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导入
保罗已经花了相当篇幅处理哥林多教会的分门结党,现在继续面对两个严重问题:教会中有人犯乱伦罪,信徒之间又彼此告到不信主的人面前。哥林多教会恩赐丰富,却因自高自大而错误地理解“在基督里的自由”,对明显的罪不以为意,也不能在教会内部处理冲突。
保罗既不纵容犯罪的人,也严厉责备纵容罪的群体,因为罪会影响整个教会的圣洁。他也指出,教会不应把属灵争端轻易交给不信主的法庭处理。第6章后半进一步说明,基督徒的自由不是受罪辖制,而是要在身体上荣耀上帝。
二、主题
教会必须远避淫行,成为圣洁的群体。
三、大纲
- 教会必须彻底处理淫乱的罪(5:1–8)
- 信徒不可与教会中公开作恶、拒绝悔改的人保持不当的团契关系(5:9–13)
- 信徒不可彼此告状、让教会的争端成为不信者的笑柄(6:1–11)
- 基督徒要在身体上荣耀上帝(6:12–20)
四、问题讨论
1. 5:1–8 发生了什么淫乱事件?教会的态度如何?
2. 保罗如何责备这件事?要求教会采取什么行动?
3. 面酵的比喻有什么警告?
4. 逾越节对基督徒有什么意义?
5. 为什么必须严肃处理教会中的严重罪行?
6. 1–8 节为什么反对信徒彼此告到不信者面前?
7. 已因信称义的人还可以继续犯罪吗?
8. 6:9–11 怎样连接上下文?
9. 6:12–13 提出哪些帮助人不犯罪的原则?
10. 身体会朽坏,为什么仍然重要?
11. 基督徒应怎样看待自己的身体?
12. “你们岂不知”怎样串联第5、6章?
五、反思与应用
- 犯罪的人和纵容犯罪的人都有责任。我们是否只责备犯罪者,却忽略自己曾经纵容或沉默?
- 在性观念开放的社会中,基督徒怎样按圣经活出圣洁?婚前同居、色情、婚姻中的不忠和其他行为,怎样违背“在身体上荣耀上帝”的教导?讨论时要以真理和牧养为原则,避免羞辱受伤的人。
- 什么是教会纪律?为什么教会需要纪律?在哪些情况下应当实行?为什么教会常常不愿执行,又可以怎样在程序、公义、保护和挽回之间取得平衡?
- 若弟兄犯罪,是否应立即把他赶出教会?请参考马太福音18:15–17,思考私下劝戒、带见证人、告诉教会、悔改与恢复之间的次序。
- “基督徒不可彼此告状”的教导如何应用在现代社会?若涉及暴力、虐待、欺诈或公共安全,应如何同时重视受害者保护、法律责任和教会的牧养?
- 因信称义是否容许人继续犯罪?“凡事我都可行”是否等于真正的自由?请分享你所认识、经历在基督里的自由。
六、背景注解
5:1 的淫乱事件
经文所说的情况,很可能是有人与继母同居。犹太律法明确禁止这类乱伦关系(参利未记18:8),而哥林多教会却没有严肃处理。这里的重点不是满足好奇,而是看见教会如何面对公开、严重且拒绝悔改的罪。
“把他交给撒但”是什么意思?
结合提摩太前书1:20,这句话主要指把持续犯罪者暂时排除在教会团契之外,离开教会这个受保护、受牧养的群体,使他面对罪的后果,并盼望在管教中悔改得救。教会纪律不可成为私人报复,也不可绕过查证、公义和恢复的目标。
如何理解“无酵”的比喻?
基督既是逾越节的羔羊,教会就应当像除去旧酵一样除去恶毒、邪恶和虚假,成为诚实、圣洁的新群体。纪念基督不是只保留仪式,而是让救恩改变我们每天的生活。
“凡事我都可行”是不是绝对自由?
这很可能是哥林多人常用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的一句话。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多次回应它,说明在基督里的自由不是受罪辖制的自由,而是受真理、爱和造就约束的自由;凡事都要问:是否有益处?是否使我被辖制?是否荣耀上帝?
资料来源
蒋怡欣,版权所有 © 2019,台北,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