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经材料(三十一):税吏撒该与十仆的比喻(路 19:1~27)
壹、分段及纲要
一、税吏长撒该得救(19:110 节)27 节)
二、交银与仆人的比喻(19:11
贰、观察与解释
V2「作税吏长」这职务只有在此处提及,撒该大概负责耶利哥城的一切税务;「是个财主」当时耶利哥城相当繁荣,为他提供敛财的机会。
V4「就跑到前头,爬上桑树」显示他被主吸引,想见主的心是何等迫切。
V5「耶稣到了那里,抬头一看」这表示主耶稣早就知道撒该,因祂是全知的神(参约 2:24~25)。主对于每一个有心寻求祂的人都清楚知道。
V8「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表明撒该的价值观有了改变;并且对穷人产生了怜恤之心。「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这是为了从前向人所作不义的剥削,自愿付出赔偿。注:旧约律法规定人若犯了盗窃罪,须赔「四倍」(参出 22:1);大卫亦曾如此说过(撒下 12:6);但若亏负别人的钱财,只须偿还原数另加五分之一(参利 6:5)。
V9「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虽然撒该被犹太人所鄙视,且一度活在罪恶当中,然而他却是按着亚伯拉罕「信之踪迹」去行的人(参罗 4:12),因此他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而事实上,真正亚伯拉罕的子孙,乃是具有亚伯拉罕的信心,又结出信心果子的人;换言之,凡「效法亚伯拉罕」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参罗 4:16)。
V10「失丧的人」原意是「迷途者」(the lost),乃是指在世界中迷失或在灭亡的道路上徘徊的罪人。
V11「他们以为神的国快要显出来」一般跟随主耶稣的犹太人,包括主的门徒,都以为祂上耶路撒冷去是要作王,并建立弥赛亚国度。
V12「一个贵胄」表徵主耶稣自己;「远方」主耶稣暗示从祂离世升天之后,到祂再来之前,将会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要得国回来」预表救主再来时,将带着国度回到地上(参但 7:13~14;启 11:15)。
V13「便叫了他的十个仆人来」「十」在圣经中代表完全;「仆人」原文是「奴隶」,指信徒都是主用宝血所买来的奴仆(参林前 7:22~23)。「交给他们十锭银子」十个仆人共得十锭银子,每人一锭,数额相同;这是表徵每一位信徒,都已经从主领受了恩赐和托付,也都有责任去好好地经营和服事,直等到主再来。
V14「他本国的人」表徵不信的犹太人;「我们不愿意这个人作我们的王」他们对主心怀敌意,不肯归顺祂、尊祂为王。
V15「叫那领银子的仆人来」象徵将来教会被提时,信徒在空中与主相遇(参帖前 4:17);「要知道他们作生意赚了多少」象徵基督台前的审判(参林后 5:10);那时,信徒在地上所有的事奉,都要在主面前交账。
V17「有权柄管十座城」象徵将来所有得胜又遵守主命令到底的信徒,要在弥赛亚国度里掌权,与基督一同作王(参启 2:26;20:4、6)。
V20「把它包在手巾里存着」象徵将主所赐的恩典埋没了,没有善加运用;这是一项不负责任的行为。
V21「我原是怕你……没有种下的还要去收」全句的重点是:不要羞怯,更不可消极被动,应当积极主动地运用从主所得的一切来事奉主。
V22「你既知道我……」并不是主人承认那仆人对他的评论是正确的,主人的意思乃是:「你既认为我是这样的一个人,那么你就应该……」「我要凭你的口,定你的罪」将来主要以我们所说的话,来断定我们的不是;正如主人是凭那「恶仆」自己的口供,来定他的罪。
V23「银行」原文直译是「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当时的银行规模很小,一般是在通商据点,经营存放和汇兑银钱的业务。
V24「夺过他这一锭来」预表将来在国度里,失败的信徒将会被主惩治。
V26「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这是一个属灵的原则:当我们的事奉工作越有果效,主的恩典就要越发加添给我们;相反的,当我们扣留主的恩典,懒惰而不结果子,就连自己原有的也要失去。在神的国度里,没有坐享其成、不劳而获的赏赐。
V27「至于我那些仇敌……在我面前杀了罢」预表凡不信、弃绝救主的犹太人,将来都必遭受主的审判。
叁、讨论与分享(含生活应用)
从那一些行动,可以看出撒该确实是一个彻底悔改的人?主耶稣又怎样回应撒该的行动?(V1~8)
「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是路加福音的钥句;试举例说明在今日社会中,那些人是「失丧的人」?(V10)
主人在远行之前,把十锭银子交给十个仆人去作「生意」;从属灵的观点来看,这门「生意」的内涵是什么?(V13)
「十锭银子的比喻」对今日基督徒有什么宝贵的教训?我们应当怎样善用从主所领受的恩典,作一个忠心的管家?(V13~27)请分享。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你对这节经文能完全理解吗?我们应当怎样将这个属灵的原则,应用在我们的事奉工作上?(V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