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但如今"……耶稣基督来了!
罗1:18 至3:20 描绘出一幕景象:全人类在无边际的黑暗中,受到罪的捆绑,无法自救,除非有外力的介入……"但如今……"保罗以这一个短语宣告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就是福音的真光已经冲进了这个世界,它即将翻转人类的困境。
保罗在上一个段落论述无力自救的人需要神的义(罗1:18–3:20),接着,在这一个段落中,他论到人如何得到这个义——原来神使人称义的行动是借着耶稣基督临到罪人身上,这就是福音的好消息。
犹太人: 在律法之外可能有任何的义吗?(人可能在律法之外蒙神悦纳吗?)
保罗: 以前没有,"但如今"神借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已经将祂的义在律法之外显明出来,不分外邦人或犹太人,只要相信耶稣,就可以被神称义。保罗在这里的宣告成为十六世纪改教运动教导的标记"唯独信心"(sola fide)——本于信,以至于信。"唯独信心"将外邦人和犹太人都圈在恩典之中。
"因信称义"有若从天上来的一道大光,照亮了黑暗的世界。
主题
人唯有借着相信耶稣才能被神称为义。
大纲
- 神的义临到所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罗3:21–26)
- 信心是人被神称为义唯一的途径(罗3:27–31)
问题讨论
一、"但如今"有什么转折性的意义?参3:22–25。在3:21–26这段经文中,"神的义"(或"祂的义")一共出现了几次?由此推论,这个小段落的主题是什么?
"但如今"时候满足,耶稣基督已经来到,标示出一个转捩点,一个新的局面出现了,从之前受罪辖制的旧世代转移到救恩的新世代。这个救恩历史中两个世代的对比是保罗最基本的神学观念之一:罗1:18 至3:20 是属于旧世代的人灵命的光景,在罪的权势下无力逃脱神的震怒;"但如今"神介入,开启了一个新的世代,所有以信心回应神的人都将从旧世代转移到新世代。"神的忿怒"主控旧世代(罗1:18),但如今"神的义"将主控新世代。
主题:"神的义"一共出现四次;"神的义"就是神拯救的行动(从神的方面来看)和赐给人称义地位、宣告无罪(从人的方面来看)。
二、3:21"神的义"作何解释?"神的义在律法之外已经显明出来"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证据?
3:21–22"神的义"如同1:17,指的是神使人称义的作为,包括神主动地介入施行救恩,以及被称义的人得到免于被定罪的身份。耶23:5–6中,耶稣的名字"耶和华拯救"意为"神与我们同在",耶稣就是神的义;神拯救的行动是借着耶稣完成的。平行对照罗1:17,"神的义"就是福音。
3:25–26中"神的义"是指神正直的属性,神一直按照祂的属性行事。"义"在旧约背景中常指以色列人对圣约作出合宜回应的生活方式,敬虔人是义人。
此处的"律法"指的是犹太人在圣约中的身份标记,例如割礼、安息日和饮食条例等;犹太人认为这些"律法"确保他们可以得到神的义,但保罗却说,如今神的义"在律法所定的民族和宗教界限之外"被显明出来,亦即神的义临到了外邦人,犹太人过去的这些身份标记已经过时了。神救恩的作为不是依靠这些身份标记,而是借着信靠耶稣。
"律法和先知"指整本旧约圣经(参附注)。此处的"律法"主要是指"摩西之约","但如今"在救恩历史的新阶段已经被取代了。
三、为什么人需要神的义?参6:23。人如何得到神的义?神对人有差别待遇吗?
因为所有人都犯了罪,"达不到"神的荣耀;而罪的结局就是死。人需要得到赦免,只有借着耶稣的救赎才能罪得赦免(得到神的义)。"神的荣耀"的特点是神那充满恩典和真理的同在;圣经中描述神国度完全实现的时候,神的百姓经历神那无法言喻的同在。缺乏荣耀是因为人从当初被造时的"神的形象"堕落;未来的荣耀可被视为回复那已失去的起初的荣耀。简而言之,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却未能展现出"像神的样子",而他们却是为此而造的。
v.24的称义是动词,有"宣告为义"的意思:一个人因自己的罪可能面临的所有"指控"都被神宣告免除(无罪获释);从另一个角度说,有一个义的地位,和神有一个新的关系,与神和好。这样的判决在信耶稣的时候就成立了(犹太教认为这样的判决是在最后审判)。"白白地"强调称义判决恩典的特质。v.22说神对人没有差别待遇。
四、根据3:25–26,是谁在救赎过程中采取主动?参林后5:18。耶稣基督的死如何显明了神的公正和慈爱?此处"神的义"作何解释?神称怎样的人为义?
林后5:18指出,一切都是出于神。
从上一节人处于被动的角色,转移到神主动的作为。此处"神的义"是神的公正:神过去一直忍耐人,没有按人的罪来审判人,令人会质疑祂公正圣洁的属性;因此就产生了一个需要满足这公义的需要,而这正是基督的赎罪祭所满足的。福音赐给人从神而来的公义的地位——"信耶稣的人被称为义"。
五、为什么人被神称为义没有可自夸的地方?犹太人夸口的是什么?保罗指出,为什么犹太人没有可夸之处?
(这个段落保罗像是在和一位犹太人对话,又像是自问自答,以这种方式来表达他的论点。)
犹太人的夸口在这里指的是他们以行出律法上的行为而自夸。犹太人有一种倾向,将行律法视为一项成就,这项成就可以建立或保持他和神之间的关系,认为他的顺服律法使神在某方面也亏欠于他。(并非说所有的犹太人都有律法主义的倾向,但因为律法在犹太人宗教里的中心地位,使他们很容易有这样的倾向。)此处"律法的行为"指遵行摩西律法。
v.27说所有人被神称义都不是借着行功德,所以都没有可夸的。v.28特别针对犹太人"律法的行为":因为义是借着信,纵使他们有神所赐"律法"的行为,也毫无用处,所以没得夸。
六、保罗如何解释"人称义不在于律法的行为"?保罗在3:27–30这段经文中要阐释的是什么?
称义的途径是因着信;上帝是公平的,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被称为义都是因着信。
如果称义是借着犹太人遵行律法,那就只有"在律法里"的人才能被称义,神就只是犹太人的神了。保罗否认这种想法,他说神也是外邦人的神——因为神只有一位(犹太人是绝对的一神论),所以祂也必须是外邦人的神,否则外邦人就没有神了。由于上帝是公平的,祂断然不会令称义的途径限定在犹太人的律法之内,而将外邦人排除在外。
七、保罗强调人被神称为义是借着信主之法,却又说"信"并没有废了律法,而是坚固律法,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样,我们借着信废了律法吗?"这句话一定是保罗在向犹太人传道时经常听到的反驳。"绝对不是!"保罗尽管坚持律法和称义没有关系,但他仍然肯定律法的角色。
"坚固律法"有两个层面的意义:其一,我们信靠基督完全满足了神对律法的要求——保罗所想的是,律法乃是在我们对基督的信靠里被成全(参罗8:4),那些在基督里的人有律法成就在他们里面,意思是说他们因信与基督建立的关系完全满足了神的律法要求;其二,真基督徒必定有真实的信心,真实的信心必定结出行为的果子,自然会爱神爱人,比较信主之前更能行出律法要求的行为以及活出律法的精义,这就是坚固了律法。
八、简而言之,3:21–31这段经文的主题是什么?
神如何解决罪的问题?耶稣基督。人如何得到救恩?唯独信心。神在末世使人称义的行动如何把救恩带给全人类。罗3:21–26是对罗1:16–17的更进一步阐释,这段经文被看作《罗马书》的核心。
反思与应用
- 除了耶稣的福音之外,许多宗教都强调人自己要救自己——天助自助、神人合作。然而人在罪的影响之下,人有可能自救吗?人是否一定需要外力的介入?除了耶稣基督的救恩,人还有任何其他的希望吗?
- "因信称义"不仅是基督教伟大的教义,同时也是基督徒生命的基础。你如何经历到"但如今"?在这个客观的"教义"中,你如何主观地体会到神的恩典?
- 唯独信心是得救的途径。若有人说"因信称义"有如拿到一张犯罪保险单,你会怎么回答他?什么是真实的信心?从哪里可看出一个人有真实的信心?
- 罗1:18 至3:20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神对罪的忿怒的特质;在罗3:21–31这段经文中,你是否观察到神的另外一种特质?它使你对神的属性有什么不同的认识?
附注
旧约圣经如何为耶稣基督作见证?
罗3:21"神的义"就是耶稣基督的福音。旧约先知多次多方预言弥赛亚在末世的来到,要将祂的百姓从罪恶过犯中拯救出来。参路24:44–45,耶稣复活之后,在前往以马忤斯的路上向两个门徒显现,亲自对他们解释旧约圣经如何为祂作见证;参诗22篇、69篇,赛52:13 至53:12,诗16:8–10、110:1。
"救赎"的含意?
"救赎"基本上的意思是"借着付赎价而得自由"。第一世纪时通常指"赎回"战俘、奴隶和被定罪的罪犯。保罗将 Christ 之死表现为一个"赎价",为所有人因犯罪而"欠"神的惩罚所付的"款项"。我们无法确定保罗用此字时是否想到解放奴隶,但保罗确实将罪视作我们需要从中得到解放的权势。
什么是"赎罪祭"?
保罗称耶稣为"赎罪祭"(hilasterion)。hilasterion 这个字在旧约中是指"施恩座"(参利16:2;来9:5),是至圣所中法柜上的盖子。大祭司一年一度进入至圣所,将祭牲的血洒在施恩座上,以此赎罪。旧约中这字是指赎罪的地点,保罗将这个字延伸为赎罪礼仪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