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的真光(二):信心之父

罗马书 4:1-25

导言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于律法的行为",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对于犹太人而言,在律法之外可以称义是一件破天荒的事。为了平息这场神学风暴,保罗请出了犹太人的先祖、虔诚的典范亚伯拉罕来作证。

"因信称义"从救恩历史的角度来看,它是因耶稣基督的救赎而闯进世界的一件新事;但从神启示的角度来看,它也是旧约圣经本身的教导。保罗为了辩证他的论点(3:27–31),令犹太人心服口服地接受基督,他以整章的篇幅来回顾亚伯拉罕的历史。

基本上,罗马书第四章是保罗对创世记 15:6 的释经:"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首先,保罗说明亚伯拉罕因信被算为义完全是神的恩典,保罗排除了任何行为的功劳;接着,他以一系列的对比来阐释这节经文:割礼对比未受割礼、信心对比律法、信心对比眼见。保罗以亚伯拉罕的经历为证,从不同角度辩证,他的结论是:亚伯拉罕不是顺服律法的典范,而是信心的典范,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

亚伯拉罕被上帝算为义是借着信心,上帝实现了对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应许也是借着信心。保罗唯独信心的教导根本上并不是他的新发明,而是重新挖掘出隐藏在旧约中的宝藏。福音的真光在时候满足的时候终于完全显明出来。

主题

亚伯拉罕不是行为的榜样,而是信心之父。

大纲

  • (1)亚伯拉罕被上帝算为义是因为信心,而不是借着行为(罗 4:1–12)。
  • (2)上帝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应许是借着信心而实现(罗 4:13–25)。

问题讨论

Q1. 在犹太人的历史中,亚伯拉罕是怎样的一位人物?参创 12、15、17、18、21、22 章。在他们的传统中,亚伯拉罕所获得的评价和地位如何?

Q2. 根据 4:1–3 这段经文,保罗如何引用旧约辩证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参创 15:4–6。保罗如何推翻了犹太人传统对亚伯拉罕的看法?

Q3. 神"算"亚伯拉罕的信为义是什么意思?根据 4:4–8,保罗如何解释"算"这个字?从这个角度来看,亚伯拉罕的称义和行为有关系吗?保罗再三强调的重点是什么?

Q4. 保罗在 4:9–12 这段经文说明,亚伯拉罕是在什么时候被算为义的?参创 15 章、17 章。这个事实印证了什么?亚伯拉罕的割礼对外邦人和犹太人各有什么意义呢?这段论述的重点是什么?

Q5. 神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承受世界的应许是借着什么?根据保罗的论证,为什么神的应许无法借着律法而得?"律法惹动忿怒"是什么意思?

Q6. 人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亚伯拉罕所信的神是一位怎样的神?亚伯拉罕为什么会被神立为"多国的父"?从亚伯拉罕身上我们见到,信心的本质是什么?参来 11:1。

Q7. 保罗在 4:18–24 进一步解释,亚伯拉罕被上帝算为义的原因是什么?参约 8:56。我们如何能被上帝算为义?

Q8. 4:13–22 这段经文中"应许"这个字一共出现了几次?保罗要强调的是什么?总结第四章的主题是什么?

反思与应用

  1. 从亚伯拉罕身上我们看到,真实的信心是在不可能的环境中仍然存着盼望,相信上帝所应许的必然成就。你羡慕这样的信心吗?你曾经在不可能的环境中仍然持守信心,而经历到神的应许吗?
  2. 亚伯拉罕的割礼是他因信称义的记号,基督徒的洗礼也同样是因信称义的记号,并非因接受洗礼而得救。若有人不清楚救恩却自认是基督徒,因为他曾经受过洗,你会怎样帮助这样的人?
  3. 我们可能在认知上完全接受"唯独信心",然而在生活中活出的却是靠行为称义。为什么我们有犯这种错误的倾向?如何避免这种错误?

附注

亚伯拉罕在犹太历史和传统中的地位?

亚伯拉罕是犹太人敬虔的模式和典范。第一世纪的犹太人称他为"我们的父亚伯拉罕"(约 8:39)。从犹太人的文献中,处处可见对亚伯拉罕的评价,例如:亚伯拉罕"未曾犯罪得罪你"(《玛拿西祷文》八);"亚伯拉罕一切所行在神面前皆为完全,在他一生的年日都以义为乐"(《禧年书》23:10);"在荣耀里,没有人像他那样"(《便西拉智训》44:19)。第一世纪的犹太教注重律法的表现,亚伯拉罕被高举为顺服神的典范。

如何解决罗 4:18–22 和创 17 章以及创 25:1–2 的冲突?

保罗说亚伯拉罕并没有因不信而怀疑,这样的说法似乎和创 17:17 有冲突。保罗并不是说亚伯拉罕没一刻的迟疑(他也是罪人),保罗是聚焦在亚伯拉罕关乎神的应许的心态上:他没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不信,他内心深处并没有心怀二意,他仍存着单一的心志信靠神的应许,最终亚伯拉罕胜过了应许和现实之间的冲突,信心得以坚固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