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的特权与神的信实

罗马书 2:17-3:8

建议程序

与前后文的关联

保罗继续阐明福音的必要性,从 1:18 起,条理分明地讲明全人类皆达不到律法的标准,要指出,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只有依靠福音,才能称义得救。2:17 直接道出本段经文是针对犹太人而论述,代名词“你”延续 2:1–5,将范围从“论断人的”进一步缩小至“犹太人”,特别指出在神绝对的公义下,连深知律法的犹太人也不例外,自恃自义明知故犯的罪项,一一列出。

主题:犹太人在神面前的光景
查经目标:找出犹太人自恃自义、明知故犯的罪因,作为警惕,以诚实的心灵,在神面前自我省察,做一个得神所称赞的“真”基督徒。

一、2:17–24 犹太人的自恃自义、明知故犯

  1. 本段经文所指责的对象是谁?请找出保罗于 1:18–3:8 所含盖的对象有哪些?
  2. 犹太人引以夸口的有哪些事?其所凭借的是什么?
  3. 保罗指出犹太人明知故犯了哪些罪,导致什么后果?这与 1:18–32 中所描述的罪性有何不同?
  4. 为什么深知律法且晓得神旨意的犹太人还会犯这样的罪?基督徒是否也会犯类似的罪?在什么情形下?

二、2:25–29 神所看重的真割礼及真犹太人

  1. 什么是割礼?保罗为什么要在此特别提到割礼?
  2. 守割礼与守律法有何关联?26 节“若遵守律法”及 27 节“若能全守律法”是否暗示有人可全守律法?其隐含意义为何?
  3. “外面作”与“里面作”有什么不同?我们要怎样作才能成为神所称赞的真基督徒?

三、3:1–8 神的信实

  1. 神拣选犹太人、赐下律法有什么好处?若两者皆是神的美意,为什么犹太人得到律法会导致这样的结果?相对地,基督徒应以何种态度领受耶稣的救恩?
  2. 保罗如何驳斥“作恶以成善”的谬论?我们是否也会找冠冕堂皇的借口来当作犯罪的理由?该如何面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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