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
罗马书的 1–11 章是第一部分,谈论神学;12–16 章是第二部分,谈论应用。在第 12 章的应用里,信徒对神的恩惠回应分成两方面:
- 12:1–2 对神的回应:委身、分别为圣;
- 12:3–21 对人的回应:作好主内的肢体与分别为圣的人际关系。
接着第 13 章开始谈论第 三方面:基督徒在国家社会里也应该作好公民。
分段
要作好公民,须要注意三方面:
- I. 13:1–7 基督徒与政府的关系
- II. 13:8–10 如何对待其他国民
- III. 13:11–14 基督徒应尽国民的义务——活出基督
I. 13:1–7 基督徒与政府的关系
1–2 节:"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保罗说明,掌权者并不是凭自己的力量获得此位格,乃是神所指派。顺服掌权,就是顺服神。顺服的前提是不能违背神的教训。抗拒者自取刑罚,除非掌权者先违背了神赋予他的责任。
问:难道无人道的独裁与极权政府都是神设立的吗?
问:大多数掌权者会蔑视敬虔的人,并以敌意的态度逼迫他们。那么这样的掌权者也要顺服吗?
问:大选是哪一天?你认为你应该去投票吗?你若是要去投票,你知不知道选票上要投选的事项是什么?要投给谁?
3–4 节:"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4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政府是神设立的,虽不理想,却仍具惩治犯罪的职能。行善者无需惧怕官员;"佩剑"象征生死的判决权,属于职务本身,而非个人。掌权者是神的用人,执行神的忿怒与伸冤。
5 节:"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顺服既是出于外在的惩治,亦是出于内心对神的顺服。信徒顺服掌权者,是因为神的话在良心中作工,使我们甘心服从。
6–7 节:"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缴税是国民应尽的义务。"惧怕"在此指敬畏并顺服,而非单纯的恐惧。
问:基督徒可以参选民意代表吗?你有什么圣经根据?(弥 6:8)
问:基督徒因为不认同政府的政策而不交税,您怎么看?
II. 13:8–10 如何对待其他国民
8 节:"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不亏欠人"指不要欠人的债(申 24:14–15;太 7:12)。爱人是对社区、邻舍的义务,也包括帮助穷人、伸张公义。
问:请举例如何实际应用这节经文。
9–10 节:"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爱涵盖十诫中的所有道德命令,包括守安息日、孝敬父母等。保罗强调,爱是律法的总纲。
问:大家还记得十诫吗?哪些是有关爱神?哪些是有关爱人如己?(出 20:3–17)
III. 13:11–14 基督徒应尽国民道德的标准——活出基督
11 节:"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指我们已在恩典里,必须立刻摆脱黑暗,活在光明中。
12 节:"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光明的兵器指圣灵所结的善行、正直与真理。
13 节:"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列举放纵肉体情欲的三类行为。
问:还记得如何制服肉体的私欲吗?
14 节:"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披戴基督即让基督的灵充满并指引我们的言行。
问:第 13–14 节经文如何实施应用?
结论
基督徒成圣的生活,若从负面来看,就是要脱去暗昧的行为——不荒宴醉酒、不好色邪荡、不争竞嫉妒、不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若从正面来看,就是让圣灵掌管,结出光明的兵器,端正行事,披戴主耶稣基督,活出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