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与聚会安排
前文复习及引言
- 回顾前一段,并考虑这次的经节能分几段?
- 应许与律法:
- 两者皆出于神,先有应许赐给亚伯拉罕,后有律法赐给摩西(「借天使经中保之手」)。
- 人立定的文约不能被废弃或加增,神预先所立的应许之约更是不能被后有的律法废掉。
分段
一、基督活在里面的明证(12 节上–20 节)
二、要作凭应许生的儿女,不要作按血气生的儿女(20 节–31 节)
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
- 律法书上记载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21–22 节上)
- 一个按血气由使女生,一个凭应许由自主之妇人生(22 节下–23 节)
两个妇人预表两约
- 夏甲预表出于西乃山的律法之约,生子为奴(24–25 节)
- 撒拉预表应许之约——原不能生养,后凭应许生子(26–27 节)
要作凭应许生的儿女
- (提示:当设计应用类问题时,可以考虑设计一些与你所在的小组或团契的实际情况相关的问题。)
研经笔记
一、基督活在里面的明证(12 节上–20 节)
- V12 「劝」恳求;「亏负」冤屈或不公平地待人。保罗当时患的是何病,圣经未说明。有人猜测是眼疾(加 4:13、15),虽无定论,但可知是肉身上难以忍受的痼疾(林后 12:7)。福音使者在他们中间,是对他们爱心的一种试炼。
- V13 当时的人视疾病为受假神的刑罚(徒 28:4),但加拉太人不只没有厌弃保罗,最初还以为保罗和巴拿巴是希米耳和丢斯(徒 14:12),后来才知道是神的使者。
- V14 「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我」是当时的口头语,表明爱慕之心,甚至愿把最宝贵、且不能替换的东西给人。也有人认为此话暗示保罗正患眼疾。用爱心待人(尤其是对主的仆人),是一种有福的景象;出于肉体的爱常不能持久。
- V15 若因别人将真理告诉自己,而将那人当作「仇敌」,就证明自己里面没有爱慕真理的心,只知体贴肉体罢了。
- V16 「那些人」指传错误道理的犹太律法主义者。基督徒应留心防备人的称赞和假意的爱心,需辨别爱心是否出于爱主的动机。
- V17 出于良好动机的热心待人本身是好事,但须持久不变;不只在人面前热心,背后仍需热心。
- V18 「受生产之苦」指经历产难;「成形」指内在的改变;「心里」指里面。当十字架在信徒身上作工,使旧人在行为上渐脱,新人在行为上渐穿上基督,就越发像主,这就是基督的生命成形在我们里面。
- V19 真正爱心的劝责是不得已而为,并非随便苛责。
二、要作凭应许生的儿女,不要作按血气生的儿女(20 节–31 节)
- V21 第一个「律法」指藉摩西所宣布的诫命;第二个「律法」指记录这些诫命的摩西五经。犹太主义者尊崇诫命,却漠视接受诫命的约书历史,忽略律法的广阔内涵——神对祂子民施恩的方法。
- V22 这里所记亚伯拉罕生子的事例,载于《创世记》第十六、十七章;犹太人以摩西五经为律法书,故说「律法上记着」。「使女」指埃及奴婢夏甲,她的儿子是以实玛利。「自主之妇人」指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她的儿子是以撒。保罗用此比喻作「律法之下为奴」与「恩典之下自由」的对照。
- V23 「按着血气生」指凭人生理的自然现象而生;「凭着应许生」指凭神的奇妙作为而生。律法底下的人靠肉体遵行律法;新约信徒凭神的应许享受恩典。
- V24 「两约」指律法之约和应许(恩典)之约。「出于西乃山」律法在西乃山下颁布。「夏甲」代表律法之约。「生子为奴」指凡以遵守律法为本的人,甘作律法的奴仆,失去自由。
- V25 「西乃山」象征律法。「现在的耶路撒冷」指当时的犹太教。「她的儿女」指犹太教徒和信奉犹太主义的基督徒。「都是为奴的」意即他们受律法的捆绑。
- V26 「在上的耶路撒冷」指属天的耶路撒冷,既指将来的新耶路撒冷(来十二 22;启三 12;廿一 2),亦指现在属灵的教会。我们在世活着,就是属天耶路撒冷的儿女,这不是将来的事,乃是现在的事(弗二 6;腓三 20)。
- V27 本节引自《以赛亚书》五十四章一节,预言有一种儿子乃在母亲不能生育的情况下生产。「不怀孕、不生养的」指生理上有缺陷的妇人,「未曾经过产难的…没有丈夫的」指不能生育的妇人。
- V28 以撒是凭应许而生,我们基督徒得作神的儿女,也完全是照神的应许,因信基督耶稣(加三 26),并非靠肉体的行为。
- V29 以实玛利曾讥笑以撒;从撒拉当时对亚伯拉罕的话看,可能以实玛利对以撒态度相当不好,甚至企图争夺承继产业的权利(创二一 9‑10)。
- V30 本节的话是撒拉对亚伯拉罕说的(创二一 10),神也完全同意(创二一 12)。
- V31 基督徒是生来自由的,因为基督是一位给人自由的主(加五 1)。基督徒不是在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凭应许所生的儿女,凭信心生活在基督的自由里。
参考问题
一、基督活在里面的明证(12 节上‑20 节)
Q1. V12 观察:这是保罗第几次去加拉太?
Q2. V13 解释:保罗为什么要说:“你们要像我一样”(参加二 19‑20)?
Q3. V14 应用:
Q4. V15 解释:
Q5. V16 解释:
Q6. V17 应用:
二、要作凭应许生的儿女,不要作按血气生的儿女(20 节‑31 节)
Q7. V20 观察:
Q8. V21 解释:本节第一个「律法」与第二个有何区别?
Q9. V22 解释:V22 以两个母亲地位的不同,想来表明什么?
Q10. V23 应用:
Q11. V24 解释:
Q12. V25 应用:
Q13. V26 解释:
Q14. V27 解释:
Q15. V29 应用:
Q16. V30 解释+应用:怎样才能不做名义上的基督徒?