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巡抚腓力斯明知保罗是无辜的,却一方面讨好犹太人,另一方面期待保罗私下贿赂他,遂迟迟未将保罗释放。光阴荏苒,两年后,腓力斯因失职卸任,由波求非斯都接任巡抚。
非斯都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前往耶路撒冷拜会当地宗教领袖。先前极力欲置保罗于死地的犹太人向他提出不实指控,并要求将保罗解送耶路撒冷,意图在路上杀害保罗,幸得非斯都未应允。犹太人随同非斯都来到该撒利亚,虽然保罗的申辩合理,非斯都仍打算将保罗送耶路撒冷受审。保罗深知其中危机,遂当机立断提出向凯撒上诉(徒 25:1-12)。
亚基帕王来访非斯都时,因对犹太宗教习俗熟悉,非斯都趁机把保罗案提出来,求得王的建议,保罗得以在王与众官员前申辩(徒 25:13-27)。随后,保罗自述成长背景,见证信主经历,说明自己受审乃因顺从天上异象,向同胞与外邦人宣扬复活的耶稣是以色列的盼望(徒 26:1-23)。当保罗谈及死人复活时,非斯都以为他神智不清,但保罗抓住最后机会呼吁众人归信基督(徒 26:24-29)。审讯的结论是保罗无罪;然而因保罗已提出上诉凯撒,他未被立即释放,而是将被送往罗马(徒 26:30-32)。
保罗先在耶路撒冷为主作见证,随后在该撒利亚继续作见证,下一站是罗马,那里将是他在主旨意中的重要见证之地。
主题:保罗决定向凯撒上诉以及他在亚基帕王面前的申辩。
徒 25:1-12 保罗在非斯都面前申辩并决定向凯撒上诉
1. 非斯都上任后为何立即前往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的宗教领袖向他提出什么要求?非斯都是否答应?他提出了什么建议,是否被接受?
非斯都上任后首要任务是了解省内重要人士的意见与需求,于是前往耶路撒冷会见祭司长等宗教领袖。领袖们要求他把保罗解送回耶路撒冷,好在途中将其暗杀。非斯都没有答应这个暗杀请求,而是建议先在该撒利亚审理此案,以防出现暴力事件。领袖们没有接受他的建议,仍坚持要把保罗送回耶路撒冷。
2. V.7-8 犹太领袖在非斯都面前如何指控保罗?保罗如何逐项否认?
犹太领袖指控保罗在耶路撒冷亵渎圣殿、扰乱宗教秩序并宣扬异端。保罗先后否认自己曾在圣殿内作恶,强调自己从未参与亵渎,且所传的信息是关于耶稣的复活,而非异教邪说。每一项指控他都以事实与动机相反的陈述加以驳斥,表明自己是忠实的犹太人。
3. V.9-12 非斯都为何提议在耶路撒冷重审保罗?保罗拒绝的理由是什么?最后保罗提出了什么要求?非斯都是否同意?
非斯都认为保罗的案件与耶路撒冷的宗教事宜有关,因而建议在耶路撒冷重新审理。保罗拒绝是因为如果回耶路撒冷,他将面临犹太人随时可能的暗杀危险。于是保罗引用自己作为罗马公民的权利,要求将案件提交给凯撒审理。非斯都接受了这个请求,答应将保罗送往罗马。
徒 25:13-27 保罗被带到亚基帕王面前陈述冤情
4. 亚基帕王和百尼基是谁?非斯都为何把保罗案呈给亚基帕王?非斯都如何陈述保罗的案件?他认为保罗有何罪?亚基帕王的反应如何?
亚基帕王是该省东部的亚克里亚王国之王,百尼基是他的妹妹,随行来访。非斯都将保罗案呈给亚基帕王,是因为王对犹太事务有一定权威,且可提供客观的判断。非斯都简要说明保罗被控在耶路撒冷亵渎圣殿、扰乱秩序,并指出保罗已提出向凯撒上诉。非斯都本人并不认为保罗有严重罪行,只是缺乏处理方案。亚基帕王表示愿意听保罗自行辩论,显示出对案件的公开审理态度。
5. V.23 非斯都召集了哪些人聆听保罗的申诉?他如何介绍保罗?从他的言辞可看出他是否认定保罗有罪?为何要举行此听证会?
非斯都召集了亚基帕王、百尼基、以及在场的官员和犹太领袖,共计约百余人。非斯都在介绍时说:“这位是罗马公民保罗,他因被犹太人控告而来到这里。”他的措辞仍然保持中立,未断言保罗有罪,只是陈述了指控的事实。举行听证会的目的是让保罗有机会自行辩护,同时借助王的审判权防止犹太人自行动手。
徒 26:1-32 保罗在亚基帕王面前申辩并恳请众人相信耶稣
6. V.2-3 保罗为何认为在亚基帕王面前为自己辩护是幸运的事?这能否推测非斯都向王陈述案件的动机?
保罗认为能在王面前辩护是幸运,因为王拥有最高的审判权,并且不像犹太领袖那样可能立即动手。此情形表明非斯都把案件交给王,意在寻找一个既公平又具权威的审判者,以免犹太人自行报复。
7. V.4-8 保罗如何自述成长背景?他受审的原因是什么?他的背景如何支持论点?
保罗先说自己出身于大数的犹太家庭,受严格的法利赛教育,熟悉摩西律法。随后说明自己曾热心逼迫基督徒,因而被犹太领袖指控。因他曾是犹太律法的拥护者,若被指控亵渎圣殿,犹太人会更坚决;但他的律法背景也使他能够有理有据地解释耶稣的救恩,证明自己所传并非异端。
8. V.9-11 保罗自述过去怎样逼迫基督徒?此段陈述的目的是什么?
保罗坦承自己曾在大马色和耶路撒冷逮捕并鞭打信徒,甚至把他们送进监狱。此段旨在显示自己过去的热诚与犹太教的忠诚,以证明自己转变的真诚,并对犹太听众产生恰当的情感冲击。
9. V.12-18 保罗如何讲述归信基督的经历?复活的耶稣向他显现的目的是什么?
保罗说明在大马色路上,主耶稣从死里复活向他显现,呼召他成为使徒,传扬福音。此异象的目的是让保罗明白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是全人类的拯救者;因此他必须把这信息带给犹太人和外邦人。
10. 使徒行传中保罗三次悔改的经历(徒 9:1-19a、22:3-26、26:4-18)有何差异?怎样解释这些差异?有矛盾吗?
三次记载的差异主要在细节与叙事重点:9章强调保罗在大马色路上的异象与盲眼恢复;22章为保罗在耶路撒冷向犹太人自述,突显他在犹太会堂的身份;26章则在罗马皇帝面前阐述,强调向外邦人的宣教使命。差异源于路加依据不同听众与写作目的选择材料,并不构成矛盾,而是多角度呈现同一转变。
11. V.19-22a 保罗如何回应在大马色路上天来的异象?从中可见犹太人为何痛恨他、欲置他于死地?保罗为何屡次脱离犹太人的陷害?
保罗指出异象是神的呼召,自己被拣选传扬耶稣复活的福音。犹太人痛恨他是因为他公开宣称耶稣是弥赛亚,挑衅了他们的传统信仰;而保罗能够屡次脱离陷害,是因神的保护与他运用罗马公民的法律权利,使案件被提交更高的审判层级。
12. V.22b-23 保罗总结所传的信息是什么?与摩西、先知的教导有何关系?他想强调的重点是什么?
保罗宣告耶稣是从死里复活的基督,所有的义人都应靠他得救。此信息与摩西律法的预表以及先知所指的弥赛亚相吻合,只是实现方式由死里复活而非律法仪式。保罗强调救恩的核心在于耶稣的复活,而不是单纯的律法遵行。
13. V.24-32 非斯都和亚基帕王对保罗的陈述有何反应?保罗最后的规劝是什么?两位官员对案件作出怎样的一致结论?
非斯都认定保罗并无可指的罪,亚基帕王也没有发现保罗值得定罪的依据。保罗最后恳求众人“随从我”,呼召他们信靠耶稣。两位官员因此得出结论:保罗无罪,可将其送往罗马受审;于是同意让保罗以罗马公民的身份上诉皇帝。
反思和应用
1. 保罗在关键时刻提出向凯撒上诉的意义是什么?
向凯撒上诉为保罗提供了法律的保护,避免犹太人暗杀的风险;同时也让他有机会在罗马皇帝面前公开宣讲福音,利于基督徒在帝国获得合法地位。虽然法律不一定绝对公正,信徒仍应在必要时委托律法专家,依法争取正义。
2. 保罗的三次申辩都强调宣扬死人复活的信息,这对今日教会有何提醒?
复活是基督信仰的核心,若缺失则信仰失去根基。教会与个人传道时必须把耶稣的复活置于信息的核心,不能只停留于道德或教义层面。如此,才能忠实呈现福音的真正力量。
3. 保罗在亚基帕王与该撒利亚众官前的见证示范了什么样的基督徒精神?
保罗在强权面前毫不畏惧,坦然见证耶稣,并恳切呼求人归信。无论环境如何,基督徒应坚持福音的宣讲,保持热诚与忠心,求主兴起更多像保罗一样的见证者。
注解
- 徒 25:1-5 非斯都上任首要任务是结识省内要员,遂迅速前往耶路撒冷。犹太领袖利用其经验不足,提出将保罗解送耶路撒冷的要求;部分提议者可能是上次刺杀事件的参与者。
- 徒 25:9 保罗被指控在耶路撒冷亵渎圣殿,非斯都表面上看似合理,实则是想讨好犹太人。
- 徒 25:10-11 保罗引用罗马公民的权利,主张向凯撒上诉,以免陷入耶路撒冷的致命风险。
- 徒 25:13-22 非斯都须呈交保罗案情书给皇帝,亚基帕王因其犹太宗教权威而受邀协助。
- 徒 25:26-27 非斯都不认定保罗有重大罪行,将案件交由亚基帕王审理。
- 徒 26:4-18 路加三次记载保罗的悔改,虽有细节差异,但因受众与写作目的不同,未构成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