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西马尼园的深夜中,门徒因为敌不过肉体的软弱而睡着了!唯有耶稣独自一人面对即将发生的事,在迫切的祷告中,耶稣完全顺从父的旨意。拘拿耶稣的人声已经从远到近,这一刻终于来到了!耶稣之前三次的受难预言开始应验了!
在客西马尼园耶稣被捕的这一幕中,出卖耶稣的犹大站上了舞台的中央成为主角,门徒在恐惧中四散奔逃,整个局面正「应验经上的话」和耶稣的预言,经上的话一一应验所透露的信息是,情况似乎失控,其实却在父神的掌控中(可 14:43-52);在逾越节的深夜里,耶稣在大祭司的住处受审,祭司长和全体公会极力寻找控告耶稣的实据,却徒劳无功,始终不发一语的耶稣在一个关键性的控告「你是不是基督」时打破了沉默,耶稣无畏的宣告「我是」,将自己交在了敌人的手中,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可 14:53-65);在大祭司的家中,有两幕独立的场景,一幕是耶稣在屋内沉着地受审,另一幕是彼得在屋外的院中,因恐惧而三次否认了耶稣,曾经信心满满自夸不会跌倒的彼得彻底地失败了(可 14:66-72)。
犹太公会判定的亵渎罪在罗马的治理下无法置耶稣于死地,于是耶稣被带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那里,在犹太宗教领袖的煽动下,群众鼓噪钉耶稣十字架,无能又无义的彼拉多在群众的压力下最终将耶稣判了死刑,罪名是一个合法的死罪:叛乱罪,因祂自称是犹太人的王(可 15:1-15)。
耶稣最终被定的罪名是政治性的「犹太人的王」,讽刺的是,这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正是耶稣真正的身份——只是这位犹太人的王并不是要带领百姓复兴以色列国的王,而是要拯救百姓脱离罪恶辖制的王,更重要的是,祂不仅是犹太人的王,祂更是全世界的救主,万王之王。
可 14:43-52 耶稣的被捕以及门徒逃散正应验了经上的话
Q1. 在拘捕耶稣的一群人中,带头的是谁?他如何指认耶稣?表面上看来是犹大在操纵这件事情,事实上,这件事是在谁的掌握中?你如何得知?
带头的是犹大,他以亲吻的方式指认耶稣。虽然看似由犹大操纵,但整件事在父神的掌握之中。这可以从耶稣事先预言自己将被卖、被捕,以及在被捕时依然保持镇定、主动顺服父神旨意看出来,表明这一切都在神的计划与主权之下。
Q2. 对比于客西马尼园的挣扎,你认为耶稣在被捕的时候为何会有如此沉着的反应?祂是无力抵抗因此束手就擒吗(参太 26:53-54)?
耶稣的沉着源于祂对父神旨意的完全顺服和对使命的清晰认知。祂并非无力抵抗,正如祂曾对彼得所说,若愿意,祂可以求父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相助。祂选择束手就擒,是为了成就圣经的预言并救赎人类,是主动的自我牺牲而非被动的失败。
Q3. 对比于耶稣的沉着,门徒的反应又是如何?在这戏剧性的一幕中,动刀的是谁(参约 18:11)?赤身逃走的可能是谁?耶稣被捕的这一幕有哪些地方应验了经上的话?
门徒在恐惧中四散奔逃,与耶稣的沉着形成鲜明对比。动刀的是西门彼得,试图保护耶稣。赤身逃走的可能就是本书作者马可本人。这一场景应验了经上关于弥赛亚将被出卖、门徒离弃祂(如撒迦利亚书 13:7)以及祂被列在罪犯之中的预言。
注: V.49「这是要应验经上的话」可指整本旧约对于耶稣受难的预言,特别应验了「他被列在罪犯之中」的预言(赛 53:12)。犹大的结局参太 27:3-10。赤身逃走的年轻人相传是本书的作者马可。
反思和应用
1、犹太人所期盼的弥赛亚竟然被列在罪犯之中束手就擒,祂的追随者全都离祂而去,眼前发生的一切是如此地令人绝望,然而耶稣却沉着稳定,因为祂知道父神在掌管。或许我们的人生也会有这样的时候,挫折频仍,见不到一丝希望,你是否能坚信,不论风狂雨骤,天父掌管一切,祂会引导你的道路!
可 14:53-65 耶稣在犹太人的公会受到审讯并被定罪
Q4. 耶稣在公会受审的地点在哪里?有哪些人参与这场审讯?在审讯耶稣之前,他们已决定如何做?然而他们遇到了什么阻碍?
审讯地点在大祭司该亚法的府邸。参与者包括祭司长、长老和文士等公会成员。他们在审讯前已定意要处死耶稣,但遇到的阻碍是找不到足够的合法证据来指控耶稣,因为假见证人的证词前后不一,无法吻合。
Q5. 耶稣面对包括拆毁圣殿在内的各样指控有什么反应?结果大祭司提出了什么关键性的问题?耶稣如何回答?耶稣的回答是什么意思?
耶稣起初保持沉默,不回应虚假的指控。当大祭司奉永生神的名叫祂起誓回答问题时,耶稣明确宣告:「我是。」并预言自己将坐在权能者的右边,驾云降临。这意味着耶稣公开承认自己是基督(弥赛亚)和神的儿子,拥有至高无上的权柄和神性身份。
Q6. 为何耶稣的回答会引起大祭司如此激烈的反应?由此得知,耶稣在公会被判处死刑最主要的罪名是什么?
大祭司撕裂衣服是因为他认为耶稣自称神的儿子并坐在神右边,构成了僭妄(亵渎),这在犹太律法中是可憎的罪行。因此,公会判处耶稣死刑的最主要罪名是亵渎罪,即自称与神同等。
注:
- V.53 参路 22:54,约 18:13、24。
- V.55 犹太人的公会成员共有七十一人(包括大祭司在内),然而只要有二十三人在场,即可达到法定人数,此处的全公会不一定表示全体出席,而是出席的人做为公会的全体参与了这场审讯。
- V.56 按照犹太人的律法,在判处死刑的案件中至少要有两位见证人,而且供词必须吻合(参民 35:30,申 17:6)。
- V.58 耶稣从未说过要拆毁圣殿,不过耶稣关于圣殿的言论可能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参约 2:19,太 23:38、24:2,可 13:2。圣殿是犹太民族信仰的核心和希望所系,耶稣这些遭受误解的言论可谓大逆不道,足以将祂置之于死地。
- V.61 此处大祭司质问耶稣是否是基督可能和耶稣被控拆毁圣殿有关,因旧约曾提到弥赛亚的后裔将要建造耶和华的殿(亚 6:12,结 40章)。大祭司口中「当颂者的儿子」即「上帝的儿子」,然而犹太人口中「上帝的儿子」不一定有超然的身份,也可用来指称肉身的弥赛亚。大祭司所理解的弥赛亚是大卫肉身的后裔,以色列民所期盼的政治上的拯救者,并非耶稣真正的弥赛亚身份,当耶稣对祂真正的身份做出进一步的解释时(V.62),祂被套上了足以致死的亵渎罪,因祂自称是那位坐在上帝右边的掌权者,此说无异于将自己等同于上帝,构成了祂被公会定罪的主要原因。
反思和应用
1、不义的审问义的,并且将义人定罪,这是古往今来不断发生的事!耶稣的门徒日后将遇到同样的逼迫,然而他们知道神必为他们伸冤,最后的审判是在神的手中。许多基督徒可能不曾因为信仰而受到逼迫,却因不同的价值观而受到误解和敌视,你曾经有过这样的处境吗?假设在这样的环境中,你会有怎样的反应和对策,你能信靠神的信实吗?
可 14:66-72 彼得在大祭司的家中三次否认耶稣
Q7. 从耶稣被捕到现在,彼得有什么行动(可 14:50-54)?彼得曾经立志忠于耶稣(可 14:29-31),你认为是什么因素造成他会三次否认耶稣(可 14:38)?
彼得先是跟随耶稣到了大祭司的院子,随后在压力下三次否认认识耶稣。尽管他曾自信地宣称愿为耶稣舍命,但导致他失败的因素主要是肉体的软弱、对环境的恐惧以及对自身信心强度的误判。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已提醒他「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彼得未能时刻警醒祷告。
Q8. 耶稣有没有再给彼得机会(可 16:7,路 22:31-32)?彼得重新再出发之后,他的表现如何(徒 2章)?彼得虽然曾经否认耶稣,但是他和犹大的卖主有什么很不一样的地方和结局?
耶稣复活后特意吩咐门徒去告诉彼得耶稣要先往加利利去见他们,显明祂给彼得恢复的机会。彼得后来在五旬节圣灵充满,勇敢宣讲福音,甚至行神迹,生命发生了巨大转变。与犹大不同,彼得虽失败但因悔改而蒙赦免,成为教会的基石;犹大则陷入绝望,未真正悔改,最终以自杀结束生命。
Q9. 同样是在巨大的压力之下,耶稣受审时的坚定沉着和彼得的一败涂地形成强烈的对比,你认为为什么会这样?参徒 4章,彼得有什么改变?为什么?
这种对比源于两者与神关系的不同:耶稣完全顺服父神,依靠圣灵;而当时的彼得依靠血气,缺乏属灵预备。经过十字架事件和圣灵降临后,彼得改变了,从胆怯变得刚强壮胆。这是因为圣灵内住赋予他能力,且他经历了主的饶恕与重建,不再依靠自己,而是依靠神的大能。
注: (原文此处无额外注释,保留结构)
反思和应用
1、彼得虽然有心,却对自己不够了解。你是否也曾像彼得一样立志跟随耶稣,却因肉体软弱而不冷不热,甚至离开了神?彼得失败又站立起来的经历对你有什么警惕、鼓舞或安慰吗?
可 15:1-15 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并被判死刑
Q10. 经过犹太公会通宵的审讯之后,犹太领袖们将耶稣押解到哪里?V.2 根据彼拉多问耶稣的话可以看出,犹太人在彼拉多面前控告耶稣的罪名是什么?
犹太领袖将耶稣押解到罗马巡抚彼拉多的衙门。由于犹太公会无权执行死刑,他们将宗教层面的「亵渎罪」转化为政治层面的「叛乱罪」,控告耶稣自称是「犹太人的王」,暗示他煽动民众不服凯撒,威胁罗马统治。
Q11. 耶稣在彼拉多面前保持沉默,为什么会令彼拉多感到希奇?耶稣为什么不为自己辩护?彼拉多认为耶稣有罪吗?
彼拉多希奇耶稣面对众多指控竟不作一言,通常被告会极力辩解以求脱罪。耶稣不辩护是因为祂清楚自己的国度不属于这世界,也不屑于向代表世俗权势的彼拉多进行无谓的法律争辩,且祂知晓自己的使命是受苦。彼拉多多次查不出耶稣有什么罪,认为他是无辜的。
Q12. 根据 V.6,在逾越节期间的时候有什么惯例?为何众人在耶稣和巴拉巴之间选择释放巴拉巴?彼拉多是在怎样的情况中做出对耶稣的判决?从这件事可看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逾越节期间,巡抚有惯例释放一名囚犯。众人选择释放巴拉巴,是因为祭司长挑唆了群众,且巴拉巴是一名参与暴动的囚犯(革命党),迎合了当时群众对政治解放者的期待。彼拉多为了平息骚乱、保全自己的乌纱帽,明知耶稣无罪,最终屈从于群众压力判处耶稣钉十字架。这显示出彼拉多无能、无义、优柔寡断且畏惧民意的性格。
注:
- V.1 虽然犹太公会已经对耶稣做出处死的宣判,但只有罗马巡抚才有判决死刑的权力,因此犹太领袖必须将耶稣押解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面前,由他宣判耶稣死刑。
- V.4-5 按照罗马人的法律程序,被告有三次答辩的机会,被告若不答辩,法庭可宣告罪名成立,一般犯人都会极力为自己辩护,彼拉多希望耶稣按照一般的程序为自己辩护,使整个审讯顺利进行。
- V.6-8 按照惯例,犹太巡抚在逾越节时会特赦一名囚犯,约 18:40 提到巴拉巴是个强盗(和合本),此字的原文亦可译做起义革命的人,巴拉巴应是这种人,而非一般所谓的强盗,按照当日法律,强盗不会被判死刑,叛乱则是死罪。
- V.14 参路 23:4,约 18:38,彼拉多查不出耶稣有什么罪,犹太人亵渎的罪对罗马政府来说不足以构成死罪。
反思和应用
1、耶稣的确是犹太人的王,但不是挥舞着军旗的王,而是为世人的罪甘心受苦受死,引领罪人进入属灵国度的君王,这就是弥赛亚的秘密。
2、群众选择了真正的罪犯巴拉巴,却将上帝的儿子钉上十字架,今天世人选择的是什么?当真理和错谬混杂不清,世人选择的标准是什么?是否多数人会跟随潮流?在一个高举多元的社会中,只有相对,没有绝对,肯定开放,却缺少立场,基督徒如何持守圣经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