的人说,你的罪赦免了?其答案是无可怀疑的「是」。我对谁能够有这权柄说,「你的罪赦免了」?乃是对任何男人,任何女人,任何少年人,任何少女,只要他们知道罪而向神悔改,并相信主耶稣基督。这样的事我作了好几百次了。曾有过数百次,每当有男人或女人说,「我悔改了,我要信靠他」时,我就看着他们的脸,回答说,「你们的罪虽众多,因着这位救赎主的名都得了赦免。」如果有的人自以为学问不错而骄傲,或者更常是因为道德上的缺失,而一直坚持留恋在罪中,说:不,我无法离弃这件事,那我就要对这样的人说:你的罪没有被赦免,他们还留在你身上。这是一个奇妙的时刻,他说的话何等奇妙!是那么简单,那么高超,那么现实,又是那么广泛!他当时说话的对象是那么少数的人,却是代表历代以来许多蒙主分别为圣的人。「愿你们平安!」我是活着的,看看我的手和肋旁。再不要惧怕,你们的工作就要开始。父怎样差遣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为此你们只有倚靠圣灵的能力才能胜任。你们要取用圣灵的能力,然后传递出去,去从事我的工作;你们要面对罪,面对罪恶,面对人类。你们不久就能够向人宣告他的罪得了赦免,或是他的罪仍留在他身上。底下有八天的间隔。除了第二十四和二十五节所记载的以外,我们不知道任何有关这些日子的事。耶稣第一次来的时候多马不在场,为什么不在场呢?对这问题我们不能太武断。可是因为我了解多马,或许可以对他略作推测。我不认为他之不在是因为胆小,我想是因为他极度痛苦。当他们还在约但河外听到关于拉撒路的事时,乃是多马说,「我们也去和他同死吧!」他当真有这个意思。但是他和其他的人一样,也倒下去了。虽然他的决心是很崇高、可贵的,可是他并没有准备好去实现他的决心。他逃走了;并且他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每当我听他这样说时,总能感觉到他是在极大的痛苦中。他看过那些伤痕,而就着某一意义而言他是有罪的,因为他没有忠心,他逃走了。我想可能多马这样想:我不能去见他们。我们都逃走了。可是当时是我说,我要与他同死的。是的,彼得也说了这样的话呀;但是多马的灵可能比彼得敏感些。不过显然的,他没办法走开。那个礼拜他又回到他们中间,他们立刻接待他,并告诉他好消息。「我们已经看见主了。」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这几天的事。不过他们也一定告诉过他,主所给他们辨认的证据。我们已经看见他了,而我们也知道那就是他,因为他把他的伤痕指给我们看。多马就说,除非我也得到你们的证据,我不会相信。「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
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耶稣回来了,他回来找这位回到他这群门徒中间的人,他回到这位一直在极深痛苦中,又是要求得着别人所已有证据的人。多马惟一让人可批评的地方,乃是在耶稣第一次来时,他不在那里。前面我已经试着为他辩解。但无论如何,他是应该在场的,不过他最终还是回来了,而耶稣也回来见他。谁会否认耶稣在第八天回来,是特别为着多马的呢?底下就是大家所熟悉的简单的故事。这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多马在那里,很可能还是不相信,而且还坚持着。同样的,门并没有打开,可是主已经来到他们中间了。又是那么熟悉问安的话,「愿你们平安!」然后他立刻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他向他提供别人所已经得到的证据,也是他所要求的;然后提醒他,「不要疑惑,总要信。」或者更准确的说,「不要没有信心。」然后有片时的严肃安静,几乎不需要有任何解释,我们来到了一个极重要的时刻。多马看到他的伤痕,望着耶稣的双目,他就连续的说了两件事,是彼此相关连的。「我的主!」这句话乃显明他确信自己已认出他;然后他立刻又说出他所发现那极重要的真理,「我的神!」这是在所有对主的承认中,最伟大的一个。基督也承认他的信心,因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接着他就说出了最后的一个「福」。早先说的福是在登山宝训中说的。在他公开的工作中他也一路上说到别的福。西门在该撒利亚的腓立比说出了一个伟大的承认之后,他对他说出了一个「福」。「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如今他说的是最后一福,「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他这话是指谁呢?是其他十个门徒吗?不,他们看见过了。他们的信仰是他们看见了的结果。甚至约翰,也是在坟墓那里看见才信的。那么他当时想到的是什么人呢?复活基督的眼睛已从多马和那一群门徒身上转注到此后的世世代代,他看到了那一大群从未看见过他,而竟然能信他的人。所以他最后的福,是临到历世历代成圣而又组成神教会的群众。
39 约翰二十一 1-25
很显然的,这一章是约翰福音的附录,是一个后记,也就是当整个福音系统完成之后,他补写的。这个福音系统在前一章的第二十九节已告结束,然后他再加一段话,告诉我们他同以写这本书,也在无意间透露了他是如何写这本书的,「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兆头,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然后再隔多久他再加上另一个附录,没有人知道。这就是我们要看的第二十一章。我们首先当看见,约翰写这个附录不是要证明耶稣的复活。他已经给了我们复活的证据。他之写这后记乃是要用某些方式和实例来启示复活的耶稣是如何的一位。这一点可以从约翰写这故事的引言看出来。而事实上这个故事所摸着的点,比他自己所说明写此书的目的还深些。这引言表明,这一章的内容乃是耶稣的启示,是耶稣自己所盼望这群门徒看见的。请仔细的注意这里的措辞。「这些事以后,耶稣……显现。」这句话里的动词是主动的,表示这件事在耶稣的心中是有目的的。这故事是十分美丽生动的。我们设想自己就在那里,在加利利海边,这些渔夫对这个海是再熟悉不过了,他们过去作渔夫的生涯中,一直都是在这海边度过的。这样的设身置地之后,请再注意约翰如何讲述这故事。他说,「(耶稣)向门徒显现。」此处希腊文直译是「显现自己」,意思是照耀出来。那就是说,耶稣以某些方式把自己照耀在他们身上。不管这一章的内容如何,那乃是耶稣特别要这一小群门徒看见的事。他显现他自己。然后下面又说,「他怎样显现记在下面。」同样的字「显现」说了两次,其意思仍是照耀出来,显明。照耀或显明什么呢?他自己。这是了解这一章里面每件事的关键。我们把这一章全部读过,就可以看见这里有一小群的人。他们的名字在本章一开头的地方都被提及。其中有些人我们在前面耶稣生平的故事中曾遇见过。西门彼得是我们第一批遇见的人之一。多马我们也遇见过。拿但业,耶稣说他是心里没有诡诈的。雅各和约翰,我们也知道。然后其他二位的名字没有被提及,他们代表基督的教会中一大群无名的群众,这些人是形成教会真正力量及骨干的人。当我们读过这整章时,我们会记得他们,虽然其中一些人并没有多少事让我们看见。关于雅各、多马、拿但业或者其他两位的事,在这里并没有更多的记载。不久我们会再看到西门和约翰的事情。但是这一章的价值并不是要启示西门或约翰是怎样的人;他乃是要启示耶稣基督。他显现他自己。他以两种方式启示他自己,先是向那群代表教会的人启示他自己;然后再向组成教会个别的人启示他自己。
在他与这群人的关系中,我们看见他和他教会的关系,因为这群人是有代表性的。十二个人并没有都在那里。这里提到的是七位,其中五个人有名字,两个人没有。任何一群的基督徒,往往可以代表整个宇宙性的教会。这是基督教可贵的地方,「无论在那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因此无论在那里,若有两三个人,七个或更多的人聚集,就基本原则来说,教会就潜在性的在那里成立了。因此,他就显现了他自己。这个显现的事记载列第十四节为止。然后我们看到他在这一群人中间处理个别的问题,但他并没有使他们离开群众。这些个别的人乃是西门与约翰。先来看头一步骤。我们要把握住他的气氛。我们先来看看这一群人。他们的情况如何呢?他们没有安息。在此之前他们遭遇过十字架的悲剧,他们一切的希望因此都一扫而空。可是他们现在知道他还后着。他已经在楼上向他们显现过了。他们知道他还活着,但是他们还是不明白。在他复活后与升天前之间的四十天,所发生的是无比或近乎离奇的奇迹,是关于他的出现与消失。他们绝对不晓得他们下次可以在那里再见到他。他岂不是末开门就进到房子里面来吗?而如今他们又下到他们所相当熟悉的海中了,他们没有安息,因为对事情没有把握。十字架的悲剧因着他的复活而被转变成得胜,但是他们不明白。这一切太令人困惑了。他们不安、烦恼,因为似乎样样事都不确定。于是那个很爱行动的西门好像在这样嘀咕着:我可忍受不了这种光景;我必须作点事情,我要打鱼去。他们就跟着晌应,说,我们也来。他们这么一表示,就等于说,我们的情况也差不多。换句话说,他们盼望籍着行动从不安中得着解脱。对我来说,他们出去打鱼这件事到底对不对,似乎是一件小事。对这件事我不予深究。我个人认为他们是错了。他曾经告诉他们要等候,直到他们领受从上面来的能力。可是耶稣并没有责备他们。他们没有安息,而想要以行动求得解脱,可是他们并没有得着解脱;相反的,他们产生了另一种新的不满,因为他们一事无成。这一群属于他的人,代表着历代以来的基督徒,他们是那样的不安,不明白他们生活中所经历的事情。在我们心中对耶稣有极大的把握,却是莫明其妙的困惑着;想以行动求得解脱,却是一再的失望。对于这样的人他如何显现他自己呢?首先他一点没有责怪他们去打鱼,或者责备他们的不安或任何其他事情。他向他们显现时,就直接进入他们的经历中。整夜的打鱼,一条鱼也没有打到,他们已经很失望了。于是他出现在那里,站在海岸边。那时他们的小船约在一百码外,什么也没有,空着船随着水流漂过来。然后他说,「小子,你们有吃的没有?」他们回答道,「没有。」然后他又说,「把网撒在船的右边,就必得着。」首先发现他到底是谁的乃是约翰。他说,「是主。」彼得当时赤着身子打鱼,一听见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里」游水到主这边来。路加在他福音书的第五章里,说到他从前曾如何帮助他们打过一次鱼。那一次他们根本不应该去打鱼的。他已经呼召他们,而他们也放下一切跟随他,后来他们竟又退回去打鱼。那一次他也没有责备他们,他使用他们的船作为临时讲台,再一次让他们收获海中的丰富。就在那时候彼得说,「主阿,离开我,我是个罪人」,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好像他在说,我已经失败了,放弃我吧;我不该离开你,去重操旧业。如今他又给他们满网的鱼。他们蒙召并不是要捉死的鱼,而是要得着后生生的人。这是他在早先那个场合中已经告诉他们的。如今他们又回头去打鱼了。然而他来到他们那里,似乎是对他们说,你们去打鱼,整夜都不如意,我却能给予你们美好的早晨。「他怎样显现……,」他是复活的主。他同情他们当时失败的经历,同情他们的挫折,同情他们不满,这不满并没有解决他们的不安。在此他以较低层次的动作来启示他的能力。若是他们要的是死的鱼,他就帮助他们得着这些。然后怎样呢?他们到了他那里,看见有炭火,无疑的这是那早晨他在岸上所点着的。不要把任何超然的东西读进这件事里面。这完全是天然的。那是一堆木炭的火,不是煤炭的火。这种火是慢慢点着的,常常需要人弯下腰来吹吹气。耶稣可能就是这样作了,他点燃了木炭的火,这是他们看到的。复活的主为他们预备了早餐。当时他们不敢问他是谁,因为他们知道他是谁了。并且当他们不晓得说什么时,他说,你们来,止一止你们的饿肚吧!我们好像能够看到这一群人坐在岸上,看着他。他作了什么呢?他使他们坐下,自己侍候他们。他竟成了一个侍者了!不要怕我提这一点。我们若是到了一个旅馆,就会有一个男人或女人来侍候我们。这就是耶稣所作的。他递给他们饼,也递给他们鱼。他服侍他们,直到他们都吃饱了。这一群人就代表着整个教会。他显现他自己,就进入我们最贴身的经历中,供应我们肉身的需要,供应早餐,并服侍我们。如果我们按照耶稣心中所思想的大计划来看的话,他在这里的显现自己就特别的美好和荣耀。他心中的这大计划,可以从以下他和西门的谈话中看出来。他在人类中间的伟大计划,
不能把他和属他之人切身的需要分开。我们是否因为所处的环境而困惑或被打倒,感觉不安?在这些奇特而又翻腾的时刻中,我们是否被打倒了而不知何所适从?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中显现他自己。他自己的目的和事业是广大的,但这广大并非就使他对属他之人切身的需要,甚至对我们所看为极小的事漠不关心。这些人经过一夜的辛劳,已经相当疲倦,而且必定是又冷又饿;而复活的耶稣为他们点上火,又预备了早餐。他就是这样向他们显现。我们再往下看,立刻就看到他和其中两个人谈话,主要是和一个人。底下的每件事很显然的都是相当个人性的。但是在耶稣和他所谈的话中(不管是与彼得或约翰),个别的人还是和其他的人相关连,也和这位「主人」的计划有关。人格的真正价值绝不在个人身上看出来,乃是在他和人的关系中看出来。生命的价值并不存在生命本身里面,生命的价值乃是在于他和其他远近的人的关系上。约翰和彼得之间的对比很引人注意。就着天然的情形而言,他们是很难相处的。但就着超然的来说,是可以相处的;因为当超然的能力包围着他们时,每一个人都觉得需要其他的人。就着气质上来说,他们是完全不同的。彼得着重事情,是较实际的人;他主动,诚恳,忙碌。我们为着这种人感谢神。而约翰是沉思型的人,他显得有点对人疏远,因为他在作梦,也看见异象。这两种人很难相处得很好,除非他们发现:在事情的超然境界中,一个人若可以没有另一个人,他就是一个愚蠢的人。过不久我们听见彼得说到约翰,「主阿,这人将来如何?」或者更按字面翻译,乃是「这个人什么?」西门这个有行动而讲求实际的人,可能实际上这样说到约翰,「这个人怎么样?他总是在作梦,他会怎么样呢?」可是当我翻开使徒行传时,就看见圣灵已经把他们带进耶稣基督里新的关系中。他们两个人一起行动,一个诗人与一个讲究实际的人彼此需要。若是这个讲究实际的人没有如诗的梦境,他的活动会使他活不下去。并且这位诗人身边如果没有一位讲究实际的人,他就要整日哀叹了。我们现在来看他与彼得的谈话。但我们要先来看看这位复活的主。他是以什么身分来找他呢?后来他对彼得说,「喂养我的小羊,……牧养我的羊……喂养我的羊。」「我的小羊,我的羊,我的羊」。从这些词句里,我们看出基督当时心里所想到的是什么。若是我们回到约翰第十章,在他公开工作的日子里,我们看到他在耶路撒冷对属他自己的人,也对众人说,「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把柄取回来。」他是好牧人!所以那早晨在提比哩亚海边,耶稣的思想仍是牧人的思想。他想到他的小羊,他的羊。马太对这样的思想有所解释。在他福音书第九章末了,他告诉我们耶稣对人类怎么看法。「他看见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如今他站在湖边,看到全世界的人类,也看到历代以来的人类。他好像指着这些人说,「这些人是我的,也是我的小羊。」「这些人是我的,也是我的羊。」他从这个角度与彼得谈话。这里的所有格代名词说出他的主权和他救主的身分。所以他是在向他指明,他将来的工作是什么。西门的工作是什么?他是这群人中的一位,也是这群人的代表。这工作直接和他身为牧人的事业有关。「喂养我的小羊」,「牧养我的羊」,「喂养我的羊」。我们再回头看马太的话,「(他)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所以他这时候就告诉西门,他的工作乃是要牧养他们。牧养羊群并非永远是徜徉于花径绿地,以及平静的溪水边,亦非甜蜜舒适的田舍生涯。有时候牧人须离开羊圈,出外到深山野地间与狼搏斗,被狼牙咬伤,为要救回小羊。在此主也启示了胜任这工作的条件是什么。他说,西门,你真的献身于我么?我们的主所使用的字之含义远超过情感上的爱。他说的是完全的献身。西门不敢攀升到他的主所用那个字之崇高境界。他诚实的回答说,他爱他,所用的完全是情感上的字。他再问他,你愿意献身给我么?他这一次还是爬不上去。他说,是的,我爱你。然后因着他无限的恩爱,主就下到西门所用的字上,说,你爱我么?西门不喜欢这样,他不喜欢耶稣下到他所用较低层的字上。但他还是使用了那个字,「主阿,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所以喂养主的小羊,牧养主的羊的条件乃是向着主的爱。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他要的爱,是绝对奉献的爱。当他这样说完了他的宏大计划之后,我们的主就把西门个人将来的遭遇告诉了他。他告诉他,年轻的时候,他要束上带子,并随意往来。这是一个年轻西门的写照,说出在遇见耶稣之前,他是一个怎样的男孩,少年人,青年人;是意气用事,独立,能够处理他自己事情的人。他并非在责备他,而是在述说他过去的光景。然后他告诉他,在他身上将有什么不同的光景。当他年老的时候,他将是一个非常不同的人;他将不会以自我为中心,也不会自满。他要伸出他的手,别人要替他束上腰。而且,他们要带他到他不愿意去的地方。换句话说,耶稣以无限的温柔在向这个人说:使他与过去的光景成对比的,乃是由于十字架从此要成为他人生的
准则。而且他也预言西门将来会忠于那个准则。在这一点上约翰加上这样的话,「耶稣说这话,是指着彼得要怎样死荣耀神。」他的话加强了基督话语的意义与价值。在约翰这个评注之后,他又继续述说耶稣的话。耶稣对彼得说,「你跟从我吧!」或者按字面翻作,「你和我一同行走吧!」当然在实际的谈话中,这些话是紧跟在他说到彼得要怎样死的话之后。他已指出了他的工作乃是「喂养我的小羊」,「牧养我的羊」,「喂养我的羊」;又启示其条件,乃是对他的主之完全奉献。我们可以想像彼得在说:我永远达不到这个要求!然后耶稣就以极温柔的话告诉他,他知道他按天性是怎样的人;但是如今一切都改变了。他将会忠心的走在这条路上直到终点。然后是他所下的命令,「你和我一同行走吧!」他可能会提醒彼得,他的主已经走上了十字架,但是他的十字架却引到复活。彼得也将是这样,因为当主复活的第一天在楼上时,耶稣说过,「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底下的事道出人的天性与经历,也启示了主的权柄与方法。西门的弱点立刻又显露出来了,他想要支配别人。他说,这个人怎么样?主立刻就很尖锐而又似乎有一点刻薄的责备他,「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换句话说,「不用管闲事。」不要太管到别人,而破坏了你自己心灵的光景。然后他在这方面又说,「你和我一同行走吧!」你和我一同行走,一生面向十字架和我一同行走,你就能蒙拯救不致于太去干涉到别人生活的事。这是一句奥秘的话,并且主也故意这样说。约翰告诉我们,有些人误解这句话。也许约翰当时并不明白。约翰这样写的中心点乃是,我们的主个别的处理属他之人的事,而且他的方法别人不明白,也无权过问。这意义非常明显,对我们也是极大的安慰。荷顿博士(Dr.Horton)在一首诗里,以约翰的口气说道:他说到了我--我不明白--是神圣的爱之柔细倾吐,其语萦绕我心,我将他存记作为代代征兆。他向我们倾意,说我或将留此直等他来;籍此佳语,我却遥见蜿蜒路径,幽暗中星光闪闪在此我将伴主同走。他并非说,我将不死--哦,不,他曾以死工作,我亦将效法;他意非指,在我睡倒之前他将返回,招聚拣选圣众。他意难测,但我要等候,直到他来,因他已近;新郎新妇已结连理枝如今是永世,天堂在此。这首诗意境深远,对于主向彼得说的话之于约翰的意义,有极美丽的描绘。这就是主向他们显现的经过。因着人生的许多共通处,他和我们也有密切的关系,而且他把这一切共通处都组织成他这良牧心属之崇高宏伟的计划。
--约翰福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